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安全手抄報
法律的解釋具有法律的效力。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法律安全手抄報,希望大家喜歡。
1:安全教育第一課觀後感
週末,老師給我們佈置了一項家庭作業。那就是讓我們觀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第一課觀後感
在節目中,通過案例分析以及專家的講解,讓我瞭解了在災難來臨的時候應該怎樣自救。比如火災來臨的時候,我們應該迅速找到安全通道,儘量是身體貼近地面;有濃煙時,應用溼物捂住口鼻;若身上著火了應在地上打滾,將火撲滅。在農村,許多孩子的父母都外出打工,把自己的孩子交給年邁的父母照看。所以許多小夥伴都在沒有父母照看的情況下私自結伴去河邊游泳。在這時,溺水的情況就常常發生。由於溺水者缺乏自救知識,不知道應該把自己的口鼻露出水面,因此導致悲劇的發生。所以,當溺水情況發生的時候,我們不應該盲目的下水營救,應該呼喊大人相救。
隨著節目的深入,也更加讓我瞭解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如在馬路上行走的時候應靠右邊行走;在過馬路的時候應走人行橫道;“紅燈停,綠燈行”,“寧讓三分,不爭一秒”。
我們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安全教育對我們非常重要。通過這次節目,使我們樹立了安全意識,瞭解了很多的安全常識,學會了自我保護,提高了應變能力。這次節目也更加讓我明白了生活是美好的,生命是值得珍惜的。生命只有一次,讓我們珍惜生命吧!
圖一
圖二
2:法律小故事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離家較遠,平時回家較少,大多是通過電話與家裡聯絡。有一天,他正在單位上班,父親打來電話說:“昨天我和你二叔因為自留山的劃分問題吵了一架,吵得很凶,你二叔說準備找人揍我。”過了幾天,父親又來電話:“自留山的事沒有擺平,新問題又來了。”王先生一聽心裡直打鼓,連問咋回事,父親說:“我和你二叔因堂屋問題又吵架了,我準備揍你二叔,到時候萬一把他弄得哪兒不合適,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還問王先生把人打傷要判幾年刑。
王先生趕緊說:“你這次無論如何也得聽我的,不能急。”父親說:“你快講,廢話少說。”王先生告訴他,打人是要負刑事責任的,打傷了還得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兄弟之間的事還是和解為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屬《民法通則》調整的範疇,但裡面還涉及到《繼承法》的有關法條,一時半會兒在電話裡很難說清楚,於是,王先生就把有關《民法通則》和《繼承法》的法律知識及解決中需要的相關證據給父親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兩個月後,父親來信說:“我與你二叔的糾紛是用法律手段解決的,大家都沒啥異議。近些日子,我們的關係在逐漸好轉。”據說從那以後,父親有空兒就給親戚朋友講他學到的一點法律知識。後來父親對法律知識越來越有興趣,村子裡發生什麼事,他總會打電話向王先生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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