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血安全管理制度範文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2日

  為確保輸血過程的安全,杜絕疾病傳染,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

  一

  1.輸血治療前,經管醫生必須與病人或家屬談話並簽訂輸血治療同意書。

  2.採集血交叉標本時必須仔細查對醫囑、輸血申請單、標本標籤。

  3.領血時,認真做好三查十對***查血袋標籤是否完整、血袋有無破損滲漏、血液有無凝塊等異常;核對床號、姓名、性別、住院號、血袋號、血型、交叉配血試驗結果、血液種類、血量和有效期***。

  4.血液取回後在室溫下放置20-30分鐘,不宜放置過久。

  5.對於第一次輸血的患者,應告知其血型。

  6.輸注前,必須仔細再次查對輸血醫囑,嚴格經過2名醫護人員共同核對床號、姓名、性別、住院號、血型等,確認與配血報告相符,並核對血液後,用一次性輸血器進行輸血。

  7.輸血時嚴密觀察患者的生命體徵,注意有無輸血反應。如發現不良反應應立即停止輸血,報告醫生及時配合處理,並做好搶救準備,同時查明輸血不良反應的原因,將原血袋餘血妥善保管24h一邊備查。

  8.輸血時要遵循先慢後快的原則,一袋血需要在4h內輸完,放置時間過長而發生血液變質。

  9.輸血結束後,認真檢查穿刺部位有無血腫或滲出現象並做相應的處理。輸血有關的化驗單應當存入病歷,尤其是交叉配血報告單及輸血同意書放入病歷中做永久儲存。同時詳細記錄輸血的時間、種類、量、血型、血袋號以及有無輸血反應等。

  10. 血袋保留24小時,以備必要時核查送檢。

  備註:併發症的處理流程:停止輸血***血製品***→無菌封存血液製品→更換輸液管→立即報告醫生→根據醫囑用藥、處理→按要求填寫不良反應報告單→通知輸血科及其他相關科室。

  二

  一、確認輸血醫囑後,名護士持輸血申請單和貼好標籤的試管,嚴格核對患者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病區床號、血型和診斷,實施標本採集,並再次核對試管標籤,採集血樣,由病人或家屬或另一名護士確認簽名。

  二、將患者血樣與輸血申請單送交輸血科***血庫***,雙方進行逐項核對,並簽收。

  三、輸血科提取的血液送至病房後,兩名護理人員再次進行正確核對:

  ***一***持輸血記錄單與病歷或診斷牌核對患者姓名、病案號、病區床號,確認輸血患者。

  ***二***輸血記錄單與血袋標籤逐項核對,包括科室、患者姓名、住院號、病區床號、血型***包括Rh血型***、血液成份、血量,產品號、獻血者編碼、血液有效期,確認輸血記錄單和血袋標籤上的血型***包括Rh血型***、產品號一致;並檢查輸血檢驗單結果是否有凝集溶血反應、不完全抗體檢測是否陰性。

  ***三***檢查血袋有無破損及滲漏、血袋內血液有無溶血及凝塊。

  ***四***檢查、核對無誤後,雙方在輸血記錄單上簽字。

  四、輸血前核對。必須由兩名醫護人員持患者病歷、交叉配血報告單、血袋等共同核對患者姓名、住院號、病區床號、血型***包括Rh血型***、血液成份、有無凝集溶血反應及獻血者編碼、血型、儲血號及血液有效期。讓患者自述姓名及血型***包括Rh血型***,經核對無誤後,開始進行輸注。

  五、嚴格執行無菌操作技術,使用標準輸血器進行輸血。

  六、輸血前將血袋內的成份輕輕混勻,避免劇烈震盪。血液內不得加入藥物,如需稀釋只能用靜脈注射生理鹽水。

  七、輸血時應先慢後快,根據病情和年齡調整輸注速度,檢查穿刺部位有無血腫或滲血,前15分鐘輸注速度一般為1~3ml/min,並嚴密觀察有無輸血反應,記錄開始輸注、輸注15分鐘及輸血完畢護理記錄。

  八、連續輸注不同獻血者的血液時,兩袋血之間需用0.9%無菌生理鹽水將輸血管路沖洗乾淨並按開始輸血進行觀察記錄。

  九、血液輸完後,空血袋在常溫下保留24小時。交叉配血報告單貼上在病歷中。

  十、血液送達病房後應在半小時內開始輸注,四小時之內輸畢,不得自行貯血。

  十一、如發生輸血反應,應按照“輸血反應應急處理流程”進行相應處理。

  三

  1、臨床醫師根據患者病情需要,認真填寫輸血申請單,與患者或近親屬講清利害關係後,簽署《輸血治療同意書》,由護士核對患者資料、原始血型、Rh血型後採集防凝血樣送輸血科備血。血樣要保證準確無誤並符合配血要求。如患者為第一次輸血,備血時應檢查血型鑑定、抗體篩檢和輸血前檢查;原來輸過血的患者,血型鑑定可以不檢查,但上次輸血超過7天者,應檢查抗體篩檢,如為第二次入院,應檢查全部專案。

  2、護士到輸血科取血時,應與輸血科人員認真核對輸血資料。

  ***1***患者姓名、科室、病房、床號、血型;

  ***2***獻血者姓名、血液編號、血型;

  ***3***血液容量、採集日期、有效期;

  ***4***血液外觀檢查:標籤完整性、供血單位、條形碼、血袋完整性、有無明顯凝塊、血液顏色有無異常、有無溶血等。

  ***5***交叉配血試驗結果;

  以上核對完成後,發配血人員及取血人員共同簽字後取血。

  3、血液自輸血科取出後,運輸過程中勿劇烈震動,以免紅細胞破壞引起溶血。庫存血不得加溫,以免血漿蛋白凝固變形,根據情況可在室溫下放置15~20分鐘,放置時間不能過長,以免引起汙染。

  4、輸血前由兩名護士對以上第二條核對內容再次核對無誤後備輸。

  5、至患者床邊輸血時,再次核對前述內容,呼喚患者姓名以確認受血者。假如患者處於昏迷、意識模糊或語言障礙時,輸血報告單不能確認患者,就需要與其近親屬共同進行確認,或確認患者手腕上的標識***假如有時***。

  6、核對及檢查無誤後,兩名護士簽字,遵照醫囑,將血液輕輕混勻後,嚴格按照無菌操作技術將血液或血液成分用標準輸血器輸給患者。

  7、輸血通道應為獨立通道,不得同時加入任何藥物一同輸注。如輸注不同供血者的血,應用生理鹽水衝淨輸血器後,在輸注另外一袋血液。

  8、輸血時應遵循先慢後快的原則,輸血的前15分鐘要慢,每分鐘約20滴,並嚴密觀察病情變化,若無不良反應,再根據需要調整速度。一旦出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減慢輸血速度或停止輸血,及時報告臨床醫師,用生理鹽水維持通道。若無不良反應,輸血完畢後將輸血器材毀形消毒處理。

  9、若疑為溶血性輸血反應,應立即停止輸血,通知臨床醫師和輸血科,進行積極搶救治療的同時,進行必要的核對、檢查,保留輸血器及血袋,封存送檢。

  10、血液為非凡製品,如不立即輸注,應及時送回輸血科儲存,不能儲存在臨床科室,血液出庫30分鐘不能退回。血液一經開封,不能退換。

  11、輸血結束後,認真檢查靜脈穿刺部位有無血腫或滲血現象並做相應處理。若有輸血不良反應,應在處理不良反應的同時填寫反應卡反饋給輸血科,由輸血科按照《臨床輸血技術規範》處理;若無不良反應,將有關輸血記錄、輸血報告單、輸血治療同意書存入病歷永久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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