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保險報銷材料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2日

  生育保險報銷分為兩個部分:產前檢查費用和入院分娩費用。除此之外我們還可以申請生育津貼,所以我們要準備三份申請材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北京市生育津貼及報銷政策

  2016年北京市生育津貼及報銷流程政策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8月3日釋出訊息,將調整本市職工生育保險政策,30天生育獎勵假也能享受生育津貼,不過取消了晚育假的生育津貼。

  晚育假和生育獎勵的津貼不能同享。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後,增加了生育獎勵假、取消了晚育假。據此,本市調整了生育津貼的發放範圍。凡參加本市生育保險人員按規定生育的,其享受的30天生育獎勵假納入生育津貼發放範圍,取消晚育假30天的生育津貼。

  根據現行政策,凡是符合本市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均可享受產假98天加上30天生育獎勵假共128天假期的生育津貼。

  領生育保險需持相關證明

  目前,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含產前檢查和分娩費用***及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政策調整後,參保人員生育保險待遇保持不變。

  此前,申領生育相關待遇時,本市戶籍參保職工需提供俗稱“準生證”的《北京市生育服務證》,外埠戶籍參保職工需提供《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生育服務聯絡單》***生育保險專用***。新修訂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取消了《生育服務證》管理,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根據市衛計委頒佈的生育登記服務制度,本市出臺規定,參保人員申領生育保險相關待遇,或因分娩辦理住院手續時,也應當出具計劃生育相關證明。

  本市戶籍參保人員,符合兩孩以內規定生育的,需提交本市衛生計生部門出具的《北京市生育登記服務單》。符合再生育規定生育的,需提交由區衛生計生委蓋章確認的《北京市再生育確認服務單》。

  外埠戶籍參保人員,符合兩孩以內規定生育的,需提交由鄉鎮***街道***出具並蓋章的《北京市流動人口生育登記服務單》;符合再生育規定生育的,需提交由鄉鎮***街道***出具並蓋章的《北京市流動人口再生育服務單》。

  另外,為確保新老政策的銜接,參保人員在此通知下發前已辦理了《生育服務證》和《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生育服務聯絡單》,但尚未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相關證明仍可繼續使用。如參保人員已按照生育登記規定領取了生育保險待遇,再次生育時,原持有的證明則不能繼續使用。

  北京2016生育津貼報銷流程和標準政策解讀

  京人社醫發[2016]99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為貫徹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新修訂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進一步完善生育保險政策,保障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市實際,現就生育保險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根據新修訂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增加生育獎勵假30天,取消晚育假30天的規定,本市參加生育保險人員按規定生育的,增加享受生育獎勵假30天的生育津貼,取消晚育假30天的生育津貼。其享受的國家規定的產假和生育獎勵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生育津貼支付標準支付。

  參保人員在2016年1月1日後生育,且在本通知印發前按原規定已領取晚育假的生育津貼的,不再享受生育獎勵假的生育津貼。晚育假的生育津貼和生育獎勵假的生育津貼不應同時享受。

  二

  參保人員申領生育保險相關待遇,或因分娩辦理住院手續時,應當出具以下證明:

  本市戶籍參保人員,符合兩孩以內規定生育的,按照《北京市衛生計生委關於兩孩以內生育登記服務工作的通知》的規定,應當提交本市衛生計生部門出具的《北京市生育登記服務單》。符合再生育規定生育的,根據《北京市衛生計生委關於再生育行政確認工作的通知》,應當提交由區衛生計生委蓋章確認的《北京市再生育確認服務單》。

  2外埠戶籍參保人員,根據《北京市衛生計生委關於流動人口生育服務登記工作的通知》,符合兩孩以內規定生育的,應當提交由鄉鎮***街道***出具並蓋章的《北京市流動人口生育登記服務單》;符合再生育規定生育的,需提交由鄉鎮***街道***出具並蓋章的《北京市流動人口再生育服務單》。

  三參保人員在申領生育保險待遇時,所提供的本通知第二條規定的相關證明只能使用一次。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參保人員辦理完申領生育津貼手續後,應在上述相關證明上加蓋“已申領生育津貼”印章。

  四

  參保人員在新修訂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以前辦理的《生育服務證》,以及在本通知印發前辦理的《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生育服務聯絡單》,在本通知印發後可繼續作為領取生育待遇的證明。

  參保人員按照本通知第二條規定領取了相關證明,享受了生育保險待遇的,再次生育時原持有的《生育服務證》和《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生育服務聯絡單》不能繼續使用。

  五

  本通知自2016年3月24日起執行。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2017年北京生育保險報銷條件範文和流程及待遇

  一、第一份,產前檢查費用申報

  需要以下材料:

  1.《北京市生育保險手工報銷醫療費用申報結算單》***手工填寫一份,一式一份加蓋章;區醫保中心領取或者網上下載***;

  2.《北京市生育保險醫療費用手工報銷申報表》***手工填寫,一式兩份加蓋章;區醫保中心領取或者網上下載***;

  3.門診費用收費票據;

  4.檢查、治療費用明細;

  5.醫療保險專用處方底方***有藥費時提供***;

  6.醫學證明診斷書***影印件***---診斷證明需注有孕週數,胎兒數,明確註明是否採用產鉗、胎吸、剖宮等助產方式;

  7.《北京市生育服務證》***影印件***或《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生育服務聯絡單***生育保險專用***》影印件;

  8.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影印件***;

  9.定點醫療機構等級證明。

  二、第二份,住院費用申報

  需要以下材料:

  1.《北京市生育保險手工報銷醫療費用申報結算彙總單》***手工填寫一份,一式一份加蓋章;區醫保中心領取或者網上下載***;

  2.《北京市生育保險醫療費用手工報銷申請表》***手工填寫,一式兩份加蓋章;區醫保中心領取或者網上下載***;

  3.住院收費票據;

  4.醫療費用匯總明細清單***注意日期要符合住院時間,如果與產前檢查有重疊,則被退回***;

  5.醫院全額結賬證明***異地就醫不需要提供***;

  6.醫學證明診斷書***影印件***;

  7.《北京市生育服務證》或《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生育服務聯絡單***生育保險專用***》***影印件***;

  8.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影印件***;

  9.定點醫療機構等級證明。

  三、第三份,生育津貼費用申報

  需要以下材料:

  1.《北京市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影印件***;

  2.《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生育服務聯絡單》***原件和影印件***;

  3.《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原件和影印件***;

  4.醫學診斷證明書***原件和影印件***;

  5.嬰兒出生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6.《結婚證》***原件和影印件***;

  7.《北京市申領生育津貼人員資訊登記表》***一式兩份***;

  8.《北京市申領生育津貼人員資訊變更表》***一式兩份***;

  9.因特殊原因,需要攜帶的其它相關材料。

  四、異地生產早知道

  如果你是非京籍並且打算在北京檢查,異地分娩,這也是可以的,只需要多準備兩個材料。

  一、《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生育服務聯絡單》---由居住所在地的社群辦理,建議產前辦理好。辦理服務聯絡單需要出具以下證明:

  1.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

  2.居住地居委會開具的居住證明***可能涉及到房屋租賃稅,需要房東配合***;

  3.本人社保卡***未發放社保卡可持《醫療保險手冊》或領卡證明***;

  4.戶籍所在地街道或鄉鎮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5.戶籍所在地街道或鄉鎮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生育證明”***證明須一年內有效***;

  6.夫妻雙方單位開具的”婚姻生育情況證明”***證明須一年內有效***;

  北京各個轄區具體要求不同,辦理前可以先去諮詢具體需要材料。

  二、定點醫療機構等級證明---由醫院社保辦出具或者當地衛生局出具,建議產後一併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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