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妻子的義務?

General 更新 2024-11-16

妻子的責任與義務是什麼?

您要懂得什麼是 責任什麼是義務

責任是分內應做的事情。也就是承擔應當承擔的任務,完成應當完成的使命,做好應當做好的工作。責任感是衡量一個人精神素質的重要指標。責任和自由是對應的概念,責任事實上--雖然不是時間上--以自由為前提,而自由只能存在於責任之中。責任是唯獨存在於上帝和鄰舍的約束中的人的自由。

負責任的人在自身的自由中行動。除了他的行為和他本人以外,再沒有別的能夠支持他,減輕他的負擔,這個事實就是自由的證據。負責任的行動發生在義務中,這義務給予他自由,給予他完全的自由。同時,負責任的行動完全發生在相對性的區域內,發生在無數視角里,每一種特定的現象都在其中出現。

社會在發展,責任內涵也在不斷髮展,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偉大實踐,賦予責任日益豐富的時代內容。負責任的大國,負責任的政府,負責任的的公民——中國以更加鮮明地形象呈現在世界面前。

責任能力簡單地說就是指一個人對其違法行為承擔責任的能力。不同的法律部門對責任能力的定義也是不同的。民事責任能力指民事主體據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律地位或法律資格。刑事責任能力是指行為人能夠正確認識自己的行為性質、意義、作用和後果,並能依據這種認識而自覺地選擇和控制自己的行為,從而對自己所實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會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

義務

法律關係的內容,指法律規定的對法律關係主體必須作出一定行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為的約束。與權利相對應。法律義務同基於道德、宗教教義或其他社會規範產生的義務不同,它是根據國家制定的法律規範產生,並以國家強制力保障其履行的。違反法律義務就要承擔法律責任(見民事責任,刑事責任,行政責任)。

法律上的義務與權利具有不可分割的聯繫。沒有權利就無所謂義務,沒有義務也就沒有權利。在某些法律關係中 ,每一個法律關係的參加者都可能同時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 。例如在買賣合同中,買受人有取得一定物品為自己所有的權利,同時有付給貨款的義務;出賣人則有把一定物品轉移給買受人的義務,同時享有取得貨款的權利。也有一些法律關係,一定的主體享受權利,而由一切人承擔義務。例如在所有權關係中,一切人都承擔不妨礙某一權利主體佔有、使用或支配歸他所有的財產的義務。在特定的場合,一種行為可以同時既是權利又是義務。例如法律授予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的職權。就其與公民的關係來說,是行使權利;就其與國家的關係來說,又是履行義務。

根據不同標準可以對公民的義務進行不同分類,通常分為:①政治生活的義務和一般民事關係的義務。如交納捐稅、服兵役,是政治生活的法律義務;撫養子女、履行債務,是一般的民事法律義務。②積極義務和消極義務,積極義務即必須作出一定行為的義務,如納稅、撫養的義務;消極義務即不作出一定行為的義務,如不得侵入他人住宅的義務。③絕對義務與相對義務。絕對義務,又稱對世義務,指對一般人承擔的義務,例如不得侵害法律所保護的任何公民的基本權利。相對義務,又稱對人義務,指對特定人承擔的義務 ,如債務人只對債權人承擔清償債務的義務。④第一義務與第二義務。這一區別的標準與權利中的原權利與派生權利(又稱救濟權)的劃分相當。第一義務對應原權利而存在,即不侵害他人權利的義務;第二義務對應派生權利而發生,即由於侵害他人權利而發生的義務

老婆的義務是什麼

老婆的義務就是老公的義務,夫妻之間不應該分彼此

丈夫對妻子的義務是什麼

如果實在沒法過下去,可以考慮離婚。

孩子已經十八歲,成年了。你覺得是為了孩子委屈自己,但孩子不一定這麼想。父母在一起貌合神離甚至吵吵鬧鬧,對孩子的將來會有陰影。

法律上妻子對丈夫的責任和義務是什麼

根據我國婚姻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夫妻之間共同的權利義務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夫妻雙方都有獨立使用自己原來姓名的權利。封建法律規定,結婚後,妻子必須姓丈夫的姓氏,“倒插門”的女婿必須姓妻子的姓氏,這是封建後的宗法思想,是必須破除的。

第二、夫妻雙方平等協商決定子女姓氏和民族從屬的權利。子女出生後,是隨母姓,還是隨父姓;夫妻民族不同的,子女是隨父親的民族還是隨母親的民族,夫妻有平等決定權。傳統上在我國子女都是隨父親的姓氏和民族,這只是一種習慣,並不是法律要求的,如果夫妻協商子女隨母親的姓氏和民族,法律也是允許和保護的。因為子女是夫妻雙方的子女,夫妻任何一方都沒有超出另一方的對子女的特權。當子女成年後,可由其自己決定隨父親或隨母親的姓氏和民族從屬。

第三、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四、夫妻雙方對子女有平等的撫育權利和義務。撫養、教育子女是夫妻雙方平等的義務和責任,如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夫妻有平等的經濟賠償責任。同樣,撫育子女也是夫妻雙方平等的權利,任何一方不能拒絕對方行使其權利。即使夫妻離婚,這一義務和權利也不得改變。

第五、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者說我國婚姻法的一項基本原則,是每個公民艘必須遵守的,在家庭中無論丈夫或妻子,都應平等地承擔這一義務。如違反了這一法定義務,夫妻雙方應平等地承擔法律責任。

第六、夫妻雙方有相互扶養的義務。夫妻是共同生活的伴侶,應該在精神上相互慰藉,經濟上相互扶助,無論丈夫或者妻子,只要生活困難需要扶養的,另一方必須對其盡扶養的義務。

第七、對夫妻共同財產,夫妻有平等的處理權,任何一方擅自處理,在法律上都沒有效力。

第八、對夫妻共同的債務,夫妻有平等的清償義務。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一方為家庭共同生活所欠的債務,如撫養子女、贍養雙方的老人等。

第九、夫妻雙方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夫妻任何一方去世以後,生存的另一方都有權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死者的遺產,取得遺產的所有權,任何人都無權干涉或限制其對所繼承的遺產的處分。

妻子的義務是什麼

夫妻義務是同等的

第三章 家庭關係

第十三條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條 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第十五條 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條 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二十條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 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第二十三條 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 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妻子對丈夫應盡的義務有哪些

一是丈夫在人生迷惘、十字徘徊時,最渴望妻子的指點,如海上燈塔,照亮丈夫前進方向。丈夫為了事業、家庭、社會責任,在社會上打拼,有時筋疲力盡了,有時傷痕累累了,有時體無完膚了,有時遍體鱗傷了,有時迷失了方向,真的很累了,身體累了!心也累了!徘徊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心裡感到一片迷惘,迷失了方向。痛苦至極,無處訴說?何去何從?心無所依,夢何處消散?是前進?是後退?是停留?是繼續?此時丈夫最渴望妻子像海上的燈塔,給他指明前進的方向;為他點燃一盞溫柔的燈,為他永遠敞開一扇門。用燈的光明為他引路,讓他不至於迷失方向,不至彷徨,不至迷惘,不至沉淪。敞開不關閉的門,讓他的港灣充滿溫馨。妻子多給丈夫一點幫助、關愛,要使丈夫知道外面的世界再精彩,也只不過是一個個小小的驛站,身心疲憊的丈夫,永遠的歸宿是在妻子經營下美麗又溫暖的家園。

二是丈夫在事業低潮、情緒低落時,最渴望妻子的愛撫,如春風化雨,滋潤丈夫枯萎之心。現在社會競爭激烈,男人在外闖事業壓力巨大,別看男人外表堅強,其實男人在強大壓力面前,有時意志也很脆弱。如果此時沒有人從精神撫慰,精神就會有垮塌的危險。有的男人因長期壓力超負荷,身體健康每況愈下。男人由於其社會角色的獨特性,承擔事業和家庭的雙重責任,在面臨困難和不幸時,更多的選擇沉默和獨自承受,不給家人帶來不必要的擔憂。而恰恰由於這一點,使男人的心理負荷超載,身體健康受到很大的損傷。因此,當丈夫事業低潮、情緒低落時,更渴望妻子關懷自己、愛憐自己、理解自己、同情自己、幫助自己、鼓勵自己。但丈夫有礙於自尊,一般不會主動尋求幫助和理解,不會主動敞開心扉,不會主動向妻子訴說,而是選擇獨自承受。夫妻是風雨同舟中,妻子能幫丈夫掌舵划槳;艱難困苦中,妻子能與丈夫一同分享。為丈夫排憂解難,是在他煩惱時,幫他釋放心理負擔。如果此時的妻子,及時把握機會,如春風般安撫送進丈夫的心坎上,丈夫就會感覺到溫暖;如春雨般微笑滋潤丈夫枯萎的心,丈夫就會感到幸福。這樣的妻子就會進入丈夫的內心世界,與其產生共鳴。此時的妻子才是丈夫真正的港灣。

三是丈夫在工作失意、人生落難時,最渴望妻子的鼓勵,如雪中送炭,重燃丈夫信心之火。男人有七情六慾,有豐富的情感。作為妻子最主要的是呵護丈夫個性中的軟弱。當丈夫在外面遭受挫折時,妻子要用生命去安慰,讓丈夫知道你與他同甘共苦,你是他心靈的安穩,惟有家才是男人的避風港。作為心愛的妻子,當你身邊的丈夫失意、落難時,正是他最脆弱之際,切勿嘲笑他的無能,千萬別離開,別再二次傷害他,你要悄悄地站在他身邊,為他抹去眼角的那滴淚。併為他分析其失意的原因,研究其解決問題的辦法。在這個時候,丈夫最需要妻子的撫慰,需要妻子的鼓勵和支持。妻子的一句柔和鼓勵的話語,猶如注入的一針興奮劑,讓丈夫充滿新的力量,面對逆境的丈夫會忘卻煩惱,鼓起幹勁重振雄風。因此來自妻子的鼓勵對丈夫產生的作用不可小覷。假如丈夫心力交瘁的時候,妻子要用自己熱情喚起丈夫的自信;妻子要用自己的柔情讓丈夫得到放鬆;妻子要用自己的激情,燃盡丈夫的狼狽與灰心。假如丈夫在工作上受到挫折,或者是受到外人的打擊時,作為心愛的妻子,不要再挖苦他、嘲笑他、諷刺他,這樣丈夫就不會氣餒頹喪。在這個時候丈夫最需要的是妻子的鼓勵、鼓勁,最需要妻子給丈夫的信心和勇氣了。沒有風雨的洗禮,就不會有絢麗的彩虹。妻子這樣的鼓勵、鼓勁和支持,才能激起丈夫重振雄風的創勁,更加堅定信念,發奮圖強,心無雜念,鼓足勇氣,突破心障,不斷超越自我,躍上人生之巔,達到事業的新高峰。

四是丈夫在事業成功、業績輝煌時,最渴望妻子的喝彩,如錦上添花,激勵丈夫大展宏圖......

婚姻法中,妻子的責任與義務是什麼?

夫妻有共同打拼的義務

有互相扶助的義務

有夫妻生活的義務

做好一個妻子的責任是什麼?

1.真正理解愛的涵義;

2.世界上沒有“完美的婚姻”,只能努力追求“美滿的婚姻”;

3. 儘量瞭解並滿足丈夫的特殊需求;

4.不要過於依賴父母,不要對丈夫的親戚妄加評論、隨便

指責;

5.用讚賞、鼓勵的態度取代強迫的態度;

6.佔有慾和嫉妒心非常可怕,必須清除它;

7.用溫情迎接丈夫,抱怨、命令只能起到相反的作用;

8. 責備或攻擊完全不能改變丈夫的想法;

9.要謙虛,不要自以為是;

10.遇事要有耐心,儘量容忍。

你是否希望夢想變為現實,那麼讓我們一起領會這十條準則的內涵。

真正理解愛的涵義

很多女士年輕時認為自己戀愛過,當然那時候確實正在戀愛,但是她們結婚後往往會對此感到懷疑。有時候甚至會認為自己的婚姻完全是個可怕的錯誤,自己應該和其他的什麼人結婚。

其實,愛情比你年輕時幻想的情形要複雜得多。你必須讓自己變得可愛,才能希望有人愛你。可是要做到這點,並非一朝一夕就可以,而是要一直堅持下去。因為它和你的自身觀點是否發生根本變化有關。你一定也希望自己的丈夫發生變化,當然,他的確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變。但是,如果你們的感情沒有完全成熟,那你就無法改變丈夫。使者保羅在寫給科林斯人的一封信中說:“愛情會永遠成功”,它的意思是,只要你使自己的愛情達到成熟,你就可以獲得成功的婚姻,而以教訓、挑剔或者以眼淚來哀求的辦法都不可能做到。

儘管性的誘惑非常大,但是愛情不是男女之間的相互吸引,更不是青春期少女的痴情。愛情是一種能力,它可以將熱愛生活、友愛朋友、適當的自愛以及其他的愛用多種方式表達出來。沒有人能夠得到全部的愛。如果你希望丈夫愛你,那你必須學會一種他能接受的方式,將成熟的愛情賦予他。在某些限制感情流露的家庭中長大的男性往往具有自制力,他們能夠接受的愛的方式也是含蓄的。假如他的妻子生活在感情外露、充滿柔情的家庭,那她一定會抱怨丈夫的感情太冷淡。

愛情的基礎不是簡單的兩情相悅,更不是建立在同情上,它必須有雙方都能接受對方表達愛的方式做基礎。愛情是奉獻,而不是索取。如果你想表達對丈夫的愛,就應該對他耐心體貼、原諒他的失敗、滿足他的需要,還有不要指責批評他。如果採取生硬的態度索求愛情,或者擺出一副可憐的樣子都是行不通的,因為你的樣子一點也不可愛。

世界上沒有“完美的婚姻”,只能努力追求“美滿的婚姻”

因為世界上沒有完美的人,所以毫無疑問,完美的婚姻也不存在。年輕人常常對婚姻懷著不現實的期望,將它想象得非常理想。儘管現實生活中也有少數非常理想的婚姻,但是必須明白這是夫妻雙方多年來共同完善的結果。

婚姻生活就像一個新的生活旅程,你必須從現在起就做好長時間辛苦的心理準備,才有可能贏得美滿和諧的婚姻。因為一個妻子曾經說過,在這個新的旅程中,所有的精力都被“乏味的工作、孩子的尿布和貸款”佔據了。另外,結婚後,你漸漸發現了那位年輕的伴侶戀愛時沒有顯露的毛病——當然,他也發現了你的一些未知缺點——他和你想象中的並不是一個人,你也不是他想象中的妻子。你們之間開始出現分歧、矛盾,也開始相互爭吵賭氣。所有的這些都出乎你的意料之外。婚姻關係是所有人際關係中最棘手、最複雜的,想將它處理好就需要有耐性、技巧、感情和精神上的雙重成熟,要全部做到非常困難。但是如果你願意付出精力,那你一定可以“培養”出良好的婚姻關係。

滿足丈夫的特殊需求

每個人都和別人不同,你的丈夫也不例外。他是一個獨一無二的,不同於其它人的綜合體,就和你一樣。他有男人的剛強和力量,有自己的缺點、需求和喜好。總之,不要用你想象中的方法去取悅他。雖然你作為一個妻子,有著強烈取悅丈夫的願望,但是......

老婆對老公應盡的義務和責任是什麼?

下得廚房,上得廳堂!最主要生娃

妻子應履行的義務是什麼??

自知。

善解他意。

簡單家務。

家庭成員溝通。

下一輩的教育。

家庭外交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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