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吊裝注意事項?
開塔吊應注意什麼?
安全交底工程開發
一、 各工種的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一)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二) 1.5米以上的高空懸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戴好安全帶,扣好保險帶。
三) 高空作業,不準往下或往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四) 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護裝置,否則不能開動使用。
五) 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操作機電設備。
六) 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禁止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準站人。
二、 各工種的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要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十不準”:
一) 不帶安全帽,不準進現場。
二) 酒後和帶小孩不準進現場。
三) 井架等垂直運輸不準乘入。
四) 不準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五) 模板及易腐材料不準作腳手板使用。作業時不準打鬧。
六) 電源開關不能一閘多用,未經訓練的職工,不準操作機械。
七) 無防護措施不準高空作業。
八) 吊裝設備未經檢查(或試吊)不準吊裝,下面不準站人。
九) 木工場地和防火禁區不準吸菸。
十) 施工現場各種材料應類堆放整齊,做到文明施工。
三、 各工種的施工人員使用塔吊以及塔吊司機進行塔吊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起重吊裝十不準”的規定:
一) 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弔。
二) 起重重量超負荷不弔。
三) 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體捆掛不牢不弔。
四) 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物不弔。
五) 安全制動裝置不靈不弔。
六) 埋在地下的物件,帶電的物體不弔。
七) 光線昏暗,看不清的物體不弔。
八) 物體偏離運行軌跡不弔。
九) 有稜刃的物體未墊好不弔。
十) 未封閉或嚴密封閉的容器內有燙性的介質或介質裝的過滿不弔。
四、 各工種的施工人員使用塔吊以及塔吊司機進行塔吊作業時,還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一) 塔吊司機:
1、 塔吊外觀要經常檢查,結構部位連接、電器裝置、傳動機構磨損及鋼絲繩磨損狀況要做好記錄,如有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或及時修理、更換。
2、 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工作,標準節連接螺桿每星期必須檢查緊固(擰緊)一次。
3、 吊裝前要空載運行檢查起重、迴轉、行走等機構以及制動器、限位器、防護裝置等,確認正常後,方可正常施工(起吊物體)。
4、 司機要了解起吊物重量,不得超載運行。
5、 司機與指揮者之間要密切配合,及時溝通,防止誤操作。
6、 司機在起升、降落過程中應鳴聲示意。
7、 塔吊作業時,吊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司機吊物時,儘量避讓人群,吊物不得在人群上方經過。
8、 嚴禁任何人隨吊物一起上升、下降。
9、 堅持“十不弔”原則,禁止斜拉或提升埋在地下物件等。
10、 塔吊各種限位嚴禁私拆或改動。
11、 夜間施工要有足夠的照明。
12、 五級及以上的大風或者雨、大霧等惡劣天氣,禁止運行。
二) 塔吊司機、各施工隊負責人、各班組長以及使用塔吊的操作者:
1、 起吊各種物體前,必須檢查鋼絲繩的磨損情況。鋼絲繩如有斷股現象,嚴禁使用。卡子失效嚴禁使用。嚴禁一點起吊。
2、 1#樓的總包隊伍必須負責設置專人進行塔吊指揮。如果不設置專職的塔吊指揮,一切後果自負。
3、......
塔吊運行時的五大注意事項有哪些
佈置的位置,
在使用上要能全面覆蓋,且起重量達到要求,達不到的地方要有措施。材料到起吊有順暢的通道。
安裝與拆除方面,要方便,能安裝及拆除,
其它:
安裝與拆除等作業,要有專業的單位來作業
基礎,要有設計。
使用操作人,要有合格證。
塔吊安裝應注意哪些方面
1、安裝是否有專項方案;2、安裝單位是否有相應資質,安裝人員是否具備上崗資格;3、設備是否完好,安裝工具是否齊備及完好(含汽車吊);4、現場指揮人員、安全員是否具備資質及在現場負責;5、安全防護是否落實(包括現場警戒範圍是否劃定及設施到位),安全交底是否明確。塔吊頂升安裝過程中上部結構處於懸浮狀態,起重臂與平衡臂一旦失去平衡,塔吊將發生倒塌事故,所以不可掉以輕心!
指揮塔吊應注意哪些呢?
注意問題:
塔吊司機:
1、 塔吊外觀要經常檢查,結構部位連接、電器裝置、傳動機構磨損及鋼絲繩磨 損狀況要做好記錄,如有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或及時修理、更換。
2、 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標準節連接螺桿每星期必須檢查緊固 (擰緊) 一次。
3、吊裝前要空載運行檢查起重、迴轉、行走等機構以及制動器、限位器、防護 裝置等,確認正常後,方可正常施工(起吊物體)。
4、司機要了解起吊物重量,不得超載運行。
5、 司機與指揮者之間要密切配合,及時溝通,防止誤操作。
6、 司機在起升、降落過程中應鳴聲示意。
7、 塔吊作業時,吊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司機吊物時,儘量避讓人群,吊物不得在人群上方經過。
8、 嚴禁任何人隨吊物一起上升、下降。
9、堅持“十不弔”原則,禁止斜拉或提升埋在地下物件等。
10、 塔吊各種限位嚴禁私拆或改動。
11、 夜間施工要有足夠的照明。
12、 五級及以上的大風或者雨、大霧等惡劣天氣,禁止運行。
二、塔吊司機、各施工隊負責人、各班組長以及使用塔吊的操作者:
1、 起吊各種物體前,必須檢查鋼絲繩的磨損情況。鋼絲繩如有斷股現象,嚴禁使用。卡子失效嚴禁使用。嚴禁一點起吊。
2、 總包隊伍必須負責設置專人進行塔吊指揮。如果不設置專職的塔吊指揮,一切後果自負。
3、 被起吊的物體必須綁紮牢固、安全有效,材料、規格統一。嚴禁不同規格、 長短不一的同種材料一起綁紮起吊,或者在料臺上堆放;更不許不同材料一起混裝、捆綁起吊,或者在料臺上堆放。起吊鋼管時,鋼管上的扣件、卡子等必須拆 卸乾淨,以免落下傷人、毀物。不同規格的鋼管不許在料臺上堆放,嚴禁不同規 格的鋼管一起捆綁、起吊。起吊木方、板材、竹膠板時,必須長短一致、分類吊裝,嚴禁混裝、混綁起吊。嚴禁鋼管與木方、板材、竹膠板等其它材料一起混裝、 捆綁起吊,也不許鋼管與木方、板材、竹膠板等其它材料一起在料臺上堆放。
4、 嚴禁超載、超負荷起吊。
5、 起吊大模板、大鋼模時,模板必須完全脫離混凝土牆面,各種聯結必須完全解除。被吊的模板的側邊不得被其它模板或物體卡住。否則,不得起吊。在起吊 過程中,塔吊司機要與下面的操作工人或塔吊指揮隨時保持聯繫。如果被起吊的物體被鋼筋、架子或其它物體掛住時嚴禁繼續起吊,必須立即停止,待約束解除 後方可繼續起吊。
6、 吊裝大鋼模,或者吊運其它材料、物體時,必須待大鋼模或者被吊運的其它材料、物體距樓(地)面小於 1 米以下時,樓(地)面上的操作者方可接近扶持。
7、 起吊大鋼模時,必須有專人指揮(負責與塔吊聯繫),專人扶模、安裝。指 揮人員與操作、安裝人員必須分工合作。
8、 在澆注混凝土前,臨時走道的大板一定要鋪設,護身欄杆也要檢查,如有損 壞,一定要補齊,以防不測。具體要求如下: ① 護身欄的高度為 1.0~1.2 米之間,同時裝好護身欄兩道水平欄杆和安全網。 ② 臨時走道的大板一定要鋪設牢固,固定穩定。每一塊大板都要鋪設好, 不要有“掉(空)頭”現象,千萬不要出現漏鋪、少鋪現象,以免埋下安全隱患, 造成不必要的安全事故。③ 混凝土澆築時,一定要向前推進,切勿抱著導管向後退,以免踏空墜 落或被絆倒而傷人,出現不安全事故。
9、 雨(雪)、大霧、大風等惡劣天氣進行混凝土澆築時,更要把安全放在首 位,一定要作好工人的保護工作。各施工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滑鞋,以防不安全事故發生。
10、 在懸挑、懸空部位進行施工操作時,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或規範要求搭設 好腳手架(板),並且戴好安全帶,扣好保險帶。嚴禁站在鋼管、柱(牆、獨樑)鋼......
塔吊起重機吊裝使用需不需要開弔裝令?
說白了那不是開工單麼。 工地項目沒通知正式開工沒有塔機啟用通知不讓動。沒單子幹活沒錢。出了事也是自己兜著機器壞了也得自己兜著
高層塔吊開起來需要注意什麼
安全交底工程開發
一、 各工種的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一)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二) 1.5米以上的高空懸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戴好安全帶,扣好保險帶。
三) 高空作業,不準往下或往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四) 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護裝置,否則不能開動使用。
五) 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操作機電設備。
六) 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禁止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準站人。
二、 各工種的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要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十不準”:
一) 不帶安全帽,不準進現場。
二) 酒後和帶小孩不準進現場。
三) 井架等垂直運輸不準乘入。
四) 不準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五) 模板及易腐材料不準作腳手板使用。作業時不準打鬧。
六) 電源開關不能一閘多用,未經訓練的職工,不準操作機械。
七) 無防護措施不準高空作業。
八) 吊裝設備未經檢查(或試吊)不準吊裝,下面不準站人。
九) 木工場地和防火禁區不準吸菸。
十) 施工現場各種材料應類堆放整齊,做到文明施工。
三、 各工種的施工人員使用塔吊以及塔吊司機進行塔吊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起重吊裝十不準”的規定:
一) 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弔。
二) 起重重量超負荷不弔。
三) 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體捆掛不牢不弔。
四) 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物不弔。
五) 安全制動裝置不靈不弔。
六) 埋在地下的物件,帶電的物體不弔。
七) 光線昏暗,看不清的物體不弔。
八) 物體偏離運行軌跡不弔。
九) 有稜刃的物體未墊好不弔。
十) 未封閉或嚴密封閉的容器內有燙性的介質或介質裝的過滿不弔。
四、 各工種的施工人員使用塔吊以及塔吊司機進行塔吊作業時,還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一) 塔吊司機:
1、 塔吊外觀要經常檢查,結構部位連接、電器裝置、傳動機構磨損及鋼絲繩磨損狀況要做好記錄,如有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或及時修理、更換。
2、 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工作,標準節連接螺桿每星期必須檢查緊固(擰緊)一次。
3、 吊裝前要空載運行檢查起重、迴轉、行走等機構以及制動器、限位器、防護裝置等,確認正常後,方可正常施工(起吊物體)。
4、 司機要了解起吊物重量,不得超載運行。
5、 司機與指揮者之間要密切配合,及時溝通,防止誤操作。
6、 司機在起升、降落過程中應鳴聲示意。
7、 塔吊作業時,吊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司機吊物時,儘量避讓人群,吊物不得在人群上方經過。
8、 嚴禁任何人隨吊物一起上升、下降。
9、 堅持“十不弔”原則,禁止斜拉或提升埋在地下物件等。
10、 塔吊各種限位嚴禁私拆或改動。
11、 夜間施工要有足夠的照明。
12、 五級及以上的大風或者雨、大霧等惡劣天氣,禁止運行。
二) 塔吊司機、各施工隊負責人、各班組長以及使用塔吊的操作者:
1、 起吊各種物體前,必須檢查鋼絲繩的磨損情況。鋼絲繩如有斷股現象,嚴禁使用。卡子失效嚴禁使用。嚴禁一點起吊。
2、 1#樓的總包隊伍必須負責設置專人進行塔吊指揮。如果不設置專職的塔吊指揮,一切後果自負。
3、 被起吊的物體必須綁紮牢固、安全有效,材料、規格統一。嚴禁不同規格、長短不一的同種材料一起綁紮起吊,或者在料臺上堆放;更不許不同材料一起混裝、捆綁起吊,或者在料臺上堆放。起吊鋼管時,鋼管上的扣件、卡子等必須拆卸乾淨,以免落下傷人、毀物。不同規格的鋼管不許在料臺上堆放,嚴禁不同規格的鋼管一起捆綁、起吊。起吊木方、板材、竹膠板時,必須長短一致、分類吊......
請問安裝塔吊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控制?
1.起重機的拆裝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隊進行,並應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護。
2.起重機拆裝前,應按照出廠有關規定,編制拆裝作業方法、質量要求和安全技術措施,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後,作為拆裝作業技術方案,並向全體作業人員交底。
3.拆裝作業前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和軌道鋪設或混凝土基礎應符合技術要求;
2)對所拆裝起重機的各機構、各部位、結構焊縫、重要部位螺栓、銷軸、捲揚機構和鋼絲繩、吊鉤、吊具以及電氣設備、線路等進行檢查,使隱患排除於拆裝作業之前;
3)對自升塔式起重機頂升液壓系統的液壓缸和油管、頂升套架結構、導向輪、頂升撐腳(爬爪)等進行檢查,及時處理存在的問題;
4)對採用旋轉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錨架、起落塔身捲揚鋼絲繩以及起升機構制動系統等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使用;
5)對拆裝人員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帶、安全帽等進行檢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換;
6)檢查拆裝作業中配備的起重機、運輸汽車等輔助機械應狀況良好,技術性能應保證拆裝作業的需要;
7)拆裝現場電源電壓、運輸道路、作業場地等應具備拆裝作業條件;
8)安全監督崗的設置及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落實已達到要求。
4.起重機的拆裝作業應在白天進行。當遇大風、濃霧和雨雪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作業。
5.指揮人員應熟悉拆裝作業方案,遵守拆裝工藝和操作規程,使用明確的指揮信號進行指揮。所有參與拆裝作業的人員,都應聽從指揮,如發現指揮信號不清或有錯誤時,應停止作業,待聯繫清楚後再進行。
6.拆裝人員在進入工作現場時,應穿戴安全保護用品,高處作業時應繫好安全帶,熟悉並認真執行拆裝工藝和操作規程,當發現異常情況或疑難問題時,應及時向技術負責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應防止處理不當而造成事故。
7.在拆裝上回轉、小車變幅的起重臂時,應根據出廠說明書的拆裝要求進行,並應保持起重機的平衡。
8.採用高強度螺栓連接的結構,應使用原廠製造的連接螺栓,自制螺栓應有質量合格的試驗證明,否則不得使用。連接螺栓時,應採用扭矩扳手或專用扳手,並應按裝配技術要求擰緊。
9.在拆裝作業過程中,當遇天氣劇變、突然停電、機械故障等意外情況,短時間不能繼續作業時,必須使已拆裝的部位達到穩定狀態並固定牢靠,經檢查確認無隱患後,方可停止作業。
10.安裝起重機時,必須將大車行走緩衝止擋器和限位開關碰塊安裝牢固可靠,並應將各部位的欄杆、平臺、扶杆、護圈等安全防護裝置裝齊。
11.在拆除因損壞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機時,必須按照技術部門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進行。
12.起重機安裝過程中,必須分階段進行技術檢驗。整機安裝完畢後,應進行整機技術檢驗和調整,各機構動作應正確、平穩、無異響,制動可靠,各安全裝置應靈敏有效;在無載荷情況下,塔身和基礎平面的垂直度允許偏差為4/10OO,經分階段及整機檢驗合格後,應填寫檢驗記錄,經技術負責人審查簽證後,方可交付使用。
塔吊夜間施工應注意些什麼
1.塔吊在使用前,必須經公司驗收合格後,簽發塔吊驗收合格證使用通知書,方可使用。
2.作業前,檢查現場環境,要保證安全作業距離及各種安全條件。
3.檢查各傳動部分,結構部分的安全和潤滑情況。
4.檢查各限位裝置,安全裝置是否靈活可靠。
5.檢查鋼絲繩的磨損情況,有無損傷,是否要更換。
6.開始操作時,先鳴笛發出警示,提醒注意。
7.司機在作業中要按照信號指揮人員發出的信號、旗語、手勢進行操作,操作前要鳴笛示意。如發現信號不清或指揮有誤將引起事故時,司機有權拒絕執行並採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8.群塔作業時,塔與塔之間的高度必須保持2米以上足夠的安全距離,低塔起重臂保持與高塔塔
身5米以上的距離。
9.低塔頂升加節時,高塔停止作業。高塔頂升,低塔不得在高塔頂升範圍內作業。
10.塔機停用必須將吊鉤和變幅小車收到規定位置。
11.夜間施工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塔吊上要有警示燈。
12.低塔讓高塔:低塔在轉臂前應先觀察高塔運行情況再進行作業。
13.後塔讓先塔:在兩塔機塔臂交叉區域內運行時,後進入該區域機避讓先進入該區域的塔機。
14.運行塔讓靜塔:在兩塔機塔臂蛟叉區域內作業時,進行運轉的塔機應避讓處於靜止狀態的塔機。
15.輕車讓重車:在兩塔機同時運行時,無載荷塔機應主動避讓有載荷塔機,塔吊在轉臂時,嚴禁與相鄰塔吊在同一地點同時進行吊裝作業。
16.起重量必須嚴格按照原廠規定,不得超載。
17.塔式起重機應按作業條件,依據有關標準,合理選擇吊索具。嚴禁將不同種類或不同型號的索具連在一起使用。
18.不準用吊鉤直接吊拉重物,必須用索具或專用器具。
19.細長易散的物品,要捆紮兩道以上,並且要有兩個吊點;在吊運的過程中,使吊運物品保持水平,不準偏斜,以免重物由於自重或振動等原因從捆紮中抽掉出來發生事故。
20.吊運散碎物品時,要用網、籃、或其它容器盛裝,不可用繩索捆紮。
21.吊運體積較大或較長的物體,應在被吊物體的兩端各設一個防止擺動的溜繩。
22.操作要按規定進行。應從止點零位開始逐檔操作,嚴禁越檔操作。在傳運裝置運轉中變換方向時,先將控制器拔回零位,待傳動停止後再逆向運轉,嚴禁直接變換運轉方向。操作要平穩。
23.吊鉤起升高度與起重臂頭部之間距離最少不得小於1米。
佈置塔吊是需注意哪些方面
佈置的位置,
在使用上要能全面覆蓋,且起重量達到要求,達不到的地方要有措施。材料到起吊有順暢的通道。
安裝與拆除方面,要方便,能安裝及拆除,
其它:
安裝與拆除等作業,要有專業的單位來作業
基礎,要有設計。
使用操作人,要有合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