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會計師考試順序
近年來,一系列上市公司財務舞弊醜聞陸續被曝光,而幕後總有一個“合謀者”的影子——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註冊會計師。接下來請欣賞小編給大家網路收集整理的。
注會科目有難易之分,《經濟法》、《稅法》、《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與其他科目關聯性不大,所以可以先考這幾科。另外相關的科目安排在一起考,如考兩門就先考會計和審計;如考三門,就先考會計,審計和稅法。一次選考六門的話,學習的合適順序是:會計,審計,稅法,財管,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
最好一門一門地攻克,建議不要同時學習多門科目。學習要持之以恆,掌握正確的學習方法,合理分配時間,學習效率肯定很高。如果報考合理、學習方法得當,兩年時間考過三四科是沒問題的。
註冊會計師考試科目
考試劃分為專業階段考試和綜合階段考試。考生在通過專業階段考試的全部科目後,才能參加綜合階段考試。
專業階段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6個科目;
綜合階段考試科目: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
考試範圍:由財政部考委會在釋出的考試大綱中確定。
註冊會計師的證書管理
專業階段合格證管理
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應考人員,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全部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應考人員,財政部考委會頒發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書。
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由考生到參加專業階段考試最後一科考試報名地的地方考辦領取。
綜合階段合格證管理
綜合階段考試科目應在取得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書後5個年度考試中完成***現已取消"在5個年度中完成"這一規定***。對取得綜合階段考試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考委會頒發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
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由考生到綜合階段考試報名地的地方考辦領取。
全科合格證管理
根據《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管理工作指南》規定,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應考人員,在取得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後5個年度內,取得綜合階段職業能力綜合測試合格成績者,財政部考委員頒發全科合格證書。取得綜合階段職業能力綜合測試成績合格的申請人,應持綜合階段職業能力綜合測試成績合格憑證向參加綜合階段職業能力綜合測試所在地的地方考辦申請換髮全科合格證書。
全科合格證上的發放日期為財政部考辦下發的批覆檔案日期。
地方考辦在發放全科合格證書時,應同時向全科合格證申請人發放《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登記表》,督促其申請成為中注協非執業會員。
註冊會計師怎樣遵守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