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員工工作流程
超市員工的工作流程是怎樣的,超市員工工作需要準備好哪些注意的事項。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於,希望你們喜歡!
1、 早7:50員工穿好工裝佩戴好證章在指定地點報到,以樓層為單位列隊進入賣場。
2、 進入賣場後,先整理商品、打掃衛生,由主任通知集合整隊,進行講評,講評內容要求:總結昨天工作,佈置今天工作,並傳達公司或部門的管理規定。
3、 按分工責任搞好清潔衛生,地面、玻璃、商品櫃檯、貨架門窗等物品要乾淨、整齊。
4、 查對商品是否補齊,要做到庫有、櫃有,出齊擺全,檢查商品標籤是否填寫齊全準確,要求一貨一簽,貨籤對位,不足有誤的及時補足更正。
5、 部主任逐櫃檢查,以上工作是否達到標準,不合乎標準的,立即糾正。
6、 營業前2分鐘,理貨員按指定位置和規定站姿站好,面帶微笑,精神飽滿的準備迎接顧客。
7、 營業中顧客在櫃檯貨架前駐足、瀏覽營業員要主動迎上前打招呼,顧客多時,要按照先後的順序熱情接待,做到接
一、待二、、照顧三,要堅持“三聲”服務,即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道別聲。
8、 營業中注意保持責任區衛生清潔。
9、 及時整理商品,保持商品陳列豐滿、美觀、整齊、清潔、無空檔。
超市員工守則與規章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範圍
1.本手冊將指導全體員工的一切工作及與工作有關的事項。
2.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本手冊內容。
第二條目的
本手冊旨在於通過良好的工作秩序及員工關係,確保超市經營宗旨的實現。
第三條生效與解釋
本手冊自公佈之日起生效,由總經理負責解釋。
第四條補充與修訂
本手冊實施後,超市有權根據情況變化作必要的修改或補充,一旦作出修訂,以新修訂的條款為準,超市會盡快告知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行為規範
第五條 職業操守
一.員工守則
請您遵守超市的一切規章制度,維護超市秩序、信譽及形象,扮演好自己的職業角色,爭取成為合格的職業員工。
1.超市希望全體員工能忠勤職守、有責任感、團結同志、和睦相處,能與超市同舟共濟,與同事協同合作,並具有奉獻和敬業精神。
2.請您不洩露超市機密,不接受賄賂,不結黨營私。切勿利用職權或職務之便,在本超市之外從事不利用超市名義的其他活動。
3. 希望您服從領導安排,聽從指揮,。領導在其職權範圍指派任務或履行職責,每一位員工均有服從或積極配合的義務,不敷衍塞責、陽奉陰為。如您對自己的職務或工作職責有不清楚或不滿意的地方,可想上一級主管反映;對於上級的指示,應全力以赴,認真執行,不得推諉違抗。除特殊情況外,嚴禁越級請示。
二.行為準則及日常工作
超市要求每個員工的行為準則是:一切以顧客利益、超市信譽為第一需要。
1.按作息時間要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上、班時間不得購物,所有員工在考勤之後不得私自走出店門。
2.講究商業道德,保守商業祕密是每個員工應盡的義務和職責。員工服務時應做到主動、熱情、耐心、周到,文明用語、禮貌待客、熱情大方、笑臉相迎,嚴禁與顧客爭吵、鬥毆。
3員工上班必須統一著工作服,佩帶上崗證,挺胸站立,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不利於工作的話不講,不利於工作的事不做,嚴禁嘻笑打鬧、串崗聊天、吃零食、看書報、哼歌曲、、幹私活、與熟人長談。
4.員工上班時,主動打掃店堂內、外衛生。員工進店堂手提袋、包或不穿衣物必須寄存,
5.員工有事,必須辦理好請假手續,回崗上班辦理銷假手續。
6.員工在店內撿到物品或現金應主動交還失主或上交超市,不得佔為已有,嚴禁監守自盜,未經批准不得擅自使用或未付款就帶走超市裡的物品,不準利用職務之便拉私人關係損害超市利益或謀取私利
7.上班時接待私人來訪、與親人長談或接打電話要限時5分鐘以內,如遇特殊情況需報領導批准。
8.員工一經錄用,需工作滿12個月後方可辭職,未滿12個月者不予退還押金及發放工資及獎金。
9.簽定合同的員工,必須繳納合同押金,並與甲方一起嚴格遵守合同條款,員工如果要辭職務必要提前15天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離職。如有一方違反合同,需承擔違約責任。
10.工資、獎金各自保密,不得查詢或議論他人的待遇。
第三章超市作息制度
第一條工作制度
1.按作息時間要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2.上班時間不得辦理私事,不得擅自外出,應堅守崗位,不串崗聊天,禁止從事一切娛樂活動***如玩手機或讀書、看報等***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因特殊原因外出或離崗,必須請假得到批准後方可離開。
3.接待顧客要文明大方,禮貌得體,不說粗話,講文明用語,如:您好、請稍等、您需要什麼、請跟我來、請您走這邊、請慢走、歡迎您再來!
4.所有貨物上架應做到擺放美觀、整潔、迅速,及時打掃衛生,地面無雜物。
第二條遇有下列違反制度的情形,予以***:
***1***、遲到10分鐘以內,罰2元/次;
***2***、遲到20分鐘以內,罰5元/次;
***3***、遲到1小時以內,扣除當天工資;
***4***、無故曠工1次,扣除3天工資;
***5***、早退視同遲到;上班時間無故不在崗、串崗聊天,罰5元/次;
***6***、從事娛樂活動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罰5元/次;
***7***、不請假擅自離崗外出,罰10元/次;
***8***、不及時打掃衛生或整理好所負責貨架,罰5元/次;
***9***、頂撞顧客、說話粗魯、對顧客的提問不予理睬、有顧客來不主動相迎、不主動介紹商品等行為,罰5—10元/次;
***10***、值班人員不及時打掃公共衛生,罰5元/次;不認真履行值班員督查職責,罰5元/次。
***11***、嚴禁在店內吃零食***包括自己帶來的***,發現一次罰50元。
第三條請銷假制度
1.所有員工外出離崗必須當面請假,經批准後方可離開。遇到特殊情況不能當面請假的,必須及時電話連繫,得到許可後方可當作準假,否則視同曠工。週末和節假日不得請假。滿假後,必須及時到崗銷假,否則視為曠工。
2.請假天數每月不超過2天,超過規定天數的,按請假天數計算扣發基本工資。
以上制度堅決兌現到位,對遵守紀律、工作表現出色的員工予以表揚,並兌現獎金!
超市業務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