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折舊如何計算?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的計算方法
計算固定資產折舊一般有四種方法!
1.年限平均法,又稱直線法,是指將固定資產的應記折舊額均衡得分談到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內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
年折舊率=(1-預計淨殘值率)÷預計使用壽命(年)*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月折舊率
2.工作量法,是根據實際工作量計算每期應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
計算公式: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1-預計淨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
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3.雙倍月遞減法,是指再不考慮固定資產預計淨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期期初固定資產原價減去累計折舊後的餘額的雙倍的直線法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
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壽命(年)*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賬面淨值*月折舊率
4.年數總和法
計算公式: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和*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預計淨殘值)*月折舊率
一)平均年限折舊法 由於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總在一年以上,且在折舊年限內仍不變更其物質形態,所以轉作工程和產品 成本的損耗價值,在固定資產未曾廢棄以前,也就不易作精確的計算。馬克思曾經說過:“生產資料 把多少價值轉給或轉移到它幫助形成的產品中去,要根據平均計算來決定,即根據它執行職能的平均 持續時間來計量。”①“根據經驗可以知道,一種勞動資料,例如某種機器,平均能用多少時間。假 定這種勞動資料的使用價值在勞動過程中只能持續6天,那末它平均每個工作日喪失它的使用價值的 1/6,因而把它的價值的1/6轉給每天的產品。一切勞動資料的損耗,例如它們的使用價值每天的損 失,以及它們的價值每天往產品上相應的轉移,都是用這種方法來計算的。”②由此可知,固定資產 的損耗價值,一般是依其使用年限平均計入各個期間的工程和產品成本中,每年的折舊額,是由固定 資產價值除以使用年限算得。這種將固定資產價值按其使用年限平均計入各個期間工程和產品成本的 方法。叫做“平均年限折舊法”或“直線法”。
在計算折舊額時,要考慮到固定資產廢棄時還有殘值。例如房屋在廢棄時,尚有磚木可以變價,機械 設備在廢棄時,廢銅爛鐵也有一定的價值。又在拆除固定資產和處理這些廢料時,也要發生一些拆除 清理費用,這些清理費用,也是企業使用這項固定資產所必須負擔的費用。因此,在計算固定資產折 舊額時,除了預計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外,還須預計淨殘值(即預計殘值減去預計清理費用後的餘 值)。即先從固定資產的價值中減去預計淨殘值,再除以預計折舊年限來計算折舊。固定資產年折舊 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固定資產價值一預計淨殘值
年拆舊額=——————————————
預計折舊年限
固定資產價值×(1一預計折舊年限)
=—————————————————
預計折舊年限
式中預計淨殘值率是預計淨殘值佔固定資產價值的百分比,按照現行財務制度的規定,一般固定資產 的淨殘值率在3%一5%之間,企業如規定低於3%或高於5%的,應報主管財政部門備案。
在日常核算中,固定資產的折舊額,是按固定資產的折舊率來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率是折舊額 與固定資產價值的百分比。固定資產折舊率通常是按年計算的。在按月計算折舊時,可將年折舊率除 以12,摺合為月折......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的月折舊額怎麼計算
例:如果固定資產是50000元,使用年限10年,那我要算它的年折舊額,年折舊率,月折舊額,月折舊率,應該怎麼算
現在稅務部門規定:殘值率規定不得低於5%
年折舊額=50000*(1-5%)/10=4750元
月折舊額=4750/12=395.83元
年折舊率=4750/5000=9.5%
月折舊率=9.5%/12=7.92%
50000/10=5000就是年折舊額,年折舊率5000/50000=10%,月份的除以12就是了。
先確定好該項固定資產的淨殘值 就是用到不用的時候還能值多少錢
帳面價值--淨殘值=折舊額
但是折舊方法有幾種:雙倍餘額遞減法 年數總和法 直線法
雙倍餘額遞減法(DDB, double declining balance method):是用直線法折舊率的兩倍作為固定的折舊率乘以逐年遞減的固定資產期初淨值,得出各年應提折舊額的方法。 就與加速折舊法類同,可讓你在第一年折減較大金額。我國現行財會制度規定允許使用的加速折舊法主要有兩種:即年數總和法和雙倍餘額遞減法。
雙倍餘額遞減法是在不考慮固定資產殘值的情況下,用直線法折舊率的兩倍作為固定的折舊率乘以逐年遞減的固定資產期初淨值,得出各年應提折舊額的方法。 就與加速折舊法類同,可讓你在第一年折減較大金額。雙倍餘額遞減法是加速折舊法的一種,是假設固定資產的服務潛力在前期消耗較大,在後期消耗較少,為此,在使用前期多提折舊,後期少提折舊,從而相對加速折舊。
(1)年折舊率=2÷預計的折舊年限×100%,年折舊額=固定資產期初賬面淨值×年折舊率。
(2)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3)月折舊額=固定資產期初賬面淨值×月折舊率
(4)固定資產期初賬面淨值=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直線法即平均年限法,它假定折舊是由於時間的推移而不是使用的關係,認為服務潛力降低的決定因素是隨時間推移所造成的陳舊和破壞,而不是使用所造成的有形磨損。因而假定資產的服務潛力在各個會計期間所使用的服務總成本是相同的,而不管其實際使用程度如何。
固定資產年折舊額= ( 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殘值收入-預計清理費用))/ 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年限= (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淨殘值) / 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年限
固定資產月折舊額=固定資產折舊額÷12
一定期間的固定資產應計折舊額與固定資產原值的比率稱為固定資產折舊率。它反映一定期間固定資產價值的損耗程度,其計算公式如下:
固定資產年折舊率=固定資產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100%
固定資產年折舊率=(1-淨殘值率)/折舊年限×100%
年數總和法又稱折舊年限積數法或級數遞減法。它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殘值後的淨額乘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確定固定資產折舊額的一種方法。逐年遞減分數的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使用年數的逐年數字之總和,假定使用年限為 n年,分母即為1+2+3+……+n=n(n+1)÷2,其折舊的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折舊年限-已使用年數)/折舊年限×(折舊年限+1)÷2×100%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殘值)×年折舊率
累計折舊
[編輯本段]
累計折舊的概念
“累計折舊”賬戶屬於資產類的備抵調整賬戶,其結構與一般資產賬戶的結構剛好相反,累計折舊是貸方登記增加,借方登記減少,餘額在貸方。
固定資產折舊費用根據固定資產的原值和規定的折舊率計算確定,按照一定的標準分攤記入各期的間接費用和期間......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額怎麼算
一般情況下,固定資產的殘值率是5%。根據你列的條件得:
36000元-(36000元*5%殘值率)/10年=年折舊額3420元。
年折舊額3420元/12月=月折海額285元。
你累計折舊額是8265元/月折舊額285元=已提折舊29個月。
你所列如是例題,就無所謂了。但如果是實例,07年10月購買的,折舊應從07年11月份開始計提,至2009年12月份應提折舊26個月,你已多提了3個月,在彙算清繳時,要做納稅調整855元。
計提折舊是怎麼計算的,按多少百分比?
計提折舊按照稅法規定採用直線法計提折舊,允許稅前扣除
年折舊率=(1-預計淨殘值率)÷折舊年限
預計淨殘值率=淨殘值額÷固定資產原值×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月折舊率。
具體的預計淨殘值和折舊年限請參考《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五十九條 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 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淨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淨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第六十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固定資產每月折舊額怎麼算
一般情況下,不是加速折舊採用平均年限法,平均年限法的公式為,
固定資產年折舊率為=(1-預計淨殘值率)/固定資產使用年限
月折舊率=固定資產年折舊率/12個月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班*固定資產月折舊率
原價33800元,殘值5%,假如他的使用年限為5年
折舊額為33800-1690元(預計殘值)=32110元
年折舊額=32110/5年=6422元
月折舊額=6422/12=535.16元
固定資產的本年折舊額怎樣計算 公式是
看你是要採用什麼方法了,我採用的是直線法,那麼本年折舊額就是:(固定資產原值-固定資產殘值)/折舊年限
就是整年的了,若要計算每月的就除以12就行了。
固定資產的折舊費怎麼計算
月折舊額=(原始價值-殘值)/使用年限/12.
月折舊率=月折舊額/原始價值殘值率一般取值為5%。
折舊年限如下:固定資產:會計上可以根據企業的需要來定,沒有太過硬性的規定 稅法上有明確規定,但是,如果在會計處理時候不按稅法規定處理,那在申報企業所得稅的時候需要進行納稅調整,比較麻煩,而且比較費時間,所以一般參照稅法規定來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怎麼計算固定資產的月折舊率?
舉個例子,固定資產原值10萬,折舊年限5年,預計淨殘值10%(1萬) 年折舊率=(1-10%)/5=18% 月折舊率=18%/12=1.5% 月折舊額=10*1.5%=0.15萬元
固定資產折舊額的計算公式
是用年數總和法計算折舊額.
4/15是變動折舊率,04年開始計提,04年的變動折舊率是5/場5,05年為4/15,以後逐年遞減。
我覺得是(90-6)*4/15
固定資產折舊的算法?
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方法
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是指按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年限平均計算折舊的一種方法。採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年、月)折舊額都是相等的。其計算公式如下:
固定資產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淨殘值)/ 折舊年限固定資產
月折舊額率=固定資產折舊額 /固定資產原值/12
固定資產月折舊額=固定資產月折舊率×固定資產原值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按照固定資產預計可完工的工作量計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實際上是平均年限法的一種演變。
計算公式如下:
每公里(每工作小時/每臺班)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淨殘值)/可行使公里(可工作小時/可工作臺班)
月折舊額=每公里(每工作小時/每臺班)折舊額×月實際行駛公里(月實際工作小時/可工作臺班)
3)雙倍餘額遞減法
雙倍餘額遞減法是在不考慮固定資產淨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期期初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和雙倍的直線法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採用這種方法,固定資產賬面價值隨著折舊的計提逐年減少,而折舊率不變,因此,各期計提的折舊額必然逐年減少。其計算公式如下:
固定資產年折舊率=2÷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年限×100%
固定資產月折舊率=固定資產年折舊率÷12
固定資產月折舊額=固定資產賬面價值×月折舊率
採用雙倍餘額遞減法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應當在固定資產使用後期,當發現某期按雙倍餘額遞減法計算的折舊小於該期剩餘年限按直線法計提的折舊時,改用直線法計提折舊,即將固定資產淨值扣除預計淨殘值後按剩餘年限平均攤銷。
4)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淨殘值後的淨額乘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折舊額的一種方法。逐年遞減分數的分子為該項固定資產年初時暢可使用的年數,分母為該項固定資產使用年數的逐年數字總和,假設使用年限為N年,分母即為1+2+3+…+N=N(N+1)/2。這個分數因逐年遞減,為一個變數。而作為計提折舊依據的固定資產原值和淨殘值則各年相同,因此,採用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各年提取的折舊額必然逐年遞減。
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該年尚可使用年數/各年可折舊年數之和
每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淨殘值)×年折舊率
月折舊額=年折舊額/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