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資管計劃? ?

General 更新 2024-11-28

什麼是資管計劃?

資管計劃也稱資管產品,是獲得監管機構批准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或證券公司,向特定客戶募集資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戶財產委託擔任資產管理人,由託管機構擔任資產託管人,為資產委託人的利益,運用委託財產進行投資的一種標準化金融產品。

資管產品和信託產品相比,有小額數量的優勢,如果投資者是小額投資可以考慮近期前景很好的資管產品揚州安置房資管。謝謝

銀行資管計劃是什麼?

在銀行理財業務發展過程中,由基金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設計的通道類產品,跟銀行不搭界,可是為了規避監管,銀行只能走通道。其中的一個很大的風險在於,風險、客戶、資金都是銀行的,而且今後一旦發生了風險,有些是不可控的。因此銀行推出自己的資產管理計劃。與現在銀行所發行的理財產品所不同的是,銀行資產管理計劃將類似於基金、信託,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而在此之前,銀行理財產品在投資企業債權等標的時,都需要藉助於間接投資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信託、券商資管產品等才能夠實現,也就是常說的“通道業務”。

資管計劃與信託的區別,資管計劃與信託有什麼區別

相同點:

1.必須報備監管部門,信託是銀監會監管,資管計劃是證監會監管

2.資金監管、資訊披露等方面都有嚴格規定

3.認購方式相同,專案合同、說明書等類似

4.本質相同通道不同,都屬於投融資平臺,都可以橫涉資本市場、貨幣市場、產業市場等多個領域

不同點:

1.全國68家信託公司有發行資格,而資產管理公司只有36家,資源稀缺性更加明顯

2.資產管理公司投研能力強,尤其在巨集觀經濟研究、行業研究等方面尤其突出。在這樣的研究團隊指引下選擇可投資專案,能有效的增加對融資方的議價能力並降低投資風險

3.資管計劃具有雙重增信,經過資產管理公司、信託的雙重風險稽核

4.資管計劃小額暢打,最多200個名額

5.收益高,資管計劃一般比信託計劃高1%/年;期限短,資管計劃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

資管計劃與信託有什麼區別呢?

資管計劃與信託的區別:

相同點:

1.必須報備監管部門,信託是銀監會監管,資管計劃是證監會監管

2.資金監管、資訊披露等方面都有嚴格規定

3.認購方式相同,專案合同、說明書等類似

4.本質相同通道不同,都屬於投融資平臺,都可以橫涉資本市場、貨幣市場、產業市場等多個領域

不同點:

1.全國68家信託公司有發行資格,而資產管理公司只有36家,資源稀缺性更加明顯  2.資產管理公司投研能力強,尤其在巨集觀經濟研究、行業研究等方面尤其突出。在這樣的研究團隊指引下選擇可投資專案,能有效的增加對融資方的議價能力並降低投資風險

3.資管計劃具有雙重增信,經過資產管理公司、信託的雙重風險稽核

4.資管計劃小額暢打,最多200個名額

5.收益高,資管計劃一般比信託計劃高1%/年;期限短,資管計劃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

保理資管計劃是什麼

一種新的金融產品。融資方需要錢了,把自身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公司,保理公司再設立子公司(**投資管理公司),設計“資管計劃”向特定客戶募集資金(一個客戶100萬、300萬,收益8%~10%,期限半年或一年,視應收賬款的賬齡而定),再把募集的資金借給融資方。我也在研究一款產品,但有一個疑問,我只知道證監會允許券商和公募基金設立子公司來做資管,沒聽說過保理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做資管計劃的。保理公司的拍照時地方搬的,不屬於證監會的管轄,而且那款保理資管計劃合同“資產管理計劃的備案”的內容中只提到了向“基金業協會備案”,並不是我們以前做資管時合同裡寫道的“向證監會報備”,協會是自律組織、證監會是法定三大監管機構之一,所以“保理資管計劃”在現階段可能會面臨一些監管不足的風險還有政策風險,收益也才8%~10%,個人認為對100萬、300萬投資者來說價效比不高。

信託,資管計劃,基金,私募基金這些有什麼區別

資管產品,是獲得監管機構批准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或證券公司,向特定客戶募集資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戶財產委託擔任資產管理人,由託管機構擔任資產託管人,為資產委託人的利益,運用委託財產進行投資的一種標準化金融產品。目前我國有91家公募基金,但證監會只批覆了67家公募基金可以設立全資子公司做特定資產管理業務(這些在證監會網站可查詢)

資管產品與信託產品的區別:

相同點:

1.必須報備監管部門,信託是銀監會監管,資管計劃是證監會監管;

2.資金監管、資訊披露等方面都有嚴格規定;

3.認購方式相同,專案合同、說明書等類似;

4.本質相同通道不同,都屬於投融資平臺,都可以橫涉資本市場、貨幣市場、產業市場等多個領域;

不同點:

1.全國只有68家信託公司,而資產管理公司只有67家,牌照資源稀缺性更加明顯;

2.資產管理公司投研能力強,尤其在巨集觀經濟研究、行業研究等方面尤其突出。在這樣的研究團隊指引下選擇可投資專案,能有效的增加對融資方的議價能力並降低投資風險;

3.信託報備銀監會1次,募集滿即可成立;資管計劃要報備2次,募集開始時報備1次,募集滿後驗資報備1次,驗資2天后成立;

4.資管計劃具有雙重增信,經過資產管理公司、監管層的雙重風險稽核

5.資管計劃小額暢打,最多200個名額

6.收益高,資管計劃一般比信託計劃高1%/年;期限短,資管計劃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

今後趨勢:基金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是證監會提倡的金融創新結果,因監管嚴格、運作靈活,收益較高,小額不受限制、專業管理等優勢,未來基金專項資管用來分拆信託或發起類信託產品是一種必然趨勢。

基金子公司專項資產計劃問題答疑

1、基金子公司的類信託業務,如何理解其“剛性兌付”?

首先,“剛性兌付”是監管層的一個態度。基金子公司的類信託業務,他的“剛性兌付”預期強,主要從以下幾方面理解。

一、監管層面:信託業的“剛性兌付”是 銀監會的一個態度,其也並沒有明文規定。證監會與銀監會同屬於一個級別,證監會的監管風格更加穩健。銀監會是總量控制,證監會是事前控制,我們通過基金子 公司的報備次數就可以看出, 證監會雖然放開了基金子公司的類信託 業務,但是其仍然是審慎的監管態度,通過募集前報備,募集滿後再報備一 次,證監會維持其嚴格的監管風格。

二、行業發展層面:基金子公司由於剛開始發展,其初期的業務指引著這個行業的發展,因此行業內的公司都是很謹慎的在操作業務,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有67家基金子公司成立,而且大部分都是“一對一的專項資管業務”。

三、基金子公司層面: 基金子公司背靠強大的股東背景,他的風險化解能力同樣很強,不比信託差(主要包括產品自身的風控體系化解,大股東接盤,四大資產管理接盤,私募機構接盤,保險資金接盤等等)。基金子公司的類信託業務團隊幾乎都是挖信託的人才,他的管理風格, 風控體系延續了信託行業嚴謹 的作風。

四、牌照層面:類信託牌照仍然很值錢,這也是為什麼政策放開之後,所有基金子公司一擁而上,爭搶這個牌照, 沒有哪家基金子公司敢於第一個打破“剛性兌付”,從而被監管層檢查,甚至暫停、停止專項業務(即類信託業務)。

五、人員、業務層面:基金子公司都是通過挖掘信託行業的人才,而且都是信託業務骨幹,風控骨幹,中高層領導, 都是信託業中精英中的精英,他們的業務水準可以說高出信託行業平均水平很多很多,他們對優質類信託專案獲取,融資設計,風險把控更加得心應手,從而保障 “剛......

資管和信託的區別是什麼?

一個是發債股,一個是海外基金,高搜易歡迎你

資管計劃 分層交易結構是什麼意思

各資管“通道”的聯絡與區別

基金子公司與信託在法律關係上同屬於信託關係,可以通過募集單一資金和集合資金的形式進行投資,並且資金都可以投向各類資產(包括交易所交易的品種或者未通過交易所轉讓的股權債、權等資產);基金子公司與券商資管在某些方面相似,都可以募集單一資金投資到各類資產,都可以募集集合資金參與交易所轉讓的產品以及集合信託等。但是信託、券商資管、基金子公司在投資限制、投資者限制、投資效率、監督約束等方面仍有顯著差異。

一、基金子公司與信託的區別

1、投資限制

信託計劃無法在銀信合作中投資票據資產;而基金子公司在各種投資標的上均不受限制。法律依據:銀監會於2012年初下發《關於信託公司票據信託業務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根據通知要求,信託公司不得與商業銀行開展各種形式的票據資產轉讓/受讓業務。同時,對存續的票據信託業務,信託公司應加強風險管理,信託專案存續期間不得開展新的票據業務,到期後應立即終止,不得展期。

2、投資者人數限制

信託計劃300萬以下的自然人投資者不得超過50人,基金子公司300萬以下的自然人投資者不得超過200人。法律依據:《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規定“單個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自然人但單筆委託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資者和合格的機構投資者數量不受限制。”;《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規定“單個資產管理計劃的委託人不得超過200人,但單筆委託金額在3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投資者數量不受限制”。

3、投資效率

信託計劃投資於地產類專案需要事前審批,基金子公司在操作地產專案時無須審批。法律依據:《信託公司房地產投資信託計劃試點管理辦法》規定“信託公司在申請設立房地產投資信託計劃時,應當向中國銀監會提交下列檔案”,“房地產投資信託計劃發行申請。經核准後,方可發售信託單位”。

4、監管約束

信託的監管約束較多,相關部門相繼出文限制並禁止信託公司開展票據業務、限制信託公司開展地產業務、限制信託開展政府平臺業務(如,四部委聯發“462號文”);而目前對於基金子公司的限制較少。

5、淨資本約束

信託公司發行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對淨資本的佔用較多;基金子公司目前無淨資本約束。法律依據:《信託公司淨資本管理辦法》約定。

6、投資能力

信託公司普遍在資本市場上的投資能力較弱;而基金子公司依託母公司的投研團隊和投資管理經驗,在投資於交易所交易的金融產品方面比較有優勢。

7、兌付規則

在現實操作中,目前集合資金信託計劃預設會遵守“剛性兌付”的約定;而基金子公司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並沒有此類操作慣例。所謂“剛性兌付”,就是信託到期後,信託公司必須分配給投資者本金以及收益,當信託計劃出現不能如期兌付或兌付困難時,信託公司需要兜底處理。事實上,我國並沒有哪項法律條文規定信託公司進行剛性兌付,這只是信託業一個不成文的規定。

8、集合資金募集能力

有些規模較大的信託公司,內部設有專門的直銷團隊,有穩定的募資能力,另有部分信託公司可以自有資金或信託理財資金池進行投資,在操作大規模募資專案上比較穩妥;而基金子公司成立時間較短,募集渠道有限,在集合產品的銷售上壓力較大。但如果基金子公司的股東銷售實力較強(如股東為第三方銷售機構或股東為自銷實力較強的信託公司),亦可解決部分銷售問題。

資管計劃的優先放和劣後方是什麼意思?

比如你覺得自己炒股很牛,就可以自己拿出100萬資金來做劣後資金,然後找人配300萬優先資金構成一個400萬投資載體。

作為優先資金的回報,你允諾1年給7%的回報,300萬×7%就是21萬,與此同時優先資金不享受進一步的分配。

所以這400萬一年後要拿出321萬還給優先資金,剩下的就都是自己的了。如果你賺了50%變成600萬元,那麼600-321=279萬就都是你的盈利了,相比你直接用自有100萬資金賺50萬要多許多。

當然,如果你不幸投資組合10%虧了,400萬變成360萬元,你依然要拿出321萬還給優先資金,所有的損失都由你自己承擔(所以叫劣後),也就是說原來的100萬就變成360-321=39萬元了,損失超過60%。可見雖然賺的時候可以多賺許多,但是虧起來更厲害。

信託計劃和資管計劃有什麼區別

資管產品,是獲得監管機構批准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或證券公司,向特定客戶募集資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戶財產委託擔任資產管理人,由託管機構擔任資產託管人,為資產委託人的利益,運用委託財產進行投資的一種標準化金融產品。目前我國有91家公募基金,但證監會只批覆了67家公募基金可以設立全資子公司做特定資產管理業務(這些在證監會網站可查詢)

資管產品與信託產品的區別:

相同點:

1.必須報備監管部門,信託是銀監會監管,資管計劃是證監會監管;

2.資金監管、資訊披露等方面都有嚴格規定;

3.認購方式相同,專案合同、說明書等類似;

4.本質相同通道不同,都屬於投融資平臺,都可以橫涉資本市場、貨幣市場、產業市場等多個領域;

不同點:

1.全國只有68家信託公司,而資產管理公司只有67家,牌照資源稀缺性更加明顯;

2.資產管理公司投研能力強,尤其在巨集觀經濟研究、行業研究等方面尤其突出。在這樣的研究團隊指引下選擇可投資專案,能有效的增加對融資方的議價能力並降低投資風險;

3.信託報備銀監會1次,募集滿即可成立;資管計劃要報備2次,募集開始時報備1次,募集滿後驗資報備1次,驗資2天后成立;

4.資管計劃具有雙重增信,經過資產管理公司、監管層的雙重風險稽核

5.資管計劃小額暢打,最多200個名額

6.收益高,資管計劃一般比信託計劃高1%/年;期限短,資管計劃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

今後趨勢:基金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是證監會提倡的金融創新結果,因監管嚴格、運作靈活,收益較高,小額不受限制、專業管理等優勢,未來基金專項資管用來分拆信託或發起類信託產品是一種必然趨勢。

基金子公司專項資產計劃問題答疑

1、基金子公司的類信託業務,如何理解其“剛性兌付”?

首先,“剛性兌付”是監管層的一個態度。基金子公司的類信託業務,他的“剛性兌付”預期強,主要從以下幾方面理解。

一、監管層面:信託業的“剛性兌付”是 銀監會的一個態度,其也並沒有明文規定。證監會與銀監會同屬於一個級別,證監會的監管風格更加穩健。銀監會是總量控制,證監會是事前控制,我們通過基金子 公司的報備次數就可以看出, 證監會雖然放開了基金子公司的類信託 業務,但是其仍然是審慎的監管態度,通過募集前報備,募集滿後再報備一 次,證監會維持其嚴格的監管風格。

二、行業發展層面:基金子公司由於剛開始發展,其初期的業務指引著這個行業的發展,因此行業內的公司都是很謹慎的在操作業務,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有67家基金子公司成立,而且大部分都是“一對一的專項資管業務”。

三、基金子公司層面: 基金子公司背靠強大的股東背景,他的風險化解能力同樣很強,不比信託差(主要包括產品自身的風控體系化解,大股東接盤,四大資產管理接盤,私募機構接盤,保險資金接盤等等)。基金子公司的類信託業務團隊幾乎都是挖信託的人才,他的管理風格, 風控體系延續了信託行業嚴謹 的作風。

四、牌照層面:類信託牌照仍然很值錢,這也是為什麼政策放開之後,所有基金子公司一擁而上,爭搶這個牌照, 沒有哪家基金子公司敢於第一個打破“剛性兌付”,從而被監管層檢查,甚至暫停、停止專項業務(即類信託業務)。

五、人員、業務層面:基金子公司都是通過挖掘信託行業的人才,而且都是信託業務骨幹,風控骨幹,中高層領導, 都是信託業中精英中的精英,他們的業務水準可以說高出信託行業平均水平很多很多,他們對優質類信託專案獲取,融資設計,風險把控更加得心應手,從而保障 “剛性兌付”。

2.基金子公司是證監會監管,股市的起伏,公募基金的產品讓股民很受傷,基金子公司的類信託產品總讓人感覺風險高,怎麼辦?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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