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購置年限什麼意思?
購買房產以什麼時間為準
簽定合同時間為準.也有以房產證辦下為準.
房產購置年限按什麼時間算
住房持有時間,一看辦理的房產證標註時間,
二看繳納契稅,得到完稅證明時間。
哪一個時間滿2年,就視作你持有住房滿2年。規定滿2年住房賣掉,過戶免5%增值稅。
求助,房產購置年限以什麼為準
房產證上面有個購買日期,5年是從那裡開始算的.
不足5年,需要徵收營業稅
普通住宅徵收售價和買入價差價的5.5%,
非普通住宅徵收售價的5.5%,
當然還有契稅和個人所得稅
購買房屋滿5年以什麼時間為準
個人購買住房以取得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作為其購買房屋的時間,按“孰前原則”確認。根據國家房改政策購買的公有住房,以購房合同的生效時間房款收據的開具日期或房屋產權證上註明的時間,按照“孰前”的原則確定購買住房的時間。
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什麼意思?一般是多少年?
商品房使用年限指的是房屋土地使用權權年限,一般商品房土地使用權年限為70年,70年後,國家如果對該幅土地有其他用途,則將土地使用權收回,對地上建築物的殘值部門進行賠償.如果國家不收回這幅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人應按當時的土地出讓金標準向國家繳納土地出讓金.
房產滿5年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算起?
法律依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建設部關於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5]89號)第三條第(四)款“個人購買住房以取得的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作為其購買房屋的時間。”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稅收政策執行中的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72號)第二條“《通知》第三條第四款中規定的“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是指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填發日期”、第三條“納稅人申報時,同時出具房屋產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且二者所註明的時間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則確定購買房屋的時間。
即房屋產權證上註明的時間早於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的,以房屋產權證註明的時間為購買房屋的時間;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早於房屋產權證上註明的時間的,以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為購買房屋的時間。”的規定,購買房屋“5年的時間”應該從打印房證或開具契稅完稅憑證的當天算起
購買房屋使用年限為七十年是什麼意思?
按國家規定,住宅建築物的的耐用年限在50年至70年之間,大部分的住宅建築物到70年的時候都已經不能滿足使用的安全要求了即使有部分建築超過70年使用年限仍符合使用安全要求,但現在國家的規定是住宅70年使用期滿後自動續期,不影響住宅使用,根本不會出現你所說的無處可住的狀況。
二手房購買後的房產證年限是多少年
一搬說的年限是指土地年限,只不過習慣叫房產證,具體算法就是,土地試用到期日減掉你拿房產證的日期,也就是說,土地試用日期到了,房子是你的,但是地不是你的,你要繼續向國家交土地試用費
請問買房子那個土地使用年限是什麼意思,如果使用年限到期了,該怎麼辦?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房改房的產權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時間以該地塊地上房屋參加房改之後第一個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房屋為準。經濟適用房的使用年限為5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等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據悉,在《物權法》出臺之前,根據1994年7月5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並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也就是說,根據以往的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是需要繳納一定費用的。而《物權法》出臺後,雖然規定了可以自動續期,但實際上並沒有對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準和辦法做出明確規定。特別是今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開始在一定範圍內徵求意見,相比於“草案”,“徵求意見稿”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動續期”替換了“無償自動續期”。但是,當購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需要怎樣進行權利延期,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費用,繳納多少出讓費用,都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而有關業內人士認為,適當續費是最有可能的。法律僅規定了對住宅用地可以自動續期,但並未涉及商業用地和綜合用地,能不能續期都是疑問,當然,目前法律並未對續期的費用標準作出規定。
二手房購置時間怎麼算
產權證或者契稅發票時間往後推算麼麼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