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什麼是違章建築?
什麼是農村違法建築,怎麼處理?
所謂農村違法建築,是指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在農用地或者農村建設用地上進行建設,擅自動工興建的各種建築物。(一)在農用地上建造的建築物。顧名思義,所謂“農用地”就是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在未辦理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前,擅自在農用地上建造房屋的,明確為相關法律所禁止,屬於違法建築。相關的法律規定如下:1、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森林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進行勘查、開採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應當不佔或者少佔林地;必須佔用或者徵用林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並由用地單位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2、《草原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進行礦藏開採和工程建設,應當不佔或者少佔草原;確需徵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二)在農村建設用地上建造房屋農村建設用地包括村民宅基地,鄉鎮企業用地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及公益事業用地。非本村村民或者非本村村辦企業,需要使用農村土地的,應當先走國家徵地手續,將土地性質變為國有土地,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後,方可在該地塊上建設,否則該建築就屬於違法建築。(一)當事人在無土地規劃、準建手續的情況下,在農村土地上建造房屋,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國土資源局)可以實施的行政處罰。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國土資源局)有權實施以下行政處罰:1、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2、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3、可並處罰款;(二)鄉、鎮人民政府可以實施的行政處罰。依據《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農村違章建築如何認定?
這裡面有一個土地性質的問題。就是你開墾的這塊土地是屬於國家所有土地還是集體所有土地。如果是國家所有土地,則在上面翻蓋永久性建築必須徵得國土局批准。
至於有村民出來說這地是她的,那麼就請她拿出證據來。你也可拿當時向村裡申請的批准書拿出來,由村裡表態。
補充:
由於這土地屬於集體所有,因此國土局只是監察一下“不怎麼管”。所以首先的要務是當年村裡是怎麼批准的。如果村裡否認包括了廚房地塊,而你又拿不出相應的證據,則很難認定。
在村裡不予承認、村民有異議、你拿不出相應證據來證明屬於自己的宅基地,國土局予以違章建築認定沒有錯。但是國土局將你們當時的申請資料丟失了,造成土地無法認定顯然負有責任。這類資料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應保存範年限為20年。
建議:
起訴解決,要求確認你方宅基地面積以及所有權。
什麼叫違章建築?我家農村的,在自己院子裡蓋得廂房叫做違章建築麼?如果這也叫是不是太扯了。
按規定,建築要不違章,得要幾個主要步驟,1\國土證(土地作用證,證明你可以使用這塊地土地);2\土地規劃許可證(批准你如何使用這塊土地,作廠房還報住宅或或商業);3建築規劃許可證(你所建的房子是附合要求的,包括外形\面積\層數等);4\建築施工許可證(你可以施工了)這四個步驟都走好了,就不是違章了。末了還要一個驗收的證,那才能正式使用。
這個對於房產公司大搞開發那可以,但對星斗小民,還是應該有些更簡易的程序才對的。
但有一點是要明確的,我國的土地政策是土地國有,私人只是擁有使用權。比方說你租人家一房子,雖說你有使用權,但你要改造想在裡邊加一廁所或間出一間雜物間來,總得要人家房東同意吧?你現在的情況也是一樣的。在廣州,前段時間把最有錢的一撮人在別墅花園裡加建的一些東西都拆掉了,影響很大,所以也不是說只有普通老百姓不能在院子裡隨便建廂房。
違章建築農村違章建築怎麼處理
所謂農村違法建築,是指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在農用地或者農村建設用地上進行建設,擅自動工興建的各種建築物。(一)在農用地上建造的建築物。顧名思義,所謂“農用地”就是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在未辦理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前,擅自在農用地上建造房屋的,明確為相關法律所禁止,屬於違法建築。相關的法律規定如下:1、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森林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進行勘查、開採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應當不佔或者少佔林地;必須佔用或者徵用林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並由用地單位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2、《草原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進行礦藏開採和工程建設,應當不佔或者少佔草原;確需徵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二)在農村建設用地上建造房屋農村建設用地包括村民宅基地,鄉鎮企業用地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及公益事業用地。非本村村民或者非本村村辦企業,需要使用農村土地的,應當先走國家徵地手續,將土地性質變為國有土地,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後,方可在該地塊上建設,否則該建築就屬於違法建築。(一)當事人在無土地規劃、準建手續的情況下,在農村土地上建造房屋,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國土資源局)可以實施的行政處罰。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國土資源局)有權實施以下行政處罰:1、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2、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3、可並處罰款;(二)鄉、鎮人民政府可以實施的行政處罰。依據《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農村在自己家宅基地內建房屬於違建嗎?
一戶村民只能有一處宅基地,這是法律明文規定。如果你蓋了新房子,就應該把原來的宅基地交回集體。也就是說,原來的宅基地已經不是你們的了。你們不能再在老地基上修房。如果修了,那肯定是違法的。
哪些屬於違章建築
一、違章建築的概念 建築物,是指運用各種材料生產出來的具有各種使用價值的建築物、構築物,是人可以在其中進行生活或生產活動的、固定於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場所,如住宅、辦公樓、廠房、庫房等。 違章建築,是指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或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而佔地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築物。主要包括:(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准,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築。(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築。(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築。(4)擅自將臨時建築設成為永久性建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39條和40條) 二、違章建築的特徵 違章建築,是指違反法律和政策的規定,由公民或法人擅自建造的建築物及構築物,通常表現為擅自搭建的棚房、攤位、簡易樓宇等。 違章建築最主要的特徵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即違章建築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由於其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所以原則上不賦予當事人所有權,不能依法進行產權登記(《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5條和第23條)。但是,違章建築物本身仍然是物的一種,在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未依法認定要求拆除之前,違章建築建造者仍然對物享有某些物權法上的權利。這些權利主要包括: 1、有權處分建築材料。雖然建造人對該建築物不享有所有權,因此亦不享有處分權,但違章建築物建造人對違章建築物的構築材料享有所有權,對構築材料當然享有處分權。 2、有權佔有建築物。佔有是一種事實而非一種權利,是一種人對物的控制與支配狀態。佔有可因享有所有權、他物權或者其他權利而發生,也可因某種缺乏權利依據的行為以及單純的自然事實而發生。違章建築物儘管不能取得所有權,但因為建造人對該違章建築物具有事實上的管領力,可以成立佔有。這種佔有的事實狀態受法律保護。 3、有權使用建築物。佔有的目的並不僅僅是據為己有,而是按照物的物理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違章建築之上的使用權是一種臨時性使用權。一旦建築物被拆除,使用權隨即消滅;或者違章建築取得合法性之後,該種違章建築之上的使用權也就消滅,轉化為合法建築的使用權(《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理》第32條和第35條)。 4、有權對違章建築收益。違章建築的所有人對違章建築的佔有是有權佔有,所以其當然有權收益,只是這種收益權應當受到法律的限制,佔有人只能因本人使用建築物而取得收益,而不能以出租等方式收益。 附相關法律法規: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應當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一)屬於違章建築的; (二)屬於臨時建築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三十八條 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在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建設單位應當持建設項目的批准、核准、備案文件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第四十條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四十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對建設工程是否符合規劃條件予以核實。未經核實或者經核實不符合規劃條件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 建設單位應當在竣工驗收後六個月內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送有關竣工驗收資料。《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堅決查處違法建築的決定》一、違法建築,是指......
農村房屋什麼情況下屬於違章建築
什麼違章不違章啊,只要你在村幹部那裡打通關係你的建築就是不違章的。如果不想你就老老實實在自己宅基地上面蓋房子,肯定不違章。
農村集體土地上的違法、違章建築應該怎麼處理?
留著用吧,無非就是想拆遷的時候換點錢。你讓人去村裡拆拆試下看有人敢去麼。
舉報農村違建用什麼方式舉報最有效
發現違建,可以先獲取關健證據,然後,可以行向主管部門城管局舉報,若不能得到重視,才採用網絡媒體,也可以向中紀委網站直接舉報。
相關法律知識
1、未經規劃、國土資源、城市管理部門審批的建築物、構築物,均屬違章建築,違反了《規劃法》、《城市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
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 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條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並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
(一)未經批准進行臨時建設的;
(二)未按照批准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
(三)臨時建築物、構築物超過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各城市都有依此制定的實施細則或相應法規。
(1)如果在城市建成區,可向城市管理部門或規劃部門投訴,要求強制拆除。
(2)如果在農村,可以向國土資源部門投訴並要求強制拆除。
如果上述部門不作為,可向當地人民政府舉報,或向國土資源的上一級部門投訴,要求強制拆除。還可以撥打1231912319'>城建服務熱線舉報。這個1231912319'>是電話投訴中心,電話打過來後,電腦系統會記錄,並讓投訴人留下電話和地址,資料彙總至市城管執法局,城管執法局將給舉報違建所在地的屬地城管執法局處理。同時,當地城管部門的信訪科會給投訴人發回手機短信,告知對方已經辦理這一投訴。-
而且,這個屬地城管部門的回覆還要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嚴格上講,在收到舉報後,屬地城管部門在1~2天內就能查處有沒有違建,慢也就3~4天。城管部門對違建的辦案週期一般為45天。不過,接下來還需要把對違建的處理調查方案報知多個部門,並且徵求規劃部門的意見,才能進行拆除等事宜。
在農村被拆違章建築機會有幾大?
不涉及拆遷,沒人舉報一般不會有人管。如果被人舉報了,或者涉及拆遷就要看當地的政策執行力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