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如何申請傷殘鑑定?
個人如何辦理傷殘鑑定
如果是要打官司,就是起訴後堅定,在一個你是怎麼出的事情,歸哪裡管,他們也可以帶你申請鑑定,勞動局也可以申請吧。把病理拿著複印一份原件保留,就可以申請鑑定,上當地的司法部門鑑定,交完錢等通知就可以了
個人能做傷殘鑑定嗎?需要什麼手續和材料
如果是人身損害,建議起訴後,申請法院委託專業機構鑑定,需要身份證和病例等材料。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六條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鑑定。當事人申請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鑑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當事人未申請鑑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鑑定的,應當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人進行鑑定。
第七十七條鑑定人有權瞭解進行鑑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時可以詢問當事人、證人。
鑑定人應當提出書面鑑定意見,在鑑定書上簽名或者蓋章。
個人做傷殘鑑定需要什麼材料
1,身份證,住院病歷,拍的片子,本人去
2,交鑑定費
個人怎樣申請傷殘鑑定
如果是因工傷的話,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如何做傷殘鑑定?在哪裡做有效?
工傷的去當地社保部門的工傷鑑定中心; 保險的去投保公司要求的鑑定部門; 涉及司法訴訟的在地市級公安局。
個人如何申請傷殘鑑定
應當先申請工傷鑑定。工廠沒和你籤合同,你可以要求雙倍工資賠償,還有保險可以要求工廠補繳,另外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可以要求工廠承擔。你可以來電詳細諮詢。
個人傷殘鑑定需要什麼程序
(一) 受理範圍:已經過有關部門認定工傷的職工,才能申請傷殘等級鑑定。
1、用人單位職工因工負傷,經治療且醫療終結後,由用人單位向市勞鑑辦辦理申請
鑑定手續。
2、1995年以前的“舊工傷”,因用人單位改制、人員分流或工傷職工要求提前退休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應持原工傷事故認定檔案材料,或由現用人單位出示工傷人員鑑定委託書,市勞鑑辦才能給予受理。
(二) 申請手續:一次性提交以下資料:
1、提交工傷認定機構出具的工傷確認書複印件或工傷鑑定委託書一份;
2、填交《廈門市職工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鑑定表》一份(加貼一寸照片、用人單位加蓋公章);
3、提交指定醫院醫生填寫的《工傷職工醫療終結臨床體檢與診斷表》一份(加蓋醫院公章)並附醫院各種檢查報告單;
4、職工工傷全部病歷資料、醫療檢查報告單、診斷書等資料複印件一份,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5、職業病患者,應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職業病診斷組出具的職業病診斷結論書;
6、肢殘、燒傷等體表傷殘者,應提交傷殘部位四寸彩照一張;
7、繳交鑑定費;
(三) 鑑定時間
1、符合醫療終結標準和醫療終結期限的,一般在鑑定材料交齊後60日內由市勞鑑辦
安排鑑定。特殊情況可再延長30日作出鑑定結論。
2、因骨折、關節損傷、神經損傷等醫療終結期限未滿、康復?需時日或燒傷毀容等特殊情況,需等醫療終結期滿或康復期滿的,另行告知鑑定時間,請工傷職工等待通知。
(四) 組織鑑定
1、實行當面鑑定制度,由市勞鑑辦通知被鑑定人到指定地點、接受鑑定組專家的臨床診察和鑑定,被鑑定人必須隨帶X光片、CT片、各種檢查報告單等備查。
2、每次鑑定須有3人或3人以上鑑定組專家參加,鑑定結果由3位鑑定專家共同作出,並簽署姓名。
3、市勞鑑辦認為必要時,可在專家鑑定後的7日內組織核查或社會調查,到被鑑定人單位、居住地或醫院進行調查、核實情況。
(五) 鑑定結果
1、鑑定結果在鑑定後的7日內作出,並由市勞鑑辦通知被鑑定人單位、被鑑定人本人領取。
2、依據國家標準(GB/T16180?1996)《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鑑定結果分10個等級,其中傷殘1?4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傷殘5?6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傷殘7?10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六) 重新鑑定
1、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對市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持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鑑定書後15日內,向省勞鑑委提出重新鑑定。省勞鑑委的鑑定結果為最終結論。
(七) 複查鑑定: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職工本人或者其直系親屬、所
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八) 注意事項
1、以上事項請在上午前來辦理,下午安排鑑定工作及處理內部業務,恕不對外接待。
2、有關工傷待遇等問題請向醫療工傷處或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工傷保險與康復科諮詢。
3、辦理殘疾證由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殘疾人聯合會負責辦理,有關事項請向民政局、殘疾人聯合會諮詢。
4、工傷指定醫院有:廈門第一醫院、第二醫院(含海滄醫院)、中山醫院、一七四醫院、市中醫醫院、開元區醫院、思明區醫院、湖裡區醫院、集美區醫院、杏林區醫院、同安區醫院、同安中醫院、海軍閩海醫院、仙嶽醫院(精神科疾病)、廈門眼科中心(眼科)、市疾病控制中心(職業病)。...
個人可以直接去做傷殘鑑定嗎?
如果是人身損害,建議起訴後,申請法院委託專業機構鑑定,需要身份證和病例等材料。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六條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鑑定。當事人申請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鑑定...
個人申請做傷殘鑑定怎麼做
傷殘鑑定是去司法鑑定中心做,現在有很多個體的司法鑑定所都可以做的,需要攜帶完整的病歷和醫生的診斷證明,鑑定所的工作人在參閱完整病歷後才能核定傷殘級別。
私人做傷殘鑑定怎樣鑑定
一、私人做傷殘鑑定怎樣鑑定?因為傷殘鑑定是有幾種情況下才進行的:
1、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是由公安交警指定進行的,不接待私人驗傷要求;
2、治安傷殘鑑定是公安開具驗傷單指定進行的,不接待私人驗傷要求;
3、刑事傷殘鑑定有公安法醫進行的;
4、殘疾人傷殘等級鑑定是由戶籍所在地殘疾人聯合會,依據殘疾人申請指定進行的;5、殘疾軍人傷殘等級鑑定絕大部分是在部隊服役期間被動(因為傷情有部隊和部隊醫院提請的),退役軍人要在部隊致傷條件下,自己到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後進行的。
二、所以私人做傷殘鑑定只存在於發生工傷事故後,單位拒絕進行工傷等級鑑定的情況下才會有的現象:
1、工傷事故醫療期終結後,單位拒絕進行工傷傷殘等級鑑定的,受傷職工可以自行申請工傷事故認定;
2、只有在社保局工傷事故認定的條件下才能進入傷殘鑑定;
2、受傷職工傷殘鑑定自工傷醫療期滿之日起計算鑑定申訴期為半年;
3、具體程序如下:
a.凡申請工傷傷殘等級鑑定的受傷職工,須向市勞動保障局指定的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服務機構(以下簡稱服務機構)遞交書面申請,並按要求詳細填寫《職工工傷傷殘等級鑑定個人申請表》(一式三份);
b.傷病職工按本人的傷病性質持《鑑定表》和本人傷殘治療病歷、檢查資料等材料,到指定診斷醫院作鑑定,鑑定結論並由醫院有關科室蓋章後即位生效(不符鑑定結果,要求複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