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物品記什麼科目?
捐贈支出,用於計入什麼科目啊
1、捐贈支出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但是,不是所有的捐贈都可以在稅前扣除,要區分屬於那種捐贈。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通過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用於公益、救濟性的捐贈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以內的部分,准予稅前扣除。納稅人向光華基金會、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中國文學藝術基金會和聽力基金會的捐贈,允許在應納稅所得額3%以內的部分據市實扣除。納稅人向中國紅十字事業、老年服務機構、農村義務教育的捐贈,允許全額稅前扣除。納稅人向慈善機構、基金會等非營利性的公益、救濟性捐贈,准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全額扣除。納稅人向北京市文化發展基金會的捐贈,允許在應納稅所得額10%以內的部分,據實扣除。
接受捐贈應該計入什麼科目
新會計準則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帳務處理》對"營業外收入"科目的規定可以看出,該科目下設置了"捐贈利得"的明細科目,說明新會計準則規定將企業接受捐贈資產的價值作為"捐贈利得"直接計入"營業外收入".
接受貨幣資金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捐贈利得
接受非貨幣資金,以公允價值入賬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貸:營業外收入-捐贈利得
捐贈計入什麼科目
是接受捐贈還是提供捐贈啊?
若是接受捐贈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若是提供捐贈計入“營業揣支出”科目
捐款計入哪個會計科目?
現行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例如,企業2007年的實現利潤10萬,那麼,該企業的捐贈扣除限額為10×12%=1.2萬元,那麼1.2萬元就不需要納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中繳稅。
會計分錄:
捐贈時(捐款後對方會有收據)
借:營業外支出
貸:現金/銀行存款
本月底結轉入“本年利潤”科目
借:本年利潤
貸:營業外支出
捐贈支出,用於計入什麼科目
捐贈支出,應該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
損贈支出又具體分為以下情況:
(1)納稅人直接向受贈人的捐贈不允許稅前扣除。
(2)納稅人用於公益、救濟性的捐贈,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以內的部分,准予稅前扣除。所稱公益、救濟性的捐贈,是指納稅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業和遭受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所稱社會團體,包括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希望工程基金會、宋慶齡基金會、減災委員會、中國紅十字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全國老年基金會、老區促進會以及民政部門批准成立的其他非盈利的公益性組織。
(3)納稅人通過非盈利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農村義務教育的捐贈、向老年活動場所的紅十字事業的捐贈、對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損贈,納稅人向慈善機構、基金會等非盈利性機構的公益、救濟性捐贈,准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公司的捐贈款會計科目怎麼做
1、對外捐贈支出的,
計入營業外支出
借:營業外支出
貸:現金(銀行存款)
2、接收捐贈的,
接受的貨幣性及非貨幣性資產捐贈,如果接受捐贈待轉的資產價值全部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企業應按接受捐贈待轉資產的價值,借記“待轉資產價值(接受捐贈貨幣性資產價值或接受捐贈非貨幣性資產價值)”科目,按接受捐贈待轉的資產價值與現行所得稅稅率計算的應交所得稅,或接受捐贈待轉的資產價值在抵減當期虧損後的餘額與現行所得稅稅率計算的應交所得稅,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或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準備)。如果接受捐贈的非貨幣性資產金額較大,經批准可以在規定期
限內分期平均計入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各期計算交納所得稅時,應按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當期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待轉捐贈非貨幣性資產價值部分,借記“待轉資產價值耿科目,按當期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待轉捐贈非貨幣性資產價值與現行所得稅稅率計算的應交所得稅,或按當期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待轉捐贈非貨幣性資產價值在抵減當期虧損後的餘額與現行所得稅稅率計算的應交所得稅金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準備)。
來源於《小企業會計制度》
商會自願捐贈款怎麼做賬?記什麼科目?
捐贈款計入營業㚈支出科目,分錄為
借:營業㚈支出---捐贈支出
貨: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企業收到捐贈貸方計入什麼?
舊會計準則記入“資本公積”,新會計準則記入“營業外收入”按照新準則要交企業所得稅的啦。
你看一下,下面的解釋
舊會計準則規定對企業接受捐贈資產價值的處理方法是,先通過"待轉資產價值"科目核算,在計算繳納所得稅後最終轉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新會計準則不僅取消了"待轉資產價值"科目,取消了通過"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核算的要求,而且整篇準則沒有出現"待轉資產價值"、"接受捐贈貨幣性資產價值"和"接受捐贈非貨幣性資產價值"等相關概念,說明新會計準則不僅取消了對企業接受資產捐贈價值"待轉"的概念,而且改變了原《企業會計制度》對該問題的核算思路。今後不再對接受捐贈資產區分是否"待轉"的問題,不再將企業接受捐贈資產的價值通過"待轉資產價值"科目核算。
再從新會攻準則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帳務處理》對"營業外收入"科目的規定可以看出,該科目下設置了"捐贈利得"的明細科目,說明新會計準則規定將企業接受捐贈資產的價值作為"捐贈利得"直接計入"營業外收入".
捐贈支出計入什麼科目
賬戶科目都是 營業外支出
企業對其他單位捐贈而轉出的物資,其應交納的增值稅應計入什麼科目?
1、某企業對外捐贈一批外購物資,成本價18000元,已抵扣進項稅額3060元,公允價值20000元。應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21340
貸:其他業務收入 18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400
借:其他業務支出 18000
貸:原材料 18000
2、某企業對外捐贈一批自產貨物,成本價50000元,公允價值55000元,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64350
貸:主營業務收入 55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9350(55000×17%)
借:主營業務成本 50000
貸:產成品 50000
特別要注意的是,將外購或自產貨物用於對外捐贈屬於非公益性捐贈時,已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的捐贈支出,在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時務必要進行納稅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