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曠課處分通報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1日

  曠課,即逃課,又叫翹課,通指無緣無故沒有任何緣由而不去學校上課,對於曠課學生學校會給予通報處分,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範文,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

  截至第十週,根據任課老師考勤記錄,發現以下學生出現曠課現象。為嚴肅學風,進一步規範學生行為,根據《浙江林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以下無故曠課的學生給予通報批評。希望受到通報批評的學生能夠認真反省,積極改正錯誤,自覺維護良好的教學秩序和課堂紀律。07級其他學生要以此為戒,嚴格遵守校規校紀,自覺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浙江林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第二十三規定:一學期曠課累計達到10—29學時或擅自離校不超過一週者,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一學期曠課累計達到30—49學時或擅自離校一週以上二週一下者,給予記過處分;一學期曠課累計超過50學時者,給予留校檢視處分;未請假離校連續兩週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者,予以退學處分。

  資訊工程學院資訊管理系、

  年月日

  範文二

  本學期開學以來,研究生部對××級、××級研究生上課情況進行了多次抽查,發現研究生中有無故曠課和不按規定請假的嚴重違紀現象。為嚴肅學風學紀,及時教育違紀學生,現決定給以下同學通報批評,以示警告。對於今後再有無故曠課的,累計3次者取消平時成績,5次者取消考試資格,請各位同學引以為戒,保證正常教學秩序。

  ××級公共選修課曠課人員

  研究生部

  ××年××月××日

  範文三

  資訊工程學院各班任課教師:

  感謝您長期以來對我院學風建設的支援!本學期以來,多數教師能根據學校的要求及時上報學生上課和實驗考勤情況,但也有部分教師一直未按要求執行。為強化學風建設,嚴明校紀,請各位老師將本學期以來所帶本院班級曠課情況統計於本週內交聶勇處,由院統計並做處理。

  對累計曠課達12節以上的學生將根據《學生手冊》的規定進行相應的紀律處分,並請輔導員通知其家長到家,將其家庭所購電腦攜帶回家。

  今後,請各位任課教師每週及時將學生曠課統計結果交聶勇處,以便及時處理,以正學風。

  特此通知

  資訊工程學院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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