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的魏則西事件
百度是全球最大的中文搜尋引擎,但近年來百度發生了一些爭端事件。下面是小編帶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閱讀!
真正偉大的企業,其抱負必然要超越簡單的賺錢邏輯而上升到讓社會更美好的層面。即使是一般的企業,也需要堅守必要的社會責任,才能在其成長過程中避免觸礁。
為規範網際網路資訊搜尋服務,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6月25日釋出《網際網路資訊搜尋服務管理規定》,其中要求“提供付費搜尋資訊服務,應當依法查驗客戶有關資質,明確付費搜尋資訊頁面比例上限”。訊息一出,有網民戲稱應“抄送”給有關搜尋引擎企業,而百度已迅即表態,“將切實按照網信辦相關法律法規加強自身管理,同時歡迎廣大網民隨時監督舉報”。
魏則西事件之後出臺這一規定,其現實意義不言而喻。人類進入豐裕時代後,資訊的需求越來越大。而搜尋業作為重要的資訊介面,20多年來歷經從無到有,進入了風生水起的競放時代,但也出現了野蠻生長的蠻荒狀態。魏則西事件正是搜尋亂象的一種深層呈現,讓監管部門乃至全社會不得不思索,如何在資訊成為商品的時代更好地捍衛公共利益。這一規定的適時出臺,意味著企業本身對公共利益要承擔一定的主體責任。
關於企業的責任,有一種觀點認為:最大責任就是追求利潤最大化。誠然,企業不賺錢就無法生存,多賺錢才能容納更多就業崗位、多繳利稅,但這不是全部。企業當然要追求自身盈利,然而“是在不違反法律和基本道德標準的前提下最大化該企業的盈利”,這在今天已經成為共識。
一本揭示公司運營之道的著作曾透露一個細節:在某公司的一個內部會議上,有人提出對廣告體制做一項改變,可以為企業帶來豐厚利潤,但這種改變有違社會公德,最終,相關提議還是被否決。發展到今天,我們應該更能體會,講社會責任,不是高不可攀的道德要求,而是自身發展的一條底線,是企業須臾不能忘的主體責任。生產問題食品、賣假藥、汙染環境的企業,之所以為千夫所指,影響全行業的形象,就是隻圖賺錢撈過了界。
止惡才能至善,自律方可自由。立規矩與守規矩是一枚硬幣的兩面,讓企業履行必要的社會責任,還需要更明確可行的監督、追責及懲罰機制。基於以往教訓,總有一些企業惰於糾錯,或只是“口頭認錯總是再犯”,道歉或糾錯都成了一種危機公關的手段。為此,還要把制度的籠子收緊一些,迫使企業內部形成一種制度文化,以免社會責任淪為企業管理層口中的口香糖,嚼一嚼就吐掉。
優秀的企業、偉大的企業,一定是勇於承擔更多社會責任的。對它們而言,責任是企業做大做強必不可少的基石。社會責任,不僅能帶來良好口碑和公共形象,增加企業的軟實力和競爭力,更重要的是,真正偉大的企業,其抱負必然要超越簡單的賺錢邏輯而上升到讓社會更美好的層面。即使是一般的企業,也需要堅守必要的社會責任,才能在其成長過程中守住底線、守正航線,不至於觸礁翻沉。遺憾的是,不少企業在氣勢如虹之際,最容易扔掉這塊基石,最終失去把企業做得更強大的機會。
就像企業不僅僅是一個經濟工具,社會責任也不僅僅是一種作秀工具,而應該內化為企業文化。把這種文化注入企業的基因裡,使之生動而有活力,這樣的企業才有更強的生命力、更遠的未來。
百度專利侵權事件
2015年11月,搜狗分別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及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再提起9項專利侵權訴訟請求,指控百度輸入法侵犯其享有的專利權,並提出1.8億元的賠償請求。百度稱,在獲知相關訴訟的第一時間,便向中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提請了搜狗相關輸入法的專利無效宣告,並被中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正式受理。
2015年12月29日,有網友稱百度在移動端劫持了搜狗,開啟“搜狗搜尋App”卻跳轉到百度搜索。百度方面則迴應稱,網友提供的“證據”有“特殊用途”,並反訴搜狗曾利用輸入法劫持百度流量。搜狗方面在其後轉發網友微博並發表宣告,稱已查實有搜狗搜尋移動端流量被惡意劫持至百度,搜狗已經公證侵權行為,並保留進一步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2016年4月,“百度”與“搜狗”圍繞“輸入法”的糾紛案件在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公開審理。
2016年10月28日,百度正式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起訴搜狗侵權,起訴書中稱“搜狗拼音輸入法”和“搜狗手機輸入法”侵犯百度輸入法 10 項技術專利。百度方要求搜狗賠償金額一億元,法院已正式受理該案件。搜狗輸入法同時表示,其在2015年10月先後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和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及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百度輸入法專利侵權前後共計17項,索賠金額共計2.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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