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監督是什麼意思?
"一把手"怎麼監督
一、加強教育培訓,增強一把手自我監督意識
增強一把手的自我監督意識,是做好對一把手監督工作的關鍵。一方面加強對一
把手的正面教育。使黨政一把手增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自覺性,牢固樹立
“立黨為公
,
執政為民”的意識
,
樹立正確的世界觀
、
人生觀
、
價值觀和權力觀。
一是開展“雙讀雙寫”教育活動,即讀廉政文章、廉政警句,寫讀後感、廉政筆
記的教育形式,定期向縣處級領導幹部送一期有關廉政自律方面的參閱資料,要
求每位縣處級領導幹部撰寫廉政筆記和讀後感
,
縣紀委不定期對縣處級領導幹部
讀寫情況進行督查,確保取得實效。二是深化學習“兩個條例”。自
3
月下旬開
始,集中一個月的時間,在全縣處級黨員幹部中開展了重溫“兩個條例”活動,
通過學習和對照剖析
,
進一步增強縣處級領導幹部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和正確行使
黨內監督權利的意識。三是引導領導幹部撰寫理論文章,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加
強黨性修養
。
縣委副書記
、
縣紀委書記高志軍帶頭撰寫
,
理論文章
3
篇
,
其中
《貫
徹落實條例,完善權力監督》一文被收錄全省廉政反腐優秀論文專集。
另一方面,利用反面典型進行警示教育。經常性地組織一把手開展警示教育活
動,通過以胡長清、成克傑、田韓案等重大案件和查處的一些典型案件為反面教
材,通過深刻剖析他們的犯罪過程,使一把手以此為鑑,警鐘長鳴,在思想上始
終繃緊自我監督這根弦,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通過教育培訓,使
一把手養成自覺接受組織和幹部群眾監督的良好習慣,不斷擴大群眾的知情權、
參與權、監督權,按規定參加組織生活,虛心接受組織上、班子內部和廣大群眾
的批評和建議,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二、創新形式,實行黨政“一把手”廉政報告制度。
我們認真執行
《縣
(處)
級單位“一把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彙報制度》
。
彙報每季度進行一次,截止目前,已召開一把手彙報會四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
制辦公室將每次彙報情況綜合後存入廉政檔案
,
作為上級考核評定的重要依據
。
按照市紀委關於黨政主要負責人進行專題廉政報告的要求
,
由縣紀委主要領導向
談話對象
(局級)
提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個人廉潔從政的要求,轉告幹
部群眾對其廉潔自律情況和所在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反映
,
對存在的問題提
出整改要求。“一把手”廉政談話一般每年安排一次,必要時隨時進行。
三、健全制度,實現對一把手監督的制度化、規範化。
加強規章制度建設,是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的根本所在。我們從建立和完善制度入
手,以制管人,以制律人,保證對一把手監督工作的規範有序。一是建立一把手
交流輪崗制。在保持幹部隊伍相對穩定的前提下,對在一個地方或一個崗位任職
時間過長的一把手進行交流輪崗。這樣既可以打破關係網,避免形成地方利益、
集團利益,又可以淨化可能滋長腐敗的土壤。二是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按照
先審計後上崗的要求,緊緊圍繞反映一把手實績的主要方面,重點審計一把手在
原工作單位各項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經濟項目經營管理情況、個人經濟收支情
況以及遵守財經紀律情況。同時,改進和完善幹部考察、年度考核等制度,不定
期地對一把手進行考察和審計,增強監督工作的主動性和預見性。三是建立健全
黨政一把手施政行為公開制度。權力運行過程公開化是一切監督的基礎,為此必
須建立一把手政務公開制度,杜絕權力暗箱操作。要根據一把手的工作職責,制
訂出可操作性強的政務公開制度,在嚴守黨和國家機密的前提下,對一把手的職
責、權限以及決策內容、形式、程序等事項,在適當範圍內進行公開,......
如何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
在一個地方和單位,“一把手”對那裡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負總責”,任重權力;在一個領導班子,“一把手”處於“班長”位置,地位特殊。如何強化對“一把手”的管理監督,充分發揮各級“一把手”在抓班子、帶隊伍、幹事業中的作用,已成為擺在全黨面前一項刻不容緩的重要工作。現就這個問題通過調研並結合基層實際工作情況,從以下三個方面作一膚淺的分析和研究。 一、近年來,各級黨組織按照中央的要求,普遍重視和加強了對領導幹部的管理監督工作,並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對各級“一把手”的管理監督還是一個薄弱環節,仍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和管理方法,以致一些地方和部門的“一把手”長期處在管理監督的“空檔”,影響了正確決策和領導班子的團結;也有少數人自我放縱,濫用權力,乃至違法亂紀。在中紀委最近編輯出版的《反腐倡廉教育領導幹部讀本——大案要案剖析》一書中,“一把手”違法違紀案件就佔了69%。前車之覆,後車之鑑。分析這些人由小錯到大錯,最終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原因,除了個人主觀上放鬆世界觀改造,逐步蛻化變質外,也與一些黨組織放鬆對“一把手”的管理監督有關。其表現為: 一是重選用,輕教育。絕大多數黨組織對選準配好“一把手”很重視,都要經過深入考察、民主推薦、充分醞釀、集體討論後方能到位。而當這些幹部就任後,上級組織往往認為“一把手”是精選出來的,思想政治素質可信賴,放鬆了跟蹤教育培養,對他們思想變化情況缺乏瞭解,批評幫助不夠。有的被委以“一把手”的重任後,素質未能繼續提高,開拓創新意識不強,有的素質反而下滑,工作沒有起色,令人失望。此外,也有一些屬於選人用人上的失誤。有的把個別素質較低、德才平庸的人推到了領導崗位。甚至少數德才俱劣人,靠拉關係、走後門、請客送禮等不正當手段仍得以擢升,影響很壞。 二是重實績,輕品行。有些上級黨組織只重視檢查下級“一把手”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而對其思想作風、道德品質方面的情況有所忽視,對下級“一把手”抓工作多,講學習少;佈置任務多,談思想少。有的往往把一個單位的成績全記在“一把手”身上。只看到其做過一些有益的工作,看不到或容忍其思想政治素質等方面存在的嚴重不足。致使少數“一把手”自以為是、居功自傲、行為放縱、不注意自身形象。 三是重自律,輕監督。有的單位光強調幹部自律,而忽視組織監督。特別對“一把手”的監督,更顯得乏力。有的黨組織集體領導“弱化”,戰鬥力不強,對同級“一把手”不敢和監督或監督不了。有的上級領導組織對下級“一把手”很少監督,以體現“用人不疑”,有的怕監督嚴了會挫傷下邊的積極性,影響上下級關係等。從一些“一把手”違紀違法的情況看,相當一部分是組織上事先沒有察覺,當問題暴露後才匆匆忙忙“亡羊補牢”,吸取教訓。 四是重激勵,輕儆戒。對下級“一把手”予以支持、激勵和保護,這是上級組織和領導的責任,也是調動“一把手”工作積極性的有效辦法。可是,也有一些上級領導對下屬“一把手”一味地捧、擡、哄,對下屬“一把手”不正確甚至是錯誤的行為,不批評、不制止。有的對“一把手”存在的問題,掩掩遮遮,處理起來也是避重就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起不到教育和儆戒作用。 二、“一把手”是群眾之首、事業之帥 如果“一把手”素質低下,甚至腐敗變質,其負面作用和危害性不容低估。 其一,搞亂人們的思想和是非標準。在我國,各級“一把手”大都選舉產生的,黨組織重用的。群眾信任他們,往往認為他們思想政治素質、工作能力比一般幹部要強。在某種程度上,群眾把他們看成是黨和政府的化身。人們可以原諒一個普通黨員、一般幹部犯錯誤,卻很難接受一個地區、一個部門、一個單位的主要領導幹部違法違紀。社會上多年......
一把手是什麼意思?
主要負責人,或策劃人,或領導者。
如何理解一把手是監督的重點
《條例》第六條規定:“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全面從嚴治黨必然要求黨內監督全覆蓋,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都是監督對象。沒有重點就沒有政策,黨內監督不能泛泛地抓,必須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重點針對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
第一,抓“關鍵少數”是黨章的明確規定和黨的一貫要求。黨章總綱強調:“加強對黨的領導機關和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的監督,不斷完善黨內監督制度。”
第二,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要把高度信任和嚴格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第三,重點盯住一把手。強化黨內監督,必須破解一把手監督難題,用剛性制度把一把手管住,保證其正確用權、廉潔用權。
第四,管住領導機關,就能發揮示範作用。中國傳統文化歷來講上行下效,上樑不正下樑歪,中樑不正倒下來。全面從嚴治黨、強化黨內監督,必須抓住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用好以上率下這個工作方法。
誰來監督一把手
半月談時政熱點:誰來監督一把手
◆ 十八大以來被立案審查的240名中管幹部中,黨政“一把手”達60多人
◆ 不是“一把手”的,違紀違法問題大都發生在擔任“一把手”期間
◆ 有的省已查處的領導幹部中,半數以上屬於帶病提拔,有的“一把手”甚至帶病在崗10年、20年
◆ “什麼都要抓‘一把手’才行,管住了‘一把手’,就管住了問題的絕大部分……”
◆ 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
◆ 設計權力監督體制機制的關鍵:防止“一把手”變成超越於黨紀國法之上、不接受監督的特殊黨員、特殊公民,解決各級對“一把手”不敢監督、不願監督、不能監督的問題
今年3月,廣州市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的十項措施》。這份措施規範的對象涵蓋廣州所有市管“一把手”,包括各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紀委以及市直各單位、市人民團體、市屬企事業單位的主要領導。
這份措施從規範對象,權力清單制度,選人用人責任,違規干預、插手有關事項記錄制度等方面,對強化“一把手”監督進行了明確規定。
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魯照旺對記者說,“一把手”是權力監督“關鍵少數”中的“關鍵少數”。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規範其從政行為,是深入推進反腐倡廉的重要前提。
“對‘一把手’的監督,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難局。”在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看來,“黨風廉政建設要想取得根本勝利,首先要啃下‘一把手’監督這塊硬骨頭。”
警惕“一把手”帶病在崗
3月28日,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佈消息,“吳亞飛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吳亞飛去年12月卸任保定雄縣縣委書記。隨著他的落馬,河北省保定市所轄24個縣(市/區)中三分之一的縣級“一把手”落馬。
《瞭望》新聞週刊記者梳理髮現,自2014年下半年至今,河北保定落馬乾部中,至少有8位落馬前擔任或曾擔任縣委書記或縣長。
黨的十八大以來,每年都有地市“一把手”倒在反腐利劍之下。據人民網報道,在2016年,至少又有17名地市市委書記或市長被查,其中有6人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涉及濟南、合肥、洛陽、焦作、三門峽、內江、衡陽、寧波、珠海、潮州、巴彥淖爾、烏蘭察布、呼倫貝爾、鐵嶺、葫蘆島等市。而在過去的一年,書記市長雙雙落馬這一非常態現象,也繼續在一些城市發生。這既證明了執紀監督敢碰硬、動真格,也凸顯出加強對“一把手”權力監督的緊迫性。
在以往案例中,甚至還出現連續三任“一把手”落馬的情況。例如,廣東茂名市委書記、昆明市委書記等職位。
縱觀被查處的幹部,“一把手”也佔相當比例。據《人民日報》披露,十八大以來被立案審查的240名中管幹部中,黨政“一把手”達60多人。不是“一把手”的,違紀違法問題大都發生在擔任“一把手”期間。
這一現象,也同樣被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的一組統計數據所印證。該研究院統計了2000年到2014年3月底公佈的大部分案件,結果顯示,在367個廳局級腐敗幹部中,其中擔任“一把手”職務的有219人,佔同期被查處的廳局級腐敗幹部總數的60%左右。
2015年5月10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曾發文指出,從現實情況來看,中央紀委查處的中管幹部違紀違法問題,很多都是發生在擔任下級“一把手”期間;有的省已查處的領導幹部中,半數以上屬於帶病提拔,有的“一把手”甚至帶病在崗10年、20年,屢被提拔。
從以往查處案件看,黨政“一把手”腐敗問題主要集中在五方面:
一是違規用人。借選拔任用幹部、組織人事調配之機收受錢物、索賄受賄、買官賣官。
二是違規用權。利用手中的資金撥付權、行政審批權、行政執法權、司法權、建議權等收受賄賂,謀取私......
為什麼要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
主要要做到:建立監管機制。加強政治學習。代表人民利益。解決權利集中的問題。
如何加強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
一、制度方面要求公開:1、要求一把手對迎來送往賬單公開;2、人員晉升情況提前公開;3、做決定前公開。紀檢對公開性進行檢查,可以書面或口頭調查瞭解,檢查公開欄等。
二、將紀檢權力擴大,見官升一級,畢竟一把手也有領導。紀檢人員統一歸中央直屬,有責任和權力開展工作。
三、處理狠一點,確實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
四、要求紀檢廉政但不能清貧,首先高薪養廉,從紀檢做起,然後對各層領導實行高薪。領導不腐敗了,百姓也不會怨恨官員高薪。
五、對經常出入高級場所的官員或者奢侈消費的官員進行調查,為什麼特殊。
六、對一把手和有實權的人家庭收入情況、財產情況、消費情況進行調查,與收入明顯不符的,辦。
七、逢年過節、婚喪嫁娶的,超出常規的,認定腐敗,如隱瞞,罷官。
八、制定個期限,以前沒發現而主動自首的,減免或者不處理;以後發現再犯或者被披露的,罷免之外需要沒收財產,親屬因此獲利的,對非正常收入所得部分沒收。
九、原則:一把手是受黨領導的。
人民的名義中一把手的監督以什麼名義
一把手實行同級紀委監督,即省委書記由省紀委書記實行同級監督,市委書記由市紀委書記實行同級監督。以紀委的名義實行監督。
如何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
對一個地方和單位來說,黨政“一把手”是“引擎”,是“總舵手”。一個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如何,一個部門工作開展得如何,黨政“一把手”的思路和作風起著關鍵性作用。黨政“一把手”能正確行使權力,一個地方,行業,單位(部門)就能凝心聚力、蓬勃發展;反之,黨政“一把手”不能正確用權,則會導致一個地方歪風滋長、發展停滯不前甚至後退。因此,必須加強對黨政“一把手”行使權力的監督,充分發揮各級“一把手”在抓班子、帶隊伍、幹事業中的作用,增強領導班子的凝聚力、戰鬥力,促進領導幹部作風轉變,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一、加強黨政“一把手”權力制約和監督的重要意義
(一)權力的二重性決定了對權力必須進行制約和監督 。權力作為一種社會現象,是指一定的組織或者個人根據其意志、願望或者達到某種目標,對他人的行為加以控制或者決定的力量,是一種具有強制性的政治力量。權力在本質上具有二重性,人類社會之所以需要權力,是因為人類社會需要權力來管理。一方面,權力是用來給人民當好公僕的,首先是表現為一種信任、責任和奉獻;另一方面,沒有約束的權力容易導致腐敗。公共權力如果不受制約,就一定會導致腐敗。
(二)腐敗的發生決定了必須對權力進行制約和監督。腐敗行為發生的內在規律表明,任何腐敗行為的發生都離不開公共權力、腐敗動機和腐敗機會三個必要條件,三者相互聯繫、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形成腐敗行為發生的完整鏈條,而公共權力在其中具有關鍵性作用。如何將黨政一把手所掌握的權力進行有效地規範和制約,對預防腐敗,構築權力防線具有重要意義。
(三)權力運行的現實問題決定了必須對權力進行制約和監督。 我國目前正處在歷史轉型期和矛盾凸現期,體制機制尚未健全完善,權力的制約和監督還存在不少問題,權力的濫用還不同程度存在,權力過分集中,分權制衡不足,專門監督機構獨立性和職能發揮受限,民主監督作用還不能有效發揮、制約監督手段還很缺乏,這在黨政“一把手”的制約和監督方面表現的尤為明顯,人民群眾對此還不是很滿意,對由此導致的消極腐敗現象,已嚴重影響了黨的執政根基,損害了黨的公信力。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將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置於經濟發展的大背景下進行考慮,保證黨政一把手正確行使手中權力。
二、當前黨政“一把手”權力制約和監督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對黨政“一把手”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乏力,導致自身不願監督,上級不會監督,同級不便監督,下級不敢監督、群眾不能監督。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少數黨政“一把手”政治理論素養較低,宗旨觀念較為淡薄,沒有從思想深處解決“為誰掌權”的問題,不願接受監督,甚至習慣於家長制、一言堂,工作中作風霸道,獨斷專行,個人說了算,千方百計迴避或拒絕監督,自身不願被監督和制約;少數上級領導和上級組織過多地注重“選人、用人”,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視“育人、管人”,重“自律”,輕“他律”,重任用、輕管理,把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自身的廉潔寄託在“一把手”個人的修養上,一定程度上忽視了從外部、從制度上進行監督,對下級工作情況的瞭解也僅僅是通過年度工作考核和班子民主生活會聽取彙報,通過民主測評和徵詢意見建議,導致很難及時發現問題,大大弱化了上級監督力度;同級領導班子成員往往害怕監督“一把手”影響班子團結、影響相互之間的關係,更害怕受到打擊報復“穿小鞋”,影響個人政治前途和利益,這也嚴重影響了其行使監督權的獨立性,很難實施有效監督;現實工作中,下級對上級的監督難度更大,往往名存實亡,無法發揮作用,成為“多餘”的擺設;在群眾監督方面,少數地方、部門以及單位決策過程、權力運作仍然不夠公開透明,黨......
如何加強和改進對一把手監督
如何加強和改進對一把手監督?
(一)、加強教育,切實提高“一把手”廉政意識
一是加強預防教育。二是加強自省教育。三是加強紀律教育。
(二)、落實制度,嚴格規範“一把手”從政行為
一是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二是嚴格執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三是嚴格執行民主生活會制度。四是嚴格執行述職述廉制度。五是嚴格執行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三)、強化監督,有效牽制“一把手”手中權力
一是強化對用人權的監督。二是強化對財務審批權的監督。三是強化對重大事項決定權的監督。
(四)、嚴肅紀律,嚴厲查處“一把手”違紀行為
堅持紀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哪一級“一把手”,也不管其功勞大小,只要違反了紀律,發現一個,嚴肅查處一個。
(五)、拓寬渠道,健全“一把手”助廉網絡體系
一是充分發揮家庭的作用。二是充分發揮輿論的作用。三是充分發揮群眾的作用。
強化對“一把手”監督問題的基礎是黨內民主和人民民主,而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一個逐步發展的歷史過程。如何從我國的國情出發,在黨的領導下,有步驟、有秩序地推進這項工作,還需要我們做出更多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