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
學校要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校紀、校規,並根據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的不同,採用相應的預防措施對學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護。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對你有用!
篇1
為了保證校內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明確各部門、各相關責任人的職責範圍、督促各相關責任人嚴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責任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定期檢查重要裝置設施如校舍、建築、電線線路、電器裝置設施的安全,設施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規範和安全要求,受損、洩漏或陳舊老化的必須及時更換或維修。
3、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的安全檢查。
4、嚴格按照學校制度和國家《衛生法》要求做好學校食堂衛生工作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同時上報學校。
5、定期檢查微機室、實驗室等裝置安全。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同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6、加強消防檢查,及時添置和更新消防設施,消滅火災隱患;消防通道必須暢通,消防應急指示燈和消防標識齊全。
7、做好體育設施的檢查維修工作,確保學生使用安全。
8、因管理疏忽未發現問題引發的安全事故以及因管理疏忽未而造成的財產損失由管理者負責。
9、樓道、走廊及其它通道必須安全、暢通;走廊護欄高度不低於1.2m;照明裝置應處於正常狀態,受損時要及時維修。
10、校園內教學用房、輔助用房、食堂、圍牆和門窗、花臺、石梯、體育設施、活動設施等應符合安全要求,有問題的要及時上報學校維修更換。
11、加強對校園內建築工地的安全管理,防止學生受到傷害。
學 校***蓋章***:
校 長***簽章***: 責任人***簽章***:
年 月 日
篇2
為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切實保障師生人身、公私財物安全,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強化防範措施,依據<<學校安全工作管理辦法>>,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特制定本責任書:
1、責任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全面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3、負責學校安全的定期督查、培訓、指導工作;
4、嚴密組織學生各項活動,確保活動的安全;
5、及時妥善處理學校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偶發事件;
6、明確各崗位安全職責,責任到人;
7、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學校安全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把安全工作納入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決學校安全工作等重大問題。
8、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傳達上級安全會議精神。
9、本轄區內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協助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學 校***蓋章***:
校 長***簽章***: 責任人***簽章***:
年 月 日
篇3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範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路,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事故與責任: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於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與教師無關。***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
7、 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課間、午休除外。***,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8、 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菸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4、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5、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6、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8、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9、嚴禁學生到網咖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0、不準學生騎自行車上學,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1、學校應加強食品衛生安全教育,不準學生買其它食品食用,不食來歷不明的食品,學生中餐由學校統一免費提供,學校供餐食品學生必須一次用完,不能帶出學校或自由留取,若因違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學生方自己負責。
22、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23、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此責任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20**年元月20日終止***由學校儲存***。
校長***簽字***或蓋章: 學生家長: 班主任: 學生姓名:
20XX年3月1日
小學安全工作責任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