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安全管理規定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2日

  教學安全是什麼呢?它有哪些管理規定呢?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對你有用!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學院教學工作中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教學過程中的安全事故,保障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學院教學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教學安全管理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教學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教學過程中對學生實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處理各類安全事故,確保教學工作穩定有序進行。

  第二章 教學安全管理組織基本職責

  第三條 學院教學安全管理由教學工作委員會、系部、教研室分級負責,教學工作委員會對學院各項教學安全工作負總責,系部對所屬專業的各類教學及教學過程中的學生安全負責,教研室負責本教研室教學工作的安全。

  第四條 教學工作委員會負責開展安全教育,制定教學安全工作有關制度,指導系部實施教學安全管理,檢查全院教學安全工作執行情況。

  第五條 系部、教研室是教學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單位,負責開展本系部安全教育,負責本系部實驗室、實習室、實訓室及教學設施的安全管理和使用,負責本系部教學過程中的學生人身安全和工作安全。

  第三章 教學中教師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六條 教學中教師是安全管理的首要責任人,教學活動要以安全第一為前提,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對學生安全以及教學設施的安全負責。

  第七條 教師要樹立安全意識和安全觀念,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宣傳學院有關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有關制度和規定。積極開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識,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防範能力。

  第八條 教師要明確安全責任和管理範圍。在自己組織的教學工作和活動範圍內,在自己所轄的時間***段***和場所***區***範圍內,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切實履行應負的安全責任。

  第九條 教師在教學安全管理中本著保護學生、教育先行、明確責任、教管結合、實事求是的原則,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檢查教學環境與條件的安全性,保護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

  第十條 教師在教學中要按照有關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杜絕教學事故發生。教學中涉及到使用機械裝置,電器裝置、有害液體等工具或物品時,須在課前、課中和課後採取檢查和檢測、維護和維修等有效措施,以保證各類設施和裝置的安全使用;若不能確保器材、設施的工作安全或相關教學工作的環境安全時,應停止相關教學工作和活動。

  第十一條 教師應及時發現學生生理和心理的異常情況,掌握教學工作中***可能***發生意外事故或事件的應急機制及應對辦法,一旦發生意外情況,應沉著應對,按照意外事故處理的應急機制,現場採取必要措施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同時按要求逐級彙報。遇到意外事故或事件時不說過激語言,不採取過激行動,避免事態擴大。

  第四章 各種課型的安全管理責任及範圍

  第十二條 室內理論課

  1.任課教師在理論課上課期間對學生安全負有責任。理論課教學學生原則上不得無故離開教室。學生遲到時,教師經批評教育後應允許學生正常上課,不得將學生滯留在教室外不管。其他課型教師對學生的遲到管理可參照執行。

  2.學生嚴重違犯課堂紀律,且影響正常教學秩序,經教師批評教育仍不能保證課堂正常教學,教師可將學生帶出教室,交予學生所在系處理,但不得擅自將學生逐出教室不管。其他課型教師對學生的違紀管理可參照執行。

  3.攜帶教具***如鐵製模型、膝上型電腦、 錄音機等***上課時,要提醒學生不得亂動、輕拿輕放,課間休息時,要指定學生專人保管,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第十三條 室外體育課

  1.課前任課教師須檢查體育器材的安全性,消除安全隱患;課中任課教師須指導學生按照操作規程或步驟實施教學,及時制止違規行為;課後任課教師須歸放相關器材,並將使用中器材的狀況作好記錄並彙報教研室,以便隨時維護、維修或更換。

  2.若使用的體育器材可能造成人為傷害的,任課教師要指導學生按照操作規程或步驟進行,及時避免和制止違規行為,教師不得離開教學指導現場,以免發生意外。

  3.秋冬季體育課是安全事故的高發期,任課教師須加強課前準備工作,在確保身體活動量適當或足夠時,方可實施教學內容。

  4.遇學生申請體育免修時,任課教師須根據醫院出具的“醫生診斷意見書”指導學生逐級辦理免修手續,經教務處批准後,由教務處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該生體育課時間的安排事宜由學生所在系及班主任負責。申請體育免修的具體程式:本人書面申請→醫生意見***以診斷書為憑***→任課教師意見→體育教研室意見→基礎部意見→班主任意見→學生所在系意見→教務處意見。

  5.遇女生特殊情況時,任課教師須要求她***們***在教學現場見習,不得放任自流,擅離教學現場。

  6.體育教研室對校內體育活動設施負有監管責任,要定期檢查,隨時發現設施的安全隱患,並及時向主管部門彙報,杜絕因設施原因而導致的安全事故。

  7.室內體育課教學要求同理論課。

  第十四條 上機課***含多媒體教室實訓課***

  1.機房是安全重地,任課教師須隨時提醒、告誡和管理學生不得觸碰電源開關,愛護機器。須指導學生按操作規程或步驟使用機器,現場輔導教師須及時制止違規操作行為,以保證教學的正常、安全進行。

  2.上機課須以班級為單位進行。可兩人或多人一機,輪流操作,輪流見習。原則上上機課須全班到機房,若因班級人數多或進行上機考試確需安排部分學生回教室時,任課教師須在提前佈置足夠課業的前提下,方可安排部分學生回教室上自習,同時由班長負責管理。

  3.上機課和在多媒體教室上實訓課時,任課教師須加強管理,上、下課點名,及時發現和制止學生課間、課中“溜號”現象。

  第十五條 實驗課

  1.實驗課的第一教學內容為安全教育課。實驗***指導***教師須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重點講解安全操作規程、學生實驗具體要求等。安全教育內容須留有記錄。

  2.實驗***指導***教師須做好課前準備工作。涉及到使用機械裝置、電器裝置、有害液體等工具或物品時,須在課前採取檢查和檢測、課後維護和維修等有效措施,保證人身和物件安全,若不能確保器材、設施的工作安全或相關實驗的環境安全時不得進行相關實驗。

  3.實驗課是教師示範性、學生操作性較強的課程,任課教師須指導學生按照操作規程或步驟進行,任課教師不得擅自離開實驗室,以免發生意外。

  4.實驗課須以班級為單位進行。在任課教師和實驗指導教師的配合與管理下,可幾組輪流操作,同時幾組輪流見習。原則上實驗課須全班到實驗室,若因班級人數多確需安排部分學生回教室時,任課教師須提前佈置足夠課業的前提下,安排部分學生回教室上自習,由班長負責管理。

  第十六條***校內外***實習實訓課

  1.實習實訓課的第一教學內容為安全教育課,實習實訓指導教師或帶隊教師必須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並留有記錄,學生須簽訂安全承諾書。

  2.實習實訓過程中,涉及到使用機械裝置,電器裝置、有害液體等工具或物品時,實習實訓教師須在課前採取檢查和檢測、課後維護和維修等有效措施,以保證人身和物件安全;若不能確保器材、設施的工作安全或相關實習的環境安全時不得進行相關實習。

  3.實習實訓教師除須指導學生按照操作規程或步驟進行實習,及時制止違規行為,實習實訓期間教師不得離開教學指導現場,以免發生意外。

  4.遇有爬高等高空作業情況時,須指導學生繫好安全帶***帽***,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實訓,若不能確保器材、設施工作安全或相關實訓場所的環境安全時不得進行相關活動。

  5.實習實訓期間,實習實訓教師或帶隊教師須對學生的出勤情況隨時清點,確保所有出勤學生參與實習實訓。如學生缺勤時,須及時告知所在班級班主任,學生要求請假時,須按有關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6.校外實習實訓帶隊教師在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簽訂安全承諾書的前提下,須整班將學生帶入實習現場,整班將學生帶回校內,保證學生的安全。

  7.遇校外實習實訓輪班時,帶隊教師對當值學生負責管理,班主任對不當值學生正常時間負責安排相關事宜。

  第十七條 學生活動

  利用課餘時間所開展的學生活動,安全管理實行“誰主辦,誰負責”,活動主辦者對此期間的參與學生負有安全責任。

  第五章 發生意外事故或事件的應急機制

  第十八條 意外事故或事件

  1.在各種課型或活動進行過程中發生的因指導管理不當、操作失誤或自身保護不善而導致的人身損害、傷亡,或設施故障、失控而足以造成的人身損害、傷亡的意外情況。

  2.在各種課型或活動進行過程中發生的因人為因素、外部原因或客觀原因而導致的人身損害、傷亡,或設施故障、失控而足以造成的人身損害、傷亡的意外情況。

  第十九條 必要程式或機制

  1.無論是人為因素、內外部原因、主客觀原因,一旦發生危及人身安全和設施安全等意外情況,特別是已發生人身安全和設施安全等意外情況時,必須即刻停止一切教學工作或活動,即刻展開人身和設施的救助工作,即刻聯絡有關職能部門,同時向主管部門或領導彙報,必要時須直接報告院長。

  2.各有關職能部門接到報告後,彙報各自分管領導並即刻展開人身和設施的救助工作,同時聯絡院外有關單位如醫療、公安、消防、保險等,妥善處理安全事件與事故。

  3.意外安全事件與事故發生現場,相關人員應本著“先救助人身、再搶救財產、後追究責任”的原則沉著應對,妥善採取必要措施處理事件和保護現場,不說過激語言,不採取過激行動,避免事態擴大。

  輻射安全管理規定

  1 目的

  為確保放射性工作人員健康,做好職業衛生防護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2 工作場所、裝置及人員要求

  2.1 進行X射線操作的固定工作場所必須有足夠厚度的遮蔽層,機房用磚核和混凝土加防護塗料要符合安全使用標準。

  2.2 凡設計、安裝、使用醫院X射線機,工業探傷X射線機及帶有放射性的儀器、儀表和能產生電離輻射的裝置和裝置,均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按程式報請國家有關部門審批後方可進行。

  2.3 從事X射線工作人員,必須持有《X射線機防護合格證》,無證和證件失效者不準工作。

  3 職業衛生防護要求

  3.1 從事X射線工作人員,應具備放射衛生防護基本知識,佩帶個人劑量儀和X射線劑量檢測儀。

  3.2 工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防護用具如:白布工作服、口罩、膠皮手套、鉛圍裙、鉛手套、鉛眼鏡等,確保一月受照劑量小於0.5雷歐。3.3工作後,要做好個人清潔工作。要養成良好習慣,不在工作場所進食、飲水等,下班及時換下防護服,並洗手、洗臉、洗澡;面板有傷口不得從事此項工作。

  3.3 要做好X射線檢測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X射線裝置發生故障,嚴禁用眼睛直接觀察,應由專業人員維修。定期聯絡檢測裝置的計量。

  3.3 質保部進行X射線探傷檢驗,應儘量與職工上班時間錯開。在進行X射線作業的輻射區,應懸掛警示牌及紅白安全旗,設立安全監督哨,防止其他無關人員誤入輻射區。工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程,熟悉和掌握操作技巧,達到操作準確敏捷,減少照射時間。

  3.4 進行X射線作業時,一旦發現有人被誤照,應立即送其到專門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治療並上報安保部,不得隱瞞事故。

  3.5 衛生所對病人進行X射線檢查時應控制好焦點與人體恰當的距離及體位,儘量避開輻射敏感的器官,對兒童及孕婦嚴格控制x射線照射。

  3.6 從事X射線工作人員應定期到衛生所進行身體檢查,每年進行一次血象檢查,二年進行一次全面體檢,凡有禁忌症者不得從事放射性工作。

  氯氣生產使用儲運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預防生產、使用、儲運氯氣過程中發生事故,保護國家財產和員工的人身安全,確保安全生產。根據國務院《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國務院第352號令***和《氯氣安全規程》***GB11984-89***等國家法規、標準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所屬生產、使用和儲運氯氣的企業事業單位。

  第三條 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氯氣生產、使用和儲存裝置的安全、消防和預防氯氣中毒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用。

  第四條 生產、使用和儲存氯氣的作業場所,應設定固定式檢測報警器,配備移動式吸氯和搶修器材。並建立定期監測制度,依法及時公示監測結果。氯氣作業場所空氣中氯氣含量最高允許濃度為1mg/m3。

  第五條 氯氣作業場所應嚴格建立個人防護用品的培訓、發放、登記和使用管理制度,配備有效防護用具;在操作間設定專用氣防櫃,按《氯氣安全規程》***GB11984-89***

  配備足夠的過濾式防毒面具、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和防化服等專用防護用品,同時應配置自救、急救藥品;防護用品應定期檢查,自救、急救藥品應定期更換。

  第六條 生產、使用和儲存氯氣的作業場所,應設定醒目的警示標誌和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註明氯氣中毒的危害、後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場所內設定洗眼、衝淋裝置;裝置高處設定風向標;液氯鋼瓶存放處,應設中和吸收裝置等事故處理的設施和工具。生產、使用和儲存氯氣的單位,應向有關職工提供氯氣安全技術說明書。

  第七條 液氯儲罐不得露天佈置,至少保留一臺空罐作為事故備用罐,進出儲罐的管道應裝雙切斷閥。

  第八條 儲存、管輸氯氣和液氯系統的儲罐、泵、儀表、管道、閥門等,應按規定選材。其周圍地面,排液管道及基礎應做防腐處理。同時加強裝置維護保養,對易腐蝕的裝置、電氣、儀表、管道、閥門、法蘭等部位,建立定期檢測檢查制度,並建立記錄檔案。

  第九條 生產、使用和儲存氯氣作業必須嚴格控制工藝指標和質量指標,杜絕違章操作。液氯中水含量不大於

  0.06%,氯氣總管中氫含量不大於0.4%。

  第十條 嚴格執行三氯化氮定期檢測、排放制度,控制三氯化氮的含量。液氯中三氯化氮含量不得超過60g/L,氣氯中三氯化氮含量不得超過60mg/kg。

  第十一條 使用液氯鋼瓶,必須執行國家《氣瓶安全監察規程》有關規定,液氯充裝壓力不得超過1.1MPa,起吊液氯鋼瓶或鋼罐,應採用雙制動吊車。

  第十二條 生產、使用氯氣的作業場所必須進行風險識別,編制氯氣分佈圖,確定不同單元的危險級別,實行分級監督管理。液氯的冷凍、灌裝和儲存系統為一級,電解槽和乾燥系統為二級,其他涉氯系統為三級。

  第十三條 生產、使用和儲存氯氣的單位應嚴格執行《氯氣安全規程》,建立和完善各項管理的制度;針對企業具體情況按照直屬單位、二級單位、車間三個層次制定應急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直屬單位應急預案每年組織一次演練,二級單位預案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車間預案每季度組織一次演練。

  第十四條 液氯鋼瓶的運輸安全管理,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規定。

  第十五條 從事生產、使用和儲運氯氣的作業人員,應依法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的健康體檢。

  第十六條 氯氣作業場所的負責人***含技術人員***應熟練掌握工藝過程和裝置效能,並能正常指揮事故處理。作業人員必須接受預防氯氣中毒知識培訓,每年至少一次;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培訓內容應包括:

  1.氯氣中毒特性及預防中毒措施;

  2.氯氣在作業區的分佈以及重點隱患部位;

  3.安全操作規程和相關規定;

  4.事故應急預案;

  5.防護用品的使用及自救、互救技能;

  6.報警儀的使用方法。

  第十七條 外來人員管理:

  1.外來人員***含施工人員和非正式職工***必須瞭解並遵守本規定;

  2.外來人員進入涉及氯氣場所工作時,發包單位必須向承包方書面交代可能產生的危害、預防措施、安全管理要求。承包方必須書面說明作業方案、施工人員培訓證明、防護措施,並保證遵守有關安全管理制度;

  3.外來人員必須經過發包單位培訓,並熟練掌握事故狀態下的逃生自救技能。

  第十八條 本規定如與國家有關標準、規定相牴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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