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時三刻是啥意思?
午時三刻啥意思
在午時三刻鐘時開刀問斬,此時陽氣最盛,陰氣即時消散,此罪大惡極之犯,應該"連鬼都不得做",以示嚴懲。陰陽家說的陽氣最盛,與現代天文學的說法不同,並非是正午最盛,而是在午時三刻。古代行斬刑是分時辰開斬的,亦即是斬刑有輕重。一般斬刑是正午開刀,讓其有鬼做;重犯或十惡不赦之犯,必選午時三刻開刀,不讓其做鬼。皇城的午門陽氣也最盛,不計時間,所以皇帝令推出午門斬首者,也無鬼做。
午時三刻這個時間,差不多是中午的十二點,這個時間,陽氣最盛,人的影子最短,迷信的說法中, 此時可以用旺盛的陽氣來沖淡殺人的陰氣。這應該是習慣上“午時三刻”行刑的最主要原因。[1]
然而也許還有另一層意思。在“午時三刻”,人的精力最為蕭索,處於“伏枕”的邊緣,所以此刻處決犯人,犯人也是懵懂欲睡的,腦袋落地的瞬間,也許痛苦會減少很多。這樣看來,選擇這樣的時間來處決犯人,有體諒犯人的考慮。
舊小說有"午時三刻開斬"之說,意即,在午時三刻鐘(差十五分鐘到正午)時開刀問斬,此時陽氣最盛,陰氣即時消散,此罪大惡極之犯,應該"連鬼都不得做",以示嚴懲。陰陽家說的陽氣最盛,與現代天文學的說法不同,並非是正午最盛,而是在午時三刻。古代行斬刑是分時辰開斬的,亦即是斬刑有輕重。一般斬刑是正午開刀,讓其有鬼做;重犯或十惡不赦之犯,必選午時三刻開刀,不讓其做鬼。皇城的午門陽氣也最盛,不計時間,所以皇帝令推出午門斬首者,也無鬼做。
午時三刻”這個說法其實是不準確的,因為過去根本不存在“午時三刻”這麼一個時間,要麼就是午初三刻,那就是11:45分;或者是午正三刻,則為12:45分。在古代,提時間時,必提到某初或某正,而某時,僅為對一個時辰的籠統說法而已。所以“午時三刻”的說法實際不存在。午初三刻是11:45,午正三刻是12:45。[3]
但是,午時三刻開刀問斬,一般指午時初三刻。
古時的午時三刻是指幾點 40分
昔日未有時鐘反映幾點,各地區分別用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來表達各地方的十二時辰;
若是在刑場上,陽光明媚,本地亦可 直接觀察太陽正當空,照射一木樁之背陰臨消失之時--是現在將 近正午十二點(11:44分)時,開始動刀了。
古代的《午時三刻》是什麼時候?
關於午時三刻 古代除了用日晷計時外,還以漏刻計時。這種計時方法分一晝夜為一百刻(一刻相當於今天的14.4分鐘),因而古代語言中就有“刻”的說法。 兩個小時為一個時辰,子時是夜裡十一點到凌晨一點,那麼午時應該在中午的十一點到一點之間,午時三刻該在十一點44分左右。 3.關於午時三刻處斬 午時三刻這個時間,差不多是中午的十二點,這個時間,陽氣最盛,人的影子最短,迷信的說法中,此時可以用旺盛的陽氣來沖淡殺人的陰氣。 然而也許還有另一層意思。在“午時三刻”,人的精力最為蕭索,處於“伏枕”的邊緣,所以此刻處決犯人,犯人也是懵懂欲睡的,腦袋落地的瞬間,也許痛苦會減少很多。這樣看來,選擇這樣的時間來處決犯人,有體諒犯人的考慮
11:44
午時三刻是指什麼生肖
答案是寅虎。。虎和午諧音,寅:光陰,(時)間;虎是生肖第(三)位,老虎是猛將,戰無不勝,攻無不克(刻)
"午時三刻問斬"什麼意思?
就是在中午11點45分處決殺頭。 古代一天分十二個時辰,一個時辰兩小時。而一個時辰又分8刻,每刻15分,午時三刻就是11:45 。這個時候陽氣最重,不會有冤魂殘留,故總是午時三刻問斬。
午時三刻是什麼生肖
你好,答案是狗
屬狗的人感情起伏大,易燥易怒。 依賴心強,杞人憂天,倔強逞勇。重理論而在現實中缺乏行動力及判斷力,不可獨斷獨行否則易遭極大的挫折。喜愛批評別人追根究底,善猜疑喜挑剔。有時會莫名的自我封閉或沉默不語。(以上各項缺點經修持是可以克服的)
事 業
事業上力求謹慎和保守,若能向外發展,可以在上半年一試。打工族若想跳槽換工作,容易找到稱心的工作,同時也帶來轉運。切要注意的是,在外出或工作轉變沒有成功之前,不能走漏消息,造成好事多磨。
愛 情
若有婚外戀情者,非常容易曝光而引發醜聞,切要注意防範了。夫妻之間可能會出現疑幻疑真,鏡花水月難以琢磨,需要多一點情趣和關心,解除疑雲。
午時三刻具體指的是幾點幾分?
午時換算我們現在的就是11-12點3刻換算是15分鐘,應該是11點45,因為那個時候陽氣最旺盛,斬人後可以壓制魂魄作祟,所以都是那個時候斬人,早上6點開始陽氣逐漸上浮,到11點到12達到最旺盛,晚上6點陽氣逐漸被陰氣所壓 在半夜12點達到陰氣最旺盛
古人常說的“午時三刻”是指什麼時候?古代時刻具體是怎麼算得?
古代把晚上把戌時作為一更,亥時作為二更,子時作為三,丑時為四,寅時為五更。
前半夜11時至1時為子時,午夜1時至3時為丑時,後半夜3時至5時為寅時,早上5時到7時為卯時,上午7時到9時為辰時,9時到11時巳時,11時到下午1時為午時,中午1時到3時為未時,晚上7時到9時戌時,9時到11時為亥時 午時不是一個時間段,午時三刻也不是一個時間段 午時三刻是指太陽掛在天空中央,是地面上陰影最短的時候。這在當時人看來是一天當中“陽氣”最盛的時候
為什麼斬首都要在午時三刻
古代一晝夜劃為十二個時辰,又劃為一百刻(“刻”原來指的就是計時的滴漏桶上的刻痕。一晝夜滴完一桶,劃分為一百刻)。“時”和“刻”實際上是兩套計時系統單位,換算比較麻煩,平均每個時辰合八又三分之一刻。“午時”一般約合今天的中午十一點至十三點之間,午時三刻是將近正午十二點,太陽掛在天空中央,是地面上陰影最短的時候。這在當時人看來是一天當中“陽氣”最盛的時候。中國古代一直認為殺人是“陰事”,無論被殺的人是否罪有應得,他的鬼魂總是會來糾纏作出判決的法官、監斬的官員、行刑的劊子手等等和他被處死有關連的人員。所以在陽氣最盛的時候行刑,可以壓抑鬼魂不敢出現。這應該是習慣上“午時三刻”行刑的最主要原因。
話說“午時三刻”——中國古典文學中的法文化
郭建
小時候看《水滸傳》,覺得最精彩、最激動人心的情節,就是“劫法場”:第四十回“梁山泊好漢劫法場白龍廟英雄小聚義”裡,宋江、戴宗被押到法場,“報道一聲:‘午時三刻!’監斬官便道:‘斬訖報來!’”正在此時,梁山好漢一齊發作,“十字路口茶坊樓上一個虎形黑大漢,脫得赤條條的,兩隻手握兩把板斧,大吼一聲,卻似半天起個霹靂,從半空中跳將下來”。又如第六十二回“放冷箭燕青救主劫法場石秀跳樓”,盧俊義要被處斬,也是在十字街頭法場上,也是“午時三刻到了”一聲喊,劊子手就要動手。等在酒樓上的石秀吼一聲“梁山泊好漢全夥在此!”拔刀跳下去,拖起盧俊義就走。
其他的古典小說裡也常常會有“午時三刻”行刑的情節。比如《古今小說》第三十九卷“任孝子烈性為神”,講任?被判凌遲處死,押赴刑場,“只等午時三刻”。結果任?居然在刑場上端然坐化。
那麼,是不是古代法律規定在“午時三刻”行刑的呢?並非如此。比如唐宋時的法律規定,每年從立春到秋分,以及正月、五月、九月,大祭祀日、大齋戒日,二十四節氣日,每個月的朔望和上下弦日、每月的禁殺日(即每逢十、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廿三、廿四、廿八、廿九、三十)都不得執行死刑。而且還規定在“雨未晴、夜未明”的情況下也不得執行死刑。有人計算後認為,按如此規定唐朝一年裡能夠執行死刑的日子不到八十天。在行刑的時刻上,唐代的法律明確規定,只能在未時到申時這段時間內(大約合今下午一時到五時之間)行刑。並不是“午時三刻”。而明清的法律只是規定了和唐代差不多的行刑的日期,對於行刑的時刻並沒有明確的規定。
實際上在清朝的小說裡,這種“午時三刻”行刑的描寫就不太多。比如《醒名花》第七回裡說:“當時秋盡冬初天氣,凡各府州縣監牢內,有那十惡不赦的重囚,例於此時處決。是日雙流縣知縣高捷,接得聖旨到來,開讀過了,即把處決有名的幾個斬犯,到了五更時分,綁到十字街坊行刑。”這說的就是在大清早行刑。
相反也有黃昏行刑的。清人筆記《夢廠雜著》裡記載了梅州的一樁奇案。當地一個強姦殺人犯蔡阿三被判死刑。釘封文書(死刑執行令)到達時,恰好知州公出,州里只有一個吏目(管治安和監獄的小官),無法監斬。吏目找來當地駐軍的遊擊(軍官)商量,那遊擊說:“文武一體,我為什麼不能監斬?如果按制度請鄰州的知州來監斬,至少要三天,會延誤期限。”吏目就拆了封,下令提取死囚。兩人商議停當已是下午,拖拖拉拉到行刑時已近黃昏,來到城外刑場,天下起雨來,天色更暗。那挑來臨時充當劊子手的營兵從來沒有殺過人,行刑前一杯連一杯地灌酒壯膽,持刀上場人已大醉,聽到一聲“斬”,揮刀一砍,見死囚倒地就報“斬訖”。吏目和遊擊都躲得遠遠的,不敢上前驗看,派一個千總(軍官)驗看。那千總上前馬馬虎虎瞄了一眼,就說:“身首分離一丈多遠,還活得成嗎?”於是草草收場......
日晷上的午時三刻什麼意思
午時三刻這個時間,差不多是中午的十二點,這個時間,陽氣最盛,人的影子最短,迷信的說法中, 此時可以用旺盛的陽氣來沖淡殺人的陰氣。這應該是習慣上“午時三刻”行刑的最主要原因。[2]
然而也許還有另一層意思。在“午時三刻”,人的精力最為蕭索,處於“伏枕”的邊緣,所以此刻處決犯人,犯人也是懵懂欲睡的,腦袋落地的瞬間,也許痛苦會減少很多。這樣看來,選擇這樣的時間來處決犯人,有體諒犯人的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