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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 更新 2024-11-23

中國為什麼取消農業稅

本想自己回答的,但百度文庫裡面的這篇文章回答得比較全面,複製供參考。取消農業稅的原因總結一下:一是到2006年,中國經過二十多年的快速發展,農業稅在全國稅收中的佔比已經很小了,取消並不會對國家執行造成大的影響;二是幾千年來,農業一直是國家稅收的主要來源,到了現代社會,工商業取代農業成為稅收的主要來源。國家不再需要從農業收取大量稅收來支援國家執行和工業、商業體系建立;三是農業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基石,“無工不富,無農不穩”,農業雖然很難賺錢,但農業穩定國家、社會的功能亙古不變!不論在任何國家,任何體制下,農業始終是弱勢產業,當一個國家有能力減輕農業負擔,甚至補貼農業時,都會促進工商業反哺農業,保證農業穩定;四是我國人口絕大多數在農業上、在農村,要減小城鄉差距,實現共同富裕,減少社會矛盾,必須要讓農民這個群眾富裕起來。取消農業稅就是第一步,對農業生產進行補貼是第二步,加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發展是第三步,現在正在大規模開展的脫貧攻堅是第四步!總之,取消農業稅,是我國國家強大的象徵,是社會發展的必然,是當政者必須考慮的問題!

希望對你有用,祝健康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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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稅取消的歷史背景與意義分析 農業稅是國家向一切從事農業生產並有農業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一部分。在我國,徵收農業稅由來已久,俗稱“皇糧國稅”,但隨著當今國際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以及我國收入群體差異的實際情況,我國終於於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了從2006年1月1日起廢止農業稅條例的決定草案,延續數千年的農業稅終於走進了歷史博物館。從此,中國農民徹底告別“皇糧國稅”。

一、農業稅取消的歷史背景

1、農村稅費增長與國民經濟發展不協調。50年代初,新中國剛誕生,百廢待興,為了加快經濟發展,我國確立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實行“以農補工”政策,通過提取農業剩餘用於發展城市和工業,這對整體經濟發展來說無疑是必要的。根據西方工業化國家的經驗,當在工業產值超過農業產值時,政策應將“以農補工”改為“以工補農”。1990年我國農業總產值佔工農業總產值比重已經下降到21%,1995年下降到17%,在工業產值大幅超過農業產值可我國仍然在實施偏倚工業發展的農稅政策,依靠提高農業剩餘發展城市工業,這是導致農民負擔過重的重要政策因素。

2 、城鄉稅制結構不合理。長期以來,我國城鄉實行不同的稅制,使農民承擔著比城市居民還重的負擔。向農民徵收的稅種是農業稅,同時具有增值稅和所得稅的性質。國家統計局資料表明,2004年農民人均收入2936元,月收入僅200多元,遠遠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卻要交8.4%的農業稅和農業稅附加,這顯然是不公正、不公平的。

3 、我國具備了取消農業稅的能力。我國總體上已進入了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近年來,我國持續快速發展,國家財力不斷壯大,2003至 2005年全國財收入分別突破 2億元、2.5萬億元和 3.1萬億元大關,2004年財政收入增收 4500億元,2005年增收 5000多億元。農業稅收在整個財政收入中佔的比例不到 2%,國家財政有能力承擔取消農業稅帶來的減收。雖然取消農業稅會減少地方財政收入,尤其是農業大縣財政減收會更多,但中央財政給這些地區轉移支付後,較大地緩解了地方的困難。所以,從國家長遠發展的大局看,只要有利於徹底解決“三農”問題,有利於從根本上改變二元經濟結構對經濟社會有利於協調發展造成的瓶頸制約,付出這些改革成本是必要的,也是完......

我國因為什麼原因取消農業稅的

因為農民收入已經入不敷出,為了給農民留條活路,保留一些還願意種糧食的人,所以取消了農業稅。這是真實原因。

至於表面文章,是這樣的:停止徵收農業稅是為了減少農民的負擔,增加農民的公民權利,體現現代稅收中的“公平”原則,同時還符合“工業反哺農業”的趨勢。

取消農業稅的經濟意義

取消農業稅,可以使廣大農民手頭得到真正的實惠,切實減輕農民負擔。但這遠遠不是這一重大政策改革的全部。

在漫長的中國農業社會歷史上,政府收繳農業稅、農民交納農業稅從來都是天經地義的。歷朝歷代,只有過區域性減輕包括農業稅在內的稅賦的舉措,還從來沒有在全國範圍內取消農業稅的先例。農民一直是中國人口的大多數,又是收入增長最緩慢、生活最艱難的社會弱勢群體。因此,取消農業稅,首先體現了黨和政府執政為民,扶持社會弱勢群體的施政理念。

取消農業稅,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對農民的一種解放。在我國,農業徵稅、繳稅成本太大,這種成本有時候甚至超過了稅收本身。以農業稅為載體,派生出從農民、農村、農業攝取剩餘的稅費的品種多得令人眼花繚亂。農業稅的取消,使這種到處向農民伸手的體制得到了根本性的改變;更為重要的是,現行的農村稅制,是在城鄉二元結構下設立的。這種兩線並行的稅制結構,再加上城鄉發展水平的不平衡,對中國農民形成了極不公平的稅收負擔。我國由7%的主稅及其20%的附加合成的農業稅稅率達8.4%。據瞭解,對特定人群進行稅收,這種情況只有在中國才存在。因此,取消農業稅政策的提出,更多的是一種制度性的變化,是中央對城鄉經濟和社會發展不平衡政策做出的重大調整,是對農民在稅負上與城市居民平等地位的恢復。

取消農業稅,也是改革開放帶來的一項巨大成果。四百億的農業稅雖然只佔國家稅收總額的百分之二點幾,但今後這筆稅收不但沒有了,國家還要從財政中拿出一筆錢來支付農村基層的財政開支,這在以前即使想做也是難以做到的。因此,農業稅的取消,一方面意味著我國經濟結構在升級的過程中,農業的比重正在逐步降低;另一方面,也表明我國目前已完全具備了取消農業稅而不至於影響國家全域性發展的經濟能力。

取消農業稅,對小區域經濟中的財政稅收結構的影響是最大的,特別是縣域經濟。對於許多農業縣、農業區域來說,財政稅收中的農業稅仍然是很大的比重。農業稅的取消,使得這些地方的財政稅收結構面臨著重大的變革,並進而將影響到更大的區域甚至是國家財政稅收結構的變革。因此,取消農業稅,實際上是對財政稅收結構、小區域經濟結構、社會結構閥甚至是國家巨集觀經濟結構的深刻變革的開始,意味著我們的改革已開始走向最艱鉅的領域。

取消農業稅以及中央政策向“三農”傾斜,並不損害城市的發展和市民的利益。相反,還將最終促進城市的進一步發展。一個淺顯的道理:全國13億人中的9億多農民增收了,消費水平提高了,必將促進城鄉市場的暢旺,拉動內需,城鎮的生產、銷售和消費等環節也將隨之步入良性迴圈,進而加快城市工業化的步伐。同時,城鄉差距的縮小,還會促使農村社會更加穩定,並有助於全社會的穩定。一句話,中國的改革,都是從解放農民開始的。沒有富裕的農民,就沒有富裕的中國;沒有農村的穩定,就不可能有一個穩定和諧的中國社會。

農業稅這項“千年古制”的最終廢除,是中國歷史上的一個偉大壯舉,其意義是空前的,並將對中國社會的全面發展產生巨大而深刻的影響。取消農業稅,並不僅僅是中國農民的福音,更是13億中國人共同的福音。

農業稅的取消意義

是對農民的一種解放。在中國,農業徵稅、繳稅成本太大,這種成本有時候甚至超過了稅收本身。以農業稅為載體,派生出從農民、農村、農業攝取剩餘的稅費的品種多得令人眼花繚亂。農業稅的取消,使這種到處向農民伸手的體制得到了根本性的改變;更為重要的是,現行的農村稅制,是在城鄉二元結構下設立的。這種兩線並行的稅制結構,再加上城鄉發展水平的不平衡,對中國農民形成了極不公平的稅收負擔。中國由7%的主稅及其20%的附加合成的農業稅稅率達8.4%。據瞭解,對特定人群進行稅收,這種情況只有在中國才存在。因此,取消農業稅政策的提出,更多的是一種制度性的變化,是中央對城鄉經濟和社會發展不平衡政策做出的重大調整,是對農民在稅負上與城市居民平等地位的恢復。是改革開放帶來的一項巨大成果。四百億的農業稅雖然只佔國家稅收總額的百分之二點幾,但今後這筆稅收不但沒有了,國家還要從財政中拿出一筆錢來支付農村基層的財政開支,這在以前即使想做也是難以做到的。因此,農業稅的取消,一方面意味著中國經濟結構在升級的過程中,農業的比重正在逐步降低;另一方面,也表明中國已完全具備了取消農業稅而不至於影響國家全域性發展的經濟能力。對小區域經濟中的財政稅收結構的影響是最大的,特別是縣域經濟。對於許多農業縣、農業區域來說,財政稅收中的農業稅仍然是很大的比重。農業稅的取消,使得這些地方的財政稅收結構面臨著重大的變革,並進而將影響到更大的區域甚至是國家財政稅收結構的變革。因此,取消農業稅,實際上是對財政稅收結構、小區域經濟結構、社會結構、甚至是國家巨集觀經濟結構的深刻變革的開始,意味著我們的改革已開始走向最艱鉅的領域。取消農業稅以及中央政策向“三農”傾斜,並不損害城市的發展和市民的利益。相反,還將最終促進城市的進一步發展。一個淺顯的道理:全國13億人中的9億多農民增收了,消費水平提高了,必將促進城鄉市場的暢旺,拉動內需,城鎮的生產、銷售和消費等環節也將隨之步入良性迴圈,進而加快城市工業化的步伐。同時,城鄉差距的縮小,還會促使農村社會更加穩定,並有助於全社會的穩定。一句話,中國的改革,都是從解放農民開始的。沒有富裕的農民,就沒有富裕的中國;沒有農村的穩定,就不可能有一個穩定和諧的中國社會。

農業稅哪年取消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六次會議於1958年6月3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廢止。

中國什麼時候取消農業稅

2005年12月29日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六次會議於1958年6月3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廢止。中國的農業稅就此退出歷史舞臺。

望採納~

為什麼要取消農業稅?

取消農業稅這一重大舉措,得民心、順民意,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廣大農民的關愛、對農村繁榮的關心、對農業發展的關注,不僅有利於促進農業、農村的發展和農民的富裕,而且關係到實現國家長治久安和民族偉大復興。(1)取消農業稅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客觀要求。有利於貫徹好“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援農村”的方針政策,建立起新型的工農關係、城鄉關係,保證農民獲得平等的發展機會,共享現代化成果,促進城鄉、區域、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地發展。(2)取消農業稅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舉措。有利於進一步規範、完善國家、集體與農民的分配關係,徹底消除向農民“搭車”收費的載體,減輕農民負擔,更好地維護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把農業、農村發展納入整個現代化程序,為實現全面小康社會奠定了堅實的基礎。(3)取消農業稅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具體體現。有利於促進基層政府改進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風,加快職能轉變,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履行社會管理、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上來,進一步改善和密切政府與農民的關係,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促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4)取消農業稅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基礎環節。可以進一步降低農業生產成本,提高農業經營收益和農產品國際競爭力,促進建設現代農業;可以推動農民生活質量的提高和農村社會的全面進步,激發廣大農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保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力有序有效地推進。(5)取消農業稅是擴大內需、保持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促進力量。有利於將億萬農民的潛在購買意願轉化為巨大的現實消費需求,進一步提高農村消費水平,啟用龐大的農村市場,進而拉動整個經濟持續增長。

農業稅是哪一年取消的?

從2006年1月1日起廢止《農業稅條例》。這意味著,在我國沿襲兩千年之久的這項傳統稅收的終結。

從2000年提出糧食直補的政策構想,到2004年全國實施,用了五個年頭,先後經歷了改革方案醞釀(2000-2001年)、試點(2002-2003年)和全面伐廣三個發展階段。

我國全面免除農業稅是什麼時候?

2004年,黨中央通過“一號檔案”的形式,突然宣佈農村新政策:用五年的時間逐步取消農業稅,取消菸葉以外的農林特產稅,增加對農業的投入,實施直接補貼政策,逐步擴大俯農民的補貼範圍。

2006年,提前在全國範圍內全部免除了農業稅。

中國農業稅取消的時間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六次會議於1958年6月3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廢止。農業稅的取消,終結了中國歷史上存在了兩千多年的“皇糧國稅”,給億萬農民帶來了看得見的物質利益,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積極性,又一次解放了農村生產力,必將帶動農村生產關係和上層建築某些環節的調整,推動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農村社會的和諧進步。農業稅的取消,標誌著我國農村改革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這就是以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為主要內容的綜合改革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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