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國有土地請示
國家作為國有土地所有者並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體單位和個人來使用。下文是,歡迎閱讀!
一
裕安區人民政府:
為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提高土地的產出率,改善集鎮面貌,我鎮決定將安徽省皖西羽絨廠等4宗地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本次收回的4宗地面積共計8426.62㎡,分別為六土裕國用***20XX***第c.b:7526號,面積20XX.85㎡,用途:工業;六土裕國用***20XX***第C.B:8074號,面積5413㎡,用途:工業;六土裕國用***20XX第7152號,面積591.94㎡,用途:住宅;六國用***98***字第06145號,面積441.83㎡,用途:辦公***詳細見附件***。該4宗地收回擬將改變用途,規劃為商業用地,與其他存量土地一併上報裕安區土地儲備交易中心按照法定程式公開出讓。
特此請示,請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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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
二
縣人民政府:
XXX於20XX年12月24日經我局批准取得位於北嶴鎮大嶴村灘塗用地面積46.03平方米,屬國有土地,因其無經濟能力建房,導致所批准的用地閒置多年未建。依據其本人申請自願放棄該宗國有土地使用權要求予以收回該宗國有土地使用權。
專此請示,當否,請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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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
三
XXX人民政府:
XXX商業地塊位於蕭王廟街道四明西路南側,用地面積為10000平方米***15畝***,用地性質為商業辦公用地,於20XX年12月19日釋出公告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蕭王廟街道辦事處下屬公司蕭王廟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於20XX年12月28日以掛牌出讓方式取得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並按出讓合同及相關規定支付土地出讓金20XX萬元、耕地佔用稅35萬元和契稅57.39萬元等費用,共計20XX.39萬元。公司擬在該地塊開發建設蕭王廟建投大廈,部分租賃蕭王廟街道辦事處辦公使用。
根據國務院“本屆政府任期內,政府性的樓堂館所一律不得新建”的規定和市政府主要領導的要求,該專案已無法正常實施,本著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原則,特向市政府要求收回嶺豐村商業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並退還土地出讓金和相應稅費。
如無不妥,請示覆。
奉化市人民政府蕭王廟街道辦事處
20XX年8月21日
合肥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