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怎麼簽有效?

General 更新 2024-12-22

租房籤的合同有效嗎

你的租金付了沒,是否已付完截止了。押金是沒有理由扣的,通常所謂押金指的是財產保障金,不是合同履約保證金(如果你籤的是後面這種,你就別折騰了)所謂違約金付百分之五十也是胡扯這沒這麼要的。你想啊我與其付你百分之五十(他肯定不是要月租的50%)還不如租下當倉庫呢。法院也不可能支持,這種糾紛法院最多向被違約方支持一個月的租金賠償。商業合同除外。

租房子籤合同怎麼才是有效的?

租房首先要確認房東的真實身份,要看他的房屋產權證和身份證是否是真房東.籤合同要注意合同上的違約責任,比如在合同期內,對方違約的話要什麼賠法,要提前多少時間告之;還要注意房屋設備檢查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如果設唬比較舊,就要跟房東說明這些設備因自然損耗而不能使用是要房東負責.還要抄好水電煤氣等度數,以後按表結算.還要在合同上註明每月要交的除去房租外的別的費用有多少,比如有線收視費,物業費,衛生費等等.其他一些問題可以跟房東具體協商,關鍵跟房東搞好關係,以後一些小事情就好解決了.

租房子籤合同怎麼才是有效的

房屋租賃合同必須要有以下的要件: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  (三)租賃用途;  (四)租賃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繕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八)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九)違約責任;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條 房屋租賃期限屆滿,租賃合同約止。承租人需要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3個月提出,並經出租人同意,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十一條 租賃期限內,房屋出租人轉讓房屋所有權的,房屋受讓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規定。  出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其繼承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其共同居住兩年以上的家庭成員可以繼續承租。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  (一)符合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條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賃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三)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因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當然,合同必須是你們雙方真實意願的表達,要有你們雙方的親筆簽字,最好去做個公證。

租房子籤合同只簽字合同有效嗎?

一般的租賃合同,通常都是雙方簽字即可。因此有簽字,是認定合同成立(生效)的重要依據。

你要自己判斷是否是你籤的字,至於庭審中你當然有權利抗辯不是你簽字,繼而法院可以建議你申請筆跡鑑定。不要有僥倖心理,正規的筆跡鑑定在司法審判中還是具有一定的權威的。雖然一個人,每次簽字筆跡略有不同,但是對於專業的筆跡鑑定機構來說,一般還是會有準確的判斷。

如果你純粹是為了否認而否認的話,得不償失。因為鑑定費用還要你(申請人)承擔的

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

簽訂租房合同應注意下列事項: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

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於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說明住房的牆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簡要列舉住房內出租人為承租人準備的傢俱、家用電器、廚房設備和衛生間設備等;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係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託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說明以下兩點:住房是用於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於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租賃期限

由於承租人不希望浮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後,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後,承租人可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沒有找到合適的新住處,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較長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討價還價,要求給予一些優惠。但從承租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角度考慮,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經濟負擔相對較小。

6、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託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承租人在租賃前應對住房及其內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自己今後能夠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過程中住房或設施損壞,承租人應及時通知出租人請物業管理公司予以維修。但如果是因為承租人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或賠償。出租人無力對住房進行修繕的,承租人可與其共同出資維修,承租人負擔的維修費用可以抵償應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7、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

8、轉租的約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並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由於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規定。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9、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傢俱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如果承租人由於工作等的變動需要與他人互換住房,應該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換房後,原租賃合同終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時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則要提前通知對方,並按照合同約定或協商給予對方一定的補償。如果合同到期,那麼該合同自然終止。

租房合同怎樣籤才有法律效應?

算不算有效?

算。著重注意三點就行:誰,錢,時限。

需要不需要第三方或公證什麼的?

不需要。

請問租房和中介籤的那合同有效嗎

本人前幾天租了套房子,第二天覺得房子不實用(衝忙租下這房子的原因可以說是中介用激戰法逼我租下來的,那天中介帶我看了幾套,但都不理想,看到這一套時,自己感覺不錯,也在當場說出了自我感覺良好,看好了就出來,中介員工打電話給她老闆,她老闆叫我在店裡後就電話一個接一個地打來,說現在還有人要去看這一套,你如果要就得定下來,要不等下其他人看中,我還在考慮中,她就說那些人也看好,人總是留上房子上不下面,但她做事誠信,我先看的就得先讓給我。她的電話都接不完說是其他中介打來的,還要帶人去看,在我面前一句接一句的崔著我定,當時真的看得我都暈了,不是電話響有人要去看,就是老闆總說看好就定什麼。)想看看合同的內容是什麼,結果發現合同日期寫錯了,本來是2011年到期的寫成2010年,就打電話給中介說說本人的意思,昨天太沖忙租下房子,現在覺得不實用,合同日期也寫錯了,看看能不能怎麼處理。中介老闆在我還沒說完時,很是生氣地說,“你不要說是我逼你租下來的(其實做賊心虛),想退是不可能,合同寫錯當時怎麼不說”。好無奈,自己寫錯了,還要推給我。合同三聯,她自己那一聯日期有改,我這一聯沒有,可能修改時沒有複寫紙。跟她吵了半個小時電話後,她說幫我轉租,如果租出去還要收我中介費。我租下來時就已經讓她給收了中介費,現在轉租出去還得再收。中介把這信息上了網。都三天了還沒人來看房子,那天在我面前電話響個不停總是有人要來看要來租,現在一個人影都沒有。擺明就是騙劇。謝謝

租房合同十大注意事項有哪些?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賃住房時簽訂的、用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作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權利,也應瞭解自己的義務。具體來說,房屋租賃合同應包括以下條款: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 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於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說明住房的牆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簡要列舉住房內出租人為承租人準備的傢俱、家用電器、廚房設備和衛生間設備等;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係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託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說明以下兩點:住房是用於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於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梗 4、租賃期限 由於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後,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後,承租人可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沒有找到合適的新住處, 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較長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討價還價,要求給予一些優惠。但從承租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角度考慮,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經濟負擔相對較小。 6、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託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承租人在租賃前應對住房及其內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自己今後能夠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過程中住房或設施損壞,承租人應及時通知出租人請物業管理公司予以維修。但如果是因為承租人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或賠償。出租人無力對住房進行修繕的,承租人可與其共同出資維修,承租人負擔的維修費用可以抵償應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7、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 8、轉租的約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並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由於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規定。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9、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傢俱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如果承租人由於工作等的變動需要與他人互換住房,應該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換房後,原租賃合同終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時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則要提前通知對方,並按照合同約定或協商給予對方一定的補償。如果合同到期,那麼該合同自然終止。

和房東簽訂租房合同時要注意什麼?

租房時如果你已經看到滿意的房子,這時打算跟房東簽定“租賃合同”要注意以下幾點:1、你要叫房東拿房產證原件給你看,然後要他複印一份給你。2、籤“租憑合同”時要寫明租房期限、租房具體地址(要跟房產證上一致),室內包含設施(因為如果是有裝修而且有傢俱的,要寫清楚,以免以後退租時引來糾紛),水電費、物業費、有線電線閉路費等由誰付,房屋租金並備註上(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名義為由的任何附加費用。)3、還需注意一點,就是有的是房東委託他親戚或是朋友幫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如果可以的話,籤合同時要讓房東親自來籤,不是不行的話,要他的親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權委託書”,裡面具體寫一些“委託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等,還有要寫上本人特委託上列代理人替本人辦理相關房屋出租各項事宜,簽署有關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認,謝謝支持!本授權委託書有關事項如有變更,以收到書面通告為準,否則一直有效。房屋具體地址等”這樣會比較保險一點的。4、籤合同時要出具的材料包括:雙方身份證原件(是用來看的),複印件、房產證原件和複印一份,委託書(如果不是房東本人的情況下)。再有就是兩份“合同”,這樣差不多就可以。

10年長期租房合同怎麼籤

除了租房合同的一般條款外;建議合同中最好協商約定在之後的合同時間段、房租費的上漲與下降取一個合理的百分比、在這個百分比內租費不作調整,超出或低於這個百分比作相應的基數調整,但照目前的市場房租分析來看、未來的房租只漲不降,所以沒必要多此一舉(當然特殊城市除外)。其它的注意傢俱裝修什麼之類的、因為你這是長時間租,在這個合同時間使用內傢俱及裝修等都會折舊、最好合同中約定由於使用導致“租物”這就、無損壞等不作賠償。

不過說回來有點納悶了、現在一般租房都不會直接籤十年的吧?都是一年兩年的籤、這樣看來房東會和你籤十年的合同有幾個疑點;或許房東根據市場分析在未來十年內房租不會漲(但這個還是存在風險、一般房東不會冒這風險),要不就是和你合同約定的房租高於目前市場價(可能還不止高一點兩點,如果是陌生城市建議你先作個市場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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