散步讀後感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3日

  《散步》,散文,莫懷戚著,寫於1985年。因為是發一種“生命的感慨”,所以註定了它的抒情色彩,“因我不善詩作,它就成了散文”。小編為大家帶來了,歡迎大家參閱。

  篇一

  我和我的母親,我的妻子和兒子在散步。

  天氣很好。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塊小塊的新綠隨意地鋪著,有濃有淡;樹上的綠芽也密了;田野裡的冬水咕咕地吐著泡泡。

  在這充滿活力的春光中,兩對母子邊走邊聊,臉上滿是笑意。

  看著書上的文字,看著書上的插圖,我覺得天空彷彿為他們而藍;花朵彷彿為他們而開;小路彷彿為他們而延伸……一切富有生機的東西彷彿都在為他們歌唱——哦!春光中兩對幸福的母子。

  後來母親說要走大路,大路平順。但我的兒子說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不過,一切都取決於我,因為他們一向都習慣聽從於我。我認為自己陪伴在兒子身邊的機會還有很多,所以決定委屈兒子,走大路。但母親摸了摸孫兒的小腦瓜,變了主意,說要走小路。她說那兒風景好,如果有走不過去的地方,讓我揹她。她說得很自然,但我看得出……我還是依了她。

  這樣,我們在陽光下慢慢地往前走。到了難走的一處,我蹲下來,背起了母親;妻子也蹲下來,背起了兒子。我們走得很仔細,似乎我倆背上加起來的,就是整個世界。

  我愛母親,愛兒子,也愛妻子;母親愛兒子,愛孫子,也愛媳婦;妻子愛我,愛母親,也愛兒子。我們一家人相互關愛。

  我拿定主意走大路是愛;母親摸著孫兒的腦瓜變了主意是愛;我揹著母親走是愛;妻子揹著兒子走是愛……

  每一個小動作,每一句話,甚至一個微笑,一個眼神,都隱藏著愛。

  愛是無處不在的,只要你用心體會,就知道愛在哪裡。愛是偉大的,愛又是最平凡的。愛是轟轟烈烈的,但也是最最平淡的。

  一家人一塊兒散步,一塊兒談天說笑,誰能說這不是愛?

  奇奇是個六年級學生,他覺得媽媽特會嘮叨。雖然奇奇對媽媽的嘮叨已經習慣了,不過在他看來,這嘮叨聲還是夠煩的,所以當得知媽媽要出遠門去工作,奇奇暗自高興。可過了沒幾天,奇奇覺得更煩了。屋子裡沒了媽媽的嘮叨聲,奇奇是那麼地不自在。他感到寂寞、無助……

  奇奇這才明白,媽媽的嘮叨就像生活的鼓點,催促他振作,激勵他奮進。

  媽媽對我們的嘮叨,是愛。

  兔媽媽和小兔子互相比畫有多愛對方,是愛。

  我們幫助同學,尊老愛幼,是愛……

  世界上沒有上帝,如果有——那麼我們便是上帝,因為我們有愛。

  散步,因為有愛,所以溫馨。生活,因為有愛,所以精彩。

  篇二

  親情是世界上最珍貴的東西。今天讀了《散步》一文,體會更加深刻。

  《散步》一文主要寫了作者、老母親、妻子和兒子一同出去散步的事。在散步的過程中,體現了他們一家的其樂融融、互相幫助、互相關懷,更說明了親情無價。

  《散步》一文中,開頭寫作者的老母親因為身體不好而不想出來散步,但最後還是出來了。看到這裡,我們都會以為作者的母親是被作者強迫拉出來的,其實作者本意不是這樣的。俗話說:“生命在於運動”,作者也是想讓多病的母親出來呼吸一下新鮮的空氣,鍛鍊一下身體,這對老人來說是有好處的。從這兒我也體會到了作者對母親的敬愛。

  在散步時,作者的母親和兒子發生了分歧,因為作者的母親要走大路,大路平順,對老人來說是比較方便的。而作者兒子卻要走小路,因為走小路有意思,在路上也可以玩一玩。但是,作者畢竟是一家之主,所有的人都得聽他的。作者考慮到母親體弱多病,應當順她的意。所以作者決定委屈兒子,因為作者陪伴他的時日還長。作者便說:“走大路”。然而,出於對孫兒的愛,就決定走小路了。

  從這件開始由意見分歧到因為作者對母親的孝心和母親對孫兒的愛而意見一致的事,充分說明了他們一家人是多麼和睦。看到這裡,我不禁想到了我自己。作者對母親是多麼孝順,而我呢?當母親累了時連端上一杯茶都做不到,我實在是太慚愧了!

  從老母親對孫兒的疼愛,不禁讓我想起了《荔枝》一文。這是作家肖復興寫的,文中主要是講作者給母親買了一些荔枝,但是母親捨不得吃,卻給了她最心愛的孫子吃了。

  種種事蹟都表明,親情是多麼珍貴。我們都要去愛我們的親人,因為他們是我們最親近的人。其實,我們的親人都深愛著我們,我們也應當愛他們,如果你沒有愛,請從現在開始,愛你們的親人吧!

  我們都要記住“親情無價”,並好好珍惜!

  篇三

  讀著莫懷戚的《散步》,充滿了對作者的敬佩之情。

  試作兩個假設。第一個假設,如果把母親冷落在家裡,散步就帶老婆孩子,那會怎麼樣呢?不少人往往是這樣做的,在他們看來,沒有老人的拖累,更自在,更開心。殊不知,老人在家多麼孤獨、淒涼、寒心。不勸母親一起散步,似乎也沒有良心的譴責。“母親本不願出來的。她老了,身體不好,走遠一點就覺得很累。”既然如此,好像也有理由不去招呼了。作此假設,更可以感知“我”對母親的孝敬。

  第二個假設,母親要走大路,兒子要走小路,如果“我”依從兒子,那會怎麼樣?兒子如願,自然興高采烈,久而久之,就會變得驕縱。母親呢,老年人有涵養,自然不至於老大的不高興,但是,心裡總不大暢快。年紀大了,自己說話還不及小孫孫。走小路也有理由,小路有意思,“那裡有金色的菜花,兩行整齊的桑樹,盡頭一口水波粼粼的魚塘”,散步就是看景的,走小路實在也算不得錯。而“我”唯母命是從,沒有把兒子當小太陽寵著,更可以感知“我”對母親的孝敬。

  孝敬,出於良心。我們可以深切地感受到“我”的善良。這一家人如此和美,敬老,是一個決定的因素。

  試想,人間怎敵時間?在匆匆的日子裡,我們總企及抓住這個,又企及抓住那個,終究什麼才是值得我們抓住的呢?

  在我看來,那就是愛!

  如果說,愛是維繫一個家庭的凝聚力與向心力,那麼,維繫一個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的凝聚力與向心力莫過於尊老愛幼了。這既是一種能力,又是一種藝術。

  行年漸長,把我一寸一寸養大的父母漸漸老了。而我卻常常因為這樣或那樣的藉口,不能常回家看看,更不能“扇枕溫衾”,“為親負米”。父母的生養之恩,養育之情,哪是一個電話,一條簡訊,一聲問候……就能報答了的呢?

  於是,我好生敬佩莫懷戚,敬佩他可以扶老攜幼出去“散步”, 敬佩他能夠 “背起母親”,走在陽光下,走在春天裡,“報得三春暉”!

  一次,比爾·蓋茨在飛機上接受義大利《機會》雜誌記者採訪。記者問他:“最不能等待的事情是什麼?”比爾·蓋茨沒有回答記者希望聽到的“商機”二字。他說:天下最不能等待的事情莫過於孝敬父母!

  前些日子,一位同事多年的朋友終於擁有了自己的新房,本打算裝修好之後,把母親接來享享清福。遺憾的是,“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一場大病,他的母親沒能“熬”到那一天……

  噩耗傳來,朋友悲慟萬分,飲泣不已……此“憾”綿綿無絕期!

  是啊!正如周國平所說:“一個人無論多大年齡上沒有了父母,他都成了孤兒。父母在,他的來路是眉目清楚的,他的去路被遮掩著。父母不在了,他的來路就變得模糊,他的去路反而敞開了。”

  好好愛我們的父母吧!趁他們健在!

  好好愛我們的父母吧!愛他們是我們的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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