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管理中的傳播理論研究
【摘要】城市規劃管理過程是各種城市資訊傳播的過程。從城市規劃的角度,分析傳播者,傳播技巧,媒介,符號及受傳者等內容,研究人居環境作為傳播媒介的本質功能,闡明傳播績效與建立在公眾城市認識論基礎上公眾參與規劃的關係。注重傳播理論與方法在規劃編制、社會協調與公眾參與中的運用,強化公眾參與、協調各類公共關係,保障城市空間的公眾利益,促進城市和諧健康發展。
1 引言
隨著科技革命的發展,現代交通設施和通訊手段日益先進,國家和地區間,地區和地區之間的相互交往日益頻繁,傳播成為構建一切社會交往的本質紐帶,成為共同性的人類資訊交流的行為和活動, 其社會性本質日益突顯。作為規劃主客體之間的溝通和各種關係的協調的過程,城市規劃管理中引入傳播學理論將成為必然趨勢。約翰·M·利維曾經指出,城市規劃的存在是因為城市中存在大量的相互關聯性和複雜性。城市的健康發展就在於種種複雜關係的順利協調。城市規劃本質是一種政府行為,也是一種公眾行為,公眾自始至終都是被服務的主體,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結果。我國城市規劃正處在一個轉型階段,城市規劃編制和管理由技術型向政策型和綜合型逐漸轉變。公眾參與規劃的程度成為衡量城市規劃管理轉型是否成功的一個重要標誌。而有效的傳播成為促進公眾參與,協調政府、公眾和開發商等不同利益主體之間相互關係的重要手段。
2 城市規劃管理的傳播特質
傳播活動古已有之,並已成為古代統治者修正政令,體察民情的有效方式。《書》曰:“詩言志,歌詠言。故哀樂之心感,而歌詠之聲發。誦其言謂之詩,詠其聲謂之歌。故古有采詩之官,王者所以觀風俗, 知得失, 自考正也。”①。城市規劃管理同樣具有傳播活動的特質。城市規劃編制、審批和實施是一個連續的動態實踐過程,為了發揮城市系統的最佳效益,需要城市規劃管理給予及時有效的組織、控制、引導和監督,這種活動本身就是資訊傳播過程,是城市政府依據一定的法律法規,以行政權力為保障,通過一系列的具體手段落實城市規劃的一種社會實踐活動。其實踐物件主要是人與人、人與環境的規制調適關係。這種調適貫穿於城市規劃實踐活動的各個階段與層面。
2.1 管理活動的傳播學調適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城市規劃和建設中的各主體形成了多元化的利益結構,強勢利益主體往往藉助種種手段為維護自身的利益侵蝕弱勢群體的利益,資訊的不對稱性使公眾參與流於形式化和表面化。作為一種手段、一種組織方法、一種程式,城市規劃管理通過一定的方法手段與程式首先形成城市規劃目標體系,然後把城市規劃目標體系與當前建設活動結合起來,對城市規劃的編制,建設用地和各項建設活動是否符合城市規劃要求及其法律規範進行制約、引導,其中包括了規劃編制組織活動和規劃實施管理活動,以後者為重點。從傳播學的角度理解,城市規劃管理是通過一系列的傳播活動來實現的一種特殊的管理活動,包括規劃目標體系建立的組織協調活動,以及目標體系實現的保障實施活動,前者即規劃前期的組織策劃、規劃編制的資訊資料供應、協助、公眾參與的組織與資訊反饋及規劃評審等,後者包括如建設專案的選址、定點、總圖審查、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以及建設專案的申請、方案審查、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放線驗線、竣工驗收,還有違章佔地和違章建設的查處等。多層次的協調與管制使它成為一項綜合性很強的社會傳播的管理活動。城市規劃管理的主體是城市政府,客體是城市各類階層、團體、企事業單位與個人,管理過程的績效很大程度上受到管理客體影響。作為受眾,客體的資訊,主要來源於主體。在資訊傳播與溝通的過程中,為了使客體理解、接受、主動參與反饋、管理者需要根據傳播活動的需要扮演不同角色———既是官方代表,又是聯絡員;既是組織者,又是談判者;既是資訊的傳播者,同時又是決策者和協調者。主客體間的傳播活動與城市規劃管理的效益水平及社會功能的發揮息息相關。
2.2 實踐活動的傳播學溝通
在城市規劃管理過程中需要解決兩方面的矛盾:一是物質性矛盾,即城市規劃空間關係中物質性的規律,如城市與自然環境的關係、城市土地配置規律、城市中各種空間組合規律、城市交通網路架構、城市基礎設施規劃配置等矛盾,其中規劃師扮演著“技術工作者”的角色;二是社會性矛盾,即反映在一定城市空間關係中的社會關係矛盾,規劃管理者需要通過組合、調整、控制、管理城市空間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協調、緩和、化解個人或各類人群的利益矛盾,包括人群與周邊環境的矛盾、人群內各種利益主體的矛盾、當代人群與後代人群的矛盾,在空間組織上尤其不能激化社會矛盾,規劃師扮演著“社會協調者”的角色。當代城市規劃實踐發展對城市規劃的社會協調責任大大強化,城市規劃師的職業角色也從單純的“技術性”角色向“協調性”角色轉變,由傳統的規劃師,向“管理者”和“聯絡者”、“組織者”、“說服者”和“諮詢者”轉變,這種“聯絡式”規劃需要的是“聽”和“溝通”的技能。社會協調成為城市規劃的重要職責。
2.3 公眾參與的傳播學融合
結構主義者認為,世界是由各種關係而不是由事物構成的。在任何既定的場景裡,一種因素的本質就其本質而言,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它的意義事實上是由它和既定場景中的其它因素之間的關係所決定的。傳播是人類的一種社會化行為,在日益複雜的社會關係網路中,公眾參與是在社會分層、公眾需求多樣化、多元利益集團共同介入的情況下采取的一種社會協調對策,它強調公眾對城市規劃編制、管理過程的參與、決策和管理。如果說社會協調是城市規劃管理者的職責,那麼公眾參與則是這一體系中的必要方式,是具體化了的社會協調。公眾參與是城市規劃的核心內容之一,規劃師在這個過程中不僅僅是參與者和促進者,同時也是傳播者和領導者。現階段,我國公眾參與大多仍屬於被動式參與與配合階段,缺乏參與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除完善相關法規之外,融入傳播學理論, 研究公眾參與過程傳播的結構、模式,明確傳播者的任務,受傳者的心理應對與反饋,傳播資訊、符號的表達,傳播技巧與媒介,評估規劃傳播的效果與參與程度等,增加城市資訊傳播渠道和方式方法,強化市民意見的反饋渠道和迴應機制,將會有利於城市的健康發展。
3 城市規劃管理的傳播學要素
傳播學的社會功能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一是監視環境,釋出資訊;二是應付環境,獲得反饋;三是傳遞遺產,包括時間程序的傳遞***美國學者拉斯韋爾的理論觀點*** ;四是社會協調,增進交流、形成共識、形成社會輿論,藉助輿論影響社會關係***美國學者羅伯特·派克理論觀點*** 。當代城市規劃已由物質形體規劃向生態社會經濟政治綜合規劃轉化,城市規劃工作要運用傳播學的功能分析環境***包括人工的與自然的*** 、傳承城市文脈、注重可持續的規劃,協調社會利益關係,實現城市社會功能的良好健康發展。
3.1 傳播者
城市規劃是為實現一定目標而預先安排行動步驟並不斷付諸實踐的過程。在規劃管理過程中,是以未來事件或狀態***目標*** 作為組織現在行動和過程的原因和依據,並作為以後事件發生或過程演進的規範。這樣,規劃管理主體中政府自然而然就參與到事件的發展過程之中去了,而對於城市規劃管理的客體***首先是從事城市規劃技術性工作的規劃設計企事業單位、其次是社會各階層、團體及廣大公眾*** ———城市空間的最廣泛的使用者,其參與甚至是知情的權利則很難實現,除了社會組織制度及認識上的問題***制度性的問題*** 之外,城市規劃傳播環節不完善也是重要因素,當前在城市規劃管理的理論研究中,對於規劃管理傳播理論研究得很少,缺乏專業***或專門*** 的傳播機構或傳播者,多數是政府組織***城市政府應該成為傳播者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也不可能是全部*** 的簡單的宣傳公示等較寬泛而膚淺的傳播活動。從傳播學原理來看,傳播者所承擔的主要工作是:收集資訊、加工製作資訊、確定傳播媒介、確定傳播物件、設計傳播程式、選擇傳播技巧、收集處理反饋資訊等。城市規劃由於具有較強的專業技術特性,城市規劃傳播者一般來說應具備規劃專業知識。城市規劃的傳播者在資訊的加工製作過程中,擔負著“把關人”的角色,控制著資訊的流向、流量、傳播的重點,規劃傳播者作為傳播的起點對規劃過程的控制起著重要作用,規劃過程中傳播者的缺失或不明確,等於割斷了資訊流動的鏈路,割斷了規劃的“過程”性,也同時抹煞了規劃的公眾性基礎。
3.2 受傳者
受傳者是資訊傳播的物件或“目的地”,是傳播過程得以存在的前提,同時又是大眾媒介的積極主動的接近者和反饋信源,因而在資訊傳播過程中佔有極為重要的地位。城市規劃的受傳者***公眾*** 總體來說具有以下特徵:眾多、混雜、相對分散、流動、隱匿,但是對於具體的規劃專案來說,其受傳者又相對明確、單純和穩定。城市規劃過程中,受傳者具有知的權力、傳的權力、討論的權力;城市規劃的傳播者應將技術性的圖紙文字轉譯成公眾能夠接受的資訊,這是受傳者權力行使的前提;其次,傳播者應針對受傳者的特點,策劃傳播活動,關注受傳者在規劃中的利益;再次,規劃傳播活動應重視受傳者在傳播活動中的目的,受傳者接收資訊的動機可能不盡相同,一般來說規劃傳播活動中的受傳者主要動機有:***1*** 得到報酬; ***2*** 尋找線索; ***3*** 符合傾向; ***4*** 好奇心; ***5*** 利益維護。傳播過程要做到有的放矢,需分析受傳者參與的目的,以此吸引受傳者接收並反饋資訊。為使規劃傳播有效地進行,規劃傳播過程中還要研究受傳者的個人差異、社會範疇、社會參與的原理,以及受傳者的選擇性心理、遵從性心理等心理特徵和資訊反饋的外在及內在過程。
3.3 資訊傳播與符號系統
城市規劃傳播過程中,通過對受傳者的目的動機的分析研究, 需要對規劃資訊進行分級分類,哪些是敏感資訊、哪些是重要資訊、哪些是輔助資訊、哪些是一般資訊,針對不同級別的資訊研究確定採用何種符號系統進行傳播。傳播學中將符號分為語言符號系統與非語言符號系統。城市規劃設計的方案或成果通常由語言文字和圖紙兩部分組成,要成為有效的規劃資訊傳播者,一個規劃傳播者必須具備:一是理解交流的具體因素—資訊傳播者、接受者或聽眾、媒介和有關脈絡以及它們在效果方面的作用;二是發展圖解語言,從中選出最有效的圖紙表達方式,以滿足特定傳播任務的需要;三是要認識到傳播過程並不是一蹴而就的,要對所確定的傳播符號系統進行評價並不斷改進。
3.4 傳播技巧
傳播技巧是指傳播者為達到某種目的,在加工資訊、製作符碼、傳遞資訊的實際過程中所採用的各種策略、戰術和手段。它是傳播者獲得效果、達到目的的對策和方法,也是資訊傳遞中避免干擾、繞過阻礙的一種先期估計和控制。一般來說,傳播領域或目的不同,傳播技巧則有所側重,從城市規劃傳播的目的***社會理解、社會協調、保障公共利益、公眾參與等*** 來看,規劃傳播運用技巧應符合幾個要求:一是指向明確,有的放矢地運用技巧,使用技巧必須加強指向性或針對性***針對傳播物件的具體特點、型別特點、人群層次等*** ;二是要內容真實; 三是要手法靈活,應依據不同資訊、受傳者和不同傳播渠道的特點靈活巧妙地運用它。常用的傳播技巧有: 美化、醜化、印證、引證、多說、沉默、企求認同、號召隨從、假借、隱喻、感情、理性、一面分析、兩面分析、結論明示、結論暗示、先後、詳略等方法。規劃傳播者應以具體的傳播活動特點靈活運用各種傳播技巧。
3.5 傳播媒介
媒介是指承載並傳遞資訊的物理形式,包括物質實體和物理能力,如文字、各種印刷品、記號、有象徵意義的物體、資訊傳播器材、聲波、光、電波等。媒介是傳播過程中賴以實現的中介,人們可以發明、製造各種媒介,讓它為表達自己的目的服務;但媒介又可以反過來對人施加影響,而且這種影響並不一定符合傳播者的本意。媒介一進入流通過程,便是一種具有某種活力的存在,它有它自身的內在規律和特性,對社會起著潛移默化的、直接而有力的影響。傳播媒介大體上可以分為口頭傳播媒介、印刷傳播媒介、電子傳播媒介三類。城市規劃過程涉及專案多、牽扯利益複雜、時間持續長,因此規劃傳播應綜合運用多種傳播媒介、互相補充、互相完善、各有側重,規劃傳播才能取得較好的效果。
3.6 傳播效果
傳播效果是指受傳者接受資訊後,在感情、思想、態度和行為等方面所發生的變化。規劃傳播的效果則是公眾知情權、討論權的行使程度,規劃過程獲得公眾理解的程度,規劃對化解社會矛盾、維持城市持續發展方面所起的作用等。因此,評價規劃傳播效果可以從:公眾的知情狀況、公眾參與狀況、規劃的參與質量、規劃的社會功能的發揮等幾個方面進行評價。
3.7 傳播組織與機構
要建立建全城市規劃傳播活動,必須要有專業或專門的規劃傳播組織與機構***即專職傳播者*** ,一般情況下,可以由政府委託或成立城市規劃傳播諮詢公司或傳播機構專門從事城市規劃傳播工作,或由規劃設計部門成立專職的研究諮詢傳播室***所*** ,持續地進行規劃傳播研究與實踐活動。當代城市規劃,由於規劃師從完全的技術性人員向“傳播者”轉變,一部分規劃設計員可以應聘於專業的諮詢傳播公司從事城市規劃的傳播諮詢活動。
4 結語
城市規劃傳播過程貫穿於城市規劃的各個階段,建立在“公眾城市”***有時又稱“市民城市”,即相對於所謂的“權力城市”、“官本位城市”、“資本城市 ”*** 認識論基礎上的城市規劃是公眾的規劃,規劃管理過程實質上是各級各類複雜資訊的傳播過程。當代城市規劃的這種認識的突破,為傳播學在城市規劃中的運用奠定了基礎,作為公眾的城市規劃過程對傳播活動也有切實的要求。因此,城市規劃運用恰當的傳播手段,在城市規劃管理主體與客體之間,形成多向的資訊溝通反饋網路,完善規劃管理傳播的理論基礎、組織制度、目標體系、操作手段,促進公眾參與城市規劃,理解、信任和支援城市政府,提高城市競爭力,通過雙向調節,形成大多數市民和城市社會系統共同的價值觀,使城市規劃真正走向科學理性和民主法治的統一。
【註釋】
①李敬一. 中國傳播史論p22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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