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婚假有多少天?
2016年廣東婚假國家規定多少天
一、廣東婚假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相關法條: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實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十五日。城鎮其他人員實行晚婚、晚育的,可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表揚和獎勵。
第三十六條 職工接受節育手術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併計算假期。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廣東婚假有效期是多久 國家規定婚假有效期
勞動法並沒有對婚假怎樣執行作出具體的實施細則,具體到不同的單位有不同的做法。因此婚假的有效期主要看各個單位的規章制度文件,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之內必須申請休假,否則將自動放棄該福利。 因為結婚之後一般是在較短的期限內就會休婚假,不太可能在好多年後再要求休婚假,同時也不便於單位有效管理,因此一般會規定在短期內即休假完。 法定婚假根據有關規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廣東省2016年婚假規定3天,但是2015年底結婚還沒休假的怎麼休?有沒有補充說明?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開,此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確在2016年1月1日施行。修正案草案修改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保障措施,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
根據目前《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初婚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晚婚初婚者可享受15天晚婚假(包含3天法定婚假);二婚者只可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國家關於婚假的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雙方都是湖南的,在廣東工作,婚假有多少天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開,此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確在2016年1月1日施行。修正案草案修改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保障措施,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
廣東去年12月30日,廣東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了《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今年1月1日起與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同步實行,成為全國第一個完成計劃生育條例修訂的省份。 《條例》修改了與“全面二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規定,取消晚婚晚育假,這意味著,7天的晚婚假取消,只剩下常規的3天婚假。
上海市衛計委針日前就新生育政策作出迴應稱,今年1月1日以後登記結婚的公民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也就是7天的晚婚假取消,僅剩3天婚假。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經辦理登記結婚手續,但是尚未休晚婚假的公民,仍享受晚婚假待遇。即:晚婚的公民,在國家規定的婚假基礎上,增加晚婚假7天。
北京晚婚假擬取消 增加配偶陪產假15天。
根據目前《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初婚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晚婚初婚者可享受15天晚婚假(包含3天法定婚假);二婚者只可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國家關於婚假的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廣東省婚假規定
首先懂法你就永遠不會吃虧
如果你單位規定員工有法定婚假一說那好辦你應該寫一份申請表,把介紹信和婚姻登記本還有申請事由,複印寫好書面形式遞交給他,如果不批准,那你的事情已經做完,你可以不用理會,直接休你的假班你的婚禮,回去如果有處罰你可以投訴他找勞動部門解決,,最後吃不了他兜著走,,,,
就這麼簡單你不用怕婚嫁和產假是國民應享受的權利只要你和單位簽約合同就可以按照合同走,因為你是受勞動法保護的至於修法下面的是法定假期時間
(一)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2016年廣州婚假多少天
2016年1月1日起,廣東全面二孩政策實施,根據最新版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取消晚婚晚育假。所以職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的假期原則上應一次性連續安排,假期內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數。
國家規定婚假有幾天?
婚假,不言而喻就是員工結婚的帶薪假期,婚假是我國勞動法及社會保障法明文規定的一項內容。那國家法定婚假多少天,由於各地的具體情況的不同,全國各地規定的婚假到底是多少天呢?
我國法定婚假的有關規定: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
我國法定婚假的有關規定: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由於全國各地的具體情況不同,具體婚假時間一般依據的是各省或者直轄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自己規定的,全國各地的規定並不一致,在此附上全國各地婚假規定: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晚育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間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護理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
天津: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事業組織職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事業組織職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單位給予七日護理假,女方所在單位增加產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產假的,給予一個月基本工資或者實得工資的獎勵。實行生育保險制度後參加保險的,按照保險的規定執行。晚婚、晚育期間工資照發,其他福利待遇與國家規定的婚假、產假相同。 農村居民晚婚、晚育的,可以參照前款規定,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獎勵。”
重慶: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鼓勵公民晚婚、晚育。男年滿二十五週歲、女年滿二十三週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晚婚的職工,增加婚假十個工作日;晚育的婦女,增加產假二十個工作日。增加的婚假、產假視為工作時間。晚婚、晚育的職工,所在單位可給予一次性獎勵或其他福利待遇。
安徽: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男25週歲、女23週歲登記結婚為晚婚。已婚婦女滿24週歲初次生育為晚育。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給予晚婚、晚育的職工以下獎勵:(一)晚婚的初婚者,延長婚假20天;(二)晚育的初產婦,延長產假30天;(三)在產假期間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延長產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20天。 職工在前款規定的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享受其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農民以及城市無用工單位的人員晚婚晚育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表彰、獎勵。”
福建:晚婚的婚假=15天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晚婚的,婚假為十五日;晚育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方產假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顧假為七日至十日。婚假、產假、照......
廣東美的集團婚假規定是多少天
婚假:已轉正員工凡符合《婚姻法》規定,已履行正式結婚登記手續者,給婚假3天。符合晚婚條件者(男25週歲,女23週歲),另加假10天。必須在結婚登記後五個月內取假。
問下現在廣州婚假有幾天
廣州晚婚假規定: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關於印發 <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卹待遇暫行規定> 的通知》(粵勞薪[1997]115號): 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卹待遇暫行規定>
職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增加10天。職工結婚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
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的假期原則上應一次性連續安排,假期內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數。
由此,廣州的婚假應為13天,公休假日包含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