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的人身安全知識有哪些
鐵路是國民經濟的大動脈,其人身安全是社會關注的重點,也是我們要留意的。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鐵路人身安全知識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鐵路人身安全知識一、鐵路行車作業人身安全通用標準
1.1 班前禁止飲灑,班中按規定著裝,佩帶防護用品。
1.2 順線路走時,應走兩線路中間,並注意鄰線的機車、車輛和貨物裝載狀態。嚴禁在道心、枕木頭上行走,不準腳踏鋼軌面、道岔連線杆、尖軌等。
1.3 橫越線路時,應一站、二看、三通過,注意左右機車、車輛的動態及腳下有無障礙物。
1.4 橫越停有機車、車輛的線路時,先確認機車、車輛暫不移動,然後在該機車、車輛較遠處通過。
嚴禁在執行中的機車、車輛前面搶越。
1.5 必須橫越列車、車列時,應先確認列車,車列暫不移動,然後由通過臺或兩車鉤車釣上越過。勿碰開釣銷,要注意鄰線有無機車、車輛執行,嚴禁鑽車。
1.6 不準在鋼軌上、車底下、枕木頭、道心裡坐臥或站立。
1.7 嚴禁扒乘機車、車輛,以車代步。
鐵路人身安全知識二、鐵路接發列車作業人身安全標準
2.1 應熟知站內一切行車裝置,並隨時注意使用情況,如遇裝置發生異狀或變化時,應及時通知有關人員並採取安全措施。
2.2 接發列車時,必須站在《站細》規定地點,隨時注意鄰線機車、車輛動態。
2.3 向機車交遞憑證時,須面向來車方向,交後迅速回到安全位置。
2.4 摺疊式授受機樹起後,必須插好插銷,用完後及時恢復定位。接車時應站在授受機來車方向的前方。
鐵路人身安全知識三、鐵路調車作業人身安全標準
3.1 必須熟知調車作業區的技術裝置和作業方法,以及接近線路的一切建築物的形態和距離。
3.2 上下車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3.2.1 上車時,車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下車時,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小時。
3.2.2 在站臺上,上下車時,車速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
3.2.3 在路肩窄、路基高的線路上和高度超過1.1米的站臺上作業時,必須停車上下。
3.2.4 蹬乘內燃、電力機車作業時,必須在機車停穩時再上下車***設有便於上下車腳蹬的調車機除外***。
3.2.5 上車前應注意腳蹬、車梯、扶手,平車、砂石車的側板和機車腳踏板的牢固狀態。
3.2.6 不準迎面上車。
3.2.7 不準反面上下車***牽出時最後一輛除外***。
3.2.8 上下車時,要選好地點,注意地面障礙物。
3.3 在車列、車輛走行中,禁止下列行為。
3.3.1 在車鉤上,在平車、砂石車的邊端或端板支架上坐立。
3.3.2 在棚車頂或裝載超出車幫的貨物上站立或走行。
3.3.3 手抓篷布或捆綁貨物的繩索,腳蹬軸箱或平車魚腹形側樑。
3.3.4 在車梯上探身過遠,或經站臺時站在低於站臺的車梯上。
3.3.5 在裝載易於竄動貨物的車輛間和貨物空隙間站立或坐臥。
3.3.6 騎坐車幫。
3.3. 7 跨越車輛***使用對口閘除外***。
3. 3.8 兩人及以上站在同一閘臺、車梯及機車—側踏板上。
3. 3.9 進入線路提鉤、摘管或調整鉤位。
3.4 手推調車時,必須在車輛兩側進行,並注意腳下有無障礙物。
3.5 在電化區段,接觸網未停電、未接地的情況下禁止到車頂上調車作業。在帶電的接觸網線路上調車時,禁止蹬上棚車***在區間和中間站禁止蹬上敞車***使用手制動機,編組、區段站在接觸網高度為6.2米及其以上的線路上准許使用敞車手制動機時,不能站在高於閘臺的車梯或貨物上。
3.6 去專用線或貨物線調車作業,須事先指派專人檢查線路有無障礙物,大門開啟狀態及線路兩側貨物堆放情況;事先派人檢查有困難時,應在《站細》中規定檢查確認辦法。
3.7 帶風作業時,必須執行一關***關折角塞門***,二摘***摘風管***,三提鉤的作業程式。
3. 8 摘接風管、調整鉤位、處理鉤銷時,必須等列車、車列停妥,並得到調車長的回示,晝間由調車長防護,夜間必須向調車長顯示停車訊號。
3.9 調整鉤位、處理鉤銷時,不要探身到兩鉤之間,對平車、砂石車、罐車、客車及特種車輛,應特別注意端板支架、緩衝器、風檔及貨物裝載狀態。
3.10 溜放調車作業應站在車梯上,一手抓牢車梯扶手,一手提鉤,不準用腳提鉤或跟車邊跑邊提鉤***駝峰調車作業除外***,嚴禁在車列走行中搶越線路去反面提鉤。
3.11 車輛執行中,使用手制動機時,必須使用安全帶。要做到“上車先掛鉤”、“下車先摘鉤”。不能使用安全帶的車輛,如:平車、礦石車、罐車、守車等,作業時必須選好站立地點。
3.12 嚴禁使用折角塞門放風制動。
3.13 使用鐵鞋制動時,應背向來車方向,嚴禁徒手使用鐵鞋,並注意車輛、貨物狀況和鄰線機車、車輛的動態。嚴禁帶鐵鞋叉上車。
3.14 單機或牽引執行時,嚴禁在機車前後端坐臥。
3.15 使用摺疊式手閘,須在停車時豎起閘杆,確認方套落下,月牙板關好,插銷插上後方可使用。
3.16 作業中嚴禁吸菸。
鐵路人身安全知識四、鐵路扳道作業人身安全標準
4. 1 接發列車時,必須站在《站細》規定地點,隨時注意鄰線機車、車輛動態。
4. 2 在扳道作業時,應遵守扳道作業方法,除因作業必須進入道心外,均應站在安全地點。
4. 3 清掃道岔前應得到車站值班員或有關人員的同意,清掃電器集中道岔或聯動道岔,必要時,應先將安全木楔置於尖軌與基本軌之間。清掃後及時將清掃工具撤除,並向車站值班員或有關人員報告。
4. 1 在臂板訊號機上更換燈泡,摘掛油燈時,必須使用安全帶。
猜你感興趣:
關於安全教育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