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方式有哪些?
公司股權轉讓方式
你好,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它現有的股東,即公司內部的股權轉讓;二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其它投資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權轉讓。這兩種形式在條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異。
(1)內部轉股:出資股東之間依法相互轉讓其出資額,屬於股東之間的內部行為,可依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及出資證明書等即可發生法律效力。一旦股東之間發生權益之爭,可以以此作為準據。
(2)向第三人轉股:股東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出資時,屬於對公司外部的轉讓行為,除依上述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以及相關文件外,還須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
對於向第三人轉股,公司法的規定相對比較明確,在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該項規定的立法出發點是:一方面要保證股權轉讓方相對自由的轉讓其出資,另一方面考慮有限公司資合和人合的混合性,儘可能維護公司股東間的信任基礎。根據公司法的這一規定和公司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外部股權轉讓必須符合兩個實體要件: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和股東會作出決議。這是關於公司外部轉讓出資的基本原則。這一原則包含了以下特殊內容:第一,以人數主義作為投票權的計算基礎。我國公司制度比較重視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採用了人數決定,而不是按照股東所持出資比例為計算標準。第二,以全體股東作為計算的基本人數,而不是除轉讓方以外股東的過半數。
股權轉讓有哪些方式
股權劃轉(適用於國資系統);
股權轉讓(分貨幣方式支付,還是非貨幣方式支付 <包括股權、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等具體形式> ); 包括股權、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等具體形式>
定向增發或單邊增資(原股東股權比例被稀釋);
股權無償贈與。
股權贈予與股權轉讓究竟哪種方式比較好
雖然我對股權不是很懂,但是我現在正在從事股權轉讓這個行業,我只知道別人買公司股權的時候,要和大股東簽訂股權協議書,一元錢買進的話要看公司的運轉情況,如果公司運轉的好的話,那麼就不止一元錢了,你朋友是什麼公司 啊?
股權轉讓有哪些方式呢?
協議轉讓模式
做市商轉讓模式
競價轉讓模式
股權轉讓的條件是什麼,股權轉讓有哪幾種形式
1、一般的,意向書是指當事人雙方或多方之間,在對某項事物正式簽訂條約、達成協議之前,表達初步設想的文件。 2、法律並沒有對意向書的效力作出規定,通常的意向書內容中都含有導致其喪失約束力的條款。如在意向書中列有“本意向書不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的權利義務具體由正式的合同確定”等條款,意向書中這些條款通常都表明雙方不希望受到有關內容的約束。 3、因此,通常來說,意向書不具有和合同一樣的法律效力。合同則是雙方通過要約、承諾等流程簽署的約束雙方權利義務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4、所以,股權轉讓意向書類似,是協議各方就股權轉讓達成的初步意向和設定,法律約束力較弱,股權轉讓合同則是雙方就股權轉讓的方式、價款、變更、違約等各項內容達成 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常見的股權轉讓形式有哪些
股權轉讓的形式
1、普通轉讓與特殊轉讓
這是根據股權轉讓在《公司法》上有無規定而作的劃分。普通轉讓指《公司法》上規定的有償轉讓,即股權的買賣。特殊轉讓指《公司法》沒規定的轉讓,如股權的出質和因離婚、繼承和執行等而導致的股權轉讓。
2、內部轉讓和外部轉讓
這是根據受讓人的不同而作的分類。內部轉讓即股東之間的轉讓,是指股東將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公司的其他股東。外部轉讓,是指部分股東將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股東以外的第三人。
3、全部轉讓與部分轉讓
這是根據標的在轉讓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劃分。部分轉讓指股東對股權的一部分所作的轉讓,也包括股權分別對二個以上的主體所作的轉讓。全部轉讓指股權的一併轉讓。
4、約定轉讓與法定轉讓
這是根據轉讓所賴以發生的依據而作的劃分。約定轉讓是基於當事人合意而發生的轉讓,如股份的出讓等。法定轉讓是依法發生的轉讓,如股份的繼承等。
股權轉讓的方式都有哪些
常見方式有兩類:
1、資金方直接溢價購買股權,做大股東或者二股東(未來多謀求控股)。該類個股大幅上漲的必要條件是新股東實力足夠強,旗下優質資產所帶來的想象空間較大。
2、重組和股權轉讓同時進行的“激進”模式,即重組和股權轉讓同時進行。這種方式較適合產能過剩、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國企。
實現股權轉讓一般需要有哪些手續
法律諮詢:? 中顧法律網律師解答: 一般情況下,股權轉讓經過以下手續: 一、首先需要您將股權轉讓給第三方,與第三方(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股權轉讓價格、交接、債權債務、股權轉讓款的支付等事宜,轉讓方與受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上簽字蓋章。 二、需要另外那位股東對您的股份轉讓給第三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 三、需要召開老股東會議,經過老股東會表決同意,免去轉讓方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原來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 四、需要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討論新的公司《章程》,通過後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 五、在上述文件簽署後 30 日內,向公司註冊地工商局提交《股權轉讓協議》、《股東會決議》、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東會指派的代表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六、股權轉讓的債權債務一般由轉讓方與受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中進行詳細約定。 相關法律知識: 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經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股權自由轉讓制度,是現代公司制度最為成功的表現之一。近年來,隨著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國有企業改革及公司法的實施,股權轉讓成為企業募集資本、產權流動重組、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發的糾紛在公司訴訟中最為常見,其中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是該類案件審理的難點所在。 股權轉讓協議是當事人以轉讓股權為目的而達成的關於出讓方交付股權並收取價金,受讓方支付價金得到股權的意思表示。股權轉讓是一種物權變動行為,股權轉讓後,股東基於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全部同時移轉於受讓人,受讓人因此成為公司的股東,取得股東權。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但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並不當然等同於股權轉讓生效。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是指對合同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問題,股權轉讓的生效是指股權何時發生轉移,即受讓方何時取得股東身份的問題,所以,必須關注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後的適當履行問題。更多合同糾紛頻道推薦律師:北京李輝律師。
股份轉讓方式有哪些,與收購有什麼區別
一、股份轉讓方式有哪些
(一)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20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5日內,不得進行上述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二、股份轉讓與收購有什麼區別
股份轉讓也可以成為兼併的一種手段。它與上市公司的收購的不同點在於:
(一)轉讓的股份可以是上市公司的股份,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收購通常是針對上市公司的股份。
(二)股份轉讓不一定以取得目標公司控制權為目的,而股份收購通常以取得目標公司控制權為目的。
(三)股份轉讓是“一對一”的談判,不需要在特定的交易市場進行,股份收購是在證券交易所這個公開市場上進行的,收購人是特定的,出售股份的人是不特定的。
三、股份轉讓場所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以上就是股份轉讓方式有哪些,與收購有什麼區別的具體情況,希望能幫您解決您的問題。對司法實踐中引發的糾紛,如果需要走訴訟程序,建議最好事先諮詢相關的專家律師,以少走彎路,更好地解決自己所面臨的問題。
新三板股權轉讓有哪些方式
1、協議方式:
一般,協議方式必須等交易對手出現,而且是私下進行的,不是公開的。
2、做市方式:
做市方式是在只有做市商和投資者之間能夠成交,禁止投資者之間交易,做市商同時提供賣價和買價,以報價和投資者達成交易,只要是有價值的股票,想什麼時候買隨時有貨,覺得做市商報價合理,亦可隨時出貨,做市商交易主要目的是活躍市場,增加交易量。
3、競價方式:
也要有交易對手出現,但是公開進行,有人掛賣盤,價格合適,就有人買入,公開競價,價格更加公允,交易也更容易促成。
4、其他證監會批准的轉讓方式:
此種轉讓方式則是通過證監會批准,是在出現特殊情況下的一種轉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