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吊奶什麼意思?
夜總會懲罰手段吊奶
不會吧,我做7年領隊了,亂說的
古代對女人非常噁心的刑罰
各種婦刑
懸吊刑
吊乳頭:這是專門用於女犯的刑罰,即用細繩拴住兩個乳頭,將女犯懸吊在空中,僅僅讓兩個腳尖著地。
吊半邊豬:將女犯一側手腳的拇指(拇趾)捆在一起,然後懸吊起來,在另一側手腳上懸掛重物。
吊鴨子鳧水:用繩子將女犯的雙腳捆紮在一起,頭朝下倒掛起來,然後將其身體不斷浸入水中,當女犯被嗆得即將昏迷時,再將其拉出水面。如此反覆進行,受刑者極難忍受。
倒掛金鐘:用繩子捆住女犯的一隻腳吊起來,然後將另一隻腳和雙手從背後捆綁在一起,使其身體倒懸於空中。
騎木驢遊街
騎木驢是古代專門懲治那些勾結姦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
初期的木驢通常是一面圓長型的木板,下面安裝有四條支撐的驢腿或滾輪,於長木板正中間,安裝一根約二寸粗、一尺餘長的圓木橛子向上直豎,女犯遊街時,全身衣褲被完全剝光,下體對準那根驢背上的粗木橛直插進去,由四名大漢擡著示眾。而在明清期間,木驢刑具則成為一種更為殘酷下流的刑罰。
烙刑是最古老的酷刑之一,早在我國殷商時代,紂王和他的寵妃便發明了一種稱之為“炮烙”的刑法,即將受刑人赤身捆綁在用炭火燒紅的銅柱上。當然,“炮烙”畢竟是一種極刑,只是在治人死罪時才採用。而在審訊人犯時,一般是將受刑者的衣服脫掉,然後將燒紅的炭塊放在身上,或者用燒紅的鐵條烙燙犯人的肉體。現代法西斯發揮得淋漓盡致,不但刑具種類繁多,而且手段也更加殘忍。許多刑訊者還針對女性的特點,發明了一些專門用於女犯的烙刑。
電刑
女犯人被剝去衣褲、光著身子躺在刑床上,手腳被皮帶緊緊固定住,電極接在乳頭上或者插入下體,強烈的電流刺激著她們身體最脆弱、最敏感的部位,使她們赤裸的肉體發出劇烈顫抖。在這種酷刑下,即使是再堅強的女性,也往往被折磨得淚流滿面、發出陣陣撕心裂肺的狂叫。
強制排洩
在公開浣腸時,受刑的女犯全身赤裸著,在挾持下被強迫趴跪在示眾臺上,她的屁股將高高撅起,後方清楚暴露出來的gang門正對著為公開浣腸準備好的沙臺,為了防止女人掙脫,犯人的雙手被反剪在背後,兩腿被拉開固定在示眾臺的鐐銬上,呈現“人”字型被壓制住。
接著負責執行的執法人員用專門的木製漏斗套入女犯的肛門,用木桶取來略低於人體溫度的清水,一次以約略一升的量灌入女犯的腸道里,另外的人員以一類浣腸專用的擀麵杖型長圓木棍,墊入女人小腹部和示眾檯面的空間中來回擀動,使女犯不停地感受到無法剋制的強烈便意,通常女犯無法堅持很久,便會在一陣陣身體和肛門的強烈痙攣中,將腸道中的大量液體噴射到身後的沙臺上。
在形成第一次噴射後,女犯會被允許休息約半刻鐘的時間,然後重複第二、三次浣腸的進行,而一般在進行完三次浣腸後,女犯身體裡的糞尿便差不多已被排空乾淨,此時犯人便會被架起來,由執法人員為之徹底清洗身體。
浣腸示眾是一種非常殘酷的刑罰,對女犯的身體造成極大的損害,有時受刑的女犯甚至被折磨到當場暈死過去。
所謂yin刑,是指那些專對女性下體所施加的種種折磨,這是所有婦刑中最殘酷和最令人髮指的刑法,是人性獸化最極端的表現之一。
滕條抽yin hu:這是德國人發明的一種婦刑。行刑時,首先剝光女犯的衣褲,將其上身捆綁在椅子上,然後由兩人分別提起女犯的雙腿,向兩側打開(或者用繩子捆住雙腳向上吊起)。接著,行刑者手持滕條照女犯的下體使勁抽打,待打得皮開肉裂之後,再將鹽水或酒精灑在傷口上。
鋼絲捅尿道:與上面刑法類似,將女犯的雙腿打開,然後將一根細長的鋼絲插入女犯的尿道,向裡面猛戳亂捅。由於女性的尿道狹窄而短小,在鋼絲的捅紮下,不僅會產生極大痛感,而且會使神經產生竭斯底裡的顫抖。
火燒曹營:用打火機或火柴燒烤女犯的下體,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