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裝飾分公司流程
裝飾分公司的註冊流程怎麼走?分公司的註冊怎麼辦理?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成立分公司流程
雖然新《公司法》對公司註冊的諸多方面作出了修改,但是由於分公司是母公司的分支機構,因此,分公司的設立本身就沒有註冊資本的限制、不需要驗資報告,因此,在新《公司法》修改後,對分公司設立本身影響並不大。
一、分公司名稱預先核定
需提供總公司所有證明檔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國、地稅證書》《開戶許可證》、公司章程、以上覆印件加蓋總公司公章,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影印件,到分公司管轄地區所在工商局遞交資料申請。
二、向當地工商部門進行分公司的登記註冊
1.填寫分公司經營範圍***不能超出總公司範圍***。
2.提供分公司註冊登記地址即租賃合同***需要總公司擔任承租人***。
3.填寫註冊資料後交於工商部門受理。
三、辦理分公司程式碼證、國地稅證件、開具公司銀行基本戶:
領取由工商部門核發的分公司《營業執照》後,依次辦理程式碼證、地稅證、國稅證、開戶基本戶***注:辦理以上事項過程需要總公司所有證明檔案影印件,和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明。***
註冊分公司的注意事項
1、分公司應具備什麼條件?
設立分公司應具備下列條件:
***1***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名稱必須冠以公司名稱全稱;
***2***經營範圍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3***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分公司不得與公司在同一經營場所經營。
2、分公司註冊資金從哪裡來?
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請設立,不涉及注入註冊資本這一環節。分公司的經營資金由總公司供給,並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3、分公司的名稱需要預先核准嗎?
企業設立的分公司的名稱不需預先核准。分公司沒有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其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綴以“分公司”、“分廠”、“分店”等字詞,並標明該分支機構的行業和所在地行政區劃名稱或者地名,但其行業與其所從屬的企業一致的,可以從略。
4、分公司的經營範圍怎麼確定?
隨著連鎖經濟的快速發展,開設分公司的企業越來越多。註冊分公司時需確定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並報請工商行政管理局審批。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註冊登記相關法律的規定,分公司經營範圍不能超出總公司經營範圍。
***2***分公司經營範圍涉及到特殊行業、產品或服務,需辦理行業審批許可證。
***3***分公司經營範圍隨總公司經營範圍而變化。若總公司增加了新的經營範圍,分公司也可以增加經營範圍,需辦理分公司變更手續。
5、分公司註冊地址在哪裡?
分公司註冊地址必須為辦公樓,不得使用住宅或商住樓進行註冊。
怎麼進行分公司財務核算?
1、對總分公司會計業務實質怎麼理解?
由於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實體,沒有註冊資本,從總分公司會計業務實質上來理解,相當於是總公司投出一塊營運資金由分公司來經營管理,分公司的任何一項經營業務就等於是總公司的會計業務,總公司撥付的營運資金,通過分公司的購銷業務分別形成不同形式的資產、收入、成本及費用,當期產生的利潤相當於增加了總公司對分公司的應收款,而當期產生的虧損相當於抵減了總公司對分公司的應收款。
2、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是對於分公司而言的,總公司如何選擇?稅務上如何處理?
獨立核算是指對本單位的業務經營活動過程及其成果進行全面、系統的會計核算。獨立核算單位的特點是:在管理上有獨立的組織形式,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在當地銀行開戶;獨立進行經營活動,能同其他單位訂立經濟合同;獨立計算盈虧,單獨設定會計機構並配備會計人員,並有完整的會計工作組織體系。
非獨立核算又稱報帳制,是把本單位的業務經營活動有關的日常業務資料,逐日或定期報送上級單位,由上級單位進行核算。非獨立核算單位的特點是:一般由上級拔給一定數額的週轉金,從事業務活動,一切收入全面上繳,所有支出向上級報銷,本身不單獨計算盈虧,只記錄和計算幾個主要指標,進行簡易核算。
在具體的稅務申報上,對於地稅、國稅的申報,只是在所得稅方面有差異,後者可以在總部交,其他的應該沒有多大差異了!
獨立核算是與非獨立核算是相對應的。
獨立核算指的是一個部門自己單獨進行收入、成本、利潤的核算,並且單獨進行申報納稅;非獨立核算指的是自己不進行收入、成本、利潤的核算,由上一級單位進行收入、成本、利潤的核算,並由上一級單位合併申報納稅。分別核算和未分別核算是相對應的。
這指的是同一個單位內部對不同經營專案的核算是否分開。
設立分公司有哪些法律依據
第三十九條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第四十條 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縣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核准登記的,發給《營業執照》。
第四十一條 分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範圍。
分公司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第四十二條 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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