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要不要會計證?
出納人員是不是會計人員?需要會計從業資格證嗎?
出納和會計是有區別的,出納是按照有關規定和制度,辦理本單位亥現金收付、銀行結算及有關賬務,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務印章及有關票據等工作的總稱。找工作時候不要會計從業資格證。
做出納一定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嗎?
按照規定是要求的,尤其是正規的企業。如果是一些小的廠家,要求就不是那麼嚴格了,他們的出納基本上業務都是固定的,加上你又是學習會計電算化的,有基礎在那裡,只要日常的業務會做就可以了。不過這個就看你面試和工作中的表現了。
請問各位:公司出納人員也需有會計從業資格證嗎?
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辦理辦法》的規定:
1、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從事下列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
(一)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
(二)出納;
(三)稽核;
(四)資本、基金核算;
(五)收入、支出、債權債務核算;
(六)工資、成本費用、財務成果核算;
(七)財產物資的收發、增減核算;
(八)總賬;
(九)財務會計報告編制;
(十)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
2、各單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
不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從事會計工作,不得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評審、會計專業職務的聘任,不得申請取得會計人員榮譽證書。
可見,公司出納人員屬於會計人員,應當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方能上崗從事出納工作。
目前,有部分企業(特別是一些小型企業)仍然聘用一些無證人員從事出納工作,但是,此聘用行為確實已屬“違章行為”譁主管財政機關有權依法處理。
另外,對於會計人員(包含出納人員),通過考試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在專業技能上,對其本人從事會計、出納工作也確實是有益的。
剛剛從事出納工作,需要考會計從業資格證嗎?
只要從事與會計有關的工作,無論時間長短都要具有從業資格證。實際上從業證的考試很簡單隻要你把書讀懂了,所有題的答案全在書裡。如果你曾經學過或是自學能力很強,自學當然沒問海,上輔導班就是學起來比較省勁,但主要還是靠自己。
請問公司是不是一定要有出納和會計?
一般是這樣,分工不同嗎。
一個人就不能叫公司了,那應該叫“個體工商戶”。真正意義上的“公司”,各個部門都應該是健全的。
個體工商戶,也分經營規模的大小。規模大的時候,一個人又要做業務又要做出納和會計,肯定是忙不過來,再說也不是每個人都會做;規模小,就可以不用了,比如說:擺個地攤,海弄個會計和出納,那是浪費。
做出納需要會計資格證嗎?
首先明確一點,出納不是會計。
但是按照國家的規定,是需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
會計的工作是核算外加審核,出納的工作只是管理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做個記錄。
之所以要設置出納和會計兩個崗位,是為了防止現金和核算同時掌握在一個人手裡,會出現道德風險。(萬一挪用公款呢,等等)
“出納”是管錢不管賬,會計是管賬不管錢,雙方互相牽制,有利於會計工作的開展,有效的防止了道德風險。
出納要會計上崗證嗎
按照會計法規定,會計從業人員必須要有從業資格,就是要持有會計證。
作為出納,只要有會計證,從法律上來說就具備了從業資格。
但現實情況是,很多私營企業的出納沒有會計證,這種情況如果財政局查的話就是不合法規的。
出納需要會計從業資格證嗎
需要,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從事會計及會計相關的工作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包括會計、出納、審計等人員,不過目前會計證很大可能會取消,如果取消以後,那麼從事會計及相關工作將不需要會計證。
財務會計、出納,是需要做什麼的?
財務會計是企業會計的一個分支。財務會計指通過對企業已經完成的資金運動全面系統的核算與監督,以為外部與企業有經濟利害關係的投資人、債權人和政府有關部門提供企業的財務狀況與盈利能力等經濟信息為主要目標而進行的經濟管理活動。
財務會計的工作內容和職責如下:
財務會計工作內容:
(一) 參與制定本公司財務制度及相應的實施細則。
(二) 參與本公司的工程項目可信性研究和項目評估中的財務分析工作。
(三) 負責董事會及總經理所需的財務數據資料的整理編報。
(四) 負責對財務工作有關的外部及政府部門,如稅務局、財政局、銀行、會計事務所等聯絡、溝通工作。
(五) 負責資金管理、調度。編制月、季、年度財務情況說明分析,向公司領導報告公司經營情況。
(六) 負責銷售統計、複核工作,每月負責編制銷售應收款報表,並督促銷售部及時催交樓款。負責銷售樓款的收款工作,並及時送交銀行。
(七) 負責每月轉賬憑證的編制,彙總所有的記賬憑證。
(八) 負責公司總長及所有明細分類賬的記賬、結賬、核對,每月5日前完成會計報表的編制,並及時清理應收、應付款項。
(九) 協助出納做好樓款的收款工作,並配合銷售部門做好銷售分析工作。
(十) 負責公司全年的會計報表、帳薄裝訂及會計資料保管工作。
(十一) 負責銀行財務管理,負責支票等有關結算憑證的購買、領用及保管,辦理銀行收付業務。
(十二) 負責先進管理,審核收付原始憑證。
(十三) 負責編制銀行收付憑證、現金收付憑證,登記銀行存款及現金日記賬,月末與銀行對賬單和對銀行存款餘額,並編制餘額調節表。
(十四) 負責公司員工工資的發放工作,現金收付工作。
財務會計工作職責:
一、熟悉掌握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有關法規。遵守各項收費制度、費用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保證專款專用。
二、編制並嚴格執行部門預算,對執行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建議和措施。
三、按照會計制度,審核記賬憑證,做到憑證合法、內容真實、數據準確、手續完備;賬目健全、及時記賬算賬、按時結賬、如期報賬、定期對賬(包括核對現金實有數)。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四、嚴格票據管理,保管和使用空白髮票,收據要合規範。票據領用要登記,收回要銷號。
五、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負責會計檔案的整理和移交。
六、及時清理往來款項,協助資產管理部門定期做好財產清查和核對工作,做到賬實相符。
七、遵守《會計法》,維護財經紀律,執行財務制度,實行會計監督。負責對出納會計及其他有關財務人員的業務指導。
八、對主管部門和審計、財政、稅務等部門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進行的監督,要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和有關資料,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九、會計調離本崗位時,要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預算資料、印章、票據、有關文件、會計檔案、債權債務和未了事項,向接辦人移交情楚,並編制移交清冊,辦妥交接手續。
十、遵守職業道德,做到廉潔奉公、堅持原則、實事求是、一絲不苟、熱忱服務。
出納是按照有關規定和制度,辦理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銀行結算及有關賬務,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務印章及有關票據等工作的總稱。
出納的工作內容和職責如下:
出納的工作內容:
(1)貨幣資金核算
①辦理現金收付,嚴格按規定收付款項。
②辦理銀行結算,規範使用支票,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
③登記日記賬,保證日清月結。根據已經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