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法律案例

General 更新 2024年10月02日

  法律應該和道德是相輔相成的。道德的涵蓋面大於法律。法律比較生硬滯後,道德更加貼近現實。道德是對法律的補充。在何為罪,何為非罪,何為公正,何為不義這個最為重要的問題上,法律必須藉助道德判斷。下面是小編精心為你們整理的的相關內容,希望你們會喜歡!

  

  藥家鑫案件 2010年10月,西安音樂學院學生藥家鑫將張妙撞倒並連刺數刀致受害人死亡的事件引發輿論熱議;10月23日,藥家鑫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2011年4月,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藥家鑫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被害人家人經濟損失費;藥家鑫隨後提起上訴。2011年5月,二審判決宣佈維持原判;6月7日,藥家鑫被執行死刑。2012年2月,受害人家屬起訴藥家要求兌現微博上所說的20萬元捐贈。

  2010年10月20日22時30分許,藥家鑫駕駛陝A419N0號紅色雪弗蘭小轎車從西安外國語大學長安校區返回市區途中,將前方在非機動車道上騎電動車同方向行駛的被害人張妙撞倒。藥家鑫恐張妙記住車牌號找其麻煩,即持尖刀在張妙胸、腹、背等處捅刺數刀,將張妙殺死。逃跑途中又撞傷二人。同月22日,公安機關找其詢問被害人張妙被害案是否系其所為,藥家鑫矢口否認。同月23日,藥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

  小悅悅事件 2011年10月13日,2歲的小悅悅***本名王悅***在佛山南海黃岐廣佛五金城相繼被兩車碾壓,7分鐘內,18名路人路過但都視而不見,漠然而去,最後一名拾荒阿姨陳賢妹上前施以援手,引發網友廣泛熱議。2011年10月21日,小悅悅經醫院全力搶救無效,在零時32分離世。2011年10月23日,廣東佛山280名市民聚集在事發地點悼念

  我爸是李剛

  2010年10月16晚21時40分許,在河北大學新區超市前,一牌照為“冀FWE420”的黑色轎車,將兩名女生撞出數米遠。被撞一陳姓女生於17日傍晚經搶救無效死亡,另一女生重傷,經緊急治療後,方脫離生命危險,現已轉院治療。肇事者口出狂言:“有本事你們告去,我爸是李剛。”2011年1月30日,河北保定李啟銘交通肇事案一審宣判,李啟銘被判6年。此後,這句話成為網友們嘲諷跋扈“官二代”的流行語。

  劉盛蘭,男,1922年出生,是山東省煙臺市蠶莊鎮柳杭村一位普通的孤寡老人,屬於當地分散供養的“五保”老人。1996年就開始拾荒助學。18年來,他總計捐資助學10萬多元,資助了100多個學生。由於最近腿疼得走不動,不得不暫停拾荒賣錢,但他捐資助學的腳步依然沒有停下。

  劉盛蘭,男,1922年出生,居住在山東煙臺招遠市蠶莊鎮柳杭村,蠶莊鎮柳杭村,老人17年幾乎未嘗肉味,沒添過一件新衣,“吝嗇”的連一個饅頭都捨不得買,卻在貧苦交加的17年裡,慷慨地將靠拾荒的所有錢財捐給了全國各地的貧困學子。

  73歲的時候,老伴去世,他成了孤寡老人。為了讓自己老了無力行動時,身邊會有一個照顧他的人,他開始了助學。這是老人的初衷。但後來,他助學的規模遠遠的超出了自己的想像。

  捐出欠薪 3年1萬多,打官司 82歲

  前不久,煙臺一家公司的老總瞭解到劉盛蘭的情況後,直接派人給他送了六千塊錢,“推不掉,我收了,但在收條上按了手印,然後就全捐出去了。”

  為多點錢捐助學生,劉盛蘭一直沒進養老院,因為不去養老院,他可拿到每年1800元的生活補貼。“我是一個子兒都不剩了,全捐了,捐了好,捐了幫學生唸書。”劉盛蘭說

  吳乃宜,溫州蒼南縣霞關鎮三澳村人,生於1929年1月。颱風“桑美”奪走吳乃宜的3個兒子,留下60多萬債務,他承諾“人走賬不滅” ,4年多來,他每天喝稀飯,編漁網,勒緊腰帶已經還掉40多萬元。2006年,吳家的4個兒子拿出所有的積蓄,又借了60多萬元,籌夠100多萬元買了艘鋼質漁船,成了霞關鎮第一批擁有鋼質漁船和先進捕撈工具的漁民。沒想到,就在那一年,“桑美”颱風在霞關港登陸了。漁船翻了,除了二兒子吳秀全,3個兒子再沒能上岸。他的二兒子也因為在海水中泡了太久,暫時失去了勞動能力。

  悲痛擊倒了當時77歲高齡的吳乃宜。更讓他擔憂的是,家裡失去了大部分的經濟來源,颱風過後不久,有不少債主上門討要債款。但當他們看到吳乃宜的境況時,都覺得開不了口。他們覺得,這筆債是要不回來了。吳乃宜做出了讓人意想不到的決定。他對每一個債主承諾:“我會想辦法還債的。”他沒念過多少書,但他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兒子已經死了,我不能丟兒子的臉!”

  決定,編織漁網賺取一點收入。眼睛看不清了,手腳不靈活了,還是要織。織一張網,能賣100元,卻需要2個月的時間,算下來每天只能賺幾角錢。這期間,颱風中受傷幹不了重活的二兒子吳秀全不忍心再讓他承擔債務。2006年,吳秀全拖著病重的身體和妻子外出打工。踩三輪、開機床,什麼工作都接;為了省錢,他沒有回過家,一年多省下1萬多元,去還債。就這樣,吳乃宜一家勒緊腰帶,一點一點地積攢,夠一筆欠款後就立即拿去還債。

  何玥:何處春江無月明

  主要事蹟

  何玥,女,12歲,廣西桂林人,小學生。

  2012年4月,何玥即將小學畢業,卻被查出患有高度惡性小腦膠質瘤,住院進行了第一次手術。9月初,病情突然復發二次入院,腫瘤已擴散至腦部組織。當聽說自己的生命只剩三個月時,她決定將自己的器官捐獻給需要的人。11月17日,小何玥腦死亡,父親根據她的遺願將她的兩個腎和一個肝捐給了三個人。在親人眼裡,何玥是個愛學習、有愛心的孩子。2012年4月,做完手術第三天,她就回到學校上課了。她的家裡滿滿一面牆都貼著她的“三好學生”之類的榮譽獎狀。08年汶川地震時,她硬逼著父母捐出了一個月的工錢。她被查出腦瘤後,學校為她捐錢,她要父親捐給更需要的人。9月中旬,爸爸從廣東打工回來,她第一句話就說:“爸爸,我想把自己的器官捐出去,行不行?”她說,她只剩下三個月的生命,她希望能儘自己的能力給別人生的希望。由於是何玥最後的心願,爸爸媽媽奶奶叔叔嬸嬸最終同意了孩子的想法,決定幫助她完成遺願。11月17日凌晨零點10分,小何玥在醫院裡走完了自己短短12年的生命歷程。 凌晨4點,她的兩個腎被送到解放軍第181醫院捐給了兩名患者,其中一名是身患尿毒症的18歲藏族小夥索朗旺青。何玥因捐獻器官被稱為“最美女孩”,她死前的這個願望被稱為“最美遺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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