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辦養老院需要什麼手續?

General 更新 2024-11-14

民辦養老院需要什麼手續

你好,樓主:

一、申辦民辦養老院手續:

(一)申辦人向擬辦機構所在地的縣級民政部門提交籌辦申請書,可行性報告和申辦人有效身份證件。(二)申辦人經民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可開始籌建民辦養老院。(三)經同意籌辦的民辦養老院具備開業條件時,向批准機關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二、享受優惠政策:(一)免繳市政公用設施配套費、施工管理費、防空地下室易地費、牆體革新費、學校校舍修建附加費、散裝水泥專項基金等有關收費。(二)免繳城市煤氣和供水的增容費。(三)用水、電、煤氣,按照居民生活或行政事業的分類價格擇低執行。(四)福利性、非營利性的民辦養老院,暫免徵企業所得稅,以及民辦養老院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

個體開辦老人敬老院需要什麼條件

不知道你是哪個地方的?具體的條件要看各地民政部門規定。比如哈爾濱是這樣規定的:房屋建築面積300平方米以上,住養人員人均使用面積不少於10平方米。屬於租賃場所的,租賃期不少於5年;應方便老年人出入,樓層限於一至三樓;設有廚房、廁所、洗浴等基本生活設施以及公共活動空間,廚房應配備必要的清洗消毒設備,從業人員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建立消防安全組織機構和規章制度,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通暢等。

一、申辦民辦養老院手續:(一)申辦人向擬辦機構所在地的縣級民政部門提交籌辦申請書,可行性報告和申辦人有效身份證件。(二)申辦人經民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可開始籌建民辦養老院。(三)經同意籌辦的民辦養老院具備開業條件時,向批准機關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二、享受優惠政策:(一)免繳市政公用設施配套費、施工管理費、防空地下室易地費、牆體革新費、學校校舍修建附加費、散裝水泥專雞基金等有關收費。(二)免繳城市煤氣和供水的增容費。(三)用水、電、煤氣,按照居民生活或行政事業的分類價格擇低執行。(四)福利性、非營利性的民辦養老院,暫免徵企業所得稅,以及民辦養老院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

更具體的建議到當地民政部門諮詢。

想個人開個養老院,需要辦理哪些證件。 40分

一、 申報養老機構的主體範圍是什麼?

根據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提出辦院申請。

二、合法申辦人向什麼機構提出申辦申請?

向廠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三、申辦養老院,須提交哪些資料?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報省級人民政府外經貿部門審核。

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準進行審查,作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交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四、開辦養老院應具備什麼條件?

接到民政部門可以申辦的答覆,申辦人就向該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機構。能領取證書的機構,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下列基本標準:

(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準,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範》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設計規範》;

(三)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五)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準。

五、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哪些文件?

(一)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二)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三)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四)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五)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六)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七)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複印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準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應當到民辦非企業管理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開辦養老院需要哪些資質條件?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報省級人民政府外經貿部門審核。

第九條 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準進行審查,作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第十條 經同意籌辦的社會福利機構具備開業條件時,應當向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第十一條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機構,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下列基本標準:

(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攻 (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準,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範》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範》;

(三)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五)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準。

第十二條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二)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三)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四)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五)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六)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七)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複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條 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準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第十四條 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 社會福利機構應當與服務對象或者其家屬(監護人)簽訂服務協議書,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社會組織和個人舉辦以孤兒、棄嬰為服務對象的社會福利機構,必須與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共同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收養孤兒或者棄嬰時,應當經民政業務主管部門逐一審核批准,並簽訂代養協議書。

第十六條 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服務標準。

各項規章制度和服務標準應當張榜公佈,並報民政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 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在每年3月31日前,提交本年度的工作報告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計劃。

第十八條 社會福利機構中不具備上崗資格的護理人員、特教人員應當接受崗前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第十九條 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加強財務管理,其收益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分配使用,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

第二十條 社會福利機構的資產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社會福利機構將其所屬的固定資產租賃或者轉讓時,須經民政部......

開辦養老院需要什麼條件

私人開辦養老院有哪些手續?什麼流程?

要辦理的手續按照福利機構管理辦法裡面規定有以下幾項要辦理的:一個是個人申請;二是提交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材料;三是辦設福利機構的資金來源證明,一定要通過銀行確認有這麼一批資金;四是辦設福利機構場所的證明材料,辦設福利機構是租地還是個人所有財產,要有房屋證明。

詳情參考以下 第二章 審批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社會福利事業發展需要,制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 社會福利機構的設置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的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準。

第七條 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第八條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報省級人民政府外經貿部門審核。 第九條 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準進行審查,作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第十條 經同意籌辦的社會福利機構具備開業條件時,應當向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第十一條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機構,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下列基本標準:

(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準,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範》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範》;

(三)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五)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準。

第十二條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二)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三)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四)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五)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六)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七)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複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條 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準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第十四條 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第三章 管理

第十五條 社會福利機構應當與服務對象或者其家屬(監護人)簽訂服務協議書,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社會組織和個人舉辦以孤兒、棄嬰為服務對象的社會福利機構,必須與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共同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收養孤兒或者......

個人建養老院怎樣辦手續 。

養老院的註冊申請流程

所該準備的資料條件和相關注意事項

一、辦理對象; 社會福利機構是指國家、社會組織和個人舉辦的,為老年人提供養護、康復、託管等服務的機構。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2.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準,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範》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範》

3.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4.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5.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

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準。

二、辦理機構60張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審批,60張床位以下的由所在縣(市)區民政局審批,報市民政局備案。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在宜昌市內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向湖北省民政廳提出籌辦申請,並報省政府外經貿部門審核。

三、申辦材料

(一)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開辦組織或個人的身份證明;

2.籌辦申請書。內容包括:設置機構理由、規範的機構名稱;

3.可行性研究報告

內容包括:建設地址、建設規模、床位數量、內部設置、機構性質、資金來源及證明、房屋場地使用證明以及規劃設計的總體設計方案圖紙;租用房屋場地、設施開辦養老服務機構的,需提供四年以上的合法租賃證明;

4.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5.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6.本市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個人以合資、合作形式申請籌辦養老服務機構的,還應當提交雙方簽約的協議書或合同書;

7.符合籌辦條件的,由民政局發給籌辦批准書。

(二)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2.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3.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4.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5.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6.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7.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複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8.有方便快捷的醫療服務條件(可與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社區醫療機構簽訂療服務協議書或者內設醫療機構的批准證書)。

四、辦理程序

申請人提出籌辦申請並提交有關材料→縣級民政部門審查,做出決定→通知申辦人→(如被批准)申請人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並提交有關文件→縣級民政部門審查,做出決定→通知申辦人→辦理登記手續。

五、辦理時限

民政部門自受理籌辦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準進行審查,做出同意籌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經同意籌辦的社會福利機構具備開業條件時,應當向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之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準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六、收費標準

不收取任何費用

七、申請養老服務機構的優惠政策

目前包括:稅收減免、用水、用電、用車、用管道燃氣以及對經審批的民辦養老機構給予一次性1000元的開辦補助和每個床位不低於120元的運營補貼。在費用減免方面,一般可享受以下優惠......

私人開辦養老院需要哪些條件

根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凡具備相應條件(包括有合法、穩定的經濟收入)的申辦人,可以向所在地的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二是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申辦人的資格證明的文件;批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④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三是對老年服務機構的稅費政策扶持,暫免收社會福利院、敬老院、養老院、老年公寓等養老機構企業所得稅,養老服務收入營業稅,以及老年服務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營利性養老機構要照章納稅,如納稅確有困難的,按稅法管理權限,報經稅務部門批准,可給予減免照顧;依法減免養老機構行政事業性收費;養老機構繳納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確有困難的,可報經稅務部門批准,予以減免照顧。滿意答案嘎嘎嘎嘎3級2010-11-12私人開....假如你是做公益事情,我很贊同你.1,必須要有2,必須有護士或者醫生管理者.(有耐心照顧老人的人,現在社會上這樣的人真少。)3,還得有成立個基金會.利用社會的幫助讓敬老院更好的發展.假如你是謀取利益我建議你最好不要看,敬老院很難管理. 出了事情你自己也不好擔待.追問:營利性的公益性的都行。不想求啥,現在好多父母只有一個孩子,有的生病在家中死了都無人知道。就想辦個老人院裡照顧老人讓老人也有人關心照顧。回答:這個問題是有點嚴重,假如你建立敬老院我建議你研究下法律這方面的知識,畢竟有的人不理智,老人在你死亡,他們就以為你沒照顧好,輕則則受人譴責,嚴重就會找你所要更重賠償,到時候你哭都來不及.反正這林子大了 什麼事都會發生,什麼人都會有的. 希望好人有好報,第一回答的時候字錯的比較多,請見諒. 我自己看了我自己都迷糊了,我當初還以為不是我答的呢......追問:非常感謝你的回答,你剖析你很正確,有的人確實是這樣,這也是養老院一般不願辦的原因,有一個私人養老院就遇見過這麼一個事,他老人在養老院很少去看,老人養老院去世了,通知他們去,他們沒去,他們收拾老人遺物的時候,把老人的一床草蓆丟了,又運走了,老人地兒子偏說那是他家地傳家寶,,帶著打手要養老院賠錢。聽了我心都涼了。一家養老院門前的一句話,深深砸在我心裡,“父母的今天就是你們的明天,小時候,你們都是父母的寶貝”。我覺得應該加倍善待老人和自己的父母。

開辦養老院需要哪些資質條件?

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服務機構:60張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審批,60張床位以下的由所在縣(市)區民政局審批,報市民政局備案。其中兒童福利機構和涉港、澳、臺或外資申辦的社會福利機構由市級民政部門審批。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由受理民政部門進行實地審驗,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禒發給《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不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申請人書面整改通知書,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並重新提出執業申請。

希望對你有幫助 。。。具體的條件你要到民政部門諮詢一下。。

申辦養老院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建養老院一般是到民政局辦理手續和申報,分兩種,一種是盈利養老服務機構需要功工商局辦理。另外一種是申辦非營利福利機構手續和流程,需要到當地所在區民政局辦理即可。具體相關補助和優惠政策諮詢都可以諮詢清楚。現在國際是大力支持和鼓勵各界社會資本籌建養老院。提醒你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申辦養老院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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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報養老機構的主體範圍是什麼?

根據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 ,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提出辦院申請。

二、 合法申辦人向什麼機構提出申辦申請?

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三、申辦養老院,須提交哪些資料?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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