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的職責是什麼?
General 更新 2024-11-26
法庭上需要原告做些什麼?
注意你自己的訴訟請求 陳述相關的證據 ----用語言表達出來就是你要說的 還有就是陳述相關事實
注意事項:1,少說話 多聽
2,法官叫你說 你就說 法官不讓你說 你就別說
弧 3,用一種仇恨的眼神或者猥瑣的感覺看著對方當事人或者對方代理人
起訴之後原告該做什麼
準備好證據,等待通知開庭。
原告代理人 應該做什麼
你好,要結合案件情況宣讀起訴狀,進行質證,辯論,發表代理意見。
我是原告!請問我還要做什麼?
原告需要請律師寫訴訟書提起訴訟,自己需要提供證據積極應訴
我是原告人,在法庭裡我需要做什麼,要怎麼回答,
取證,
原告出庭需要做什麼準備?
對被告的指證提出相關的證據證明,身份證,訴訟用的證據,起訴狀,相關證據的原件
具體的委託律師處理。
原告出庭需要做什麼準備
根據證據材料,整理證據目錄:列明證據來源、名稱、形成時間、證明目的,
證據按順序整理、排列好,
按時到庭。
作為原告收到法院的受理通知書,接下來,原告該怎麼做,原告需要做什麼
準備開庭
1.身份證原件
2.案件的相關證據(原件,複印件1份)
3.證人,最好再準備一份證人證言,就是書面的
簡易案件轉為普通案件後原告需要做什麼
準備好證據就行了。
民事訴訟原告代理人什麼時候做什麼
首先法庭調查:需要宣讀起訴狀,然後對方答辯,舉證,質證。代理詞是在法庭辯論階段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