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地方鐵路管理暫行辦法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2日

  隨著我國鐵路事業的不斷髮展,地方鐵路建設專案日益增多,獲得了突飛猛進的發展。下文是,歡迎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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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地方鐵路管理,充分發揮地方鐵路的作用促進本市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市轄區內的地方鐵路***包括專用鐵路、鐵路專用線,下同***,不論其隸屬關係,均適用本辦法。軍用鐵路從事民用運輸、國鐵專用線租賃給地方單位使用的,也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地方鐵路,是指以地方為主籌資建設,由地方獨自或聯合經營管理、承擔社會運輸的鐵路。

  第四條 地方鐵路的管理應遵循開放共用、各方受益的原則,以安全暢通、活躍區域經濟為目標。

  第五條 合肥市地方鐵路管理處***以下簡稱市鐵管處***隸屬市經濟委員會領導,是本市地方鐵路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地方鐵路實行統一規劃和行業管理。

  第六條 市鐵管處對地方鐵路行業管理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制定的有關地方鐵路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市地方鐵路中長期發展規劃和近期建設、改造計劃,並上報市經委,由市經委會同市計委、建委、國鐵管理等有關部門審

  ***二***對地方鐵路的建設和經營實行行業管理,進行業務指導、協調、服務和監督;

  ***三***會同稅務部門制訂統一運輸收費票據,協助物價部門核定地方鐵路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制訂地方鐵路運輸報表、臺帳;

  ***四***會同國鐵和其他有關部門調處地方鐵路運輸、裝卸、租賃、養護等糾紛,依法查處違反鐵路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行為;

  ***五***總結和交流地方鐵路管理工作經驗,培訓地方鐵路技術業務管理人員;

  ***六***組織開展競賽評比活動,對地方鐵路管理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七***行使法律、法規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章 運輸管理

  第七條 地方鐵路產權單位、租用國鐵的單位以及軍用鐵路從事民用運輸的單位,應與所在地國鐵車站簽訂“運輸協議”、“安全協議”,與接軌單位簽訂“過軌協議”。“運輸協議”和“安全協議”須報市鐵管處備案,“過軌協議”須報市鐵管處審

  第八條 地方鐵路內的火車裝卸作業由市鐵管處負責協調、監督。所發生的糾紛和事故由市鐵管處會同交通主管部門處理。

  第九條 凡需從地方鐵路發運的貨物,地方鐵路產權單位、租用單位或發貨人應及時向所在地國鐵車站申報運輸計劃,由國鐵車站安排運輸。國鐵車站對地方鐵路發運的搶險救災物資和國家規定需要優先運輸的其他物資,應予優先運

  第十條 到達地方鐵路的貨物,由鐵路車站按預報程式,通知到達的地方鐵路產權單位做好接卸車的準備工作,承擔取送車的單位應及時取送車,接卸車單位應做到隨到隨卸,及時報空。

  第十一條 國鐵車站在貨物集中批量到達,造成接卸困難或站場堵塞時,待卸車輛在10個車以內的,國鐵車站可本著就近、節約的原則,組織合理分流接卸;如待卸車超過10輛時,國鐵車站應會同市鐵管處共同研究分流方案;整列待卸的,須報請市經委審定分流方案後,方可實施分流。分流貨物按共用貨物辦

  第三章 共用管理

  第十二條 具備共用條件的地方鐵路的產權單位應開展有償共用服務。共用服務應遵循統籌規劃、自願、有償、方便和因地、因線、因貨制宜的原則。

  第十三條 地方鐵路開展共用業務,產權單位或租用單位須向市鐵管處和所在地國鐵車站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開展共用業務。

  第十四條 需提供共用服務的物資單位或貨主***即共使用者***,應與地方鐵路產權單位簽訂“共用協議書 "。“共用協議書”須經市鐵管處和所在地國鐵車站審批後方可辦理運輸。

  第十五條 開展共用業務的地方鐵路產權單位應確保貨物安全,為共使用者提供優質服務。

  地方鐵路貨場內發生的貨損、貨差等商務事故,由地方鐵路產權單位處理,並報告市鐵管處,在產權單位處理有困難時,由市鐵管處調處。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 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地方鐵路用地範圍內的路基、橋涵、護坡、排水溝和綠化帶取土、放牧、建房、開荒、殯葬及其他有損路基和危害行車安全的行為。

  第十七條 禁止擅自在地方鐵路專用線線路上設定平交道口或人行過道,確需設定的,由市鐵管處和城市規劃部門共同研究確定,報市經委同意後,方可向國鐵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設定手續。

  已經批准設立的平交道口或人行過道,產權單位必須加強管理,並按規定設定必要的標誌和防護設施,確保運輸和行人安全。車輛和行人通過鐵路平交道口和人行過道時,必須遵守有關通行的規

  第十八條 在地方鐵路線路上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產權單位或租用單位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並及時向市鐵管處報告,由市鐵管處會同有關部門處理。

  第五章 修建管理

  第十九條 新建地方鐵路的單位,須向市經委提出書面報告,經市經委審查同意後,由市鐵管處會同國鐵、城市規劃、土地管理、市計委等部門論證同意,方可批准立項,建設單位方可進行專案招標。工程竣工後,經市鐵管處和建設單位會同國鐵管理部門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

  第二十條 地方鐵路的養護維修,提倡自養。有條件的單位應建立專業養護隊伍,逐步提高自養率,降低費用。

  第二十一條 凡委託他單位養護維修地方鐵路的,必須簽訂“代養護維修協議書”,報市鐵管處備案。

  第二十二條 地方鐵路的管理應逐步建立統一完整的通訊網,提高綜合通訊能力。

  第六章 機車車輛管理

  第二十三條 凡有自備機車、車輛的地方鐵路產權單位,應建立機車、車輛使用管理、維修、保養制度,提高完好率。

  第二十四條 市鐵管處應積極創造條年,形成自行取送車、運營的運輸體制,支援運量大的地方鐵路產權單位發展自備機車和自備車輛,提高地方鐵路的運輸能力。

  第七章 收費管理

  第二十五條 地方鐵路運輸、共用等有關收費標準,必須按國家、省、市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標準或巧立名目亂收費。需要設立收費專案和調整收費標準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第二十五條和《安徽省收費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審批手

  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必須公告,未公告的不得實施。

  第二十六條 地方鐵路運輸共用所發生的運雜費用,一律由產權單位統一結算,屬代收代付的費用,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

  共用服務費必須單獨列帳,其分配比例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地方鐵路運輸、共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必須使用市鐵管處和稅務部門聯合批准監製的專用票據。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 擅自在地方鐵路專用線線路上鋪設平交道口、人行過道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拆除,並處***。

  第二十九條 擅自增設運輸收費專案和提高收費標準的,由物價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管理暫行條例》和《安徽省收費管理條例》查處,市鐵管處予以配合。

  第三十條 運輸結算不使用統一運輸票據的,由稅務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暫行條例》和財政部《全國發票管理暫行辦法》查處,市鐵管處予以配合。

  第三十一條 哄搶、盜竊鐵路運輸物資,或者故意毀損、移動鐵路設施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三縣行政區域內的地方鐵路管理,由縣經委負責,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由市經委負責解釋,合肥市地方鐵路管理處負責實施。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合肥市臨時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章的決定

  40.***合政函[1992]4號***

  一、第二十九條修改為:“擅自增設運輸收費專案和提高收費標準的,由物價部門依法查處。”

  二、第三十條修改為:“運輸結算不使用統一運輸票據的,由稅務部門依法查處。”

  地方鐵路基本介紹

  地方鐵路是指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的鐵路。地方鐵路與國家鐵路相比,所不同的是管理主體的變化,一個是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個是地方人民政府;前者是代表國家,代表的是中央人民政府的總體經濟利益,後者雖然也是國家的一個部分,但代表的是地方本地區的經濟利益。

  地方鐵路主要是由地方自行投資修建或者與其他鐵路聯合投資修建,擔負地方公共旅客、貨物短途運輸任務的鐵路。我國地方鐵路是在建國以後不斷髮展起來的。到2001年底全國共有地方鐵路正線里程已達4816. 6公里,其中有準軌***1435毫米***和窄軌***762毫米***兩種軌距。

  地方鐵路的經營管理方式大體上分為三種類型,一種是自營性質,即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轄下,設定專門機構。如河南省設有地方鐵路運輸總公司,系一級職能機構,負責全省的地方鐵路的規劃,建設和日常工作,下設鐵路分局,直接指揮運輸生產。目前河南省在全國地方鐵路中是比較發達的一個省份,已成為河南省交通運輸中—支重要的力量。也有的省在交通廳設定地方鐵路管理機構,管理本省的地方鐵路。如湖南省的地方鐵路管理局、遼寧省的地方鐵路管理處,這些局或者處都是交通廳下邊的一個職能機構,重大問題都需要經交通廳稽核後由省政府決定。第二種是自建聯營,以標準軌距為主,地方鐵路和國家鐵路聯合經營。如四川省青白江至灌縣即青白線於1984年由四川省地方鐵路管理局與成都鐵路局達成了聯合經營的協議,成立四川省地方鐵路公司,實行自負盈虧、獨立核算。山西省神池至河曲即神河線,由地方與北京鐵路局聯合經營效果也很好。第三種是地方建路,委託國家鐵路的鄰近的鐵路局代管。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屬於這種型別。在國家鐵路的鐵路局設立地方鐵路處,負責領導地方鐵路的日常運輸生產工作,財務上政府的財政辦理結算,鐵路局只管運輸生產活動。

  地方鐵路從無到有,目前已發展成為我國地方運輸事業中的一支重要的運輸力量,在地方經濟發展中起著重要的、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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