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護士?

General 更新 2024-11-21

護士是幹什麼的.?

護士在執業中應當正確執行醫囑,觀察病人的身心狀態,對病人進行科學的護理。遇緊急情況應及時通知醫生並配合搶救,醫生不在場時,護士應當採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護士有承擔預防保健工作、宣傳防病治病知識、進行康復指導、開展健康教育、提供衛生諮詢的義務。

護士具體是幹什麼的 具體哦

護士,是指經執業註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依照本條例規定從事護理活動,履行保護生命、減輕痛苦、增進健康職責的衛生技術人員。護士一詞來自1914年鍾茂芳在第一次中華護士會議中提出將英文nurse譯為“護士”,大會通過,沿用至今。

1、執行基礎、專科護理常規、護理技術操作規程及相關規章制度。有嫻熟的護理操作技術,做到穩、準、輕、快、敏捷。操作時不能強迫、恐嚇,幫助病人消除恐懼感,保持愉快的情緒,使病人積極配合治療,以便收到良好的治療效果。

2、協助醫生做好對病人及其家屬的諮詢、輔導、接診和治療工作。對病人要有高度的同情心,體貼愛護、主動熱情,表情親切,說話溫和,工作耐心細緻,有問必答,絕不與病人爭吵。

3、執行口服、注射、其它途徑給藥治療及採集檢驗標本;注意巡視、觀察病情及輸液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報告醫生;協助新入、手術、急、危重病人的處理;負責備血、取血,護送危重病人外出檢查。

4、經常性地深入病房和病人交流,以獲得有關病人病情的信息,瞭解病人的疑慮,及時解決病人存在的問題,向家屬和病人解釋病症的原因、治療原則、注意事項並進行飲食生活指導、健康教育指導。

5、加強基礎和業務知識的學習,重點學習本科室的相關知識,比如,本科常見病的發病原因、病理、生理機制,治療、預防護理,多看本科室每個病人的病歷、治療經過、療效及各項化驗指標,對本科室每個病人的病情用藥治療瞭如指掌,在進行治療護理查對時,做到心中有數。一旦出錯,能早期發現,準確判斷。

6、負責醫療文件和物品管理,做好物品清點交接。工作結束後,做好清潔衛生及次日工作的預先準備,保持工作環境的整潔、美觀。及時彙報、反映患者對醫院服務的意見及要求,並做好記錄。

護士的工資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三部分構成,一般月薪範圍在1000-10000元之間,東部地區高於西部。科室不同,工資也不同

護士是什麼專業?

護理專業。高護。

沒有精神病的護士這個專業,統稱都是護士。等你畢業了,希望給你分配到精神病吧。精神病院基本男護士比較好,力氣大。

什麼是護士

這期間,我從最開始踏上工作崗位的滿懷激情,熱血沸騰,到現在的激情消失殆盡,每天疲憊不堪。我最美好的年紀,獻給了這個我曾經覺得無比聖潔莊重的職業。“對不起……”“不好意思……”“抱歉……”一天到晚除了瑣碎的怎麼也做不完的工作,就是這些道歉的話,就是領導們三令五申要我們說的道歉。可是我們哪裡錯了???錯在哪裡???別人還在猶豫要不要在多睡一會兒,我們卻已經開始了一天的忙碌,我們錯了?別人已經下班回家,我們還在為搶救病人集體加班,我們錯了?法定長假,家人朋友或相聚或遊玩,我們卻無怨無悔的堅守崗位,盡職盡責,我們錯了?大年三十,萬家燈火,爆竹聲聲的時候,我們卻聽不見零點鐘聲的敲響,還在病房裡來回的穿梭,我們錯了?是,我們是錯了,錯就錯在我們當上了護士!!!錯就錯在我們或情願或被逼,選擇了這個罪該萬死的職業!!!那一個又一個翻也翻不完的晚夜班,熬去的不是長夜,是我們的理想;那一次又一次患者的謾罵、毆打,摧毀的是我們的青春;那一場又一場所謂的“誤會”,澆滅的是我們的熱情;那一樁又一樁醫院對護士的蔑視和不公,擊垮的是我們對這份事業的執著!醫生是偉大的,護士的工作一文不值,護士就是個打雜的。醫院的內網上面對護士的表揚也僅僅限於,捱打不還手和幫別人用手摳大便!護士,一個罪該萬死的職業,再也不愛你!

什麼是護士?

護士之名來自1914年鍾茂芳在第一次中華護士會議中提出將英文nurse譯為“護士”,大會通過,沿用至今。

國務院《常士條例》中所稱護士,是指經執業註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依照本條例規定從事護理活動,履行保護生命、減輕痛苦、增進健康職責的衛生技術人員。

護士享有的權利一、護士執業,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取工資報酬、享受福利待遇、參加社會保險的權利。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剋扣護士工資,降低或者取消護士福利等待遇。

二、護士執業,有獲得與其所從事的護理工作相適應的衛生防護、醫療保健服務的權利。從事直接接觸有毒有害物質、有感染傳染病危險工作的護士,有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接受職業健康監護的權利;患職業病的,有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得賠償的權利。

三、護士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與本人業務能力和學術水平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權利;有參加專業培訓、從事學術研究和交流、參加行業協會和專業學術團體的權利。

四、護士有獲得疾病診療、護理相關信息的權利和其他與履行護理職責相關的權利,可以對醫療衛生機構和衛生主管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護士的職責是什麼?

1.做好患者的基礎護理和心理護理。經常巡視病室,密切觀察與記錄危重患者的病情變化,如發現異常情況須及時報告。

2、認真做好危重患者的搶救工作及各種搶救物品、藥品的準備和保管工作。

3、配合醫師進行診療工作,負責正確採集患者各種檢查標本。

4、參加本科組織的護理查房、會診和病例討論,努力提出高業務水平。

5、自覺提高護理技術操作水平,做到準確熟練而精細。

6、協助本科室護理科研、教學和技術革新活動工

7、指導護生和護理員、衛生員的工作。

8、在護師以上人員的指導下,正確運用護理程序,參與患者健康教育活動。

9、維護病室秩序,辦理入院、出院、轉科、轉院手續以及消毒隔離工作

女護士的日常工作是什麼?

1、應用護理程序實施以病人為中心的整體護理,唬行護理評估,制定護理計劃,執行護理措施,進行效果評估;

2、執行基礎、專科護理常規、護理技術操作規程及相關規章制度;

3、遵醫囑執行口服、注射、其它途徑給藥治療及採集檢驗標本;

4、巡視、觀察病情變化,參與重病搶救並記錄;

5、對病人、病人家屬進行健康教育和康復指導。

護士的職責是什麼

一、護士執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技術規範的規定。

二、護士在執業活動中,發現患者病情危急,應當立即通知醫師;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危患者生命,應當先行實施必要的緊急救護。

護士發現醫囑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者診療技術規範規定的,應當及時向開具醫囑的醫師提出;必要時,應當向該醫師所在科室的負責人或者醫療衛生機構負責醫療服務管理的人員報告。

三、護士應當尊重、關心、愛護患者,保護患者的隱私。

四、護士有義務參與公共衛生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發生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等嚴重威脅公眾生命健康的突發事件,護士應當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所在醫療衛生機構的安排,參加醫療救護。

什麼是專科護士

專科護士對降低醫療費用、提高醫療質量、 減少醫療併發症等諸方面有巨大作用,特別是重症專科護士, 對於提高危重病人的治癒率更是功不可沒。 我國專科護士的定義:專科護士是指在某一特定護理專科 領域,具有熟練的護理技術和知識,並完成了專科護士所要求 的教育課程學習而被認定合格的護士。 專科護士(RN Clinical Nurse Specialist):從事高級臨 床護理、臨床教學工作。1900年AJN(美國護理雜誌)中一篇 題為"Specialties in Nursing"的論文,首次提出了專科護理 的概念。護理實踐中自然形成的"護理臨床專家"是 clinical nurse specialist (CNS)的雛形,指在某臨床領域具有廣博的 經驗,具有先進的專業知識和高超的臨床能力,能向病人提供 質量最高的護理服務的護士。除直接護理工作外,還起諮詢和 指導作用,其權威地位得到社會和專業認可。 事實上,CNS 除具有上述"特徵外,還需具備執業資格、遵循 執業標準、是高級臨床護理工作者。在某個專科領域如老年科、 癌症、造口、失禁、透析、器官移植、哮喘、新生兒、婦幼保 健、DM 、COPD 為衛生保健的服務對象提供專門化的服務。可 有專門的工作崗位和職責,已成為護理專業中的一種分工。 專科護士分為:一般專科護士、高級專科護士與臨床護理 專家。 一般專科護士:普及型的 高級臨床專科護士以下簡稱為 APN(Advanced Practice Nurse):現在我們頭腦當中的專科 護士概念就是指高級專科護士。 臨床護理專家: 獲得與某個護理領域相關的科學知識和高 級臨床實踐,具有分析複雜的臨床問題的能力,具有廣博的理 論知識並能恰當地應用,並能預見護理措施的短期和長期效 果。以病人/顧客(client)/家庭為專業服務對象。碩士,博士 學位學習。獲得專業資格和證書。 因此專科護士絕不是一畢業就能成為的,也不是想考就能 考的。需要一個較長的積累過程。有一個從"全"到"專"的過程, 需要護士在日常工作中不斷的提高自己。

護士的概念是什麼

人民的生命安全、健康、就是你們不斷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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