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審核合同?
如何審查合同
一、合法性或效力性審查 (主體、內容、形式) 主體方面影響效力的因素有:1、未成年人簽訂的合同, 2、法律對合同主體資格有限制的情形(如經營範圍上的特許經營、限制經營、禁止經營情形,其他的如保證人資格等) 3、代理權瑕疵4、無權處分; 注意營業執照是否有效問題,如是否被吊銷、未年檢、已經超過了經營期限等,若有上述情形,則該方的民事主體資格就可能成問題。 內容方面,首先看有無無效情形,包括合同法52條(一般無效)、53條(不當免責條款“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40條(格式條款無效“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若有則可判定合同全部無效或部分無效,對部分無效情形研究是否可以通過修改消除其無效原因。 其次看有無可撤銷情形,也就是是否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等情形; 形式方面:可能導致合同不生效力,具體查閱有無審批、登記以及公證等特殊要求。 二、合目的性審查(合同目的、可操作性) 權利義務約定是否完整、具體、明確 合同內容是否便於履行 根據合同,能否順利實現預期的合同目的,有無其他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三、程序及文字審查 1、名稱是否一致,同一用語含義是否一致,條款之間是否存在邏輯矛盾,條文意思是否明確無誤。文字是否通順,有無錯別字、語法錯誤, 2、簽名是否是簽名人所籤,簽名人不是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的,其授權書是否真實有效,蓋章是否完整清晰,章印與名稱是否一致,分頁合同各頁是否都有蓋章簽名,在整個合同的結尾處是否簽名蓋章,附件是否簽名蓋章。
財務人員如何審核合同
合同多種多樣,就公司經營中的重要性而言,有買賣合同、承攬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勞動合同、借款合同、投資合同、產權股權轉讓合同、技術合同、運輸合同等等,其中,日常發生最為頻繁的是“買賣合同”。
(一)對合同履行能力的評估。一般來說,會計人員並沒有責任去進行合同履行能力方面的調查的,但應對已調查情況應進行復核,包括對各種公司證件複印件的核實及其他方式的複核,如網上調查、電話查詢等
,其中,對公司經濟實力、生產能力、供貨能力、付款能力等,應作大致的評估。
(二)對合同條款文字表述的審核。合同條款文字表述的審核,雖非會計人員的職責,但也要進行審核。合同條款的文字表述要求非常嚴謹,一般來說,格式文本的合同是千錘百煉的標準格式,無需進行審核,但非格式合同文本要進行斟詞酌句的修訂,要對經濟行為用準確的文字表述。如,“定金”與“訂金”的區別,定金是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願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如在商品房交易中,買家履行合同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若買家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發展商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我國《擔保法》還規定:定金應以書面形式約定,不得超過主合同標準額的20%。當事人一旦以書面形式對定金作了約定並實際支付了定金,即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訂金並非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實際上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標的的所有權轉移後,全部價款減訂金的餘額實際就是會計概念上的“應付賬款”的餘額。訂金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並不具備擔保性質。
(三)標的的數量、質量條款的審核
購進合同中,標的物的購進數量、進貨時間、質量標準要認真審閱。一是查閱所購標的物當前的庫存量是多少,是否急需購進或存量較大暫不需購進;二是標的物入庫驗收的時間能否保證生產經營時間進度;三是質量驗收的標準及檢驗方法、質量保證責任及質量保證金的收取和返還是否有失公允。銷售合同中,要審查供貨時間是否能夠保障,庫存標的物能否滿足供應,質量等級能否達到客戶要求。
( 四)款項收付結算條款的審核,合同中款項的款項收付結算條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條款之一,是財務人員必須審核的重點內容。
1、銷售合同的收款結算應注意根據客戶大小及其信用評級來判斷收款條款合理性。信用良好的大客戶賒銷額度的可以適當大些,如何掌握這個額度,要根據以往的信用資料及現階段的客戶的實際發展趨勢來決斷。信用一般的客戶要適當控制賒銷比例。信用差的客戶應堅持款到發貨的條款。
2、採購合同的付款方式要儘量採取賒購或貨到驗收合格後分期付款的原則。當然,合同雙方的利益是相悖的,如何談判,據理力爭那是另一個問題,但財務人員應對此進行評判審核其合理性,非緊俏物資的現款採購,財務人員有權對此提出疑議,並要求說明解釋,這是財務管理對合同評審時應履行的職責。
3、工程施工合同支付條款的審核主要是對按進度付款條款的審核。例如,進度付款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80%與實際履行金額的80%的低者,支付工程價款時扣5%的質保金,在工程驗收交付三年後支付。重大工程確需預付備料款,預付款的金額不得超過預算的
10% ,預付款超過 XX萬元的應當提供履約擔保。
4、款項收付結算一般情況下不要採取現金結算方式,要通過銀行劃款。收款人必須是合同中的簽約供貨人。特殊情況下的收付款款結算還包括:易貨交易,要注意公允價值如何確定;承兌匯票,要注意承兌期限,一般來說,接近到期日的承兌匯票對收款方有利,收款條款不得接受商業承兌匯票;委託第三方收款、付款,合同條款中必須明確,且有債權人、債務人的授權簽章......
合同會審是什麼
合同會審是指,合同在擬稿以後、正式生效之前,由合同關鍵條款涉及的其他專業部門(如技術、財務、審計等相關部門)會同企業耽務部對合同文本進行審核。
合同審批流程是如何?
一般的合同生效,不需要審批。
只要合同的要約、承諾生效,那麼,合同即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第二十五條規定: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縱橫法律網 韋鋒律師
如何審核勞動合同,審核勞動合同要點是什麼
合法的勞動合同會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訂立,審核要點主要包含勞動合同的基本內容。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若勞動合同未包含或少包含以上條款,則勞動合同為無效合同。
檢查審核合同應注意哪些事項
合同審核的八個要點(八審八看):
(1) 審主體,既看別人又看自己;
(2) 審內容,這主要包括權利、義務和責任;
(3) 審意思表示,主要是看意思表示是否真實;
(4) 審查文字是否規範,需使用確切的詞語;
(5) 審合同簽訂手續是否合法,授權人簽名、授權書;
(6) 審合同條款是否完備,按《合同法》程序操作;
(7) 審合同條款中的風險防範措施,按《合同法》第十二條一共八個組成;
(8) 審合同糾紛的解決方法,關於仲裁的問題。
如何審查施工合同
1、注意審查合同招投標要求、承包方主體資格
(1)對於:國家大型基礎設施建設、公用事業、國有資金投資、政府投資項目、國際組織如世行貸款項目,必須通過招投標。
(2)2004第14號《關於審理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將五種合同依法認定為無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設施工企業資質或超越資質等級的;(二)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的;(三)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進行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四)承包人非法轉包建設工程的;(五)承包人違法分包建設工程的。
因此,對於承包主體的資質審查可以防止合同最終效力問題。實務操作中,律師修改施工合同時,合同雙方在前期大多經過了相互摸底階段,但仍需要從具體合同特點角度予以分析。
2、注意工程承包範圍的審查
整體比較簡潔;註明與招投標文件、發包圖紙、工程量清單內容一致;
包括:土建工程、給排水工程、電氣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噴淋工程、暖通工程、弱電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統預埋管、盒、箱殼部分)等等。
3、注意標明開工日期的成立標誌
項目開工日期的明確對工期的認定,具有重要意義。
一般標明:開工日期以發包方和監理方、或監理出具的開工通知日期為準。
實際開工日期與約定日期不一致:實際開工日期為準(開工令等證實);
施工許可證日期和實際施工日期不一致:以施工許可證日期為準。
4、注意審查組成合同文件的順序
首先需標註:在前者優先;
其次,對於有補充協議的,要註明與合同正文效力一致。
5、注意審查對監理工程師、發包人派駐工程師權限的設置
對於可能引起工期順延、工程質量、合同效力等重大變更的工程師指令,可以約定需要經過發包人或承包人認可後生效。
一、明確工程師授權範圍;二、對於超越工程師授權範圍的,由發包方確認。
6、注意審查對安全文明施工的約定
一般約定由承包方承擔,但為保護承包方利益時,可以約定一個兜底條款,如:因為發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由發包方承擔一切損失。
7、注意審查對於工期順延的約定
一、 工期順延的原因,除規定不可抗力外,對於因工程內容變更、工期增加、設計變更、工程款支付、政府指令(停水停電)、地下物等因素造成的工期順延,約定標準作為認定是否構成工期順延的依據;
二、 工期順延的程序性約定:承包方在一定時間內,書面報發包方認可、監理認可。可以增加“視為”條款。(視為條款:發包方在約定期限內不予答覆的,視為認可。)
8、注意約定對於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的條件和程序
(1)程序:“按照國家、省、市、縣有關規定執行。承包人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 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代表。防水及室外裝修等重要部位的施工先做樣板,經發包人和現場監理驗收後方可進行施工。”等。
(2)通用條款內有具體約定,也可在合同中明確“正負零、封頂”等主要節點的驗收要求。
9、注意審查合同價款的確定方式
一般有三種方式:
(1)採用固定價格合同,注意約定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如:
“鋼材價格的市場變化(8%)”
注意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如:合同約定工程總價款包含全部工程量內容,承包人無論何種原因沒有列入單價或總價款中的工程,發包人都沒有增加支付的義務,並認為該項目已包含在總承包價款中。本工程竣工結算時,只計算變更部分和材料價差調整部分,不再對報價書、標底價及中標價進行重新核對。)
(2)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
審查合同應注意什麼
第一方面:審查和起草合同前,必須對當事人的主體資格進行審查:
俗話說知彼知己百戰不殆。因此,在審查起草新合同前,首先應全面瞭解對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履約能力、商業信譽等。這就是通常所說的對合同當事人主體資格的審查。我認為這種審查應從三方面入手:
一,對合同對方資質的審查:
在審查中,要看對方是否具備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主要包括:對方是否是企業法人?有無法人執照?若對方自稱是個體戶,應審查其有無營業執照。同時,還要看對方有無經營合同標的物的資格(如:經營化肥、農藥、種子等)。這裡需要一提的是,光看手續還不行,最好作一下側面瞭解,以免讓對方以假亂真,使法律顧問單位上當受騙。
二,對直接實施簽訂合同的簽字人的審查:
審查主要包括:查籤合同人的年齡,看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於是代理人的,看代理手續是否齊全,如介紹信,授權委託書等。最好不同原來無任何業務關係,現持僅加蓋公章或合同章空白合同用紙的業務人員簽訂合同。因為同這樣的人籤合同,帶有很大的沒有代理權或超權風險。按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 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
現實生活中,常有拿別人的加蓋印章的合同空白用紙行騙的人,他們一旦收到貨,便逃之夭夭,受害方找簽訂合同單位,往往不是沒有,就是該單位早向公安機關聲明合同用紙丟失作廢,因而對合同的供方產生不應有的損失。如 綏化市生資金龍分公司的蓋章空白合同用紙被盜,就產生了一起行騙浙江永康麻袋廠的案件,給浙江方面造成了二十萬元的損失。
三,對合同一方信譽,屢約能力的審查:
信譽和屢約能力是合同是否能全面履行的關鍵,這方面的審查較難,要求審查合同的法律顧問具有相當的籤合同經驗和多層次的蒐集信息的能力。如瞭解對方同其它客戶的業務信譽,對方的經濟實力,老闆的社會關係等等。當然,在實際合同履行中,也有製造假信譽,搞小額信譽屢約,大額騙取貨物的現象。
第二方面:審查起草合同的內容必須齊備。
按《合同法》第十二條 的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款: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等。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如針對買賣合同而言,除以上八條外,還應包括包裝、檢驗、結算等條款。以上條款中,我認為無論是審查合同還是起草合同都應著重質量、價款、履行方式以及違約責任條款。
一、質量條款必須寫的準確,有標準的寫標準,無標準的描述準確,同時應註明具體可操作的檢驗方法。切記質量條款約定的含糊不清,使將來履行時無法遵循。?
二、價款或者報酬條款,必須寫的具體。計量單位、單價、計算方法必須清晰明瞭,切忌前後矛盾。這裡值得一提是如果顧問單位為合同需方,並且雙方約定了分期付款,那末,在合同中最好將合同法167條的規定約定到合同之中。合同法167條規定:分期付款買受人未支付到期金額達到全部價款1/5時,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解除合同。這一條款是法律對出賣人的救濟措施。如某公司購我方 十噸大豆,總價款16000.00元,分三次付款,第一次付5000元,第二 次付 5000元,第三次付6000元,如果某公司第一次僅付3000元,那麼,我方就可以依據合同法167條的規定,向某公司要求支付全部貨款16000元,或同某公司解除合同。
三、履行方式、期限。這一條款主要包括:供方發貨、需方自提、第三方接貨等方式。方式不同,合同的風險也有所不......
公司法務如何審合同
(一)合法性審查:對合同內容是否國家法律的審查;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1)審主體:三證,特許經營,還要求對方有相應的資質、許可。(2)審註冊資本:對方是否有締約能力?對方承擔責任的能力如何?(3)審經營範圍:是否超過對方的經營範圍?2、標的:法律對該標的是否有特別的規定。禁止流通物?限制流通物?其他。3、合同簽訂形式看合同是否需要以招標、拍賣等特殊的方式締結,尤其是一些建築工程合同、土地出讓合同和政府採購都可能涉及特殊的和創始簽訂方式。
(二)合規性檢查:對合同的內容和流程是否符合公司的各項內部制度規定;集團對主要業務和主要流程均有內部管理規定的,法務人員要注意對合同的合規性進行審查,要如熟悉法條一樣熟悉企業的內部制度。
(三)實踐性審查:對合同的各方面的實際操作性進行審查,以求貼合實際要求。1、標的;(1)約定要求詳細、明確,做到指向對象具體,比如房屋買賣,食品衛生檢疫。(2)對合同標的為貨物買賣的,一定要寫明貨物的名稱、品牌、計量單位和價格.(3)對合同標的是提供服務的,一定要寫明服務的質量、標準或效果要求等。否則,一旦糾紛產生,往往就造成“合同約定不明”的狀況。2、數量:是否具體。計較單位是否明確。3、質量:(1)質量標準,具體,可行。(2)驗收方式,雙方出具書面的驗收材料等。(3)質量保證,可以要求對方提供相應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