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是什麼?

General 更新 2024-12-22

什麼叫母公司

母公司:是指通過擁有一定數量的股權,或通過契約方式能夠實際上控制另一公司經營管理決策的公司。母公司(子公司):根據公司在控制與被控制關係中所處地位的不同,可以劃分為母公司和子公司。實際控制其他公司的公司是母公司。受其他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是子公司。它們都具有法人資格。

總公司和母公司有什麼關係?

總公司和母公司分別是從不同角度對公司進行的分類。

總公司是與分公司相對的。根據公司的隸屬關係,將公司分為總公司和分公司。依法設立並管轄公司全部組織機構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即為總公司,分公司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它是總公司的組成部分,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名稱,沒有自己的章程,沒有健全的組織機構,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也不能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因此分公司沒有獨立法人資格,總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分公司是總公司的構成部分。

母公司是與子公司相對應的。這是從公司的控制與被控制關係的角度對公司的分類。一個公司持有另一個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並足以對該公司進行控制,那麼其即為母公司;反之,一個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其他公司所持有並受其控制的公司即為子公司。

另外,還要將子公司與分公司區別開來。上面已經提到過,分公司實際上是總公司的一個構成部分,分公司沒有任何獨立的法律地位,它不具有獨立的財產,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不能對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獨立的法人,子公司不隸屬於母公司,原則上講,母公司可以通過控股來影響子公司,可是不能直接管理子公司,不直接決定和更換子公司的管理人員,也不能隨便調撥子公司的資金。子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它能夠以自己的財產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它有自己獨立支配的資產。分公司就像公司裡的一個部門一樣。而子公司有自己獨立健全的機構。

集團公司與母公司區別?

母公司:是指通過擁有一定數量的股權,或通過契約方式能夠實際上控制另一公司經營管理決策的公司。

母公司(子公司):根據公司在控制與被控制關係中所處地位的不同,可以劃分為母公司和子公司。實際控制其他公司的公司是母公司。受其他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是子公司。它們都具有法人資格。

企業集團 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範的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也就是說企業集川是企業法人聯合體,母公司是企業集團的組長成員,為了對較多的具有獨立法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等機構進行全面管理而籌建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以期達到集團統一管控的管理要求。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子公司,母公司,分公司它們有什麼區別?

子公司與分公司是現代大公司企業經營組織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為什麼安排它的某些附屬單位作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屬單位又作為分公司?子公司與分公司,到底哪個才是公司在設立分支機構的上上之選呢?在回答這些問題之前,我們先來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點:

(一)分公司

分公司是與總公司或本公司相對應的一個概念。許多大型企業的業務分佈於全國各地甚至許多國家,直接從事這些業務的是公司所設置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這些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就是所謂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則稱之為總公司或本公司。

分礎司與總公司的關係雖然同子公司與母公司的關係有些類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與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沒有獨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總公司下屬的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雖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樣,但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因為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的特徵具體表現為: ①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獨立財產,其實際佔有、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②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設立不須依照公司設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簡單地登記和營業手續後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 ⑤分公司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後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

(二)子公司

子公司是與母公司相對應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擁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過協議方式能夠對另一公司實行實際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擁有或通過協議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這是子公司與分公司的重要區別。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實際控制。所謂實際控制是指母公司對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項擁有實際上的決定權,其中尤為重要的是能夠決定子公司董事會的組成。在未經他人同意的情況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過行使權力而任命董事會的多名董事。某些信託機構雖然擁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並不參與對公司事務的實際控制,因而不屬於母公司。

2、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控制關係是基於股權的佔有或控制協議。根據股東會多數表決原則,擁有股份越多,越能夠取得對公司事務的決定權。因此,一個公司如果擁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夠對該公司實行控制。但實際上由於股份的分散,只要擁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夠獲股東會表決權的多數,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過訂立某些特殊契約或協議而使某一公司處於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關係。

3、母公司、子公司各為獨立的法人。雖然子公司處於受母公司實際控制的地位,許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類似母公司的分支機構,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獨立公司企業,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稱和公司章程,並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經營活動,其財產與母公司的財產彼此獨立,各有自己的資產負債表。在財產責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財產為限承擔各自的財產責任,互不連帶。

通過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對其實行控制的公司,又稱控股公司。母公司與控股公司是可以通用的兩個概念,子公司也可以通過控制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成為控股公司,被控股的公司成為孫公司。母公司通過控制眾多的子公司、孫公司而成為龐大的公司集團。母公司只要通過較少的資本就可以利用子公司的資本購買別的公司,組建起金字塔型的公司集團模式。

(三)不同

《公司法》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母公司的母公司叫什麼公司

可以叫做第一投資者、第一投資人、傘形投資公司、或者康采恩、辛迪加、托拉斯;

中國,因為有政府級別的政府公司存在,所以,叫做:

一級公司;

二級公司;

三級公司;

諸如此類

母公司和總部有什麼區別?

華彩諮詢認為一般的企業集團,最上面是個母公司,下面有若干子公司、分公司、事業部。

80%的情況下,母公司等於總部,但是在20%的情況下母公司並不等於總部。

在何種輕重下並不等於總部呢,母公司是個出資者的概念,總部是個管理者的概念。以下兩種情況值得我們注意:

1),第一種情況,總部比母公司小。有些母公司本身是搞實體業務的,母公司裡面還有運營、貿易等功能。母公司裡面那些搞純粹形而上,戰略性的,不和實際業務接軌的部門和管理者們構成總部。而母公司內那些把搞實體業務部門和人,本質上它只是寄居在母公司體內的而一個事業部而已,這時總部比母公司小定

2),第二種情況,總部比母公司大。很多集團的母公司下面有很多子集團(事業部),子集團只是專業化或區域化管控孫公司,不做實際業務。這時該集團的總部事實上是母公司及子集團或事業部的加總,就好象中國的母公司是人民代表大會,但是總部其實是國務院加各個部委加各個省委省政府。

這時候可以把各個集團或事業部看成總部的派出機構,專業化或區域化派出機構,這時總部比母公司要大。

母公司和上市公司之間是什麼關係?

母公司和子公司直接大致有以下幾類關係

一是控制關係。子公司雖然是獨立的法人,可以在自己的經營範圍內從事各種經營活動,但其自主性是有限的。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股東會上起主導作用,子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實際上是母公司決定。

二是投資關係。母公司擁有子公司,除了極少數通過協議控制外,基本通過投資實現。母公司與子公司間的投資關係分為兩種情況。A.子公司的資本全部由母公司投入,B.母公司與其他公司共同投資於子公司,但母公司投資所佔比例使其可對子公司實際控制。

三是財務關係。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實行獨立核算,母、子公司在財務上是相互獨立的,但是母公司可以調劑資金的名義,通過正當或不正當手段從其子公司“抽血”。子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發展前景直接影響著母公司的收益.

四是管理關係。雖然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母公司與子公司名義上生產和經營等各方面各自享有自主的權利,但事實上存在管理與被管理關係。通常,母公司除了自身直接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外,其主要職責還是對所屬子公司的領導和管理。

母公司龔得的利潤

比如,某一上市公司母公司實現淨利潤100萬元,其持有70%股權的子公司實現淨利潤50萬元。假設該上市公司沒有其他子公司,且母子公司之間沒有淨利潤的抵銷業務,則,母公司合併淨利潤150萬元(100 + 50),而母公司擁有子公司淨利潤的份額應當為35萬元(50 * 70%),由此,母公司總計實現淨利潤135萬元(100 + 35),該淨利潤應當歸屬於母公司的股東。除此之外,子公司實現的淨利潤的剩餘部分15萬元(50 - 35),歸屬子公司其他股東(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少數股東”)所有。

對於一個公司,母公司和控股股東有什麼區別呢?

控股股東的規定比較明確。《公司法》第217條(二)的規定: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佔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股票上市規定》控股股東:指其持有的股份佔公司股本總額50%以上的股東;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持有50%股權以上的,為絕對控股股東。不足50%,但表決權足以對股東會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為相對控股股東。母公司是相對於子公司而言的,公司法沒有對母公司定義,母公司定義更多的是學理上的探討。在《企業會計準則33號——合併財務報表》第二條規定, 母公司,是指有一個或一個以上子公司的企業(或主體,下同)。 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業。通過這個相互間的定義,我理解母公司定義的核心也在控制。結合各方面的規定,我認為控股股東與母公司基本可以劃等號。母公司側重獨立法人,對子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控股股東強調公司股東中位於控制地位的股東。二者相同點是控制,這也是合併財務報表的前提。 查看原帖>>

什麼是母公司 什麼是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業。母公司是指有一個或以上子公司的企業或主體。

請問財務報表中的合併和母公司是什麼意思?

因此,這種理論指導下的合併資產負債僅揭示母公司本身及子公司中屬於母公司擁有的淨資產;合併損益表中的淨收益僅揭示母公司本身和子公司中屬於母公司的淨收益,而對合並主體中屬於少數股東的淨資產和淨收益在合併報表中只做負債和費用處理。可見,母公司理論將合併主體中的少數股東作為債權人來看待了,這種做法的優點是能夠滿足母公司的股東和債權人對合並財務報表信息的需求,但它混淆了合併整體中的股東權益和債權人權益,沒有透過母子公司之間的法律關係、公正地從合併整體的角度去揭示整個企業集團的財務信息。這種理論具有明顯的傾向性,不符合會計理論對會計報表的要求,一般在股權非常集中的情況下可以採用,但並不公正。當股權比較分散時,這種方法就顯得沒有道理。  經濟實體理論突出強調的觀點是:合併財務報表應該為合併主體的全體股東服務,而不應該單為母公司的股東提供信息。所以,這種理論指導下的合併資產負債表揭示的是合併主體的淨資產,包括少數股東擁有的淨資產;合併損益表中的淨收益揭示的是合併主體的淨收益,包括屬於少數股東的淨收益。可見,經濟實體理論將合併主體中的少數股東和多數股東同等看待了,其合併財務報表正確揭示了合併主體全部的淨資產和淨收益,比較符合會計理論對會計報表的基本要求。這種理論不論在股權集中的情況下還是在股權分散的情況下都是適用的,它對多數股東權益和少數股東權益的處理是比較合理和公正的。  所有權理論強調的是隻要母公司在其他公司擁有其一定比例的所有權,不論母公司是否能夠控制得了其投資的這家公司,都需編制合併財務報表,並按母公司擁有的股權比例在合併報表上反映屬於公司的淨資產和淨收益,合併報表中不以任何形式反映這家被投資公司的股東的權益和收益,顯然,所有權理論無非是母公司在合併財務報表中按比例合併了子公司中屬於母公司的那部分淨資產和淨收益。這種財務報表並非規範的合併財務報表,它並不適應於被視為一個合併整體的企業集團揭示其整個實體的財務狀況。事實上,它通常用於揭示合營企業的財務狀況。

相關問題答案
母公司是什麼?
檢品公司是什麼意思?
勞務派遣公司是什麼?
電梯公司是什麼行業?
保時捷設計公司是什麼?
敝公司是什麼意思?
供電公司是什麼級別?
國字號公司是什麼意思?
互聯網金融公司是什麼?
女保險公司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