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的本質特徵是什麼?

General 更新 2024-12-18

憲法的本質特徵是什麼?

一、憲法特徵

(一)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與同一法律體系之下的普通法律相比,憲法有如下三個特徵:

1.憲法的內容規定的是國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問題。

2.憲法的效力高於普通法律,是一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公民的最高行為準則。

(1)憲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依據或立法基礎。

(2)普通法律與憲法不相抵觸的原則。如果普通法律的規定、原則、精神同憲法的規定、原則、精神相抵觸,那麼普通法律應該被撤銷、改變或宣佈無效。

(3)一切憲法主體都必須以憲法為最根本的活動準則。

3.憲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嚴格、複雜。

(1)憲法的制定一般是要求成立一個專門的機構,我國的憲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

(2)憲法的修改與普通法律的修改在提起主體和通過程序上不一樣。我國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1/5以上的全國人大代表提議。除了這兩個特定的主體以外的一切組織和個人都無權向全國人大提出有效的修憲議案。在修改程序上,修改憲法由全國人大以全體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數通過。

法律的本質和基本特徵是什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的本質:是掌握國家政權的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法律的基本特徵:①法律是掌握國家政權的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②法律是由國家制定和認可的;③法律是依靠國家強制力(警察、法庭和監獄等)保證實施;④法律是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

法律的最本質特徵是什麼?

1.法律是一種行為規範系統   法律作為一種行為規範系統,具有如下兩個法律基本特徵):   第一,具有規範性和普遍性。法律的規範性是指法律規範是一種一般的、抽象的行為規則,不針對具體事或具體人,而是為人們規定一種行為模式或行為方案,在相同的條件下可以反覆適用。法律的普遍性是指法律規範在國家權力所及的範圍內具有普遍的約束力,對社會全體成員有效,人人必須遵守。   第二,具有嚴格的結構和層次。法律每個法律規範在邏輯上都由假定、處理和制裁三個部分組成;不同規範之間有緊密的聯繫,不同法律部門和法律制度構成緊密聯繫的整體。法律有法定的創制方法和表現形式,不同等級的規範文件之間有嚴格的效力從屬關係。   2、法律是上升為國家意志的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行為規範系統。   制定或認可是國家制定法律規範的兩種基本形式。制定,是指由國家機關在某職權範圍內按照法定的程序創制規範性法律文件的活動,一般是指成文法創制的過程。認可,是指國家承認某些社會上已有的行為規則具有法律效力。   3、法律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規範系統   法律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國家強制力包括軍隊、警察、監獄、法庭等國家暴力機關,這些機關的執法活動使法律實施得到直接保障。國家強制力使法律獲得了對全社會的普遍約束力,這種約束力不僅對敵對階級存在,而且在本階級內部也存在。當然,並非法律的每一個實施過程都必須藉助於國家強制力,國家強制力常常是“備而不用”。但是,法律如果失去了國家強制力,就無異於“一紙空文”,也就失去了法的屬性。不同性質的國家的法律,其國家強制力具有不同性質和目的。   4、 法律是以規定人們的權利義務作為主要調整手段的法律行為規範系統   法律與權利義務是不可分的,它把一定生產方式要求的行為自由規定為法律權利,把與之相對應的社會責任規定為法律義務,使一定社會形態中人們的相互關係轉化為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規定人們在一定情況下可以做什麼,必須做什麼,禁止做什麼,並通過國家強制力保證這些權利和義務的實現,以此來確認、保護和發展對統治階級有利的社會關係與社會秩序。法律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不僅是指公民、社會組織、國家的權利和義務,而且包括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的職權和職責。

憲法的本質特徵是什麼,為什麼

憲法的本質是法律的框架,需要其他法律的細則才能實施。

法律的最本質特徵是什麼

法律的本質:是掌握國家政權的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

法律的基本特徵:

①法律是掌握國家政權的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

②法律是由國家制定和認可的;

③法律是依靠國家強制力(警察、法庭和監獄等)保證實施;

④法律是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

憲法的概念及特徵

——概念: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條件綜合作用的產物,集中反映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比關係,確認政治成果和現實的民主政治,規定國家的根本任務和根本制度,即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原則和國家政權的組織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等內容。

——國家內部政治力量的對比關係的變化對憲法的發展變化起著直接作用,國際關係也對憲法發展趨勢有所影響。

——特徵:

——1、現代概念中憲法是公民與國家的契約,它在國家的法律體系中擁有最高的地位,因此它是國家的根本法,擁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憲法規定的事項主要有國家政治架構,政府組成與職能,權力制衡模式和公民的權利等。

——3、憲法最為重要的意義在於它是一部權利宣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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