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餘額被凍結原因?
銀行卡被銀行凍結的原因有哪些?
一、你的銀行卡是信用卡(貸記卡),如果被凍結,可能是你的信用卡出現過異常交易,比如你惡意套現、偽造信息、密碼連續錯誤等,銀行卡都有可能被銀行凍結。
二、可透支的銀行卡,銀行會根據你的實際償還能力來給你制定透支份額,當你透支超出份額銀行會立刻冷凍你的銀行卡。
三、你的銀行卡是借記卡,如果被凍結,一種是錯帳凍結,就是說銀行交易時將錢錯誤地多給到了你的賬號上,那麼銀行可能會把多給你的部分凍結掉。一種是司法凍結,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司法機關因辦案的需要可以向銀行申請冰結你的銀行卡。同時海關,稅務機關等部門也是有權凍結的。
四、不論是什麼銀行卡,如果你輸入密碼三次連續出錯,銀行系統會自動把你的銀行卡密碼鎖住,與凍結差不多,但不是凍結。24小是過後會自動解除。
五、你的銀行卡到期沒有重新辦理新卡的,到期後銀行會凍結你的過期銀行卡。
六、你的銀行卡如果被連續掛失多次,被銀行方面認為有惡意掛失的嫌疑而予以凍結。
銀行卡為什麼會出現凍結餘額?是什麼原因導致的?
哪個銀行?
什麼情況下,銀行的帳戶會被凍結
第一:被司法部門凍結
第二:長期不動戶(一年以內沒除了結息,有交易)被銀行轉為“久懸戶梗。
不過一般只有單位帳戶銀行才實行。
第三:作為質押 保證 開列存款證明(有期限)也會凍結。
第四:其他原因,如銀行系統出錯,銀行工作失誤,為保證自己利益不受損失,銀行也會凍結,但這種情況銀行事後會通知你。
銀行卡內餘額被凍結了一部分是怎麼回事
那是因為支付寶轉銀行卡需要2小時到賬,在沒到帳前支付寶裡邊會顯示不可用餘額。
工商銀行卡被凍結都是什麼原因
除了特殊的司法機關凍結外,最最常見的被凍結就是密碼輸入次數超限額。當然又有掛失等原因。
個人銀行帳戶在什麼情況下被凍結
通常有以下原因:
1、涉及洗 錢;
2、輸錯密碼連續超過3次;
3、有人申請財產保全,通過法院凍結;
4、涉及刑事案件被公安局凍結;
5、開戶人掛失賬戶介質。
銀行帳戶為什麼被凍結?
從法律上是不可能實現通知的,否則,就無法實現凍結了.銀行也不會通知,因為那等於 洩密.看來你朋友的公司惹了麻煩,可以委託律師幫助.可叮向銀行詢問凍結的機關是哪裡,從而知道出了什麼問題。
公司賬戶被凍結有哪些原因
您好,最常見的是 法院檢察院凍結 政府相關機構的凍結, 銀行本身是很少凍結的,除非您的公司存在和銀行的財務糾紛問題。
銀行凍結原因和程序?
二00二年一月十五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銀髮[2002]1號《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扣劃工作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規範金融機構協助有權機關查詢、凍結和扣劃單位、個人在金融機構存款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協助查詢、凍結、扣劃”是指金融機構依法協助有權機關查詢、凍結、扣劃單位或個人在金融機構存款的行為。
協助查詢是指金融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或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有權機關查詢的要求,將單位或個人存款的金額、幣種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權機關的行為。
協助凍結是指金融機構依照法律的規定以及有權機關凍結的要求,在一定時期內禁止單位或個人提取其存款賬戶內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為。
協助扣劃是指金融機構依照法律的規定以及有權機關扣劃的要求,將單位或個人存款賬戶內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資金劃撥到指定賬戶上的行為。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金融機構是指依法經營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含外資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城市和農村信用合作社、財務公司、郵政儲蓄機構等。
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和扣劃存款,應當在存款人開戶的營業分支機構具體辦理。
第四條 本規定所稱有權機關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明確規定,有權查詢、凍結、扣劃單位或個人在金融機構存款的司法機關、行政機關、軍事機關及行使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詳見附表)。
第五條 協助查詢、凍結和扣劃工作應當遵循依法合規、不損害客戶合法權益的原則。
第六條 金融機構應當依法做好協助工作,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切實加強協助查詢、凍結、扣劃的管理工作。
第七條 金融機構應當在其營業機構確定專職部門或專職人員,負責接待要求協助查詢、凍結和扣劃的有權機關,及時處理協助事宜,並注意保守國家祕密。
第八條 辦理協助查詢業務對,經辦人員應當核實執法人員的工作證件,以及有權機關縣團級以上(含,下同)機構簽發的協助查詢存款通知書。
第九條 辦理協助凍結業務時,金融機構經辦人員應當核實以下證件和法律文書:
(一)有權機關執法人員的工作證件;
(二)有權機關縣團級以上機構簽發的協助凍結存款通知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有權機關主要負責人簽字的,應當由主要負責人簽字;
(三)人民法院出具的凍結存款裁定書、其他有權機關出具的凍結存款決定書。
第十條 辦理協助扣劃業務時,金融機構經辦人員應當核實以下證件和法律文書:
(一)有權機關執法人民的工作證件;
(二)有權機關縣團級以上機構簽發的協助扣劃存款通知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有權機關主要負責人簽字的,應當由主要負責人簽字;
(三)有關生效法律文書或行政機關的有關決定書。
第十一條 金融機構在協助凍結、扣劃單位或個人存款的,應當審查以下內容:
(一)“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填寫的需被凍結或扣劃存款的單位或個人開戶金融機構名稱、戶名和賬戶、大小寫金額;
(二)協助凍結或扣劃存款通知書人的義務人應與所依據的法律文書上的義務人相同;
(三)協助凍結或扣劃存款通知書上的凍結或扣劃金額應當是確定的。如發現缺少應附的法律文書,以及法律文書有關內容與“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的內容不符,應說明原因,退回“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或所附的法律文書。
有權機關對個人存款戶不能提供賬號的,金融機構應當要求有權機關提供該個人的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它足以確定該個人存款賬戶的情況。
第十二條 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內控制度的規定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