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產品有哪些?
常見的城市公共品有哪些?城市公共品有哪些特徵?
傳統定義下,城市公共品是指在城市範圍內主要以城市政府為供給主體,被全體市民享用(但非獨享)並具有一般公共品特徵的,城市生存和發展不可或缺的產品。
主要包括由城市政府提供的無形公共品,如行政管理、政策法規等;基礎性和公益性產品,如公共安全、消防、基礎教育和文化事業、基礎科學研究和衛生事業、城區綠化和環境保護、一般道路和橋樑等城市基礎設施、供市大氣汙染治理等,這些產品同全國性純公共品一樣具有較強的外部性,難以或不能通過市場經營,必須由城市政府直接提供。
但是隨著城市經濟的發展,城市公共品的純公共品性正在發生變化,城市準公共品的內容和規模具有增長的趨勢,在城市公共品中佔有絕大部分。目前看來,各類城市基礎設施和公用設施,如高速公路、鐵路、郵電通訊、供水、供電、供氣、博物館、電影院、公園等,皆可通過收費實現其效益的。
又如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科技開發和應用、醫療保健等,也是可確定其成本和收益的項目。城市公共品越來越呈現出它準公共性的一面。
城市公共品,既有其作為公共產品的一般特徵,即非競爭性與非排他性,又有其作為在城市這一特定空間內的公共品的特性,這主要表現在:(1)受益範圍的有限性:城市公共品本質上屬於地方性公共品的範疇,地方性公共品是相對於全國性公共品而言的。全國性公共品的受益範圍分佈於全國範圍,而地方性公共品的受益範圍則侷限在一定的區域內。因此城市公共品的受益範圍基本限定在城市區域內,並且這種受益在本區域內散佈地比較均勻;(2)受益上的空間外溢性:由於城市的開放性,人口、資金、商品等在不同城市以及城市和農村間不斷流動,使得城市公共品的效用不僅僅侷限於本城市區域內,而是擴散、傳遞到其它區域,導致本城市區域以外的區域也同樣受益而不需要支付任何成本。
什麼是公共產品?它具有哪些特徵?
亦稱“公共財貨”、“公共物品”。西方經濟學用語。指能為絕大多數人共同消費或享用的產品或服務。如國防、公安司法等方面所具有的財物和勞務,以及義務教育、公共福利事業等。特點是一些人對這一產品的消費不會影響另一些人對它的憨費,具有非競爭性;某些人對這一產品的利用,不會排斥另一些人對它的利用,具有非排他性。一般由政府或社會團體提供。
所謂公共產品,是指那些消費不具有排他性但收費存在困難的產品。
因此,為了保證最優化的公共產品的供應量,就只能由政府來供應公共產品。
公共產品分為兩類:一類是向全體公民免費提供的純公共產品;另一類是向消費者收取一定費用的準公共產品。在這一類企業中,社會目標占據支配地位,並且具有高度的壟斷性。如果這類國有企業按照市場化標準進行改造,則在市場機制的調節下,未必能實現資源的最有配置。因此,國家不僅要對這類企業擁有全部或絕大部分資產所有權,而且應由國家來直接經營,這包括由政府財政籌資創設提供準公共產品的企業,政府直接任免企業負責人,對進入或退出的企業實行控制等。
公共產品的特點是什麼?
公共產品(Public good)是私人產品的對稱,是指具有消費或使用上的非競爭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產品。公共座椅,亦稱“公共財貨”、“公共物品”。西方經濟學用語。指能為絕大多數人共同消費或享用的產品或服務。如國防、公安司法等方面所具有的財物和勞務,以及義務教育、公共福利事業等。特點是一些人對這一產品的消費不會影響另一些人對它的消費,具有非競爭性;某些人對這一產品的利用,不會排斥另一些人對它的利用,具有非排他性。一般由政府或社會團體提供。
一 是非競爭性
一部分人對某一產品的消費不會影響譁一些人對該產品的消費,一些人從這一產品中受益不會影響其他人從這一產品中受益,受益對象之間不存在利益衝突。例如國防保護了所有公民,其費用以及每一公民從中獲得的好處不會因為多生一個小孩或出國一個人而發生變化。
二 是非排他性
是指產品在消費過程中所產生的利益不能為某個人或某些人所專有,要將一些人排斥在消費過程之外,不讓他們享受這一產品的利益是不可能的。例如,消除空氣中的汙染是一項能為人們帶來好處的服務,它使所有人能夠生活在新鮮的空氣中,要讓某些人不能享受到新鮮空氣的好處是不可能的。
公共產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要求公共產品:一、生產必須有公共支出予以保證;二、經營管理必須由非盈利組織承擔。
什麼是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各有哪些特點?
私人物品是具有競爭性和排他性的物品。
所謂競爭性,意指增加一個消費者,需要減少任何其他消費者對這種產品的消費。
所謂排他性,意指產品一旦生產出來,付費才可以使用。
Public Goods and Private Goods
公共物品與私人物品是一對概念。經濟學家們區分的標準是私人物品具有排他性和競爭性;而公共物品則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簡言之,排他性是指一件商品我用了別人就不能再用,我吃了一口蘋果別人就不可能再吃我吃的這口;競爭性是指我用了一件商品別人就會少用一件,我吃了一個蘋果其他人可以吃的蘋果就少了一個。顯然,諸如城市道路、路燈、公共廣場與綠地,都是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路燈照亮了我回家的路,並不妨貳照亮我鄰居回家的路;我得到了路燈照亮道路的好處,也並沒有減少我的鄰居得到相同益處的機會。而典型的公共物品的供給,是市場失靈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在我們日常的生活中,最普遍、最常見的公共物品之一是過道燈,它對在同一個樓層中的每一戶家庭相同地提供了相同的功能。假如有一天過道燈壞了,你去換了一個燈泡,它在照耀了你的同時也同樣照耀了你的鄰居,但是他們沒有為此付費卻得到了好處,那麼對你來說,最平等的方法是讓你的那些鄰居們也為此付費。但你的鄰居也許會告訴你他們願意讓過道燈繼續黑下去也不願意為此付費,儘管他們並不是希望過道燈繼續黑下去,而是將自己真實的想法隱藏起來,希望搭你的便車由你來替他們付費。當然,你作為一個有教養的人不會去和那些斤斤計較的人們去斤斤計較,並會慷慨地為此出錢換了那個壞了的燈泡。但是,假如那個燈泡的市場售價是50元,會怎麼樣呢?100元,或者是10000元呢?市場就這樣趨近於失靈:假如沒有任何外力作用,我們的過道燈多數都
現實生活中公共物品有哪些?並說明理由
很多很多,舉不勝舉!公共物品是指公共使用或消費的物品。公共物品是可以供社會成員共同享用的物品,嚴格意義上的公共物品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
公共物品也可以這樣分類:
(1)純公共物品:具有完全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如國防和燈塔等,通常採用免費提供的方式。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多見。
(2)準公共物品:具有有限的非競爭性和局部的排他性。即超過一定的臨界點,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就會消失,擁擠就會出現。準公激物品可以分為兩類:
a.公益物品。如義務教育、公共圖書館、博物館、公園等
b 公共事業物品,也稱自然壟斷產品。如電信、電力、自來水、管道、煤氣等。
另外也可以探討一下,一般課本上講,公共物品只有政府才能夠提供,私人不提供。但根據平時的教學發現,私人也能提供公共物品的。關於這點我本人也很疑惑,也希望其他網友給予補充和探討。
準公共產品有哪些
公共產品是私人產品的對稱,是指具有消費或使用上的非競爭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產品。不完全具有這兩種特償的稱為“準公共產品”,準公共產品一般具有“擁擠性”的特點,即消費者增加到一定數量後就會出現邊際成本為正,不像公共產品那樣邊際成本為零。
準公共產品有如教育、文化、廣播、電視、醫院、應用科學研究、體育、公路、農林技術推廣等事業單位,其向社會提供的屬於準公共產品。此外,實行企業核算的自來水、供電、郵政、市政建設、鐵路、港口、碼頭、城市公共交通等,也屬於準公共產品的範圍。還有電影院,公園,圖書館等等。
具有競爭性的公共產品有什麼
手機門鎖,德犬的,比較符合你說的這種。
什麼是公共物品
我們都知道公共物品是個難點,公共物品一般應該由政府來提供。那?千萬不要理解為公有的物品,公有還是私有,這是從法律的所有權角度說的。公共物品是從物品的自然屬性角度說的。公共物品具備兩個基本特徵,一是消費具有非競爭性,即多一個人消費不會影響別人的消費;二是消費具有非排他性,即要阻止別人搭便車的成本很高。我們不妨以路燈來說一說什麼是“非競爭性”與“非排他性”。也就是說,路燈這種服務類物品具有一個顯著的特徵:當一個人消費該物品時並不會減少其他人對同一物品的消費,簡單一點說就是,該物品可以同時容納很多人來消費、享受,這就是消費上的“非競爭性”。現在假設在某條馬路上由於沒有路燈、很黑暗,許多人在晚上行走的時候提心吊膽(如擔心碰上不法分子、擔心摔交),於是,擅長髮現“商機”的你決心註冊一個“啟明”路燈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為行人提供照明服務,並適當收取一定的照明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