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合同類別是什麼?
建築施工合同分類有哪幾種
1.按承發包方式分:①勘察設計或施工總承包合同②單位工程承包合同③工程項目總承包合同④BOT合同(特許權協議)
2.按承包工程計價方式分類:①總價合同②單位合同③成本加酬金合同。總價合同可分類固定總價合同和調價總價合同。單位合同分為:估計工程量單價合同,純單價合同,單位與包乾混合合同等。
3.與建設工程有關的其他合同:①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②建設工程物資採購合同③建設工程保險合同④建設工程擔保合同
4.按工程建設階段分為:①工程勘察合同②工程設計合同③工程施工合同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類別
1、總價固定合同:
①固定總價合同; ②調值總價合同;
③固定工程量合同。
2、單價合同:
①估計工程量單價合同;
②純單價合同;
③單價與包乾混合式合同。
3、成本加酬金:
①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
②成本加固定金額酬金合同;
③成本加獎罰合同;
④最高限額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
工程項目合同有哪些類型
工程項目合同,按照不同的標準有多種不同的表示方法。(1)按合同簽約的對象內容劃分1)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是指業主(發包人)與勘察人、設計人為完成一定的勘察、設計任務,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通常也稱為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設單位(發包方)和施工單位(承包方),為了完成商定的或通過招標投標確定的建築工程安裝任務,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書面協議。3)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簡稱監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設單位聘請監理單位代其對工程項目進行管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建設單位稱委託人(甲方)、監理單位稱受委託人(乙方)。4)工程項目物資購銷合同。由建設單位或承建單位根據工程建設的需要,分別與有關物資、供銷單位,為執行建築工程物資(包括設備、建材等)供應協作任務,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協議。5)建設項目借款合同。由建設單位與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根據國家批准的投資計劃、信貸計劃,為保證項目貸款資金供應和項目投產後能及時收回貸款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書面協議。除以上合同外,還有運輸合同,勞務合同,供電等等。(2)按合同簽約各方的承包關係劃分用電合同1)總包合同。建設單位(發包方)將工程項目建設全過程或其中某個階段的全部工作,發包給一個承包單位總包,發包方與總包方簽訂的合同稱為總包合同。總包合同簽訂後,總承包單位可以將若干專業性工作交給不同的專業承包單位去完成,並統一協調和監督它們的工作。在一般情況下,建設單位僅同總承包單位發生法律關係,而不同各專業承包單位發生法律關係。2)分包合同。即總承包方與發包方簽訂了總包合同之後,將若干專業性工作分包給不同的專業承包單位去完成,總包方分別與幾個分包方簽訂的分包合同。對於大型工程項目,有時也可由發包方直接與每個承包方簽訂合同,而不採取總包形式。這時每個承包方都是處於同樣地位,各自獨立完成本單位所承包的任務,並直接向發包方負責。(3)按承包合同的不同汁價方法劃分1)固定總價合同。採用這類合同的工程,其總價是以施工圖紙和工程說明書為計算依據,在招標時將造價一次包死。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不能因為工程量、設備、材料價格、工資等變動而調整合同總價。但人力不可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國家統一調整價格、設計有重大修改等情況除外。2)計量合同。計量合同又稱為單價合同,分為兩種形式:①工程量清單合同。這種合同通常由建設單位委託設計、諮詢單位計算出工程量清單,分別列出分部分項工程量。承包商在投標時填報單價,並計算出總造價。工程施工過程中,各分部分項的實際工程量應按實際完成量計算,並按投標時承包商所填報的單價計算實際工程總造價。這種合同的特點是在整個施工過程中單價不變,工程承包金額將有變化。②單價一覽表合同。這種合同包括一個單價一覽表,發包單位只在表中列出各分部分項工程,但不列出工程量。承包單位投標時只填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單價。工程施工過程中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和原填單價計價。3)成本加酬金合同。這類合同中的合同總價由兩部分組成。 作者:
建築工程合同屬於什麼性質的合同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首先你的這個性質是怎麼定義的?
合同分很多類型,比如: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 ;雙務合同和單務合同 ;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 ;主合同與從合飢 ;有名合同與無名合同 等等。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屬於什麼合同類型
合同類型:買賣合同,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儲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委託合同,行紀合同,居間合同。建築施工合同單獨為一種,也可以理解為加工承攬合同,如果是淨包工應該屬於勞務承包合同。
定額計價 屬於什麼類型合同
原文複製過來的: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 50500—2008第4.4.3條規定: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宜採用單價合同。當然,清單計價模式下並不排斥總價合同。
根據合同計價方式的不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分為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種類型。
1.總價合同
總價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確定一個完成項目的總價,承包單位據此完成項目全部內容的合同。這種合同類型能夠使建設單位在評標時易於確定報價最低的承包商、易於進行支付計算。但這類合同僅適用於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確計算、工期較短、技術不太複雜、風險不大的項目。要求有詳細而全面的設計圖紙和各項說明,使承包單位能準確計算工程量。在實施過程中,合同管理的工作量較小,結算工作也十分簡單,且便於進行投資控制。
2.單價合同
單價合同是承包單位在投標時,按招標文件就分部分項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確定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的合同。這類合同的適用範圍比較寬,其風險可以合理分攤,並且能鼓勵承包人通過提高工效等手段從成本節約中提高利潤。這類合同能夠成立的關鍵在於雙方對單價和工程量的計算方法的確認。注意的問題則是雙方對實際工程量計量的確認。在實施過程中,便於處理工程變更及施工索賠,且合同的公正性及可操作性相對較好。
3.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業主向承包單位支付工程項目的實際成本,並按事先約定的某一種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類型。在這類合同中,業主需承擔項目實際發生的一切費用,因此也就承擔了項目的全部風險。而承包單位由於無風險,其報酬往往也較低。適用於研究開發性質的工程項目,搶險、救災工程,一般建設工程很少採用。
工程量清單是一份與技術規範相對應的文件,詳細說明了合同中需要或可能發生的工程細目及相應的工程量。在工程結算時,結算單價按照合同約定價格執行,而工程量則依照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算。單價合同與清單做法正好吻合。因此,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決定了建築施工合同宜採用單價合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 50500—2008第4.4.3條規定: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宜採用單價合同。當然,清單計價模式下並不排斥總價合同。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固定總價合同有其優點,如業主的風險較小,主要承擔不可抗力的風險和合同規定的其他風險。但又有一些不盡如人意的方面,如果合同對一些相關內容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話,就會在結算中產生很多的問題。等到結算的時候再進行談判的話,很難達成一致意見。
總之,在選擇合同類型時,一般情況下是發包人佔有主動權。但發包人不能單獨考慮己方的利益,應當綜合考慮項目的各種因素、考慮承包人的承受能力,確定雙方都能認可的合同類型。所以,建議業主在規模不大(總價200萬元以內)、工序相對成熟、工期較短(半年以內)、施工圖紙完備的工程施工項目中選用總價合同,其他情況下儘量優先採用單價合同,由合同雙方合理分擔風險。
建設工程項目合同有哪些類型啊?從哪些類型方面啊?
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類型:建設工程項目合同按項目的規模、複雜程度、項目承包方式及範圍的不同可分為不同的類型。
(1)按簽約各方的關係分類 可行性研究
1)項目總承包合同;2)項目分包合同; 3)轉包合同;4)借貸合同;5)營運合同;
6)勞務分包合同; 7)勞務合同; 8)聯合承包合同;9)買賣合同。
(2)按計價方式分類
1)總價合同; 2)成本加酬金合同; 3)計量估價合同; 4)單價合同。
(3)按合同範圍大小分類
1)一體化承包合同; 2)技術服務合同; 3)諮詢服務合同; 4)分期式合同。
(4)按項目實施專業分類
1)諮詢(監理)服務合同; 2)勘察、設計合同; 3)貸款合同; 4)工程總承包合同;
5)聯合承包合同; 6)分包合同; 7)供應合同; 揣)運輸合同;
9)加工合同; 10)租賃合同; 11)勞務合同; 12)保險合同。
參考資料:www.chinaprcc.com/...3.html
施工合同 分為哪幾類合同
總包合同
分包合同
勞務分包合同
建築分包合同分哪幾類? 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的區別又是啥呢?急等……
以一個新建樓盤為例,總承包就是除設計之外的所有施工活動,國家這個施工活動分了很多專業,如高聳建築物工程、地基與基礎工程、土石方等,總承包就可以將整個施工活動按國家劃分的專業分包給具有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建築公司施工,這個合同就應該是專業承包合同。而構成次專業的就是基本勞務,國家對基本勞務又分了很多專業,如混凝土作業、鋼筋作業、油漆作業等。專業承包釘可以將專業承包按國家劃分的勞務分包專業,將專業承包工程分若干勞務分包作業序列給具有相應勞務序列的勞務公司,這就是勞務分包。若換成數學等式就應該是:勞務分包+........+N勞務分包=專業承包;專業承包+.......+N專業承包=總承包。個人理解,如有不足,敬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