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犯規怎麼判罰?
什麼叫技術犯規,怎樣處罰 20分
籃球規則》第九章 技術犯規
第51條 行為規則:定義
一、比賽的正當行為需要雙方球隊的成員(包括教練員、替補隊員和隨隊人員)與裁判員及其助理人員的完美和真誠的合作。
二、比賽雙方均有權做出最大的努力來獲得勝利,但勝利的取得必須符合體育道德精神和良好的比賽作風。
三、任何故意或一再違反上述的合作或規則精神,要視為技術犯規並按相應的條款處罰。
註解
一、無論何時,在隊員、替補隊員、教練員和坐在球隊席的隨隊人員之中出現粗暴行為,裁判員要採取必要的行動加以制止。
二、以十分惡劣的行為攻擊對方的上述任一人員,要立即取消其比賽的資格。而且裁判員還必須將此事件報告給負責競賽的部門。
三、只要裁判員提出要求,保安警察可以進入場地。
然而,如果觀眾進入場地並顯然蓄意採取粗暴行動,保安警察必須立即干預以保護隊員和裁判員。
四、所有其它區域包括人口、出口、過道和更衣室等地、由主辦者和負責維持公共秩序的人員管轄。
五、裁判員的宣判是最後決定,不能漠視和爭辨。
第52條 隊員的技術犯規
一、隊員的技術犯規是指所有不包括與對方隊員接觸的隊員犯規。
二、隊員不得漠視裁判員的勸告或運用不正當的行為,如:
1、同裁判員、到場的技術代表、記錄員、助理記錄員、計時員,30秒鐘計時員或對方隊員講話或接觸沒有禮貌;
2、使用很可能引起冒犯或煽動觀眾的言語或舉動;
3、戲弄對方或在對方眼睛附近搖手妨礙他的視覺;
4、妨礙迅速地擲界外球以延誤比賽;
5、被判犯規後,在裁判員要求舉手時不正正當當地舉手;
6、沒有報告記錄員和主裁判員擅自更換比賽號碼;
7、沒有報告記錄員以及沒有得到裁判員招呼的替補隊員進入場地;
8、離開場地去獲得不正當的利益;
9、違反第六十條第四款,出現罰則第三款2(注):“干擾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的情況;
10、隊員抓住籃圈並把整個身體的重量懸掛在籃圈上。 根據裁判員的判斷,如果某隊員正試圖防止自己或另一名隊員受傷而抓住籃圈是可以的。
三、顯然是無意的和對比賽沒有影響的,或屬管理性質的技術性違犯不被看作是技術犯規;除非在裁判員提出警告後又重犯。
四、有意的、不道德的或給違犯者帶來不正當利益的技術性違犯,要立即判罰技術犯規。
罰則
一、要登記違犯者一次技術犯規。
二、判給對方隊員兩次罰球。
三、隊長指定罰球隊員。
註解
一、對行為十分惡劣或屢次違反此條規定的隊員要取消其比賽資格,令其退出比賽並執行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的相同罰則。
二、如果技術犯規在球進入比賽狀態後才被發現,則如同在發現時發生的犯規一樣要執行罰則。從發生犯規到發現犯規的時間內的一切情況均有效。
三、當隊員在一些小問題上即將構成違犯時(如未向記錄員報告的問題),裁判員可提出警告以阻止技術犯規的發生。
裁判員事先阻止和在某些情況下對那些顯然是無意的、不影響比賽的小的技術性違犯不予追究是明智的。
第53條 場外人員的技術犯規
一、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和隨隊人員必須留在他們的球隊席區域內,下列情況除外:
1、得到裁判員的許可後,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或一位隨隊人員可以進入場地照料受傷隊員;
2、如果根據醫生的判斷,受傷隊員處於危險中並立即需要照料時,他可以不得到裁判員的許可進入場地;
3、替補隊員可以到記錄臺請求替換;
4、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可以請求暫停;
......
籃球賽中技術犯規是怎樣判罰的?
後來 B5 作為替補隊員進入比賽。對 B5 的行為罰則是什麼?答;當發現 B5 非法參賽時,一有機會就停止比賽,且未置 A 隊於不利。B5 應清除出比賽,並給教練員一次技術犯規。可是,B5 在非法參賽的任何期間的任何得分應記入,B5 發生的任何犯規應作為隊員犯規處理。38-2 在投籃的球出手之後,A2 懸掛在籃圈上為的是讓籃圈支撐 A2 的重量。裁判員認為 A2的行動不是防止受傷的嘗試。這被認為是一次技術犯規嗎?答:是3 在比賽休息期間,A4 改變登記在記錄表上的號碼。可判罪 A4 一次技術犯規嗎?答:A4 必須向記錄員、在再次參賽之前向裁判員報告號碼的改變。否則,可判罪一次技術犯規。5 為了避開防守隊員,A4 跑出界並在回到界內區域之前繞過防守隊員。裁判員警告 A4和教練員 A 此種動作不要重複。為避開防守隊員 A4 再次去到界外。應判罪 A4 一次技術犯規嗎?答:是。允許隊員這樣使用出界將會給該隊員不公正的利益,並且因為一次警告已經給出,應判罪一次技術犯規。6 每當給隊員一次可導致技術犯規的警告時,此警告也通知該隊的教練員嗎?答:此警告也應通知教練員並在整個比賽中適用於該隊。8 根據裁判員的判斷,A4 旨在為避免自己或另一隊員受傷而懸掛在籃圈上,允許嗎?
答:是。9 為了使 A1 分心,B4 在 A1 的眼前晃動手。可判罰 B4 一次技術犯規嗎?答:是。10 第 3 節剩餘 10 秒鐘時 A5 投籃得分。之後,B4 在界外擲球入界。當球在 B4 手中時,A5 拍擊球並被裁判員警告。此警告也通知教練員 A。然後 A5 又拍擊球。應判罰 A5 一次技術犯規嗎?答:是。11 在 A4 正在做投籃動作時,B4 用在地面上重重的跺腳或對 A4 大聲喊叫來使 A4 分心。投籃:(a)成功;(b)不成功。可判罰 B4 一次技術犯規嗎?答:在(a),投中應計得分並給予一次警告。在(b),可判罰 B4 一次技術犯規。(也見判例 38-9)38-12 何時允許球隊席人員離開球隊席區域?答:(a)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為請求暫停、詢問有關得分或犯規次數、當打架已爆發或似將爆發時協助裁判員、或得到裁判員允許後為照料受傷隊員可離開球隊席區域。(b)一名替補隊員為請求進入比賽可接近記錄臺。(c)為照料受傷隊員,訓練員或隊醫可離開球隊座區域。38-13 替補隊員 A10 因為與裁判員談話不禮貌而發生一次技術犯規。如何記錄這個犯規?答:此犯規應給教練員 A 登記並記錄為“B”。14A 隊醫生表現出違反體育道德的舉止。應登記教練員 A 一次技術犯規並記錄為“B”嗎?答:是。由球隊席人員(除去教練員)發生的所有犯規應轉給教練員並記錄為“B”。由教練員個人發生的包含違反體育道德舉止的任何犯規應記錄為“C”。15 教練員 B 被登記:(a)第 2 次技術犯規,是因為教練員 B 個人的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b)第 3 次技術犯規,是因為球隊席人員的違反體育道德的舉止;(c)一次技術犯規,是因為個人的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接著有兩次技術犯規,是因為球隊席人員違犯的。應要求教練員 B 去 B 隊休息室或離開體育館嗎?答:是。當教練員 B 被登記了 2 次技術犯規時,是因為教練員 B 個人的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或者,總共 3 次技術犯規時,是因為個人的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和球隊席人員的違反體育道德的舉止的組合,那麼教練員 B 應被取消比賽資格並必須去 B 隊休息室或離開體育館。38-17 在比賽正進行中,發現 A 隊參賽的隊員超過 5 名。裁判員應遵循什麼程序?答:如果發現時 ......
籃球雙方都技術犯規怎麼判
這個情況很複雜。我們假設A言語攻擊B的時候已經死球了。那麼求權歸衝突前死球時有求權的那一方,技術犯規是兩次罰球(NBA是一次但是除了NBA都是兩次包括NCAA),這樣你說每人一個T就是雙方各罰兩個技術犯規罰球。
NBA中什麼是技術犯規?有什麼處罰?
一、隊員的技術犯規是指所有不包括與對方隊員接觸的隊員犯規。
二、隊員不得漠視裁判員的勸告或運用不正當的行為,如:
1、同裁判員、到場的技術代表、記錄員、助理記錄員、計時員,30秒鐘計時員或對方隊員講話或接觸沒有禮貌;
2、使用很可能引起冒犯或煽動觀眾的言語或舉動;
3、戲弄對方或在對方眼睛附近搖手妨礙他的視覺;
4、妨礙迅速地擲界外球以延誤比賽;
5、被判犯規後,在裁判員要求舉手時不正正當當地舉手;
6、沒有報告記錄員和主裁判員擅自更換比賽號碼;
7、沒有報告記錄員以及沒有得到裁判員招呼的替補隊員進入場地;
8、離開場地去獲得不正當的利益;
9、違反第六十條第四款,出現罰則第三款2(注):“干擾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的情況;
10、隊員抓住籃圈並把整個身體的重量懸掛在籃圈上。 根據裁判員的判斷,如果某隊員正試圖防止自己或另一名隊員受傷而抓住籃圈是可以的。
三、顯然是無意的和對比賽沒有影響的,或屬管理性質的技術性違犯不被看作是技術犯規;除非在裁判員提出警告後又重犯。
四、有意的、不道德的或給違犯者帶來不正當利益的技術性違犯,要立即判罰技術犯規。
場外人員的技術犯規
一、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和隨隊人員必須留在他們的球隊席區域內,下列情況除外:
1、得到裁判員的許可後,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或一位隨隊人員可以進入場地照料受傷隊員;
2、如果根據醫生的判斷,受傷隊員處於危險中並立即需要照料時,他可以不得到裁判員的許可進入場地;
3、替補隊員可以到記錄臺請求替換;
4、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可以請求暫停;
5、只有處暫停期間,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可以進入場地向他的球員講話,只要他留在他的球隊席附近;然而在比賽中,教練員可以指揮他的隊員,只要他是在球隊席區域內;
6、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可以在停止計鍾時有禮貌地並在不干擾比賽正常的進行情況下,向記錄臺詢問有關比分、時間犯規次數的問題。
二、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或隨隊人員在與裁判員,到場的技術代表、記錄員、助理記錄員、計時員、30 秒鐘計時員或對方人員交涉時不得無禮。
三、只有被登記在記錄表上的教練員在比賽過程中允許保持站立。
罰則
一、
1、要登記教練員一次技術犯規;
2、判給對方隊員兩次罰球和隨後的球權;
3、隊長指定罰球隊員;
4、罰球過程中,所有其他隊員要位於罰球線的延長部分和3分投籃線的後面,直到罰球過程完畢;
5、罰球后,無論最後一次罰球成功與否,均由罰球隊員的任一隊員在記錄臺對面邊線的中點處擲界外球(例外:見第五十四條罰則第三款和第五十九條第二款4);
6、擲界外球隊員兩腳要分別站在中線延長線的兩側,有權將政治協商會議傳給場上任何地方的隊員。
二、
1、如遇下列情況,則將取消教練員的比賽資格,令其去該隊的休息室並在比賽期間留在那裡,他也可以選擇離開體育館;
(1)因任何明目張膽地違犯這條規則而被登記時;
(2)因其本身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而被登記了兩次技術犯規時;
(3)因他自身、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或坐在球隊席上的隨隊人員的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累積在教練員名下登記了三次技術犯規時。
注:已滿5次犯規(在2 X 20分鐘的比賽中)或6次犯規(在4 X 12分鐘的比賽中)的隊員再次犯規被登記在教練員名下。
2、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或任一隨隊人員明目張膽地違犯這條規則,他們也要被取消比賽資格,令其去該隊的休息室並在比賽期間......
籃球中犯規怎麼判罰
走步,帶球,這些是違例。不屬於犯規的,這樣都只會讓對方球員在邊線發界外球,
而犯規是打手,阻擋,撞人等等,這些是犯規,這些有時候要罰球的,
為什麼叫有時候發球呢,因為籃球有4節,
在每一節,該方球隊在累計犯規就是全隊犯規達到4次時,這一節中,如果再次犯規的話,每次都要讓對手來罰球了。
但是這個犯規得看是進攻犯規還是防守犯規而言,
假如我方本節已經有3次犯規了,如果是在防守的時候犯規,我們就是4次犯規了,這樣的話對方就該罰球了,
但是如果是我方進攻,造成進攻犯規,比如帶球撞人,則這樣就不會讓對方罰球,只對讓對手在邊線發球,
犯規還得看是防守還是進攻而言的,
不知道我說的你明白了嗎?
籃球技術犯規怎麼判?
看嚴重性,有可能罰球,有可能2罰加開球 給T.. 罰出場也有可能!
NBA裡技術犯規和惡意犯規怎麼判罰,技術犯規一罰一擲和兩罰一擲怎麼回
技術犯規和惡意犯規的區別在於:技術犯規和持球者並沒身體接觸,以垃圾話,挑釁動作羞辱對手,或者干擾無視裁判的判罰(包括球員,教練,球迷)。惡意犯規在於和對手發生過度的身體接觸,例如推人,拉人,用球擊打對手。技術犯規一場2次會被驅逐賽場,惡意犯規不僅驅逐甚至會被禁賽。
技術犯規都是兩罰一擲(兩次罰球加一次中場發球)。沒有一罰一擲。無論進攻還是防守。
打籃球怎樣才算技術犯規?
國際籃球比賽有技術犯規。
比賽的正當行為要求雙方球隊的成員(隊員、替補、教練等)與裁判員、記錄臺人員等有完美和真誠的合作。
具體判罰:任何故意的或再三的不合則,或不遵守本規則的精神,應被認為是一次技術犯規。裁判員可以通過警告或甚至寬容那些明顯是無意的,並不直接影響比賽的、輕微的違犯來預防技術犯規的發生,除非在警告後又重複出現同樣的犯規。
你的行為和言語已經對比賽造成了影響(比如你蓋了對手冒以後對對手搖手指屬於挑釁對手,極易引起雙方的衝突,至於什麼捶胸怒吼什麼的這都是針對自己的行為都是很正常的行為,都是可以理解的,除非這些行為比較過激),裁判會先警告你,如果你還有那些影響比賽的言語或者行為就會給你技術犯規了。
正規籃球比賽中,技術犯規的處罰是?
一、隊員的技術犯規是指所有不包括與對方隊員接觸的隊員犯規。
二、隊員不得漠視裁判員的勸告或運用不正當的行為,如:
1、同裁判員、到場的技術代表、記錄員、助理記錄員、計時員,30秒鐘計時員或對方隊員講話或接觸沒有禮貌;
2、使用很可能引起冒犯或煽動觀眾的言語或舉動;
3、戲弄對方或在對方眼睛附近搖手妨礙他的視覺;
4、妨礙迅速地擲界外球以延誤比賽;
5、被判犯規後,在裁判員要求舉手時不正正當當地舉手;
6、沒有報告記錄員和主裁判員擅自更換比賽號碼;
7、沒有報告記錄員以及沒有得到裁判員招呼的替補隊員進入場地;
8、離開場地去獲得不正當的利益;
9、違反第六十條第四款,出現罰則第三款2(注):“干擾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的情況;
10、隊員抓住籃圈並把整個身體的重量懸掛在籃圈上。 根據裁判員的判斷,如果某隊員正試圖防止自己或另一名隊員受傷而抓住籃圈是可以的。
三、顯然是無意的和對比賽沒有影響的,或屬管理性質的技術性違犯不被看作是技術犯規;除非在裁判員提出警告後又重犯。
四、有意的、不道德的或給違犯者帶來不正當利益的技術性違犯,要立即判罰技術犯規。
場外人員的技術犯規
一、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和隨隊人員必須留在他們的球隊席區域內,下列情況除外:
1、得到裁判員的許可後,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或一位隨隊人員可以進入場地照料受傷隊員;
2、如果根據醫生的判斷,受傷隊員處於危險中並立即需要照料時,他可以不得到裁判員的許可進入場地;
3、替補隊員可以到記錄臺請求替換;
4、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可以請求暫停;
5、只有在暫停期間,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可以進入場地向他的球員講話,只要他留在他的球隊席附近;然而在比賽中,教練員可以指揮他的隊員,只要他是在球隊席區域內;
6、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可以在停止計鍾時有禮貌地並在不干擾比賽正常的進行情況下,向記錄臺詢問有關比分、時間犯規次數的問題。
二、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或隨隊人員在與裁判員,到場的技術代表、記錄員、助理記錄員、計時員、30 秒鐘計時員或對方人員交涉時不得無禮。
三、只有被登記在記錄表上的教練員在比賽過程中允許保持站立。
罰則
一、
1、要登記教練員一次技術犯規;
2、判給對方隊員兩次罰球和隨後的球權;
3、隊長指定罰球隊員;
4、罰球過程中,所有其他隊員要位於罰球線的延長部分和3分投籃線的後面,直到罰球過程完畢;
5、罰球后,無論最後一次罰球成功與否,均由罰球隊員的任一隊員在記錄臺對面邊線的中點處擲界外球(例外:見第五十四條罰則第三款和第五十九條第二款4);
6、擲界外球隊員兩腳要分別站在中線延長線的兩側,有權將政治協商會議傳給場上任何地方的隊員。
二、
1、如遇下列情況,則將取消教練員的比賽資格,令其去該隊的休息室並在比賽期間留在那裡,他也可以選擇離開體育館;
(1)因任何明目張膽地違犯這條規則而被登記時;
(2)因其本身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而被登記了兩次技術犯規時;
(3)因他自身、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或坐在球隊席上的隨隊人員的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累積在教練員名下登記了三次技術犯規時。
注:已滿5次犯規(在2 X 20分鐘的比賽中)或6次犯規(在4 X 12分鐘的比賽中)的隊員再次犯規被登記在教練員名下。
2、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或任一隨隊人員明目張膽地違犯這條規則,他們也要被取消比賽資格,令其去該隊的休息室並在比賽期間留在那裡,他也可以選擇離開體育館。
3、教練員被取消比賽資格,要由被登記在記錄......
一次技術犯規加惡意犯規怎麼判
直接驅逐出場,不能參加本場比賽,對方4罰1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