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意見和實施方案?
實施意見和實施方案的區別
實施意見就是說給了一個意見,也就是指明瞭實施的核心方向, 而實施方案就是具體的實施安排
實施意見,實施辦法,實施細則,實施方案,實施計劃什麼區別
實施意見:法定公文“意見”的一種類型,指機關單位為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對某一時期的某項重要工作或重大活動闡明指導思想、明確目標任務、提出措施辦法、作出具體安排,要求下級結合實際貫徹執行的公務文書。
實施辦法:一般由行政部門對該部門制定的行政法規作出的具體規定,由該部門發佈即可;或者由省級政府制定地方性的實施辦法,由省人大批准發佈。屬於規章或者文件級別。
實施細則:一般式針對某一部法律,對其中涉及到得具體的詳細的問題,作出比較細緻的規定,指導法律實施過程中,對某些事情、問題如何認定、結論及處理。
一般由執行該法律或者制定該法律的部門制定細則,並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或者國務院批准。屬於法規級別。
實施方案:則是事務文書“方案”的一種,指機關單位為貫徹執行上級機關的意見、計劃等,從自身實際出發,對某一重要工作或重大活動作出周密部署、具體安排的一種計劃性文書。
在近年的工作實際中,這兩種文體的使用頻率越來越高,應用範圍也越來越廣,應引起我們足夠的關注並加以研究。兩種文體既有許多相同點,也有明顯的不同之處。如稍不注意,則容易錯用。
實施計劃就是需要付諸實行,在計劃方面會有很多的不同,實施計劃更務實且能在現實中實現。
行政法規中對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較全面、系統的規定,稱“條例”,已經開始執行了就是實施。
實施意見是規章制度還是實施方案
我國廣義的法律文件按效力高低排序包括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規範性文件。
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的名稱一般稱“條例”,也可以稱“規定”、“辦法”等。“實施辦法”一般是行政法規。“實施意見”影響相對人權利義務,是規範性文件,不能稱為法規。
即“實施辦法”比“實施意見”效力要高,前者是國務院制定的,後者是地方政府和部門制定的。
工作實施方案和實施意見在文件內容上有什麼區別?
實施意見和實施方案的區別作者:hufans 2010-03-27 21:07 星期六 晴 實施意見就是說給了一個意見,也就是指明瞭實施的核心方向,作用在貫徹精神層面,而實施方案就是具體的實施安排。
實施方案的內涵
實施方案是指對某項工作,從目標要求、工作內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驟等做出全面、具體而又明確安排的計劃類文書,是應用寫作的一種文體。
實施方案的特點
1. 廣泛性。實施方案的應用很廣泛,適用範圍廣。從適用的主體來看,既可以是各級的黨政機關,也可以是企事業單位和各種社會團體。從實施方案的內容來說,涉及政治、經濟、文化及人們的生活等各方面的內容。
2. 具體性。實施方案要把某項工作的工作內容、目標要求、實施的方法步驟以及領導保證、督促檢查等各個環節都要做出具體明確的安排。要落實到工作分幾個階段、什麼時間開展、什麼人來負責、領導及監督如何保障等,都要做出具體明確的安排。
3. 規定性。實施方案的制定有很強的規定性。實施方案的規定性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實施方案要根據上級的有關文件及精神來制定,要根據所要實施的工作的目的、要求、工作的內容及單位的實際情況來制定,而不能是隨意制定的。另一方面,實施方案一旦制定出來,制定機關及相關部門單位就要按照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具有強制性。
實施方案的寫法
實施方案通常由標題、主送機關、正文、落款四個部分內容構成。
1. 標題。製作實施方案的標題通常有三種方法:第一俯是二要素法,即“實施的內容+文種”,如“奶牛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方案”。第二種是三要素法,即“制文機關+實施的內容+文種”,如“內蒙古農業大學教師職務崗位考核實施方案”;上述例文的標題就是屬於這一類型。第三種是四要素法,即“制文時間+制文機關+實施的內容+文種”,如“二〇〇四年牡丹江科技進步工作目標考核實施方案”。
2. 主送機關。實施方案一般用於下發給制文機關所屬的部門、單位及各科室,要求其遵照執行。主送機關可以放在正文之前,也可以放在文件尾部的主送、抄送欄。對上級機關一般是抄送或抄報,以用於審批或備案。
3. 正文。實施方案的正文一般分前言、主體、結尾三部分。
(1)前言。要寫明制發實施方案的目的和依據,要求寫得簡明扼要。一般先寫制發的目的,常用“為”、“為了”開頭;然後說明制發的依據,常用習慣語“根據……,結合本(我)單位的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結束。如例文開頭就是使用這種方法,以簡明扼要的一段話把該局制定實施方案的目的和根據非常清楚、明確地表達出來。
(2)主體。主體部分是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一般包括幾部分的內容:一是簡要闡述實施某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闡明實施某項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要求及指導原則;三是實施某項工作的安排、步驟、方式方法等;四是關於對工作的組織領導及資金保證等。這部分的內容要求具體明確,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如實施某項工作分為哪幾個步驟、每個步驟安排在什麼時間、時間安排多長以及每個步驟由哪些部門、哪些人員負責落實等都要做好具體明確的安排和分工。同時上述四部分內容,可以根據不同的部門單位、不同的工作內容而有所刪減,有的實施方案就不寫第一部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內容,而直接寫後三部分的內容。如上述例文就包含了“指導思想、目標要求和基本原則、實施步驟、基本要求”四部分的內容,而且每部分的內容都制定得很具體、詳細,特別是第三部分“實施步驟”,把該局整個先進性......
實施辦法和實施意見有什麼不同 5分
我國廣義的法律文件按效力高低排序包括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規範性文件。
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的名稱一般稱“條例”,也可以稱“規定”、“辦法”等。“實施辦法”一般是行政法規。
“實施意見”影響相對人權利義務,是規範性文件,不能稱為法規。
即“實施辦法”比“實施意見”效力要高,前者是國務院制定的,後者是地方政府和部門制定的。
實施意見和工作方案是否相同
你的問題到了我這裡有好幾次,實施意見在我們這裡總是領導的意見,工作方案基本上是安全與施工的方案和注意事項。領導的意見我們總是照辦。這是矛盾和實施的統一,實施意見和工作方案一般來說施工前都是做好了的,應該說是相同的,但是往往總是領導來改工作方案,所以又有所不同。
對不起沒辦法幫你。我的意見只能到這裡為止。
實施細則與實施方案的區別
意見是黨政機關公文的一種,細則則不屬於。
意見適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細則也稱實施細則,是有關機關或部門為使下級機關或人員更好地貫徹執行某一法令、條例和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對其所做的詳細的、具體的的解釋和補充。細則一般由原法令、條例、規定的制定機構或其下屬職能部門制定,與原法令、條例、規定配套使用,其目的是堵住原條文中的漏洞,使原條文發揮出具體入微的工作效應。
因此我覺得兩者有較大區別。實施意見是指導性的,為的是定措施、抓落實;而實施細則則是解釋性的。
意見的正文一般由開頭、主題、結尾組成。
開頭,概括性說明制定意見的緣由,目的或依據。常用“現提出如下意見”作為承啟語轉入意見的主體部分。
主體,主體部分解決“如何認識”和“如何解決”這兩個問題。結構安排上應先寫原則性指導意見,後寫具體性指導意見;先寫理論性認識,後寫解決辦法。內容較多篇幅較長的意見,可以用序號或小標題形式排列,以使結構更清晰明朗。
結尾,上報的意見,結尾可提出請求批轉的要求,如“以上意見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單位)執行。”下發的意見一般要求下級結合實際情況貫徹執行,有的還可以提出在貫徹執行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上報或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的要求。
意見寫作應注意的問題
1.意見是就貫徹執行上級精神提出帶有宣傳、引導、說明、闡釋意義的指導性文件,語氣要相對緩和,不應使用命令行的強制口氣。
2.意見中較多地使用說理的表達方式,但說理要求簡明,不應用寫論文或宣傳材料的手法做全面論述。
3.意見大多是就現實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經過調查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思路和辦法。因此,意見的寫作要注意選題,深入調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資料。
如 關於XXXXXXX的意見
XXXXXX:
為了XXXXXXXX, 按照XXXXXX, 讓XXXXXXX,現提出如下意見:
1.
2.
3.
4.
5.
...... ...... ......
二〇〇X年X月X日
實施細則
一、定義
細則也稱實施細則,是有關機關或部門為使下級機關或人員更好地貫徹執行某一法令、條例和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對其所做的詳細的、具體的的解釋和補充。細則是應用寫作研究的主要文體之一。
細則一般由原法令、條例、規定的制定機構或其下屬職能部門制定,與原法令、條例、規定配套使用,其目的是堵住原條文中的漏洞,使原條文發揮出具體入微的工作效應。
(一)細則的含義。細則是有關機關為實施某一法律、法規、規章而制定的詳細具體的法規性文書。
國家的有關法律或上級機關發佈的有關條例、規定等,在具體環節上不可能面面俱到,需要相應的管理部門結合實踐再作補充和闡釋。另外,不同地區不同單位在實行某一法規的時候,充許結合本地區本單位的情況進行具體的處理。因此,有些法規在發佈的時候,就在結尾外特意說明:“本條例(規定)由××部門負責解釋”,或者“各地要結合本地區的情況,制定出實施細則,並於×月×日前報××辦公廳”。這些都顯示了細則這種文體的必要性。
(二)細則的特點:1.派生性。細則不是一種獨立存在的法規性文書,它必須以某一法律、法規為前提,是某一法律、法規的派生物。如: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才會有隨後產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
細則作為法律、法規的派生物,只能是對原文的補充、闡釋和細節化,使相關法律和法規更詳盡......
工作規劃與實施方案有什麼區別?
工作實施方案是工作細部的處理方法,而工作計劃是對整體工作的進度安排。
在管理學中,計劃具有兩重含義,其一是計劃工作,是指根據對組織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的分析,提出在未來一定時期內要達到的組織目標以及實現目標的方案途徑。其二是計劃形式,是指用文字和指標等形式所表述的組織以及組織內不同部門和不同成員,在未來一定時期內關於行動方向、內容和方式安排的管理事件。
無論是計劃工作還是計劃形式,計劃都是根據社會的需要以及組織的自身能力,通過計劃的編制、執行和檢查,確定組織在一定時期內的奮鬥目標,有效地利用組織的人力、物力、財力等資源,協調安排好組織的各項活動,取得最佳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方案是進行工作的具體計劃或對某一問題制定的規劃。
方案一詞,來自於"方"和"案"。"案",書案,讀書、寫字都是案。案的等級比桌高,反映到詞彙中就是案件、文案,都是和案有關,過去我們說審案子,就福在案子面前審理這件事,過去判官都是翹頭案,正式、莊嚴。引申為考慮問題,正式的商議,都和"案"有關。"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將方法呈於案前,即為"方案"。
一個方案的實施意見應該怎麼提
現代農業示範項目實施方案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二)項目建設地點及選擇依據。(三)項目建設目標。(四)項目建設內容與規模。(五)項目建設期及進度。(六)項目投資概算及資金來源。(七)前期準備情況。 二、項目編制指導思想、原則及依據 (一)指導思想。(二)編制原則。(三)編制的依據 三、項目實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一)項目實施的可行性。(二)項目實施的必要性 四、項目區概況 (一)概況。(二)項目區概況 五、項目建設內容 (一)項目建設規模。(二)項目建設期及進度。(三)項目主要技術方案。 六、投資概算與資金籌措 (一)項目投資概算(二)資金籌措方案。(三)資金計劃安排。 七、項目效益預測 (一)經濟效益。(二)社會效益。(四)生態效益。 八、項目招標方案 (一)編制依據。(二)工程概況。(三)招標方案 九、項目的組織管理 (一)組織領導。(二)規範技術指標。(三)項目資金管理。(四)項目公示制。(五)監督檢查。(六)建後管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