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送機關是什麼意思?
主送單位是什麼意思
主送單位是行文的主要對象,即要求主辦和答覆的單位,也就是對文件內容負有掌握、答覆或貫徹執行責任的受文單位。對於機關公文中的主送單位和抄送單位問題,《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和《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國發〔2000〕23號)中都有明確規定。除少數直接面向社會或本機關全體工作人員發佈的文件外,一般文件均要註明主送機關。在標識主送機關時,應注意使用全稱或規範化簡稱。上級機關對下發文,需盯所屬各單位瞭解和執行的,可以送幾個或全部下屬機關,如“市屬各單位”,“局屬各單位”,“公司所屬各單位”,“各處、科、室、部、車間”等
什麼是“主送機關”和抄送機關”?
主送機關是指行文的主要對象,即要求主辦或答覆的單位,而抄送機關是主送機關以外需要了解文件內容或協辦的機關
公文 主送 抄送是什麼意思
主送是郵件內容的被告知人或執行人,而抄送是指需要了解此件事情的人,相當於是發提醒。
通常的習慣是:主送給執行人,抄送給自己和執行人的上司以及與郵件內容息息相關的同team的人。
抄送的好處有:1.被抄送人一般不會參與討論,但如果他們發現問題會隨時告知。2.被抄送人如果是領導,可以讓他知道自己在工作,而不是偷懶等等。
純屬個人想法,僅供參考。
主送機關與抄送機關是公務文書格式的重要內容。主送機關,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機關,即對公文負主辦或答覆責任的機關,應當使用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統稱。它是應用寫作研究的重要內容之一。
一、選準文件主送的對象 收文機關主要分為主送機關和抄送機關。主送機關對收到的文件負有主辦、答覆之責,抄送機關只有瞭解與配合執行之責。因此,行文首先要選準主送機關。 要選準主送機關還要注意如下幾點: (一)是避免出現行文中的黨政不分現象。行政機關與黨委機關分屬於不同的組織系統,自上而下各有各的隸屬關係,各有各的職權範圍。 (二)是仔細斟酌上行文的主送機關。 (三)是聯合向下行文的主送機關基本上與發文機關一一對應。若干個同級部門聯合向下行文,其主送機關通常應是與發文部門一一對應的下級部門。行。 二、選對主送機關的形式 確定文件的主送機關後,還要正確選擇標註主送機關的形式。主送機關常見的標註形式有三種: 一是全稱。只要主送機關名稱不是很長,都可以採用這種形式,但普發性文件除外。 二是規範化簡稱。這種形式可以濃縮那些常用但是較長的機關名稱,使之簡練上口。 三是統稱。統稱就是同級或者同類型機關概括性的總稱,一般用於下行文。統稱具體又分兩種:一種為“泛稱主送”;另一種為“遞降稱主送”。 “泛稱主送”是下行普發文件經常使用的主送形式。它時常涉及到同一級不同類的若干機關,必須注意排列順序。一般來說,它有如下排列原則: 首先是“先外後內”,即把同是下一級的各地方政府放在前,本機關的職能部門放在後。 其次是依黨政軍群之先後順序。這個原則在黨的文件中體現最明顯。 在“泛稱主送”中,標點符號的使用也是有規律的。通常是同級同類機關之間用頓號,同級不同類的機關之間用逗號,主送機關結束之後用冒號。 至於“遞降稱主送”的排列,起突出作用的還是按級別排列的原則。 一個文件的主送機關採用何種形式標註,取決於行文方向、主送機關數量、主送機關名稱的長短等多種因素,文祕人員必須在綜合考慮的基礎上加以確定。 三、選好主送機關的位置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發佈實 施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為公文的主送機關安排了前後兩個位置: 一是在正文之前、公文標題下空1行處。 二是在文件的版記處。 四、公文並非都標註主送機關 公文的一些文種通常是不需要標註主送機關的,例如直接向社會公眾發佈的周知性文件如公告、通告、通告,規範性文件如章程、條例、規定、辦法,計劃性文件如方案、規劃、計劃,還有決議、決定、會議紀要,等等。
抄送
網絡抄送
抄送,Carbon Copy,又簡稱為CC。在網絡術語中,抄送就是將郵件同時發送給收信人以外的人,用戶所寫的郵件抄送一份給別人,對方可以看見該用戶的E-mail。同收件人地址欄一樣,不可以超過1024個字符。 一般來說,使用"抄送"服務時,多人抄送的電子郵件地址使用";"分隔。
公文抄送
公文的抄送是將文件在主送的同時發送給與公文有關需要知曉或遵照執行的單位,抄送單位是公......
主送機關和抄送機關 有什麼不同
主定機關,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機關,即對公文負主辦或答覆責任的機關.應當使用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統稱。它是應用寫作研究的重要內容之一。抄送是給上級部門或平級協辦部門,分送是將文件分發給下級部門。公文中的“主送機關”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機關,也稱“上款、擡頭”。應當使用全稱或者規範簡稱,頂格寫在標題和正文之間的左側,並加冒號。
“抄送機關”是指主送機關外需要執行或知曉公文的其他機關,標註時應當用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統稱。
“發文機關”一般是指擬發文件的機關,標註時應當使用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行政機關聯合行文,主辦機關排列在前。
報送一般指需要報上一級主管或者相關部門。
公文裡的發文機關,主辦機關和主送機關分別是什麼概念,他們之間有什麼聯繫?給好評
先用通俗的話解釋下這三個概念吧:
1、發文機關:指的就是發出這份公文的機關。一份文件可以是一個機關單獨行文,也可以是多個發文機關聯合行文。判斷髮文機關,比較直觀的辦法,就是看一份文件的“紅頭”部分(規範的名稱叫“發文機關標誌”)。一個機關單獨行文的文件頭的式樣一般是這樣的:
單一發文機關的,文件落款處可以蓋章,也可以不蓋章。
多個發文機關聯合行文的文件頭一般是這樣:
多個機關聯合行文的,文件結尾落款處必須都要蓋章,一般是這樣的式樣:
2、主辦機關:理解了上個概念中多個機關聯合行文的概念,也就好理解主辦機關的概念了。當有多個發文機關時,這幾個發文機關中為主辦理的那個機關就是“主辦機關”。這個主辦機關的確定,主要是看發文事項與那個部門的工作、業務範圍聯繫最緊密,或者由那個部門落實最得力。比如如果是團中央和教育部聯合表彰“校園五四紅旗手”榮譽稱號,兩部門聯合行文,主辦機關是團中央;再如果團中央和教育部聯合表彰“某某工作先進院校”榮譽稱號,兩部門聯合行文,主辦機關可能就應該是教育部了。"主辦機關"這個概念在公文中最主要的作用有兩點:一是不論有多少個發文機關,文件的發文編號是按照主辦機關的編號來的;二是在多個發文機關聯合行文的文件頭上,主辦機關一般會默認排印在最上部。
3、主送機關:也就是這份文件要發給(或者送給)哪個機關使用。最簡單的就是看文件正文中我們俗稱的“擡頭”部分,主送機關都會在“擡頭”中一一列出的。
這三個概念中,前兩個概念是有相互聯繫的。前面已經說了,一份公文,“發文機關”可以是一個,也可以是多個機關聯合行文。而聯合行文的機關中,肯定其中一個是主辦機關。
第三個概念和前兩個沒有什麼聯繫。“發文機關”和“主辦機關”是指的文件制發的主體而言的,“主送機關”則指的是文件發往的對象。
先說這些吧,對於這三個概念,儘量都是採用了比較口語話的解釋,也許不太嚴謹,但是應該更好理解。如果還有不明確的地方,歡迎繼續追問。
主送和抄送的區別是什麼?
主送機關是審批單位或者報備單位。抄送是與文件相關的單互,可能是協助部門,也可能是監察一類的。 比如建設廳裡面,建管處有文件要送法規處審,同時肯定也...
公文寫作裡的“主送單位”“擡頭”是什麼意思
主送單位是行文的主要對象,即要求主辦和答覆的單位,也就是對文件內容負有掌握、答覆或貫徹執行責任的受文單位。對於機關公文中的主送單位和抄送單位問題,《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和《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國發〔2000〕23號)中都有明確規定.除少數直接面向社會或本機關全體工作人員發佈的文件外,一般文件均要註明主送機關。在標識主送機關時,應注意使用全稱或規範化簡稱。上級機關對下發文,需要所屬各單位瞭解和執行的,可以送幾個或全部下屬機關,如“市屬各單位”,“局屬各單位”,“公司所屬各單位”,“各處、科、室、部、車間”等。
什麼是主送單位
主送機關和抄送機關。
主送單位即負責辦理、答覆的機關,除普發性文件外,只主送一個機關,特別是請示文,切忌一文多報或報領導個人。主送機關和抄送機關排列順序要正確,應先外、後內;先上級、再平級、後下級;同一級別的單位應:黨、政、軍、群。
抄送機關。文件內容涉及有關機關的職權範圍,需要徵得配合時,應抄送該單位,凡和文件辦理單位無關的單位,不要到處抄送。受雙重領導的單位,必要時請示文可主送一個,抄送一個。請示文在未得到批覆時不要向下級或平級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