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擇校擇校存在問題
擇校就是在教育資源不夠均衡的情況下,選擇上一所好的學校。那麼你對擇校瞭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什麼是擇校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擇校的概念
招收一百多人,來報名的就兩三千的情況在這些重點中學非常常見,有的家長在小升初期間帶著孩子奔波在各個重點中學的測試地點。還有的家長甚至花費鉅額擇校費或者不惜通過買房調戶口等非常規手段讓孩子上到心儀的學校,並且每天花費很長時間來回接送。
擇校的原因
1、家長的角度:社會競爭越來越激烈,父母和孩子對高質量教育需求增長,每位家長都希望子女通過接受高質量的教育,日後能在社會競爭中處於有利的境地。
2、社會的角度:優質基礎教育與高中後教育的供給規模和發展,還遠遠不能滿足人民群眾的需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之間的辦學條件和水平差距過大,家長對子女接受教育的期望值普遍提高,且對一些學校還不滿意、不信任,致使家長把視點放在辦學條件好、辦學水平高的學校,另外,在辦學機制上,由於國家從師資到生源,都向重點學校傾斜,致使重點與非重點學校的中考、高考升學率和辦學條件差距明顯拉大。這種由師資和生源導致的不平衡,是“擇校”現象日趨嚴重的另一個因素。
3、學校的角度:目前有的城區中學辦學條件和水平差距過大,而政府教育投入不足,一些中學希望收取“擇校”費來補充辦學經費,這也是“擇校”經久不衰的一個原因。
擇校的解決辦法
貫徹實施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逐步消除人為擴大學校差距的做法,才能真正從源頭上解決義務教育“擇校”問題。
1、全面落實經費保障機制,不斷加大薄弱學校改造力度。辦好每一所學校,是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解決“擇校”問題的根本手段。當前,取消義務教育階段重點學校與非重點學校之分,不失為一個明智之舉,但畢竟重點學校的優勢地位已經形成,教育差距客觀存在,要想消除重點與非重點的差別絕非一日之功。當務之急是要在義務教育經費投入上,特別注重對薄弱學校的扶持,通過設立薄弱學校建設專項資金,做到薄弱學校建設資金優先安排、重點保證,努力縮小義務教育學校之間的差距。
2、加快建立教師交流制度,努力促進教師資源均衡配置。“擇校”在很大程度上是“擇師”,因此,加快推進教師交流制度的建立,均衡配置教師資源,是解決“擇校”問題的關鍵環節。隨著“地方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的落實,特別是隨著教師管理許可權上收到縣***市、區***,為縣***市、區***級教育行政部門推進教師交流制度的建立創造了條件。
3、積極探索招生方式改革,有效發揮政策調節與導向功能。為體現義務教育公平、公正原則,緩解“擇校”壓力,在貫徹實施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就近入學”招生原則的基礎上,改變單純依靠“電腦派位”的做法,積極探索和完善優質初中的招生方式改革。鑑於高中招生方式對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將會產生直接影響,有必要繼續關注高中招生方式的改革試驗,鼓勵將優質高中的部分招生指標按一定比例分配給初中學校,淡化學校之間的生源競爭。
***1***初中招生指標按比例分配。部分地區設計將辦得較好的初中的全部招生指標或部分招生指標,根據小學在校生人數,按比例分配給附近的各個小學,完善選送程式,增加透明度,實行社會監督。
***2***高中招生指標與初中辦學水平掛鉤。高中通過推行升學指標分配與初中辦學水平綜合評價結果掛鉤的辦法,逐步減少擇優比例,擴大定向分配生的比例,以此改善薄弱學校的生源狀況,淡化考試競爭,建立公平合理的競爭機制。
隨著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的頒佈實施,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逐漸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在這樣的法制環境和政策背景下,逐步化解義務教育的“擇校”矛盾迎來了一個非常有利的時機,但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根本解決“擇校”問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任務依然非常艱鉅。
擇校的存在問題
其一,公辦學校間的“擇校”違背了義務教育公平原則,阻礙了區域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擇校”引發的生源不正常流動,使招生計劃無法落實。“擇校”使熱門中學班額過大或擴班,造成教育資源緊張,不利於學生的全面發展。
其二,“擇校”引發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規範的辦學行為。一些學校為了多收“擇校”生或不失去“好生”,將一部分“優生”集中起來編入快班,配備好教師進行“因材施教”,而忽視了大多數學生。有一些學校為了“應試”,提高知名度,不執行課程計劃,削弱德育和音、體、美、勞等學科,任意延長學生在校時間,加重學生課業負擔,嚴重影響學生綜合素質提高。
其三,“擇校”進一步拉大了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校級生源和經濟收入的差距,直接挫傷了非重點學校的辦學積極性,加劇了一批基礎薄弱學校的辦學困境。
擇校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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