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設備折舊怎麼算?
所有的機械設備折舊費怎麼計算,
看你採用什麼折舊方法
一般實務中採用的都是年限平均法
年折舊=資產原值*(1-經殘值率)/折舊年限
月折舊=年折舊/12
你這裡沒有說有殘值率,就可以視同無殘值,看你們集團怎麼規定的,一般設備的殘值率都是3%或者5%
機械生產設備折舊費怎麼計算?
一,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為: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五十九條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
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淨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淨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新企業所得稅法不再對固定資產殘值率的比率做出硬性規定,將固定資產殘值率的比率確定權交給企業,但是強調一個合理性,要求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及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淨殘值。
三,直線法計算折舊,月折舊額=原值*(1-預計淨殘值率)/(預計折舊年限*12)
因此,機械設備折舊按10年計提折舊,殘值率按5%計算,其公式是:
機械設備月折舊額={設備原值*(1-5%)}/10*12
機械設備年折舊是多少?????
1.平均年限法的檢查。平均年限法又稱直線法,即根據固定資產原值規定的折舊年限和淨殘值等,每年平均計算提取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採用這種方法計提折舊,是以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基數乘以折舊率求得。固定資產折舊率的計算公式:
固定資產年折舊率=(1-預計淨殘值率)/折舊年限×100%
固定資產年折舊額=固定資產折舊基數×年折舊率
固定資產月折舊率=固定資產年折舊率÷12
固定資產月折舊額=固定資產折舊基數×月折舊率
稅法規定:除另有規定者外,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①房屋、建築物為20年;
②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③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為5年。對促進科技進步、環境保護和國家鼓勵投資的關鍵設備,以及常年處於震動、超強度使用或受酸、鹼等強烈腐蝕狀態的機器設備,確需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方法的,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經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逐級報國家稅務總局批准。
2.工作量法的檢查。工作量法是根據專業設備的工作時間或行駛里程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採用該法是根據設備的原值減去淨殘值後的餘額和規定的工作量(總行駛里程、總工作小時、總工作臺班)確定單位折舊額。其計算公式為:
(1)按工作小時計算折舊額的公式:
每工作小時折舊額=原值×(1-預計淨殘值率)/總工作時間
(2)按行駛里程計算折舊額的公式:
單位里程折舊額=原值×(1-預計淨殘值率)/總行駛里程
(3)按臺班計算折舊額的公式:
每臺班折舊額=原值×(1-預計淨殘值率)/總工作臺班數
3.雙倍餘額遞減法的檢查。雙倍餘額遞減法是按直線法下兩倍的折舊率與固定資產逐年遞減的賬面餘額的乘積為計算折舊額的一種方法。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公式為:
年折舊率=2/折舊年限×100%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賬面淨值×年折舊率
4.年數總和法的檢查。年數總和法是以固定資產當年開始可使用的年數為分子,以固定資產的使用年數逐年相加之和為分母計算折舊率的一種方法。
計算公式為:
各年折舊率=(折舊年限-已使用年數)/[折舊年限×(折舊年限+1)÷2]×100%
折舊額=(原值-預計淨殘值)×各年折舊率
從上面計算折舊率或單位折舊額的公式可以看出,固定資產折舊不僅取決於固定資產原價,而且受固定資產使用年限的長短、總工作量的大小的影響。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是根據各類固定資產實際磨損程度和自然損耗的快慢程度確定的。《工業企業固定資產分類折舊年限表》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長短,已有明確的規定,檢查時,可對照審查企業有無任意改變國家規定的分類折舊年限,以致造成提高或降低折舊率,多提或少提折舊的情況。對專業設備的總工作量,一般以該項設備出廠時所確定的設計生產能力(技術性能參數)為依據進行審查,注意企業有無壓低工作總量,提高單位折舊額的情況。同時預計淨殘值率也是影響固定資產折舊計算的一個重要因素。稅法規定殘值比例在原價的5%內,由企業自行確定。檢查時應據以審查企業是否在規定範圍內確定預計淨殘值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率。若有超過的,應審查有無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設備折舊費怎麼算
企業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有多種,基本上即可以分為兩類,即直線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和加速折舊法(包括年數總和法和雙倍餘額遞減法),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所含經濟利益預期實現方式選擇不同的方法.企業折舊方法不同,計提折舊額相差很大.
企業應當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止計提折舊。提足折舊後,不管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
直線折舊法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是指將固定資產的應計折舊額均衡地分攤到固定資產預定使用壽命內的一種方法。採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相等。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 =(1 - 預計淨殘值率)/ 預計使用壽命(年)*100%
月折舊率 = 年折舊率 / 12
月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月折舊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據實際工作量計算每期應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價 * (1 - 預計淨殘值率)/ 預計總工作量
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 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 *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年數總和法
設備入賬帳面價值為X,預計使用N年,預計殘值為Y,則第M年計提折舊為(X-Y)*(N-M+1)/[(N+1)*N/2]。
雙倍餘額遞減法
設備入賬帳面價值為X,預計使用N(N足夠大)年,殘值為Y。
則第一年折舊C<1>=X*2/N;
第二年折舊 C<2>=(X-C<1>)*2/N
第三年折舊 C<3>=(X-C<1>-C<2>)*2/N
··· ···
最後兩年需改為直線法折舊。
3折舊範圍編輯
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1)房屋建築物;
(2)在用的機器設備、食品儀表、運輸車輛、工具器具;
(3)季節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設備;
(4)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和以融資租賃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適用的固定資產;
(2)以前年度已經估價單獨入賬的土地。
(3)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
(4)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和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特殊情況
一、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固定資產,如果尚未辦理竣工決算,應當按照估計價值暫估入帳,並計提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手續後,再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當期計提的折舊作為當期的成本、費用處理。
二、處於更新改造過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將其賬面價值轉入在建工程,不再計提折舊。更新改造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轉為固定資產後,再按照重新確定的折舊方法和該項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壽命計提折舊。
三、因進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資產,應當照提折舊,計提的折舊額應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機械設備折舊年限規定
以下資料你參考下吧:
1、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稅法規定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為5年;
殘值率一般為5%。(內資企業5%,外資企業10%) 殘值率是固定資產的殘值率。殘值就是固定資產報廢的時候的價值。
比如固定資產的入帳價值為10000元,殘值率為5%,那麼固定資產報廢時的殘值就是500元。
如果按照直線法計提折舊, [?]
公式:
折舊率=(買入價-殘值)/買入價/折舊年限 OR 折舊率=(1-殘值率)/折舊年限=折舊費/固定資本價值
原值
殘值率=殘值/買入價
年折舊額=買入價X(1-殘值率)/折舊年限
月折舊額=買入價X(1-殘值率)/折舊年限/12 2、而折舊率
機械折舊費如何計算
設備價格/10(年)/365(天)/24(小時)=每小時的設備折舊
機器設備的折舊殘值一般是多少
1、內資企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殘值比例在原價的5%以內,由企業自行確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已取消的企業所得稅審批項目後續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3〕70號)第二條之規定固定資產殘值比例統一為5%。
2、外資企業
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外資企業固定資產殘值率一般為10%。
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除另有規定者外,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有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關於機械設備折舊計算!大神進!!!!
設殘值率為5%,折舊年限為5年。
月折舊額=(51000*(1-0.05))除5年除12個月。
=48450除5除12
=807.50
月折舊額807.50。
殘值率是計算設備報廢時的殘餘價值,殘值在設備報廢時再做處理。計算折舊時扣除。
按稅務認可範直線折舊法(按年限平均計提折舊)。
供參考。。
機械折舊率怎樣計算
《330000-(330000*0.05)》/36=每個月的折舊額
(330000*0.05)=殘值
淨殘值率
開放分類: 固定資產淨殘值率、折舊年限
一、固定資產殘值率規定
1、內資企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殘值比例在原價的5%以內,由企業自行確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已取消的企業所得稅審批項目後續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3〕70號)第二條之規定固定資產殘值比例統一為5%。
2、外資企業
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外資企業固定資產殘值率一般為10%。
二、固定資產折舊年限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 國稅發[2000]84號)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除另有規定者外,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有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為5年。
三、 平均年限法又稱為直線法,是將固定資產的折舊均衡地分攤到各期的一種方法。
1、固定資產折舊按個別固定資產單獨計算時(個別折舊率),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1-預計淨利殘值率)/預計使用年限×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月折舊率
2、固定資產折舊按分類折舊計提折舊率時(分類折舊率),計算公式如下:
某類固定資產年折舊額=(某類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殘值+清理費用)/該類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
某類固定資產月折舊額=某類固定資產年折舊額/12
某類固定資產年折舊率=該類固定資產年折舊額/該類固定資產原價×100%
採用分類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計算方法簡單,但準確性不如個別折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