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晚號是什麼?
王安石號什麼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號半山,小字獾郎,封荊國公,世人又稱王荊公。撫州臨川人(龔為撫州東鄉縣上池裡洋村),北宋傑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
王安石晚年號是什麼,請回答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年號半山,北宋臨川(今江西臨川縣)人。他的父親一生只做了幾任地方州縣官吏,最後死於通判江寧(今江蘇南京市)任上。王安石的青少年時代是在父親身邊度過的,因此,他視南京為第二故鄉。年輕時,中進士。宋神宗時,任宰相,推行新法,因受到守舊派的反對,被迫離職回到江寧(今南京),最後憂憤而死。由於他具有遠大的政治抱負,倔強的性格,其詩常以梅花、蒼松、勁竹相比,善將自己的情感融入詩句,情真意切。其詩文有不少揭露時弊、反映社會矛盾之作,體現了他的政治主張和抱負
歐陽修字號什麼晚號什麼
歐陽修字永叔,號醉翁,晚年又號六一居士
王安石的諡號是什麼?
王安石諡號“文”。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號半山,漢族,臨川(今江西撫州市臨川區)人,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學家、改革家。
慶曆二年(1042年),王安石進士及第。歷任揚州籤判、鄞縣知縣、舒州通判等職,政績顯著。熙寧二年(1069年),任參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變法。因守舊派反對,熙寧七年(1074年)罷相。一年後,宋神宗再次起用,旋又罷相,退居江寧。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勢,新法皆廢,鬱然病逝於鐘山(今江蘇南京),諡號“文”,故世稱王文公。
王安石,字是什麼,晚號是什麼,益號是什麼,也稱什麼。世人稱他什麼。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號半山,小字獾郎,封荊國公,世人又稱王荊公。撫州臨川人(現為撫州東鄉縣上池裡洋村),北宋傑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他出生在一個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損之,曾為臨江軍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幾任州縣官。安石少好讀書,記憶力特強,從小受到較好的教育。慶曆二年(1042)登楊鎮榜進士第四名,先後任淮南判官、鄞縣知縣、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點江東刑獄等地方官吏。治平四年(1067)神宗初即位,詔安石知江寧府,旋召為翰林學士。熙寧二年(1069)提為參知政事,從熙寧三年起,兩度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寧九年罷相後,隱居,病死於江寧(今江蘇南京市)鐘山,諡文。
慶曆二年(1042),王安石以進士第四名及第,歷任籤書淮南(揚州)節度判官廳公事、知鄞縣(今浙江寧波)事、舒州(今安徽潛山)通判,一度調開封任群牧司判官,旋又外調知常州事、提點江南東路刑獄公事,繼召為三司度支判官、知制誥。多年的地方官經歷,使王安石認識到宋代社會貧困化的根源在於兼併,宋封建統治所面臨的危局是“內則不能無以社稷為憂,外則不能無懼於夷狄”。因此,王安石在嘉佑三年(1058)上宋仁宗趙禎的萬言書中,要求對宋初以來的法度進行全盤改革,扭轉積貧積弱的局勢。以歷史上晉武帝司馬炎、唐玄宗唐玄宗等人只圖“逸豫”,不求改革,終於覆滅的事實為例,王安石對改革抱有士大夫群中少見的緊迫感,大聲疾呼:“以古準今,則天下安危治亂尚可以有為,有為之時莫急於今日”,要求立即實現對法度的變革;不然,漢亡於黃巾,唐亡於黃巢的歷史必將重演,宋王朝也必將走上覆滅的道路。封建士大夫也把致國太平的厚望寄託於王安石,期待他能早日登臺執政。熙寧初,王安石以翰林學士侍從之臣的身分,同年輕的宋神宗宋神宗議論治國之道,深得宋神宗賞識。熙寧二年(1069),王安石出任參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開始大力推行改革。
王安石變法的目的在於富國強兵,藉以扭轉北宋積貧積弱的局勢,鞏固地主階級的統治。王安石明確提出理財是宰相要抓的頭等大事,闡釋了政事和理財的關係,指出“政事所以理財,理財乃所謂義也”。更重要的是,王安石在執政前就認為,只有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才能解決好國家財政問題:“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執政以後,王安石繼續發揮了他的這一見解,曾經指出:“今所以未舉事者,凡以財不足故,故臣以理財為方今先急”,而“理財以農事為急,農以去其疾苦、抑兼併、便趨農為急”。在這次改革中,王安石把發展生產作為當務之急而擺在頭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認為,要發展生產,首先是“去(勞動者)疾苦、抑兼併、便趣農”,把勞動者的積極性調動起來,使那些遊手好閒者也回到生產第一線,收成好壞就決定於人而不決定於天。要達到這一目的,國家政權需制定相應的方針政策,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從上到下的改革。王安石雖然強調了國家政權在改革中的領導作用,但他並不贊成國家過多地干預社會生產和經濟生活,反對搞過多的專利徵榷,提出和堅持“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張和做法。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導下,變法派制訂和實施了諸如農田水利、青苗、免役、均輸、市易、免行錢、礦稅抽分制等一系列的新法,從農業到手工業、商業,從鄉村到城市,展開了廣泛的社會改革。與此同時,王安石為首的變法派改革軍事制度,以提高軍隊的素質和戰鬥力,強化對廣大農村的控制;為培養更多的社會需要的人才,對科舉、學校教育制度也進行了改革,王安石親自撰寫《周禮義》、《書義》、《詩義》,即所謂的《三經新義》,為學校教育改革提供了新教材。
變法觸犯了保守......
王安石的字,號,自稱什麼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號半山,小字獾郎,封荊國公,世人又稱王荊公。撫州臨川人,北宋傑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他出生在一個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損之,曾為臨江軍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幾任州縣官。安石少好讀書,記憶力特強,從小受到較好的教育。慶曆二年(1042)登楊鎮榜進士第四名,先後任淮南判官、鄞縣知縣、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點江東刑獄等地方官吏。治平四年(1067)神宗初即位,詔安石知江寧府,旋召為翰林學士。熙寧二年(1069)提為參知政事,從熙寧三年起,兩度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寧九年罷相後,隱居,病死於江寧(今江蘇南京市)鐘山,諡文。
慶曆二年(1042),王安石以進士第四名及第,歷任籤書淮南(揚州)節度判官廳公事、知鄞縣(今浙江寧波)事、舒州(今安徽潛山)通判,一度調開封任群牧司判官,旋又外調知常州事、提點江南東路刑獄公事,繼召為三司度支判官、知制誥。多年的地方官經歷,使王安石認識到宋代社會貧困化的根源在於兼併,宋封建統治所面臨的危局是“內則不能無以社稷為憂,外則不能無懼於夷狄”。因此,王安石在嘉佑三年(1058)上宋仁宗趙禎的萬言書中,要求對宋初以來的法度進行全盤改革,扭轉積貧積弱的局勢。以歷史上晉武帝司馬炎、唐玄宗唐玄宗等人只圖“逸豫”,不求改革,終於覆滅的事實為例,王安石對改革抱有士大夫群中少見的緊迫感,大聲疾呼:“以古準今,則天下安危治亂尚可以有為,有為之時莫急於今日”,要求立即實現對法度的變革;不然,漢亡於黃巾,唐亡於黃巢的歷史必將重演,宋王朝也必將走上覆滅的道路。封建士大夫也把致國太平的厚望寄託於王安石,期待他能早日登臺執政。熙寧初,王安石以翰林學士侍從之臣的身分,同年輕的宋神宗宋神宗議論治國之道,深得宋神宗賞識。熙寧二年(1069),王安石出任參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開始大力推行改革。
王安石變法的目的在於富國強兵,藉以扭轉北宋積貧積弱的局勢,鞏固地主階級的統治。王安石明確提出理財是宰相要抓的頭等大事,闡釋了政事和理財的關係,指出“政事所以理財,理財乃所謂義也”。更重要的是,王安石在執政前就認為,只有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才能解決好國家財政問題:“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執政以後,王安石繼續發揮了他的這一見解,曾經指出:“今所以未舉事者,凡以財不足故,故臣以理財為方今先急”,而“理財以農事為急,農以去其疾苦、抑兼併、便趨農為急”。在這次改革中,王安石把發展生產作為當務之急而擺在頭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認為,要發展生產,首先是“去(勞動者)疾苦、抑兼併、便趣農”,把勞動者的積極性調動起來,使那些遊手好閒者也回到生產第一線,收成好壞就決定於人而不決定於天。要達到這一目的,國家政權需制定相應的方針政策,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從上到下的改革。王安石雖然強調了國家政權在改革中的領導作用,但他並不贊成國家過多地干預社會生產和經濟生活,反對搞過多的專利徵榷,提出和堅持“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張和做法。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導下,變法派制訂和實施了諸如農田水利、青苗、免役、均輸、市易、免行錢、礦稅抽分制等一系列的新法,從農業到手工業、商業,從鄉村到城市,展開了廣泛的社會改革。與此同時,王安石為首的變法派改革軍事制度,以提高軍隊的素質和戰鬥力,強化對廣大農村的控制;為培養更多的社會需要的人才,對科舉、學校教育制度也進行了改革,王安石親自撰寫《周禮義》、《書義》、《詩義》,即所謂的《三經新義》,為學校教育改革提供了新教材。
變法觸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對。因此,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