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學校有哪些規則?
小學生在學校應該遵守那些規則
按時上課,遵守紀律;上課不隨便講話、不做小動作;坐姿端正,舉手發言,服從老師管理; 認真完成作業,團結同學。
小學生規則
一、自尊自愛,注重儀表 1、維護國家榮譽,尊敬國旗、國徽,會唱國歌,升降國旗、奏唱國歌時要肅立、脫帽、行注目禮,少先隊員行隊禮。 2、穿戴整潔、樸素大方,不燙髮,不染髮,不化妝,不佩戴首飾,男生不留長髮,女生不穿高跟鞋。 3、講究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廢棄物。 4、舉止文明,不說髒話,不罵人,不打架,不賭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動和場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殺、暴力、封建迷信的書刊、音像製品,不聽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參加迷信活動。 6、愛惜名譽,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誘惑,不做有損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災、防溺水、防觸電、防盜、防中毒等。 二、誠實守信,禮貌待人 8、平等待人,與人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風俗習慣。謙恭禮讓,尊老愛幼,幫助殘疾人。 9、尊重教職工,見面行禮或主動問好,回答師長問話要起立,給老師提意見態度要誠懇。 10、同學之間互相尊重、團結互助、理解寬容、真誠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學,不戲弄他人,發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評。 11、使用禮貌用語,講話注意場合,態度友善,要講普通話。接受或遞送物品時要起立並用雙手。 12、未經允許不進入他人房間、不動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記。 13、不隨意打斷他人的講話,不打擾他人學習、工作和休息,妨礙他人要道歉。 14、誠實守信,言行一致,答應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時表示歉意,借他人錢要及時歸還。不說謊,不騙人,不弄虛作假,知錯就改。 15、上、下課時起立向老師致敬,下課時,請老師先行。 三、遵規守紀,勤奮學習 16、按時到校,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17、上課專心聽講,勤于思考,積極參加討論,勇於發表見解。 18、認真預習、複習,主動學習,按照完成作業,考試不作弊。 19、積極參加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遵守活動的要求和規定。 20、認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園整潔優美。不在教室和校園內追逐打鬧喧譁,維護學校良好秩序。 21、愛護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牆壁、課桌、布告欄等處亂塗改刻畫。借用公物要按時歸還,損壞東西要賠償。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愛惜糧食,節約水電,服從管理。 23、正確對待困難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不背後說人壞話,保持心理健康。 四、勤勞儉樸,孝敬父母 24、生活節儉,不互相攀比,不亂花錢。 25、學會料理個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齊。 26、生活有規律,按時作息,珍惜時間,合理安排課餘生活,堅持鍛鍊身體。 27、經常與父母交流生活、學習、思想等情況,尊重父母意見和教導。 28、外出和到家時,向父母打招呼,未經家長同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29、體貼幫助父母長輩,主動承擔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關心照顧兄弟姐妹。 30、對家長有意見要有禮貌地提出,講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氣,不頂撞。 31、待客熱情,起立迎送。不影響鄰里正常生活,鄰里有困難時主動關心幫助。 五、嚴於律己,遵守公德 32、遵守國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33、遵守交通法規,不闖紅燈,不違章騎車,過馬路走人行橫道,不跨越隔離欄。 34、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動購票,給老、幼、病、殘、孕及師長讓座,不爭搶座位。 35、愛護公用設施、文物古蹟,愛護莊稼、花草、樹木、愛護有益動物和生態環境。 36、遵守網絡道德和安全規定,不瀏覽、不製作、不傳播不良信息,慎......
小學生應遵守哪些規則
首先學校裡的規則,不遲到早退,遵守課堂紀律,不能打架,尊師敬長。
小學學校機構有哪些?
校長辦,教導處,各學科組。
小學學校在哪些可以有更大的突破
我個人是覺得小學生
還那麼小
應該以娛樂為主
學習次之
小學學校中有哪些規則?有什麼好的警事語嗎?
學校是我家,美化綠化靠大家。
學校無小事,處處是教育,教師無小姐,時時是楷模。
2016年孩子上小學需要哪些條件
2016年孩子上小學需要的條件分兩種情況:
1、孩子戶籍在當地學校服務區域內的:2016年8月31日前(包括8月31日)年滿6週歲的孩子就要按時入學,註冊時要帶戶口簿。
2、孩子戶籍不在當地學校服務區域內的,除了要2016年8月31日前(包括8月31日)年滿6週歲,還要按當地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的手續。註冊時要交相關的材料:與當地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身份證、一年前已經辦理的暫住證、戶口簿、接種證、房屋租賃備案證明(或房產證)等。
新《義務教育法》第十一條規定:凡年滿六週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週歲。
新《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規定: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小學校一個班規定是多少人?
理解你的心情,很多名牌小學都是人滿為患,但是告是告不贏的,學生超員是普遍現象,規定一般就是40-撫0人。法律規定就沒有,這不屬於違法行為。告上去的答覆就是,所在地學校正在加緊修建當中,當地學生多,安排不過來,不能耽誤學生上學,市裡正在蓋新小學,緩解壓力等官僚話。同情。
小學安全措施有哪些
小學安全隱患排查項目
分類 序號 檢查項目
校園周邊環境
1 周邊是否設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險品
2 高壓電設施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要求
3 校園周邊區域的山體、水流對學校建築物、活動場所,通道等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4 校園附近是否有學校標誌,學校門前是否有禁停、警示、限速標誌線,過街路是否有人行橫道線
5 學校周邊有無不良團伙敲詐、勒索學生現象及其他違法行為
6 學校周邊有無設立電子遊戲場所,200米內有無網吧、文化娛樂設施是否符合規定,有非法經營的報刊點、音像店、小賣部、飲食攤點等
7 學校周邊是否存在其他危害學生安全的隱患;有無安全防患措施
溺水事故
8 是否開展預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專題活動,學校是否開設游泳常識課
9 是否建立家、校、社會防控體系做好預防溺水事故,學校要通過印發《告家長書》、召開家長會、進行家訪等形式,加強與家長的溝通與聯繫,取得家長的支持和配合,增強家長的安全意識,使家長在學生上學放學路上、節假日期間等脫離學校和老師監管的時段,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責任。
10 督促社區(村)在江、河、溪、塘邊設立安全警示牌,在事故易發、多發地設立義務監督管理員
11 嚴禁中小學生私自下水游泳,擅自與同學結伴遊泳,不在無家長或老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玩耍、游泳。
教學設施
12 樓房天面、外牆、陽臺、樓梯圍欄有無裂縫、變形、屋頂抹灰有無空鼓等不安全情況
13 門窗(玻璃)安裝是否牢固,圍牆是否安全可靠;建築面磚粘結是否牢固,扶手、欄杆是否牢固
14 安全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出口有明顯的指示標誌;中小學教室後門能否做到早開晚鎖;是否有各教學樓、宿舍樓“消防應急疏散示意圖”,師生知曉率是否達100%
15 運動場、館、娛樂活動設施如旗杆、球架是否牢固,是否按要求正常維護,用前檢查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正在施工中的建築是否有安全防護及警示標語
16 教學用的輻射材料、危險化學藥品是否具要有標識,有指定安全存放地點,有專人保管,有專項管理制度
17 消防器材能否正常使用;是否落實了消防安全器材定期檢查維護,有檢查維護記錄
18 是否經常進行消防安全專題講座等宣傳教育,所有教師是否會使用滅火器
19 是否對師生進行了消防安全教育,是否定期進行應急演練
交通安全
20 學校租用或自有運載學生的車輛是否具有資質合格,經常檢查
21 校車是否配備滅火器
22 駕駛員是否符合要求,並有相應車型三年以上良好駕駛記錄
23 經同意進入校內停放車輛,是否有明確規定的線路和停放地點
24 車輛是否有超載現象,校車除司機外,是否有專職的管理人員,保障學生上下車安全
25 學生集體外出是否履行報批手續,是否有足夠教師全程陪護和管理
衛生健康安全
26 是否把校醫務室藥品採購質量關,定期檢查有效期驗等是否符合衛生標準和有關要求
27 食堂“三證”是否按時辦理,學生食堂食品的購買、運輸、儲存、加工是否符合衛生標準和有關要求;是否堅持食品留樣制度
28 食堂建築、設施是否符合衛生標準及安全要求;鍋爐房、蒸氣管道、蒸櫃等廚房設施設備是否做到定期檢查,防止洩漏措施是否完善
29 食堂設備是否嚴格執行消毒制度;用水是否符合國......
小學一年級幾歲才能辦學籍,國家有規定嗎
1,《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是這麼規定的:第十一條 凡年滿六週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週歲。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第二章 學籍建立
第四條 學生初次辦理入學註冊手續後,學校應為其採集錄入學籍信息,建立學籍檔案,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申請學籍號。學籍主管部門應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及時核准學生學籍。
第五條 學籍號以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為基礎生成,一人一號,終身不變。學籍號具體生成規則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另行制訂。逐步推行包含學生學籍信息的免費學生卡。
第六條 學校不得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生學籍,不得重複建立學籍。學籍主管部門和學校應利用電子學籍系統進行查重。
學籍管理實行“籍隨人走”。除普通學校接收特殊學校學生隨班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外,學校不接收未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入學。殘疾程度較重、無法進入學校學習的學生,由承擔送教上門的學校建立學籍。
第七條 學校應當從學生入學之日起1個月內為其建立學籍檔案。
www.moe.edu.cn/...5.html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