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辭職創業政策
公務員厭倦了朝九晚五的生活,想要創業改變現狀,公務員創業有什麼政策幫助嗎?今天小編整理了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公務員創業:5年內停發工資保留原身份
自主離職創業人員5年內保留原身份停發工資,工資晉升、職稱評定不受影響
自主離職創業人員,所在單位應予以支援並簽訂相關協議,報同級人社部門備案,另冊管理,5年內停發工資,保留原身份和檔案工資,檔案工資正常晉升,工資連續計算、職稱評定不受影響,5年內願意回單位的,由原工作單位重新安排工作***只能享受一次***。自主離職創業期滿,不回原單位工作的,本人應提前2個月書面申請並辦理辭職手續。
所在單位應對自主離職創業人員進行跟蹤管理,及時瞭解其現實表現和創業狀況,每半年進行一次業績考核,出現以下行為即時進行召回:借創業名義休假的;借創業名義兼職打工的;未執行《創業可行性報告書》的;業績考核不合格的***業績考核主要內容包括:企業、個體工商戶提交完稅證明;領辦、幫辦的要求所在企業出具專案進展及效益證明***。
自主離職創業期間,黨員關係轉入企業或創業註冊地基層黨組織,每年由本人所在企業或本人創業註冊地基層黨組織出具書面鑑定材料,參加所在單位年度考核,考核等次的確定,無違紀違法行為的,一般確定為職稱***合格***等次;創業成績突出的***經濟效益好、繳納稅金多、安置就業多***確定為優秀等次。
自主離職創業期間出現違紀行為的,由原單位召回,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自主辭職創業發一次性辭職費
自主辭職創業人員,按人事管理許可權經批准辭職的,同級財政按規定發給一次性辭職費。一次性辭職費的發放標準根據其國家承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其本人辭職前1個月的工資總額;不滿1年的,按1年計發***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按規定不發辭職費***。其人事檔案可轉至人事代理服務機構進行人事代理,原已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可按流動人員政策繼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原未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根據相關規定,補齊相應養老保險費用後,可按流動人員政策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也可隨所在單位參加企業養老保險。
提前退休創業工作年限
計算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
根據相關規定,公務員工作年限滿30年或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本人自願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提前退休,退休後可自主創業,工作年限計算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在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前,仍按在職人員晉升工資級別及檔次並同步調整其退休費計發基數,原納入醫療保險統籌範圍的人員仍按在職人員繳納醫療保險費,其餘各種津貼按退休人員辦理;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養老金仍按原渠道支付。副科級以上幹部提前退休後三年內,不得到本人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也不得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幫扶企業創業5年內可保留原身份
幫扶企業創業人員,5年內可保留原身份,工資福利按同條件本單位在職人員對待,工齡續算不受影響,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原擔任領導職務的改為同級別非領導職務,5年內願意回單位的,可隨時向單位提出申請,由原工作單位重新安排工作***只能享受一次***。在幫扶企業創業服務期滿願意回單位工作的,由單位負責重新安排工作;不回原單位工作的,本人提前2個月書面申請並辦理辭職手續。
國內多地出臺政策鼓勵公務員辭職創業
深圳公務員離職創業還是“零優惠”
貸款有優惠,併發放各類獎金;一次性發給相當於本人3年基本工資的補償金;5年內保留原身份,工資晉升、職稱評定不受影響……在公職人員辭職“下海”熱潮掀起的當下,多地陸續出臺上述政策“紅利”,鼓勵公職人員辭職創業。深圳是什麼情況?市人社局,該局回覆,目前深圳並未出臺任何政策,以鼓勵公務員離職創業。此外,市人社局目前也並未將鼓勵公務員辭職“下海”的政策列入制定計劃。
深圳
公務員離職創業“零優惠”
“在全民創業的大環境下,大家或多或少都動過辭職下海的念頭。”寶安區體制內某年輕公務員說,公務員已不再是所有人眼中的“香餑餑”。在國家層面,雖並未有相關政策鼓勵公務員離職創業,但對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卻有鼓勵措施。
公開資料顯示,4月27日,國務院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提出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的,經原單位同意,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該政策的出臺,將為創業失敗的事業單位人員留一條後路。
相比全國各地日漸熱乎的公務員創業熱,深圳似乎比較平靜。針對深圳公務員離職創業“零優惠”的情況,深圳某市直機關科級幹部說,與國內其他城市情況不同,深圳不缺乏創業人才。而且,深圳正成為全國最具創業創富活力的城市。他認為,在創業領域,深圳即使沒有公務員“助力”,也一樣可以獨領風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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