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撥土地能辦房產證嗎?

General 更新 2024-07-07

請問,劃撥的土地,建好的房能辦房產證嗎?

您好!據查詢,銘城項目暫未取得預售證,還不具備合法銷售的權力,屬於五證不全的項目。根據《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取得途徑進行了規定: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劃撥土地轉讓時,受讓方應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由轉讓方將土地收益金上繳國家。土地的取得方式與辦理房產證的前提條件互相不產生影響。只要辦理房產證的前提條件都齊全,一般情況,就可以順利取得房產證,取得了房產證,您就是該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受法律保護。

劃撥土地不能辦房產證怎麼辦啊?

這不單單是開發商的問題,也是城市規劃局的事情,商業開發在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之前,建設項目立項都不能批准。所以還是要到市政府反映問題。另外,如果你們廠於拆遷房,雖然劃撥土地,但可以辦房產證。

國家劃撥土地上的建築可以辦理房產證嗎

這麼大的事你才賞15分呀,也太小氣了.怪不得就只有一個人願意回答你的問題.

還是我來回答你的問題:根據你所說的情況,殘聯是把建築物的所有權分你一半,你這一半殘聯可以幫你辦產權證,你有了產權證就有了所有權,所有權是排他的,這個誰耽剝奪不了.這是合法的.但是土地使用權是殘聯的,殘聯並沒有承諾把土地使用權分你一半,將來國家改變土地用途,需要拆除建築物時,會按照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標準給你補償.不過需要注意的是,補償直接對你還是對殘聯,你要與殘聯有個協議.殘聯是個社會團體,不同與國家機關,如果你們協商好,有協議,應該不會影響你的正常使用.

國有劃撥土地能辦土地證和房產證嗎?

能辦,但我估計你的房產證不是劃撥土地的原因不能辦,建議諮詢房產局或開發商。

土地證是劃撥的 房子能辦房產證嗎

土地性質基本可分三大類:農村集體(耕地)、國家劃撥和商業性用地,都可以辦理其上面附著物的產權證書,但是前兩種土地性質上附著物不能直接上市買賣交易,後一種可以上市流通交易。

劃撥地房產證疑問?

劃撥土地使用權可以進行抵押貸款,但必須交納抵押期間的土地出讓金。

大部分是按照你房產所在地段的基準地價100%交納。也有部分地方政府規定按照該地段基準地價的200%收取。現階段一般政府都規避了行政作為風險,請評估公司對該地塊進行評估,然後按評估價格收取出讓金,交納出讓金後,就可以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證了。一般評估價會比基準地價多個10%到20%的樣子。

土地劃撥的房屋能辦房產證嗎

你的問題不是很清晰,分兩種情況:1、劃撥地上新建的房屋辦理產權證:只要審批手續齊全,就可以辦理產權證;2、劃撥地上原有的房屋辦理權屬過戶:需要先將劃撥地變為出讓地,才能辦理房屋產權過戶。

劃撥土地能否辦產權證

經濟適用房的土地性質就是劃撥的,照樣能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但是房產證上會註明該房屋屬於經濟適用房,土地性質為劃撥。同樣,土地使用權證上也會註明相關事項。 這個不是法律條款規定的,應該從政府的行政規定上去尋找相關文件。

1、劃撥地上新建的房屋辦理產權證:只要審批手續齊全,就可以辦理產權證;2、劃撥地上原有的房屋辦理權屬過戶:需要先將劃撥地變為出讓地,才能辦理房屋產權過戶。

劃撥土地使用權證能否辦理房屋產權證

劃撥的土地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也可以辦理國土證,只是國土證上面的性質是寫的劃撥,以後過戶國土證的話需要交納土地出讓金才可以,土地出讓金是多少根據當地的情況來徵收的。

政府劃撥的土地能辦理房產證嗎

可以

辦房產證所需材料

1、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3、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若房屋測繪報告為舊格式的,則還需出具竣工驗收單及填寫麗水市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即可。)

4、完稅憑證(契稅繳款書)

5、已婚的購房人:

①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原則上需校驗原件);

②婚姻證明覆印件(帶原件校驗);

③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場辦理,則需提供私章,若委託第三方代辦則需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私章。

6、單身的購房人(必須本人到場,不可代辦):

①身份證複印件(帶原件校驗);

②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覆印件(帶原件校驗);

③單身聲明具結書 購房者在本地則到民政局辦理。

2016年辦房產證需要多少錢以及辦證流程

辦房產證流程

首先,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五證是否完備。

第二,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第三,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屋產權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第四,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第五,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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